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海富低碳: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时间:2019年07月08日 13:25:47 中财网

海富通
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9


2

)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
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011

11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

2011

1801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5

25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
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
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
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
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
低于
投资者
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
投资者
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
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退市
风险等。

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
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
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5

2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
9

3

31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节
绪言 ................................................... 2
第二节
释义 ................................................... 3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20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 ............................................ 50
第七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 51
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2
第九节
基金的转换 ............................................ 61
第十节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62
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 ............................................ 63
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 75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财产 ............................................ 77
第十四节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8
第十五节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4
第十六节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86
第十七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8
第十八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9
第十九节
风险揭示 .............................................. 94
第二十节
基金的终止和清算 ..................................... 102
第二十一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4
第二十二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8
第二十三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2
第二十四节
其他披露事项 .................................... 145
第二十五节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 147
第二十六节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0
第二十七节
备查文件 ........................................ 151

第一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海富通
中证内
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海富通
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者
投资决
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者
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
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海富通中证内地
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
招募说明书:指《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
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9.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起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29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
《实施细则》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

7

27
日发布
并施行的《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登记结算业务
实施细则》


15

《操作指引》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

7

27
日发布并施行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操作
指引》


16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

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
销售
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
会员单位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
销售
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26
.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有关业务
的会员单位



27
.
直销机构: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
.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
销售
机构的
销售
网点


29.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份额
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30.场外: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外办理开放式基金份
额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31
.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
业务等


32
.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
业务的机构


33
.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4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而引起的
本基金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5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6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7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40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41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
.
《业务规则》: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3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
金的行为


46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47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行为


48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该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
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情形


50
.
元:指人民币元


51
.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52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4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
额所得数值


55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
.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57
.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58
.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的任何
事件


59.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0.
摆动定价机制
: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
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
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办公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成立时间:
2003

4

18



电话:
021
-
38650999


联系人:
吴晨莺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仓兵先生
,董事长。历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计财科副科长,安徽示康药业
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资金科科长、计划资金部总
经理助理、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上海海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自
2015

10
月至
2019

3
月任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6

10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2018

5
月至
2019

3
月兼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2019

3
月至
2019

4
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9

4
月起任海富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志强先生
,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
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华宝兴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

2017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18

3
月至
2018

7
月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

2018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

2
月起兼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淑琨先生
,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所宏
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客户
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
经理。



芮政先先生
,董事,理学学士。历任上海警备区教导大队训练处教员,上海
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专务、
二科副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开发部劳资科科长、干部科科长、
总经理助理兼干部科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

2008

10
月起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4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
总经理,
2015

11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
委委员,
2016

11
月起兼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12
月起
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Ligia Torres
(陶乐斯)女士
,董事,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
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
1996
年加入法国巴黎银行
集团工作,
2010

3
月至
2013

6
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
执行官,
2010

10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3

7

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




A
lexandre Werno(
韦历山
)
先生
,董事,法国籍,金融硕士学位。

2007

9
月至
2013

4
月在法国兴业投资银行全球市场部任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开发负
责人职务;
2013

5
月至
2017

11
月先后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高级顾问、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017

11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亚太区战略合作总监。



张馨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金系教授及博士生导
师、副院长兼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2011

1
月至今退休。



杨文斌
( Philip YOUNG Wen
Binn)
先生
,独立董事,管理学硕士(
MBA
)。

历任美国大陆银行(芝加哥,台北)放贷经理,中华开发金控(台湾)资本市场
经理,国际投资信托(台湾)执行副总经理,美银信托(香港)副总经理,日本
野村资产管理(香港)投资总监,安泰人寿大中华地区投资总监,日本万通人寿



投资总监及常务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总监。

2006

7


2009

4
月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09

4
月至
2012

11
月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



刘正东先生
,独立董事,
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助
理检察员,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

11
月至
2018

6
月任上海市
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2018

6
月起至今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
所首席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



陈静女士
,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外运
-
敦豪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盛顿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审计师,
世界银行集团华盛顿总部高级会计官员、高级金融官员,中国证监会规划委高级
顾问委员兼会计部副主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董事总经理。

2014

5
月起至今任瑞士合众集团中国董事会成员。



曹志刚先生
,监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
部(稽核部)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理,自
2018

3
月至今任稽核部副
总经理。

2016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海通
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Bruno Weil
(魏海诺)先生
,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负
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金
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黎银
行集团(中国)
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
,监事,博士,
CFA
。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
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

2012

1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与创新总监。

2015

12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正万先生
,监事,硕士。先后就职于成都机车车辆厂、四川省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会计、高级注册登记专员、注册登记负责人、基金运营副总监。

2015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运营总监。



奚万荣先生
,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



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2003

4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事、监察稽核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5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015

7
月至
2018

7
月兼任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8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陶网雄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海
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副经理。

2003

4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4

2006

4
月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2006

4
月起任财务总监。

2013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2018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树方先生
,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魁
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师、
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

6
月加入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4

11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江勇先生

经济学硕士。历任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资
产管理部研究员、交易员、投资经理。

2017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8

7
月起任海富通上证周期
ETF
、海富通上证周期
ETF
联接、海富通上
证非周期
ETF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
ETF
联接、海富通中证
100
指数
(LOF)
、海富
通中证内地低碳指数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的历任基金经理为
刘璎女士
,
任职时间为
2012

5
月至
2018

8
月。



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
任志强,总经理;胡光涛,总经理助理;王智
慧,总经理助理;孙海忠
,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杜晓海,量化投资
部总监;王金祥
,
研究部总监;陈轶平,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由总经理担任。

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
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
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
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用基金资产承销证券;
(6) 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 用基金资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用基金资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 以基金资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以基金资产买卖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





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易活动;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
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
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
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合督
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
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
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
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
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
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
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8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
内部控制效果;



9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2.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
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稽核监察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
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
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
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
定,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
讨论通过
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实
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于
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和稽
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监督体系,
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保障公司
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
审计

风险管
理委员会
制定风险管理
的战略

政策,由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督,
公司各业务部门制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
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
司所面临的、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性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各个
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时杜绝公
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
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项合规性制度,以
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监察稽核部协助和配合督察长
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行、
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系统等
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护公司客户
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
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
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09

1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
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
(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票代码
939)
,于
2007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2018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228,051.8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807.99
亿元,增幅
3.08%
。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
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93.27
亿元至
1,814.20
亿元,增幅
5.42%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84.56
亿元至
1,474.65
亿元,增幅
6.08%




2017
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
2017
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
《环球金融》“
2017
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
2017
年中国最佳数
字银行”、“
2017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
2017
最佳金融创新奖”

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
国《银行家》“
2017
全球银行
1000
强”中列第
2

;在美国《财富》“
2017
年世

500
强排行榜”中列第
28
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
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
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15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
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
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
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
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
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
经验。



郑绍平,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
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
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
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
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
(R)QFII

(R)QD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
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8
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857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
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
银行
”、
4
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
年获得中债登“优秀
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
佳托管银行”、在
2017
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
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
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



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

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
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
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
-
40099
(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
暴潇菡


电话:
021
-
38650797


传真:
021
-
33830160


2
、场外
销售
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
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联系人:
王嘉朔


网址:
www.ccb.com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陈洪源


网址:
www.boc.cn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四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88


联系人:刘秀宇


网址:
www.icbc.com.cn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彭纯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
王菁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王志刚


网址:
www.cmbc.com.cn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联系人:
周志杰


网址:
www.spdb.com.cn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联系
人:张伟


网址:
www.abchina.com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联系人:赵杨


网址:
bank.pingan.com



(1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联系人:





网址

www.czbank.com


(11)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客户服务电话:
0519
-
96005


联系人:包静


网址:
www.jnbank.com.cn


(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
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
www.htsec.com


(1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
www.nesc.cn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
城路
618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F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联系人:
朱雅葳


网址:
www.gtja.com


(1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4008895523


联系人:陈飙


网址:
w
ww.swhysc.com


(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4008888108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
www.csc108.com


(1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法定代表人:霍达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联系人

黄婵君


网址:
www.newone.com.cn


(1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联系人:谢高得


网址:
www.xyzq.com.cn


(1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法定代表人:
李新



办公地址:武汉市
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网址:
www.95579.com


(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618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马梦洁


网址:
www.gf.c
om.cn


(2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
29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
29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网址:
www.dfzq.com.cn


(22)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
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联系人:周杨



网址:
www.guosen.com.cn


(2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95551


联系人:辛国政


网址:
www.chinast
ock.com.cn


(2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联系人:周驰


网址:
stock.pingan.com


(2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501

502

1103

1601
-
1615

1701
-
1716



法定代表人:
陆建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501

502

11
03

1601
-
1615

1701
-
1716


客户服务电话:
95336

4008696336


联系人:陶志华


网址:
www.ctsec.com


(26)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
www.zxw
t.com.cn


(27)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C

505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66045678


联系人:谭磊


网址:
jijin.txsec.com


(2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法定代表人:周易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联系人:马艺卿


网址:
w
ww.htsc.com.cn


(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联系人:姚巍


网址:
www.ebscn.com


(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联系人:
王一通


网址:
www.cs.ecitic.com


(31)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法定代表人:钱于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8827


联系人:冯爽


网址:
www.ubssecurities.com


(3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41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楼中航资本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335


联系人:王紫雯


网址:
www.avicsec.com


(3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法定代表人:蔡咏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客户服务电话:
95578

4008888777


联系人:李蔡


网址:
www.gyzq.com.cn


(34)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8


联系人:刘熠


网址:
www.tebon.com.cn


(3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

86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联系人:许曼华


网址:
www.zts.com.cn


(3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联系人:李晓伟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3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
www.essence.com.cn


(38)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第
04

01.02.03.05.11.12.13.
15.16.18.19.20.21.22.23
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4
层、
18(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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