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 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自控”、“公司”或“发行 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 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2018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或“智能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 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 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7月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 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 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 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3,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包销基数为23,000.00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 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6,9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 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 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 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 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六个月(按一百八十个自然日计 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 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 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智能自控公开发行2.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19年7月2日(T日)结束。 根据2019年6月28日(T-2日)公布的《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 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智能转债发行申 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智能转债本次发行2.30亿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230万张,原股东 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19年7月2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的智能转债总计为1,013,301张,即101,330,100元,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44.06%。 三、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智能转债总计为1,286,690 张,即128,66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5.94%,网上中签率为 0.0250998849%。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 量为5,126,278,470张,配号总数为512627847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 000512627847。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9年7月3日(T+1日)组织摇号抽 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19年7月4日(T+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 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智能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 (张) 实际获配数量 (张) 中签率/配售比例 (%) 原股东 1,013,301 1,013,301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5,126,278,470 1,286,690 0.0250998849 合计 5,127,291,771 2,299,991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9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智能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9年6月28日(T-2日)在《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 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达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沈剑标 联系电话:0510-88551877 联系人:沈剑飞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0层 联系电话:021-38966571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3日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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