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建信责任: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2号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年3月26日证监许可[2010]378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0年5月2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 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 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 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 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 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 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上证社会责任 ETF的联接基金,具有较高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年 11月 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 2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第一部分 前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8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7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92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9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9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9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0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3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4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45 3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一部分前言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 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 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 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4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部分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合同》:《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其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2、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3、法律法规: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 4、《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5、《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6、《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7、《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8、元: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9、基金或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10、招募说明书:《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 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 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 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 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 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 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 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11、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2、发售公告:《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14、《业务规则》:《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5、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 机构; 17、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投资者; 20、基金代销机构: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 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21、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22、基金销售网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23、注册登记业务: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4、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 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基金合同》当事人: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 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 26、个人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27、机构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 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2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6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9、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30、标的指数:指上证社会责任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31、目标ETF:指另一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简称ETF),该 ETF和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相同,并且该 ETF的投资 目标和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该 ETF以求达到投资目 标。发售时, 本基金选择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上证社会责任ETF)为目标ETF; 32、ETF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目 标ETF,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采用开 放式运作的基金,本基金是联接其所投资的目标 ETF的 ETF联接基金; 33、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 34、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的期限; 35、基金存续期:《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36、日/天:公历日; 37、月:公历月; 38、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开放日: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0、T日: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41、T+n日: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42、认购: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发售: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 为; 44、申购: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 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 时间开始办理; 7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5、赎回: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 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 时间开始办理; 46、巨额赎回: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47、基金账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48、交易账户: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9、基金转换: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 为; 50、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1、基金收益: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益、 证券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52、基金资产总值:基金拥有的包括目标 ETF份额在内的各类证券及票 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 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4、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的过程; 56、指定媒体: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 站; 57、流动性受限资产: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8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8、不可抗力: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9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设立日期:2005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 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美国信安金 融服务公司,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 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 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 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 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 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 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 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 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董事长,1985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 10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获得长江商学院EMBA。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 务部副总经理。2005年9月出任建信基金公司总裁,2018年4月起任建信基金 公司董事长。 张军红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公司总裁。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政 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主任 科员、主任科员;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经 理、高级副经理;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 理;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资 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3月出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4月起任建 信基金公司总裁。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1990 年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 副总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 朝阳支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 部总经理助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亚洲区总裁。1990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 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2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EMBA工商管理 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 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 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 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营运 官。1989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经理,新 加坡法兴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 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 华淑蕊女士,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毕业于吉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长春日报》新闻中心农村工作部 记者,湖南卫视《听我非常道》财经节目组运营总监,锦辉控股集团公司副总 裁、锦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七部副总 11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经理、理财中心总经理、财富管理总监兼理财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光大 证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MD)。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 生部。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财务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史亚萍女士,独立董事,现任嘉浩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1994年毕 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1996年毕业于耶鲁大学研究生 院,获经济学硕士。先后在标准普尔国际评级公司、英国艾比国民银行、野 村证券亚洲、雷曼兄弟亚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威灵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中金资本等多家金融机构担任管理职务。 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 席合伙人。毕业于湖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获EMBA学位,全国会计领军 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 1999年10月加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任首席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马美芹女士,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1984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 院,获学士学位,2009年获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 加入建设银行,历任总行筹资储蓄部、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部副处长、处 长、资深客户经理(技术二级),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 总经理。2018年5月起任建信基金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曾 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 总裁等职务。方女士1990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 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机构与战略研究部总经理。1992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 2009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历任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 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12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华电财务公司)计划财务部经 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 司企业融资部经理。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总监。 1995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系,获得学士学位。1995年8月加入中 国建设银行,历任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干部,信息技术管理部北京开发中心 项目经理、代处长;2005年8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经 理助理、基金运营部副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执行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 理、信息技术总监兼金融科技部总经理、信息技术总监。 严冰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 理。2003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员。2005年8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 司,历任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主管、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资深会员。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 系,获学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 经理。2006年12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监察稽 核专员、稽核主管、资深稽核员、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规部副总经 理兼内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张军红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硕士。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审 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团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理、行长 办公室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 兼综合管理部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和首席战略官; 2013年8月至2015年7月,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总经理。2015年8月6日至2019年3月13日任我公司副总裁,2015年8月至 2017年11月30日专任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 30日至2018年11月1日兼任建信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从我公司离 13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任。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1997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 从事个人零售业务,2001年1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从事证券 基金销售业务,任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一直从事 基金销售管理工作,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公司首席市 场官等职务。2015年8月6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1992年7月至1996年8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 总公司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 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2006年3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董 事会秘书,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8月6日起任我公司督察长,2016年12月23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1996年7月至1998年9月在福建省东海经贸 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副主 任科员、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 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 理。2016年12月23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马勇先生,副总裁,硕士。1993年8月至1995年8月在江苏省机械研究设 计院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秘书、高级经理级秘书,高端客户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建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2018年8月30日加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1月13日起任副总裁;2018年11月1日起 兼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4、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基金经理 薛玲女士,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博士。2009年 5月至 2009年12月在国家电网公司研究院农电配电研究所工作,任项目经理;2010 年 1月至 2013年 4月在路通世纪公司亚洲数据收集部门工作,任高级软件工 程师;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在中国中投证券公司工作,历任研究员、投 14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资经理;2015年9月加入我公司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历任基金经理助 理、基金经理,2018年 5月起兼任部门总经理助理,2016年7月4日起任上 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5月27日至 2018年4月25日任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月13日起任建信量化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7年 9月 28日起任深证基本面 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ETF)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12月 20日起任建信鑫稳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12月 22日起任建信上 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5日起任建信 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10月 25日起任 建信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 12月 13日起任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梁洪昀先生:2010年5月28日至 2012年5月28日。 叶乐天先生:2012年3月21日至 2016年7月20日。 薛玲女士:2016年7月4日至今。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军红 总裁 赵乐峰 总裁特别助理 梁洪昀 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 总经理 梁 珉 资产配置与量化投资部 总经理 叶乐天 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 总经理助理 张 戈 资产配置及量化投资部 总经理助理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15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 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 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6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 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 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 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 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 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 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 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 事会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 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 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 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 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立了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制定 相应的控制制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 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 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17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 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 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 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 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 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 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 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 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 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 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 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 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 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 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 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18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制度 19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4 年1 月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 号 联系人:郭明 电话:(010)66105799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2人,平均年龄 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 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 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 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 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 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 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 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 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12 20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923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 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 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 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 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 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 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 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5、2007、2009、2010、2011、2012、 2013、2014、2015、2016、2017-2018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 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 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 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 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 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 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 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 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 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 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 21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 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 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 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 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 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 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 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 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 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 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 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 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 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 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 22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 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 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 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 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 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 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 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 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 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 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 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 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 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 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 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 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 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23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 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 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 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 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 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 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 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 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 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 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 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 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24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设在北京的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投资 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 址:www.ccbfund.cn。 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5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95559.com.cn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传真:010-83914283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热线:400-166-1188 网址:http://www.jrj.com.cn/ (1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www. Licaike.com (13)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 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27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热线:021-50810673 网址:http:// www.wacaijijin.com (14)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1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28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2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 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22)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网址:http://www.snjijin.com (23)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2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010-56282140 网址:www.hcjijin.com (25)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号 03室 29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26)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号国际大厦 A座 1504/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9868 网址: http://www.tdyhfund.com/ (27)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28)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203 网址:www.windmoney.com.cn (29)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1807-5室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30)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31)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30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32)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 35层 01B、02、03、 04单位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http://www.fujiwealth.cn/ (33)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 (34)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法定代表人:姚杨 客户服务热线:400-928-2266 网址:https://www.dtfunds.com/ (3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http://www.yingmi.cn/ (36) 奕丰金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31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https:// www.ifastps.com.cn (37)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热线: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38)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2楼 2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17-5666 网址:https://www.amcfortune.com (3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4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A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4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4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32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4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44)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4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4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48)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33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4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号安联大厦 34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20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825555 网址:http://www.axzq.com.cn (5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51)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52) 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53)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 成国家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4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5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5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5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5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99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59) 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客户服务电话:0731-4403340 网址:www.cfzq.com 35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热线:4008866338 网址:stock.pingan.com (61)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赵俊 客服热线: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6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6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websiteII/html/index.html (6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 9908 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6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1至 18层 36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http://www.hrsec.com.cn/main/index/index.shtml?0 (66)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龙 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10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 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010-662288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徐建军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 厦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11楼 电话:021-2323 8888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37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沈兆杰 联系人:沈兆杰 38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3月26日证监许可[2010]378号 文核准。 二、基金类型 ETF联接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五、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六、本基金与目标 ETF的联系和区别 本基金为上证社会责任ETF 的联接基金,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1、在基金的投资方法方面,上证社会责任 ETF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直 接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方法,通过将绝大部分基 金财产投资于上证社会责任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2、在交易方式方面,投资者既可以像股票一样在交易所市场买卖上证社 会责任ETF,也可以按照最小申赎单位和申赎清单的要求,实物申赎上证社会 责任ETF;而本基金则像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一样,通过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 按未知价法进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与上证社会责任ETF 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可能引发差异的因 素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对投资比例的要求。上证社会责任ETF 作为一种 特殊的基金品种,可将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 现;而本基金作为普通的开放式基金,仍需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资产 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2)申购赎回的影响。上证 39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社会责任ETF 采取实物申赎的方式,申购赎回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小;而本基 金申赎采取现金方式,大额申赎可能会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冲击。 七、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八、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本基金自2010年4月21日至2010年5月21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 届满时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章第(一)条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 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 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0年5月28日生效。 九、募集对象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十、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具体募集场所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他 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十一、认购安排 1、认购时间: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同时发售,具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 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2、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 售机构发布的相关公告。 3、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 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 额,认购费率按单笔认购金额计算。 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5万 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 40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限制,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 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十二、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结构如下表所 示: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2% 100万元≤M<5 00万元 0.5% M≥500万元1000元 /笔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十三、认购份数的计算 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 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 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 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 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十四、认购的方法与确认 1、认购方法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由基金 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 披露。 2、认购确认 基金销售网点受理投资者的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 41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 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十五、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 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 准。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 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5)/1.00=9886.42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 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 9886.42份基金份额。 十六、募集资金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 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 基金财产中列支。 十七、募集结果 截至2010年5月21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396,209,783.92元。本次募集所有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 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 262,200.84元。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50,283户,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元计算,募集期募集资金及利息结转 的基金份额共计 2,396,471,984.76 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 资者所有。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10年5月27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 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42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专户。 43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 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户数不少于200户,同时本基金目标ETF符 合基金合同生效实质要件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 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 以公告。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0年5月28日生效。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任何 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基 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成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 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募集失败时的处理方式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 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 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 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4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 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 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 见上述第五章第(一)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 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一 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 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于申购开始日、赎回开始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在至少 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告。 本基金已于2010年7月12日起开始日常赎回业务,已于2010年7月 14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45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 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 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 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 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 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 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 回申请无效。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 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 况。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 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资金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相关销售 机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资金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 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元人民币, 46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 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定投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 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份 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 额余额不足 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 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 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上限、当日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8、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 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9、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率与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 高申购费率不超过1.5%: 47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5 00万元 0.7% M≥500万元1000元 /笔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 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 7日≤持有期< 1年 0.5% 1 年≤持有期<2 年 0.3% 持有期≥2 年 0%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长于 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 回费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 他必要的手续费。(注:1年指 365天)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 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 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 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 48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1.5%)=49261.08元 申购费用=50000-49261.08=738.92元 申购份额=49261.08/1.05=46915.31份 即: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 1.05元,则其可得到 46915.31份基金份额。 2、赎回净额的计算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本基金时缴纳赎回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净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赎回净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赎回适用费率为0.5%,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11480元 赎回费用=11480×0.5%=57.4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57.40=11422.6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 1.148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22.60元。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资产净值/T 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 数。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9 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为投资者增 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 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为投资者办 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 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 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 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 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 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 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开 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