[公告]国泰租赁有限公司:19国泰Y1: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9年06月27日 00:15:3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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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一期)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
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
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
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督促相关责任
主体落实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本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
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
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
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
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
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
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其特殊发行条款如下:


1、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
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2、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结果,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调一致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
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
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
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
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
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
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3、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
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
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


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
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递
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
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4、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
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
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
红;(2)减少注册资本。


二、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为64.52亿元(截至2018
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75.75%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5.35%);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89亿元(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三、由于市场利率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的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
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由
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本
期公司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AA+,该等评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
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大
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持续关注受


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
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
别的事项,导致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
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影响。


五、2016-2018年度及2019年1-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135,136.99万元、178,645.59万元、237,855.47万元和43,444.62万元。营业总成
本分别为88,157.36万元、128,579.19万元、190,554.59万元和36,422.57万元。

毛利率分别为55.92%、32.18%、21.78%和19.49%。由于公司的经营和盈利水平
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国际经济
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周期性。


六、2016-2018年及2019年1-3月,发行人合并口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40.63亿元、-51.22亿元、2.02亿元和-6.37亿元。发行人投资活动
现金流主要是回收租赁资金的现金流入和对外投放租赁本金的现金流出,2016
年度、2017年度及2019年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投资
活动现金流出均保持较高水平,是公司最近三年内扩大发展,租赁项目对外投放
增速较快所致。虽然发行人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经营状况呈上升趋势,但
发行人未来资本性支出压力依然存在。


七、发行人业务领域主要围绕基础设施、商业物业、水利环境管理三大行业,
并适时介入其它有利行业。从2019年3月末投放余额看,三大行业投放余额占
全部投放余额的68.53%。其中基础设施投放余额占比为36.49%,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行业投放余额占比为23.88%,商业物产投放余额占比为8.16%。

发行人开始逐步减少在基础设施、商业物产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投
放,同时积极投放其他板块,以降低行业风险。鉴于行业发展受宏观环境、行业
政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业务板块过于集中,将给公司的持续
运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鉴于行业发展受宏观环境、行业政策以及重点客户的
政策、经营、信用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将给公司的持续运营带来一定的不确


定性。鉴于行业发展受宏观环境、行业政策以及重点客户的政策、经营、信用状
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将给公司的持续运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2016-2018年末及2019年3月末,发行人不良资产分别为33,281.20万
元、23,326.04万元、27,523.01万元和25,381.93万元。不良资产率波动下降,近
三年末,发行人不良资产率分别为1.89%、1.06%、1.53%、和1.42%。从目前看,
不良项目皆有担保、抵押或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且发行人每年计提坏账准备能
够缓释项目风险。但由于租赁资产质量易受经济波动影响,在国内经济潜在增长
水平下降的宏观环境下,资产很容易转化不良,因此发行人可能面临不良资产率
波动的风险。


九、2016-2018年末及2019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7.25%、81.59%、75.75%和74.68%,发行人近三年又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呈下降
趋势,虽然在租赁行业内处于相对合理水平。考虑到租赁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
用于租赁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的资金除部分来源于自有资金外,主要来源于银
行贷款等外部融资,致使融资租赁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水平普遍较高。目前,发行
人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将可能制约公司扩
大债务融资规模,并影响公司筹措可持续发展所需的资金。


十、银行借款为发行人主要资金来源,2016-2018年及2019年3月末,发行
人短期借款分别为7.43亿元、7.32亿元、26.94亿元和25.61亿元;一年以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2.38亿元、31.75亿元、64.32亿元和60.94亿元;发行
人短期偿债规模较大。2016-2018年及2019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53、
0.51、0.63和0.52;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具有一定覆盖能力,近年来流动比率虽
有所提升但是仍处在较低水平,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可能引发短期偿债风
险。


十一、截至2018年末,公司有息债务总额为180.64亿元,应收租赁款余额
为179.78亿元。发行人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集中于3年期以内,而长期融资也
是匹配的3年期融资为主,投融资的期限和规模匹配程度较高,资产和负债结构
期限结构较为稳健。如果融资客户出现经营不善,无法偿还融资款的情况,将增


加发行人的债务偿还压力;此外,鉴于融资租赁企业受行业政策及货币政策影响
较大,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债务偿还风险。


十二、发行人租赁业务标的物中有多数为不动产,然而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
是否合法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若未来政策法律发生变化,规定企业
不得继续经营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或明确要求经营此类业务需要相关资质,则发
行人可能无法继续经营此项业务,从而损失一大收入来源,影响未来的盈利能力。


十三、发行人的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不存在控制关
系的关联方等。公司成立之初为新矿集团的子公司,主要从事新矿集团内部企业
的融资租赁服务业务,集中于矿山设备租赁业务,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较多的关联
交易。2018年,公司关联方收入合计为37,312.19万元。若公司业务发展对关联
交易有一定的依赖,将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母公司与子公司也
可能通过关联交易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实行非
法担保等,此类情况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如果和关联
人员进行不等价交易,会降低公司的利润,引发法律风险。发行人已经规范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保障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公
平合理,避免发生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同时聘
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师,每年就公司报表进行审
计,且针对关联交易部分进行详尽披露,确保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按照正常的与
其他非关联客户相同的商业交易条款及条件进行。近几年,发行人也在不断开发
基础设施、商业物业、水利环境管理等领域,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着重拓展大型
优质公司客户群体。


十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
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
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
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
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十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
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
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六、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大公国际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AA+,该等评级表
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但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
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使其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
资金,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七、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
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
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
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其中,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公布
后两个月内披露。资信评级机构将及时在评级机构网站(http://www.ccxr.com.cn)
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并由发行
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十八、2016-2018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470,142.51万元、
1,916,554.45万元和1,575,920.11万元,占其净资产比重较大。发行人长期应收
款主要为应收租赁款,若发行人客户即承租人集中于某一个行业或地区,或共同
具备某些经济特性,信用风险通常会相应提高,不排除应收租赁款未来存在出现
坏账的风险。若发行人客户出现信用恶化导致融资租赁款无法按计划回收,可能
对公司运营及本期债券偿债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十九、截至2019年3月末,发行人总资产为2,570,988.23万元、总负债为
1,920,118.59万元、净资产为650,869.64万元。2019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
为43,444.62万元、营业利润为7,418.79万元、净利润为5,662.97万元。发行人


已于2019年4月28日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
网站(www.shclearing.com)披露2019年1-3月财务报表,请投资者前往查阅。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录 ............................................................................................................................. 10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4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基本情况...................................................................... 20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3
四、认购人承诺.................................................................................................. 23
第二节 发行人资信状况 ........................................................................................... 25
一、信用评级情况.............................................................................................. 25
二、发行人资信情况.......................................................................................... 27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一、发行人概况.................................................................................................. 31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32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34
四、发行人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7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7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49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54
八、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98
九、发行人独立运作情况.................................................................................. 98
十、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99
十一、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以及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102
十二、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02
十三、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107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10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110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117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7
四、有息债务情况和本次发行债券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情况................ 140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149
六、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152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54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54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57
三、债券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5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59
一、备查文件内容............................................................................................ 159
二、备查文件查阅方式.................................................................................... 159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国泰
租赁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新矿集团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国托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新矿投资



山东新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华源矿业



山东华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国惠



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大
公国际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账户监管人、监管银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本期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发行人根据2017年11月15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
经2018年3月6日股东会会议审议同意,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而签署的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的《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
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的专项账户监管人及受托管理人共
同签署的《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
公司债券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专项账户、债券专项账户



发行人根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账户监管人处开立的,
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的银行存款账户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交易所、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余额包销



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的规定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期届
满后,无论是否出现认购不足和/或任何承销商违约,
主承销商均有义务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将相当于本期债




券全部募集款项的资金按时足额划至发行人的指定账


最近三年、近三年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公司章程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合格投资者



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工作日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本期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
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人民币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设立日期:2007年2月1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98852308U

联系电话:0531-67778204

传真:0531-81922226

邮政编码:250101

经营范围:许可证规定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
车租赁;机械设备及医疗设备租赁;为企业提供项目策划、购并、重组、上市活
动的咨询服务;电子设备、实验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施工机械、采矿设备(不
含物种设备)、发电设备、房产的租赁服务;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制造、
销售;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包括工程履约担保、工程预付款担保、投标担保、原
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租赁合同担保及其他履约担保业务);经济
贸易咨询;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节能及环保技
术的推广、技改、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商业
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批准情况

1、2017年11月15日,发行人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十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可续期公
司债券等事项,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2、2018年2月9日山东省国资委出具了《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国泰租赁
有限公司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18〕9号),同
意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15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3、2018年3月6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等事项。具体发
行规模及发行方式由公司董事长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授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发行人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
内全权确定。


4、2018年7月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077号文核准,发行
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可续
期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
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
完成。发行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
体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3、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于发行
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并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5、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


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结果,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调一致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
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
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
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
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
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
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7、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
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
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
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
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递
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
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8、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
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
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
红;(2)减少注册资本。


9、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
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
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
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
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和
《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4】1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
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
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
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
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工作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
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
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
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10、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1、会计处理:本期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关
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
13 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1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具
体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见发行公告。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转让、质押等操作。


14、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发行人不行
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


1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7月3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
年的7月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6、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本期债券自2019年起每年7月3日为上一个
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计算利息)。


17、本金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
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8、利息登记日:本次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
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
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9、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
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
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0、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2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22、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23、信用等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公开发行,债项评级AA+。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约定比例进行余额包销。


25、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发行配售规则:具体参见发行文件。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拟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
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29、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30、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31、税务事项: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
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9年6月27日。


发行首日:2019年7月1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日,共3个工作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鹏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联系人:吴梅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联系电话:0531-67778105

传真:0531-81922226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经办人员:王子超、李俊、魏来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9层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传真:010-56571688

(三)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联系人:周子远

联系电话:010-66299579

传真:010-66299589

(四)律师事务所: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齐姣

住所:济南市羊头峪路2号鸿苑大厦16层


经办律师:刘静

联系电话:0531-86319627

传真:0531-82963316

(五)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叶韶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座

经办会计师:郝先经、刘玉显

联系电话:0531-89259000

传真:0531-89259099

(六)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吕柏乐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01

资信评级人员:曾汉超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账户监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分行

负责人:王欣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

经办人员:于嘉傲

联系电话:0531-55681396

传真:0531-55681378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蒋峰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燕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十)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户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号:360200012920019119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四、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广发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信用评级情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

经大公国际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出具的《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CYD【2018】
1199号)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发行人公开市场直接融资跟踪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1、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表示受评主体的偿还
债务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2、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租赁”或“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
业务。本次评级结果表明公司收入水平持续提升,融资渠道较为多元化,资本充
足水平较高,且能够获得地方政府和股东的多方面支持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公
司资产质量有待改善,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障较低等不
利因素。


主要优势:

(1)得益于各项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公司收入水平持续提升;

(2)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多元化,为业务的拓展创造了条件;

(3)公司资本充足水平较高,为业务拓展和防范风险奠定了基础;

(4)公司能够获得地方政府和股东的多方面支持,有利于业务的稳健发展
和自身竞争力的增强。


主要关注:

(1)公司不良资产规模及占比有所波动,逾期资产金额有所上升,资产质
量有待改善;


(2)公司短期有息债务占比较高,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3)公司流动比率持续处于较低水平,不利于对流动负债的保障。


3、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
将对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债主体”)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
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将持续关注发债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
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以及可续期债券的特殊发行事
项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及可续期债券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报告
后两个月内,且不晚于发债主体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出具一次定期跟
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
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
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
露的时间。


(3)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
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
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二、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行人与各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18年末,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二十余家金
融机构给予公司总额为288.3亿元的银行授信,目前可使用授信额度为173.35亿
元。


表2-1: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合作银行

授信额度

可使用授信额度

1

中国银行

11

8.82

2

工商银行

15

14.76

3

兴业银行

3.8

0.6

4

中国建设银行

23

4

5

交通银行

18.5

15

6

国家开发银行

10

3

7

中信银行

12

10

8

华夏银行

7

5.06

9

威海市商业银行

2.5

0

10

广发银行

5

0.15

11

渤海银行

5

2.1

12

招商银行

20

11

13

浙商银行

15

7.66

14

青岛银行

10.5

9.5

15

齐鲁银行

24

21

16

浦发银行

4.5

3

17

光大银行

10

4.47

18

民生银行

26

16.86

19

东营银行

2

1

20

济南农商行

1

1

21

平安银行

6

6

22

南洋商业银行

1

0

23

恒丰银行

16

7

24

北京银行

9.5

3.67

25

莱商银行

3

0

26

邮储银行

8

2

27

金城银行

2.4

2.06

28

天津银行

5

5

29

韩亚银行

1

0.24

30

厦门国际银行

1

0

31

杭州银行

3

3




32

广东华兴银行

5

4.6

33

澳门国际银行

1.6

0.8



合计

288.3

173.35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有严重违约现象。


(三)发行人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历史情况

表2-2: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偿付情况表

单位:亿元、年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发行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状态


国泰一期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


11.96
亿元


3



2014.5.20


2017.3.14


已兑付


15
国泰租赁债


8
亿元


7
年(
5+2



2015.9.9


2022.9.9


存续


15
国泰租赁
PPN001


5
亿元


3



2015.4.9


2018.4.9


已兑付


15
国泰租赁
PPN002


3.5
亿


3



2015.4.28


2018.4.28


已兑付


15
国泰租赁
PPN003


3.2
亿


3



2015.6.24


2018.6.24


已兑付


16
国泰租赁
PPN001


4.0
亿


3



2016.3.2


2019.3.2


已兑付


15
国泰租赁
CP001


4
亿元


1



2015.10.16


2016.10.16


已兑付


15
国泰租赁
CP002


3
亿元


1



2015.12.4


2016.12.4


已兑付


15
国泰租赁
CP003


3
亿元


1



2015.12.10


2016.12.10


已兑付


16
国泰租赁
SCP001


3
亿元


270



2016.6.8


2017.3.5


已兑付


16
国泰租赁
ABN001


3
亿元


2.05



2016.6.17


2018.7.4


已兑付


16
国泰
01


6
亿元


5
年(
3+2



2016.11.3


2021.11.3


存续


16
国泰租赁
SCP00
2


3
亿元


270



2016.12.5


2017.9.1


已兑付


17
国泰租赁
MTN001


6
亿元


3



2017.3.27


2020.3.27


存续


17
国泰
01


8.6
亿元


3
年(
2+1



2017.6.29


2020.6.29


已兑付


17
国泰
02


1.4
亿元


3
年(
1+1+1



2017.6.29


2020.6.29


存续


17
国泰租赁
CP001


5
亿元


365



2017.7.5


2018.7.5


已兑付


17
国泰租赁
CP002


5
亿元


365



2017.7.26


2018.7.26


已兑付


17
国泰租赁
SCP001


5
亿元


270



2017.8.23


2018.5.20


已兑付


17
国泰租赁
SCP002


3
亿元


270



2017.9.15


2018.6.12


已兑付


17
国泰
03


4.6
亿元


3


1+1+1



2017.9.19


2020.9.19


存续


17
国泰
04


5.4
亿元


3


2+1



2017.9.19


2020.9.19


存续


17
国泰租赁
SCP003


5
亿元


270



2017.9.27


2018.6.24


已兑付


17
国泰租赁
SCP004


5
亿元


270



2017.11.22


2018.8.19


已兑付


18
国泰租赁
SCP001


5
亿元


270



2018.1.17


2018.10.14


已兑付


18
国泰租赁
SCP002


5
亿元


270



2018.2.6


2018.11.3


已兑付


18
国泰租赁
SCP003


5
亿元


270



2018.3.19


2018.12.14


已兑付


18
国泰租赁
SCP004


3
亿元


270



2018.3.27


2018.12.22


已兑付


18
国泰租赁
SCP005


4
亿元


270



2018.4.17


2019.1.12


已兑付


18
国泰租赁
SCP006


3
亿元


240



2018.11.30


2018.7.28


已兑付


18
国泰租赁
PPN001


5
亿元


3



2018.6.21


2021.6.21


存续


1
年期高级无抵押定
息美元债券


13
亿元


364



2018.9.27


2019.9.27


存续


18
国泰租赁
SCP007


3
亿元


240



2018.12.17


2019.8.14


存续


18
国泰租赁
MTN001


15
亿元


3+N



2018.12.26


2021.12.26


存续


19
国泰租赁
SCP001


3
亿元


270



2019.02.27


2019.11.24


存续


19
国泰租赁
SCP002


3
亿元


270



2019.03.27


2019.12.12


存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尚在存续期的债券共13只,合计74.42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存续期债券情况表

单位:亿元




证券名称

期限
(年)

债项

主体

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金额

品种

1

15国泰租赁债

7(5+2)

AA+

AA+

5.58%

2015.9.9

2022.9.9

8.00

企业债

2

16国泰01

5(3+2)

AA+

AA+

4.65%

2016.11.3

2021.11.3

6.00

公司债

3

17国泰租赁
MTN001

3

AA+

AA+

5.99%

2017.3.27

2020.3.27

6.00

MTN

4

17国泰02

3(2+1)

-

AA+

6.80%

2017.6.29

2020.6.29

1.40

公司债

5

17国泰03

3(1+1+1)

-

AA+

6.80%

2017.9.19

2020.9.19

2.72

公司债

6

17国泰04

3(2+1)

-

AA+

6.70%

2017.9.19

2020.9.19

5.40

公司债

7

18国泰租赁PPN001

3



AA+

7.00%

2018.6.21

2021.6.21

5.00

PPN

8

1年期高级无抵押定
息美元债券

1



AA+

5.70%

2018.9.27

2019.9.27

12.90



9

18国泰租赁SCP006

0.66

-

AA+

6.50%

2018.11.30

2019.7.28

3.00

SCP

10

18国泰租赁SCP007

0.66

-

AA+

6.30%

2018.12.17

2019.8.14

3.00

SCP

11

18国泰租赁
MTN001

3+N

AA+

AA+

7.20%

2018.12.26

2021.12.26

15.00

MTN

12

19国泰租赁SCP001

0.74

-

AA+

5.90%

2019.2.27

2019.11.24

3.00

SCP

13

19国泰租赁SCP002

0.74

-

AA+

5.70%

2019.3.27

2019.12.12

3.00

SCP

合计

74.42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外,公司不存在其
他已发行及尚未偿付完毕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到期债券均已按时兑付,未到期债券
利息均已按时支付,不存在延迟支付债券本息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发行人未发生其他资
信重要事项。


(四)公司近三年主要偿债指标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表2-3:近三年发行人主要偿债指标

单位:亿元、倍、%

项目

2019年3月末/1-3


2018年末/年度

2017年末/年


2016年末/年


总资产

257.10

266.03

248.92

186.53

总负债

192.01

201.51

203.03

144.10

所有者权益

65.09

64.52

45.82

42.43

营业总收入

4.34

23.79

17.86

13.51

利润总额

0.74

4.73

5.20

5.05




项目

2019年3月末/1-3


2018年末/年度

2017年末/年


2016年末/年


净利润

0.57

3.89

3.89

3.79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0.49

5.16

3.99

4.88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


-6.37

2.02

-51.22

-40.63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


-0.49

10.97

55.08

35.47

流动比率

0.52

0.63

0.51

0.53

速动比率

0.44

0.57

0.47

0.47

资产负债率

74.68

75.75

81.59

77.25

营业利润率

17.08

24.07

28.71

37.07

净资产收益率

0.87

7.05

8.80

9.34

总资产收益率

0.22

1.51

1.79

2.29

贷款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5、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股东权益*100%

6、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7、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8、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由于发行人的融资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导致利息保障倍数为负,失去了指标的意义,
因此未计算其数据;存货及应收账款无余额,未计算相应的周转率指标。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tai Leasing Limited Company

法定代表人:尹鹏

成立日期:2007年2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任延海

联系电话:0531-67778105

联系传真:0531-81922226

邮编:250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798852308U

互联网网址:http://www.gtzlw.com

所属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7119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

经营范围:许可证规定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
车租赁;机械设备及医疗设备租赁;为企业提供项目策划、购并、重组、上市活
动的咨询服务;电子设备、实验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施工机械、采矿设备(不
含物种设备)、发电设备、房产的租赁服务;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制造、
销售;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包括工程履约担保、工程预付款担保、投标担保、原
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租赁合同担保及其他履约担保业务);经济
贸易咨询;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节能及环保技
术的推广、技改、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商业


保理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成立于2007年2月12日,由新矿集团、新矿投资和华源矿业共同出
资设立,并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商建函〔2007〕95号文批准成立。公司
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其中新矿集团、新矿投资和华源矿业分别出
资25,000万元、20,000万元和5,00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50%、40%和10%。

公司设立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山东分所出具的“大信(鲁)验字〔2007〕
029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在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完
成注册登记(注册号:370127000001294)。


2009年6月,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转让股权事宜。公司股东新
矿投资同新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国泰租赁全部股权转让给新
矿集团。转让后,新矿集团和华源矿业分别出资45,000万元和5,000万元,占出
资比例的90%和10%。


2010年5月,新矿集团以货币出资方式对公司增资50,000万元,公司注册
资本增加至1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矿集团和华源矿业分别出资95,000
万元和5,0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95%和5%。本次增资经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鲁舜验字〔2010〕第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在济南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完成变更登记。


2010年10月,新矿集团以货币出资对公司增资100,000万元,公司注册资
本增加至2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矿集团和华源矿业分别出资195,000
万元和5,0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97.50%和2.50%。本次增资经山东舜天信诚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鲁舜验字〔2010〕第0131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在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完成变更登记。


2011年12月,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转让股权事宜。公司股东华
源矿业同新矿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国泰租赁全部股权转让给
新矿集团。同时,山东省国资委以货币出资方式对公司增资50,000万元,公司
注册资本增加至25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矿集团和山东省国资委分别


出资200,000万元和50,0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80%和20%。本次增资经山东
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鲁舜验字〔2012〕第0101号”验资报告
验证,并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2012年3月,山东省国资委下发《关于调整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体制的
通知》(鲁国资党〔2012〕20号),明确将发行人纳入山东省国资委直属管理
范围。发行人成为山东省国资委直接管理的省管企业。


2012年9月、12月,山东省国资委两次以货币出资方式对公司分别增资
20,000万元、3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矿集团和山东省国资委分别出资
20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66.67%和33.33%,上述两次增资经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鲁舜验字〔2012〕第0111、0135号”

验资报告验证,并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2012年12月,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转让股权事宜,同意新矿集
团向山东国托股权信托融资50亿元,其中,新矿集团向山东国托转让其持有的
发行人15亿元股权,期限5年。同意新矿集团按约定期限回购发行人股权,回
购完成后,新矿集团恢复原有持股比例。股权存续期间,山东国托不享受“标的
权利”的分红、增值及衍生的其他任何权利。转让后山东省国资委、新矿集团和
山东国托分别出资100,000万元、50,000万元和150,0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
33.33%、16.67%和50%,并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2013年12月、2014年12月和2015年12月,根据新矿集团与山东国托签
订资金信托之国泰租赁股权转让协议,共回购了山东国托持有的国泰租赁有限公
司的10亿元股权(分别为2亿元,2亿元及6亿元)。经过三次股权变更后,
山东省国资委、新矿集团和山东国托分别出资10亿元、15亿元和5亿元,分别
占注册资本的33.33%、50%和16.67%。该项股权转让已于2016年4月29日办
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2017年12月19日,根据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资金信托之国泰租赁股权转让协议,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回购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泰租赁5亿元股权,国泰租赁注册
资本仍为30亿元,其中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10亿元,


占注册资本的33.33%,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66.67%。2018年1月18日,国泰租赁于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协议转让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字【2018】8号),
股权重组后,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国泰租赁 66.67%国有产权转让
给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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