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盛丰混合: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 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和由于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的特定风险等。本 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 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 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 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 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时,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 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本基金为 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 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 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2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2 目录............................................................................................................................4 第一部分绪言...........................................................................................................6 第二部分释义...........................................................................................................7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2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1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5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9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0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1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3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56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58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59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4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6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9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0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77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1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3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9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3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14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5 4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6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盛盛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修正,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7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长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8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 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9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 金份额净值 44、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 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介 54、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10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11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010)86497888 传真:(010)86497999 联系人:张利宁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6号文件批准,于1999年3 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00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 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 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截至2019年5月18日,基金管理人共 管理五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和五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同时管理专户理财产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主任科 员、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企业财 务部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南华银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券营业 部总经理。2004年10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总 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 事长。 蔡咏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 讲师、会计教研室主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分公司财务经理, 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部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 理,香港黄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 副书记。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安徽国元金融控 12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葛甘牛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所罗门兄弟公司、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美林集团、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行政总裁。 陈健元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高盛(亚洲)有限责 任公司、巴克莱银行。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北亚洲区 私人银行业务主管。 严琛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贵阳资产管理部正科 级行员、综合计划局计划处正科级行员、党委宣传部综合处副处长、党委宣传 部党校办公室副主任、信用管理局信用五处副处长、信用管理局评级方法与标 准处副处长;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副 主任、党组成员;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池州市委常 委、副市长;宣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翔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六安行署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 副主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助理调研员、副主任、调研员,安徽省 政府办公厅一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兼秘书一室主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安徽 省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安徽 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 会副书记。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林培富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 务部科长、副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经理、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公司筹备组负责人。2005年1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人力资 源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盛 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13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张仁良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现任香港教育大学校长、公共政策讲座教 授,兼任香港金融管理局ABF香港创富债券指数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香港永 隆银行独立董事及第十三届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同时亦为复旦大学顾问教授和 上海交通大学兼任教授。曾任香港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专责小组主席,太 平洋经济合作香港委员会主席、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2009年获香 港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星章、2007年被委任为太平绅士,并于2017年获法国 政府颁发棕榈教育军官荣誉勋章。 荣兆梓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教授。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 长。现任安徽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高等研究院执 行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资本 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马经史学会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朱慈蕴女士,独立董事,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 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兼任泛海股份公司、绿盟科技股份公司、贵阳银行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刘锦峰女士,监事会主席,工学及经济学双学士。曾任国元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业 务三部总经理兼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 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机构管理部总经理, 兼任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国元期货有限 公司董事。 吴达先生,监事,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就职于新加坡星展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理助理、星展增裕基金经理,新 14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组合经理、高级组合经理,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总经理。2013 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 经理。 3.管理层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同上。 林培富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同上。 杨思乐先生,英国籍,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 院硕士学位, 特许另类投资分析师CAIA。从1992 年9 月开始曾先后任职于太 古集团、摩根银行、野村项目融资有限公司、汇丰投资银行亚洲、美亚能源有 限公司、康联马洪资产管理公司、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2007 年8 月 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长 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宁先生,EMBA。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经 理等职务。2005年8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长盛 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蔡宾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历任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 15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张利宁女士,大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财务 部,太极计算机公司子公司北京润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99年1月起加入长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研究部业务秘书,业务运营部基金会计、总监, 财务会计部总监,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监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衡先生,博士、博士后。2007年7月进入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 收益研究员、社保组合组合经理助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等职务。自2016年8 月16日担任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10日兼 任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18日兼任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5月2日起兼任长 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宁先生,副总经理,EMBA。同上。 蔡宾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同上。 吴达先生,监事,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同上。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同上。 赵楠先生,经济学学士,MBA在读。历任安信证券研究中心研究员,光大 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高级股票投资经理、资深股票投资经理、 权益创新业务负责人、投行总部执行董事等职务。2015年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监,长盛新兴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长盛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 锦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乔培涛先生,硕士。曾任长城证券研究员、行业研究部经理。2011年8月 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部执行总监,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16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葛鹤军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 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曾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基金经理。2018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监, 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17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18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的设置上要权责 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并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健全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三层控制二道监督”(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业务操作层、督 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内部控制组织体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管 理委员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督察长关于公司风险控制方面的报告。督察长负责 监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风险管理部工作,对 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的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进行检查监督;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 定期对基金资产运作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发现的风险问题进行 研究;监察稽核部通过日常的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持续完善且严格 执行内控制度,风险管理部通过全面梳理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及公司制度,从法规限制、合同限制、公司制度限制三个层面及时和全面揭示 各基金风险控制要素,明确风险点并标识各风险点所采用的控制工具与控制方法, 全面加强对各基金投资合规风险监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 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 理制度和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 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 19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各部 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公 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 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完善。 公司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调整由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与督促。 4、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报告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评价程序和报告制度,以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须定期检查本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对相应的内部控 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做出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内控制度 或修正行为。公司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督基础之上实施再监督,通过对 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稽核,对各项制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检 查评价,发现制度不合理的、不适用的,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同时报告公 司总经理和督察长;发现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控制失效的,要求相关部门立即 整改,并出具监察报告,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督察长报告。督察长就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定期向监管机构及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 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20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48.18亿元(同比增长7.0%)、资产总额34,185.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2%)、 吸收存款余额21,285.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4%)、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含贴 现)19,975.29亿元(较上年末增幅17.2%)。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 处、资金清算处、规划发展处、IT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基金服务中心8 个 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60人。 2、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男,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 注册私人银行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作,具有 本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1985年7月至 21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年8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净值规模合计5.59万亿,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共110只,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 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 基金、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智慧中国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泰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 22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3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 法规、行业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 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资产 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24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 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25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A座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A座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何薇 电话:13391886737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26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010)86497888 传真:(010)86497999 联系人:龚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阳路112号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15层 负责人:颜学海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张兰 经办律师:张兰、周淑贞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27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8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9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6年11月18日起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可直接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0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1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 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和本基金的 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6、本基金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应确保账户内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 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 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 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 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 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 条款处理。 32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对于基金开放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成立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以 该开放日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 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 申购未生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 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是否生效以登记机构的确 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 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 低申购金额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2、单个账户持有本基金份额的限制 本基金暂无单个账户基金份额最低持有余额限制,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管 理人可以调整单个账户持有本基金份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 提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3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六、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两类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 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 50万元以下0.8% 0申购费率 50万元(含)-200万元0.6% 200万元(含)-500万元0.4% 500万元以上(含)每笔1000元 50万元以下0.24% 0 养老金特定50万元(含)-200万元0.18% 申购费率200万元(含)-500万元0.12% 500万元以上(含)每笔1000元 注:养老金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 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 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 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 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 围。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 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 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34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日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日1.5% 7日≤持有期<30日0.75% 30日≤持有期<6个月0.5% 6个月≤持有期0 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 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1.5% 7日≤持有期<30日0.5% 30日≤持有期0 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 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5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金额100,000元 A类基金份额净值1.0160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0.8%)=99,206.35元 申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元 申购份额99,206.35/1.0160=97,644.05份 (2)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的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5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150=98,522.17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可得到98,522.17份C类 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 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1)A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例:某投资者赎回10,000份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的A类基金 36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份额10,000份 基金份额净值(NAV)1.0560元 赎回金额10,000×1.0560=10,560.00元 赎回费用10,560.00×0.5%=52.80元 净赎回金额10,560.00–52.80=10,507.20元 (2)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例:某投资者赎回10,000份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的C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1.0560元,持有期为20天,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份额10,000份 基金份额净值(NAV)1.0560元 赎回金额10,000×1.0560=10,560.00元 赎回费用10,560.00×0.5%=52.80元 净赎回金额10,560.00–52.80=10,507.20元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T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T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 数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 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 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 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37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8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 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 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 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 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39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单日的赎回申 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部分进行自动延 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 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 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并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且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将被撤销。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 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延期赎回处理。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 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则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公告次数,但基 金管理人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或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的时间,届时可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40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 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无论在上 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或按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执行。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 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 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 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在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 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的冻结、解冻及质押和转让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 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 的,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1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十八、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 生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 并提前公告。 42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3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 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行业自身生命周期、对 国民经济发展贡献程度以及行业技术创新等影响行业中长期发展的根本性因素 进行分析,对处于稳定的中长期发展趋势和预期进入稳定的中长期发展趋势的 行业作为重点行业资产进行配置。关注指标包括: (1)产业政策变化:分析与各个细分领域相关的扶持或压制政策,判断政 策对行业前景的影响; (2)景气状况:判断各子领域的景气特征,选取阶段性景气度较高的细分 领域重点配置; (3)相对盈利和估值水平:动态分析各细分领域的相对盈利和估值水平, 提高阶段性被市场低估的、盈利预期较高子领域配置比例,降低阶段性被市场 高估、盈利预期较低的子行业配置比例; (4)二级资产市场情况:根据二级资本市场情况,在市场处于趋势性下降 通道态势时,提升偏向防御性的子行业配置;在市场景气度提升或出现明显反 转、上升信号时,提升偏周期性的子行业配置。 2.个股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挑选具备 较大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 (1)定性分析: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 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市场优势,包括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在细分市场是否占 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在营销渠道及营销网 络方面的优势等; B、资源和垄断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 市场资源、专利技术等; C、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的、难以模仿的产品;对产品的定价能 力等; D、其他优势,例如是否受到中央或地方政府政策的扶持等因素。 44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主要财务和估值指标进行定量 分析。在对上市公司盈利增长前景进行分析时,本基金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 财务数据,通过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指标进行量化筛选,主要包括每股收益增 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等。 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上市 公司的增长前景进行分析,力争所选择的企业具备长期竞争优势。 3. 动态调整和组合优化策略 本基金管理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升级、技术发展状况及国家相 关政策因素对配置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进行动态调整。此外,基于基金组合中单 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 基金收益最大化。 (三)债券投资策略 1、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 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本基金通过分析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方向,综合考虑不 同券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构造债券投资组合。在实际的 投资运作中,本基金将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策略、类别选择策 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2、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严密的投资决策流程、投资 授权审批机制、集中交易制度等保障审慎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并通过组 合管理、分散化投资、合理谨慎地评估、预测和控制相关风险,实现投资收益 的最大化。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持续跟踪研究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 45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 低等特点,在市场向下带动净值走低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降低投资组合的仓 位,从而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避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 收益特性;并在市场快速向上基金难以及时提高仓位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提 高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提高基金资产收益。 (五)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 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 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 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 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 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 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六)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 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 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 稳定的当期收益。 (七)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 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 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 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46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 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 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 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47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 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 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 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本基 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 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15%;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 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在任何交易日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 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6)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10%; (17)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四十;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 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30%;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48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除上述第(2)、(12)、(19)、(20)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但须提前公告。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如本基金增加投资品种,投资限制 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 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3、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 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 49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 益率 沪深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A 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 目前沪深300 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 性。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 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其选样 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一年期以 下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以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 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在运作 过程中将维持0%-95%的股票投资,其余资产主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因此,“5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是适合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 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 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 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 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基金托 管人同意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 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 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 50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第1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5,097,292.359.89 其中:股票25,097,292.359.89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221,903,828.3087.41 其中:债券221,903,828.3087.41 资产支持证券-- 4贵金属投资-- 5金融衍生品投资--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2,774,305.031.098其他资产4,102,979.15 1.629合计253,878,404.83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农、林、牧、渔业1,218,000.000.50B采矿业780,600.000.32 51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制造业10,982,853.624.53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1,419,100.000.58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1,357,800.000.56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541,800.001.46H住宿和餐饮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J金融业4,414,738.731.82K房地产业1,382,400.000.57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25,097,292.3510.3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 号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000002万科A45,0001,382,400.000.572002262恩华药业100,0001,255,000.000.523300498温氏股份30,0001,218,000.000.504601398工商银行193,1001,075,567.000.445000423东阿阿胶20,000949,000.000.396600886国投电力110,000913,000.000.387000538云南白药10,000855,000.000.358601939建设银行120,000834,000.000.349002024苏宁易购60,000753,000.000.3110000089深圳机场70,000702,100.000.29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5,159,000.002.13 52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20,001,000.008.2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20,001,000.008.24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可交换债)618,828.300.258同业存单196,125,000.0080.819其他-- 10合计221,903,828.3091.43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11190609919交通银行 CD099400,00038,832,000.0016.00211181220318北京银行 CD203300,00029,064,000.0011.98311191804419华夏银行 CD044220,00021,362,000.008.80411180718718招商银行 CD187200,00019,530,000.008.05511190804919中信银行 CD049200,00019,416,000.008.00511191014319兴业银行 CD143200,00019,416,000.008.00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3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①18招商银行CD187 根据银监罚决字〔2018〕1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 银行”)因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被深圳保监局罚款30万元;根据银监罚决字 〔2018〕1号,招商银行因违反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批量转 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以及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 用担保等行为,被中国银监会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 合计6573.024万元。对以上事件,本基金判断招商银行作为全国性的股份制银 行,具有一定的系统重要性,具有较强的市场口碑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整体 来看,上述处罚对公司影响极小。后续将关注其制度建设与执行等公司基础性 建设问题的合规性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 ②19兴业银行CD143/18兴业银行CD369 根据银保监会2018年5月4日公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兴业银行因同业投资接受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债券卖出回购业务 违规出表、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12项 违规被罚5870万元,这12项案由中,多涉及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 54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③18民生银行CD455 根据银保监会2018年12月7日公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 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5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公告,民生银行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200万元。根据 银保监会2018年12月7日公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 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8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民生银行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同业 投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储备融资; 本行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票据代理未明示, 增信未簿记和计提资本占用;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等原因,被罚款 3160万元。 对以上事件,本基金判断,民生银行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上述 55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31,127.412应收证券清算款1,782,088.84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2,289,762.90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4,102,979.15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长盛盛丰混合A 项目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②-④ 2016年11月18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年12月31 日 0.04%0.05%-2.53%0.43%2.57%-0.38% 56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9.10%0.15%10.65%0.32%-1.55%-0.17%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4.12%0.41%-9.62%0.67%5.50%-0.26% 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3月31日 3.25%0.21%14.39%0.77%-11.14%-0.56% 2016年11月18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9年3月31日 8.04%0.29%11.49%0.55%-3.45%-0.26% 长盛盛丰混合C 项目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②-④ 2016年11月18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年12月31 日 0.02%0.05%-2.53%0.43%2.55%-0.38%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6.43%0.12%10.65%0.32%-4.22%-0.20%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4.44% 0.41%-9.62%0.67%5.18%-0.26% 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3月31日 3.20%0.21%14.39%0.77%-11.19%-0.56%(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