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鹏扬汇利债券A: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16:08 中财网
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U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扬汇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58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6月
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
7月
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
2019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鹏扬汇利债券
A鹏扬汇利债券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585 004586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类基金的相
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类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1.0790 1.0754

基准日下属分类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59,247,142.43 5,162,784.03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类基金按照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元)


155,548,285.46 3,097,670.42
本次下属分类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5000 0.4600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
年最多分配
2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截止基准日,按

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已实现收益×60%。



2)鹏扬汇利债券
A: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已
实现收益的比例为
85.63%;鹏扬汇利债券
C: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
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已实现收益的比例为
83.92%。

2.A A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
7月
5日
除息日
2019年
7月
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
7月
8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以
2019年
7月
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为相应基金份额;
2)分红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9年
7月
9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
2)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申购费用。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3.A A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
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本公司交易平台查询分
红方式。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的交易时间内(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
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
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4、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
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
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5、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
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

过拨打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968-66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
http://www.pyamc.com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
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7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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