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创投S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2018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19年06月28日 16:20:17 中财网
债券代码:
112659 债券简称:
18 创投
S1
债券代码:
112677 债券简称:
18 创投
S2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2018 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logo1 深创投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B 区)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信证券2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19 年
6 月



重点声明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
业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本

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
作为受托管理人

以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为信息来源

制本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目录

重点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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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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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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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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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
7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
..
..
8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
..
15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7
第六章
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本息偿付情况
..
19
第七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
20
第八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情况
..
..
21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2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
23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
..
..
2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深创投、
创新投资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资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新赛克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红土基金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

债券而制作的募集说明





债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债券持有人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
有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
管理公司





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
律、
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
组合原理
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
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私募股权投资





通过私募形式募集资金,并将资金投入到非上市企业获得股
权,通过上市、并购或股权转让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的行为


PIPE





私募股权投资已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直投
/直接股权投






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对企业投资


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规模大小的一定比例向基金收取的费用,
通常按照年度收取



/万元
/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
/万元
/亿元


报告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中若出现加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Capital Group Co.,Ltd.


二、本

债券的基本情况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第一期)


债券名称: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及代码:


深交所上市交易,简称为
18 创投
S1,代码为
112659


发行规模及利率:


人民币
5.00 亿元,发行利率为
5.58%


债券余额:


人民币
5.00 亿元,本年度利率为
5.58%


债券期限:


5 年


起息日:


2018 年
3 月
21 日


付息日: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21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金兑付日:


2023 年
3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债券担保情况:





信用级别及资信
评级机构:


2018 年
3 月
9 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
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A。



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发行人创投主业、设立创业
投资基金。








2、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第二期)


债券名称: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及代码:


深交所上市交易,简称为
18 创投
S2,代码为
112677


发行规模及利率:


人民币
9.50 亿元,发行利率为
5.20%


债券余额:


人民币
9.50 亿元,本年度利率为
5.20%


债券期限:


5 年


起息日:


2018 年
4 月
17 日


付息日: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17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金兑付日:


2023 年
4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债券担保情况:





信用级别及资信
评级机构:


2018 年
3 月
28 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



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发行人创投主业、设立创业
投资基金。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
本次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相关约定,通过访谈、查阅获取发行人相关资料、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信息等方式持续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保障
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正常。发行人已按规定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
报告、中期报告、付息兑付公告,受托管理人就发行人出现的重大事项披露了以
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序号


披露时间


披露内容


1


2018/05/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创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年累计
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B 区


办公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B 区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电话:
0755-82912706


传真:
0755-82912880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
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
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
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
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发行人作为国内实力最强、影响力最大的本土创投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始终
致力于培育民族产业、塑造民族品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核心
业务为创业股权投资

同时开展了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
“PIPE”)
业务

公募基金业务、软硬件销售业务等,发行人逐渐成为多元化、专业化的投资集团。

2018 年

发行人荣膺清科
“2018 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
100 强第四名
”。




1、创业股权投资
业务


发行人创业股权投资业务主要包括直接股权投资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业务、母基金管理业务(含政府引导母基金业务、市场化母基金业务)以及其
他包括中外合作基金管理等。发行人主要投资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企业
和新兴产业企业、初创期和成长期及转型升级企业,涵盖信息科技、互联网
/新媒
体、生物医药、新能源
/节能环保、化工
/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消费品
/现代服
务等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领域。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公司投资企业数量、
投资企业上市数量均位居国内创投行业第一位,累计投资
842 个创投项目,其中
144 家
被投资企业分别在全球
16 个资本市场实现成功上市,
113 家被投资企业挂
牌国内新三板。创业股权投资的业务模式主要分为:



1)直接股权投资业务模式:发行人用自有资金(含已变现的投资收益)
以股权方式投资目标企业,通过被投资企业未来的上市、并购、回购等方式退出
从而获得投资收益。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发行人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本为政府
引导子基金,发行人既作为基金管理人,又作为出资人。政府引导子基金为公司
与各级政府的投资平台等共同出资设立。一方面,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作为投资人
参与基金出资,出资比例一般为
25%-40%左右,而政府及其国有投资平台以其
设立的政府引导母基金出资
25%左右,其余部分为向社会其他投资人募资形成。

此种模式下,发行人或下属公司担任子基金管理人,按照普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的运作流程进行管理

即总结为
“募资

投资

管理

退出
”,
即通过私募的方
式募集资金,寻找潜在项目并筛选、投资,择机退出以获得收益。因此,政府引
导子基金模式下,除公司获得的作为出资人的利润分配之外,作为基金管理人,
发行人同时获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管理费的收取基数和比
例由发行人与其他基金出资人协商确定,通常按照基金
实缴或认缴规模收取
1.50%-2.50%/年的费用,同时,可以从所管理的基金或者基金所投项目的收益中
获取约
20.00%的业绩报酬。




3)母基金模式:母基金运作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由基金出资人委托发行
人或下属公司进行管理。发行人作为母基金管理人,负责母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
工作。(
1)政府引导母基金方面:通常由各地政府财政全额出资,发行人结合



当地政府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拟订各支子基金的布局规划和筛选准
则,公开向社会招标甄选国内优秀的创投机构,落实对子基金的投资的工作。因
此,作为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人,发行
人通常获取基金管理费作为报酬,报酬标
准与当地政府协商确定。(
2)市场化母基金方面:通常由市场化投资机构与发
行人或下属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在符合国家产业规划的前提下谋求较高收益。因
此,作为市场化母基金管理人,除作为出资人的利润分配之外,发行人还获取基
金管理报酬,通常按照基金实缴规模收取
1.5%-2.00%/年的费用。



2、
PIPE 业务


在大资管时代背景下的混业经营趋势,促使发行人开始将投资阶段整体后移,
业务延伸至二级市场

拓展了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
“PIPE”)
业务


2006

12 月,发行人参与宝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0690)非公开发行
A 股,完成了
首单投资的
PIPE 项目。此后从
2013 年开始,发行人投资
PIPE 项目逐渐成为常
态化。发行人投资的
PIPE 项目以公司已投资并成功上市的公司为重点,兼顾其
他上市公司,以定增方式认购其股份,后以大宗交易、二级市场减持等方式退出
获取投资收益。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发行人参与
PIPE 项目
46 个(含不同投资
轮次),累计投资
735,753.26 万元。



3、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发行人设有私募股权行业首家全资公募基金子公司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简称
“红土基金
”)。

红土基
金根据
2014 年
6 月
5 日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
562 号文批准设立,且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取得证监会核发的
A093 号
《基金管理资格证书》,同时拥有公募基金管理资格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
格。



截至报告期末,红土基金管理的公募基金主要包括混合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包括红土创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168401.OF)、红土创新改革红利
混合(
002250.OF)和红土创新兴产业混合(
001753.OF)等
3 支。货币型基金
包括红土创新货币
A ( 004967.OF )、红土创新货币
B ( 004968.OF)
、红土创新
优淳货币
A(005150.OF )和红土创新优淳货币
B(005151.OF ) 。红土基金按照管
理规模的一定比例收取基金管理费。



4、软硬件销售业务



2012 年
10 月,发行人以控股的方式实现了对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简称
“中新赛克
”)
的收购

积极探索通过控股实业公司打造非上市项目的
退出平台,推动并购重组业务。

2017 年
11 月
21 日,中新赛克成功登陆深交所
中小板,股票代码为
002912.SZ,由此发行人实现了国内创投机构控股子公司中
小板独立
IPO 零的突破。



(二)公司
主要经营情况


1、营业收入的构成及比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同比变动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主营业务收入

155,387.39

99.72%

100,675.99

99.98%

54.34%

管理费

80,184.92


51.46%


31,003.27

30.79%

158.63%


财务顾问

3,074.76


1.97%


679.11

0.67%

352.76%


投资顾问

338.31


0.22%


1,563.41

1.55%

-78.36%


业绩分成

2,518.71


1.62%


17,082.94

16.96%

-85.26%


软硬件销售

69,120.80


44.36%


49,781.06

49.43%

38.85%


销售服务及手续

148.44


0.10%


566.21

0.56%

-73.78%


赎回费收入

1.44


0.00%








2、其他业务收入

434.42


0.28%


24.42

0.02%

1678.95%

营业收入

155,821.81


100.00%


100,700.40

100.00%


54.74%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55,821.81 万元,同比增长
54.74%,主要
为软硬件销售、管理费和
财务顾问
收入
出现大幅增长。其中,
财务顾问实现收入

3,074.76 万元,同比增长
352.77%,主要是子公司不动产管理公司实现的财务
顾问收入。



(1)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实现收入
80,184.92 万元,同比增长
158.63%。

主要为公司管理基金规模增加,从而收取的管理费增加
。此外,
软硬件销售收入

69,120.80 万元,同比增加
38.85%,主要为子公司中新赛克软硬件销售收入较
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2、投资收益的构成及比例


作为以创业股权投资为核心的大型集团

发行人的核心利润来源于
“投资收

”。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发行人实现投资收益
236,736.95 万元

主要来源于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即股权投项目的退出。报告期内,公司
及时把握证券市场行情,逢高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
减持非上市公司股权,实现相关处置收益
183,456.64 万元。



同时,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为
17,992.48 万元,较上

度有所上升


三、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资产负债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变动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651,485.40

434,055.30


50.0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40,377.12

2,195,247.26


6.61%

资产总计

2,991,862.52

2,629,302.56


13.79%

流动负债合计

1,047,817.24

919,038.54


14.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4,759.18

351,237.56


18.09%

负债合计

1,462,576.42

1,270,276.10


15.1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77,482.56


1,234,999.17


11.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29,286.10

1,359,026.47


12.53%





1)流动资产合计


2018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合计
651,485.40 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长
50.09%,
主要是期末收到所投项目变现款及基金管理费用导致货币资金大幅增长,
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增加,及支付总部大楼建设款导致存
货增加。



2、主要利润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同比变动比例

营业总收入


155,821.81

100,700.40


54.74%

营业总成本


195,953.06

175,077.18


11.9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22.49

-141.73


339.22%

投资收益


236,736.95

245,136.30


-3.43%




资产处置收益


-5.65

9.15


-161.76%

其他收益


8,781.61

5,516.14


59.20%

营业利润


204,759.16

176,143.09


16.25%

利润总额


205,934.96

175,298.75


17.48%

净利润


180,001.51

138,156.05


30.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60,470.78

124,576.67


28.81%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46,088.49

13,226.51


-1,204.51%




1)
营业总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55,821.81 万元,同比增长
54.74%,主要
为子公司中新赛克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及基金管理费增加。




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622.49 万元,同比
损失
增加
339.22%,
主要是股票价格较年初下降。




3)
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
-5.65 万元,同比下降
161.76%,主要是固定
资产处置损失
增加





4)
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为
8,781.61 万元,同比增长
59.20%,主要是收到
增值
税退还金额
增加。




5)净利润


报告期内,净利润为
180,001.51 万元,同比增长
30.29%,主要是营业收入
大幅增加。




6)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
-146,088.49 万元,同比下降
1204.51%,主要是
2018 年持有的上市股票市值大幅下跌。



3、主要现金流量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同比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037.85

54,286.78

215.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531.36

-248,624.94

-4.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603.96

260,610.38

-23.79%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同比变动比例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4,416.68

199,336.71

67.76%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018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71,037.85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215.06%,主要是收取管理费及投资项目变现导致现金流入较上期大幅增
加。




2)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18 年度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334,416.68 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
67.76%,主要是所投资项目变现及收取基金管理费增加导致的。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指标


2018 年度
/末


2017 年度
/末


同比变动
比例


流动比率(倍)


0.62

0.47

31.65%

速动比率(倍)


0.47

0.31

49.31%

资产负债率(
%)


48.89%

48.31%

1.1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EBITDA)


261,506.40

213,471.78

22.50%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4.70

5.92

-20.63%

贷款偿还率(
%)


100.00%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100.00%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合计;


2、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
-存货)
/流动负债合计;


3、资产负债率
=负债合计
/资产总计;


4、
EBITDA=利润总额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
+摊销;


5、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
=实际贷款偿还额
/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
=实际利息支出
/应付利息支出。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截至目前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17 创投
S1”已按时兑息


结合发行人过
去及现在的债务履行情况,作为深圳市重要的大型投资企业集团,发行人未来偿
债意愿较强。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1、经营盈利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由管理费、财务顾问、投资顾问、业绩分成、软硬件销售、
销售服务及手续、赎回费和其他业务收入组成,其中管理费是发行人最重要的收
入来源。

2017 年和
2018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00,700.40 万元和
155,821.81 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
176,143.09 万元和
204,759.16 万元。发行人主
营业务利润逐年增加。

2017 年和
2018 年营业外收入为
176.87 万元

1,930.22 万
元,
主要是收到与经营无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净利润

138,156.05 万元

180,001.51 万元,
主要是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2018 年发行人净利润较同期有所增
长。

作为深圳市重要的大型投资企业集团,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强。



2、负债与偿债能力指标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270,276.10 万元和
1,462,576.4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
919,038.54 万元和
1,047,817.24 万元,分别占负债总
额的
72.35%和
71.64%。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公司
2017 年和
2018 年流动比率分别为
0.47 和
0.62,
速动比率分别为
0.31 和
0.47。

2018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
2017 年末
有所
增长
,主要为
所投资项目变现及收取基金管理费增加导致本期末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较上期大幅增加
所致。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系货币
资金、
存货、
应收账款等,具备一定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但公司负债中流动负
债占负债比重较高,如果未来出现集中偿付或突发情况,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



债压力。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2017 年和
2018 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8.31 和
48.89%%,
2018 年较同
期略微上升。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且处于合理水平,公司权益资本对于债务的具
有一定的保障力度。

2017 年和
2018 年发行人的
EBITDA 分别为
213,471.78 万元

261,506.40 万元,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5.92 和
4.70。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
18 创投
S1


本期债券简称为
“18 创投
S1”,

2018 年
3 月
16 日发行

规模
5.00 亿元

募集款项已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汇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发行人创投主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创
业公司的股权,不用于直接或间接投资房地产、沪深交易所二级市场上市公司股
票及相关私募证券类投资基金




2、
18 创投
S2


本期债券简称为
“18 创投
S2”,

2018 年
4 月
12 日发行

规模
9.50 亿元

募集款项已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汇入发
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发行人创投主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创
业公司的股权,不用于直接或间接投资房地产、沪深交易所二级市场上市公司股
票及相关私募证券类投资基金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8 创投
S1 募集资金
5.00 亿元,公司按照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创投基金和直接股权投资。其中,用于
8 支创投基金设立或
出资,金额
48,790.00 万元;用于直接股权投资的企业
2 家,
金额
1,20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
18 创投
S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零元,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详细情况请见《深圳市创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8 创投
S2 募集资金
9.50 亿元,公司按照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创投基金和直接股权投资。其中,用于
9 支创投基金设立或出资,金额
58,574.08 万元;用于直接股权投资的企业
32 家,
金额
36,709.32 万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
18 创投
S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为零元,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详细情况请见《深圳市创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央商务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户名称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为
755901373310886。

发行人严格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对专项账户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将该专
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发行
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不存在异常。



















































第六章 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

债券增信机制变更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
书中
“第四节
增信机制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致

未发生重大变更




二、本

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变更及执行情况


发行人严格执行本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偿债计划和其它偿债保障措
施,且执行良好,相关计划和措施均未发生变化。



三、本

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
本次债券尚未到本息偿付日,无本息偿付事项发生。









第七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8 年
3 月
9 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018 年
3 月
28 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出具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

2018)》(
信评委函字
[2018]跟踪
511 号
),
维持
“17 创投
S1”、
“18 创投
S1”

“18 创投
S2”信用等级为
AAA,
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维持
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及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的最新跟踪评级结果较前次评级
结果无变化。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预计将于发行人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
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跟
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和中诚信证券评估有
限公司网站(
www.ccxr.com.cn)披露,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第八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情况

“18 创投
S1”和
“18 创投
S2”募集说明书中未约定其他特殊义务
事项。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一、报告期内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与募集说明书披露情况
一致。



二、发行人事务专人变动情况


2018 年度,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的信息披露负责人发生变动。信息披露负
责人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蒋玉才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B 区


电话


0755-82980218


传真


0755-82912880


电子邮箱


ycjiang@szvc.com.cn







三、中介机构变动情况


2018 年度,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本

债券未出现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情况。



二、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三、发行人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
更情况及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与募集说明书披露情
况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监事发生变更。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颁发的《深圳市国资委关于调整董事的函》(深国
资委任函
[2018]23 号),委派胡建平同志为董事,何伟民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根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6 日颁发的《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第四十四次股东会决议
》,决议委任陈外华同志为监事。



新任董事、监事不存在持有公司股权、债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与募集说明书披露情况一致。



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行人及控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的情况。



四、其他重大事项


1、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截至
2018 年
4 月末,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2017 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
十,包括短期借款余额为
769,602.80 万元和应付债券余额为
392,671.00 万元,累
计新增余额
272,671.00 万元,占
2017 年末净资产的
20.06%。

发行人新增借款、



发行债券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均属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对偿债能
力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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