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海富回报: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9 年 第 2 号 )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06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6 】 58 号文件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6 年 5 月 25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类型 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 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 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 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退市 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 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 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年 5 月 2 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 9 年 3 月 31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节 绪言 ................................................... 2 第二节 释义 ................................................... 2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18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24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 ............................................ 57 第七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 60 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0 第九节 基金的转换 ............................................ 69 第十节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72 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 ............................................ 73 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 86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财产 ............................................ 88 第十四节 基金资产的估值 ........................................ 89 第十五节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95 第十六节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96 第十七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8 第十八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9 第十九节 风险揭示 ............................................. 102 第二十节 基金的终止和清算 ..................................... 107 第二十一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9 第二十二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3 第二十三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7 第二十四节 其他披露事项........................................ 139 第二十五节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41 第二十六节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2 第二十七节 备查文件............................................ 143 第一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 及《海富通强化回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 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更新; 托管协议: 指《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信息披露办法》: 指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 露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 7 月 27 日发布并施行的《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登记 结算 业务实施细则》 《操作指引》: 《流动性规定》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2005 年 7 月 27 日发布并施行的《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 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 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 构为海富通基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 业务的机构。对于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包 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分红方 式设置等),其最终处理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 为准;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 登记系统;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 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人: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人: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 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 内合法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 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期满,基金募集的基金 份额总额超过核 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 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 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本基 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人申请购 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基金管理人购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基金单个开放日,本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 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即认为发生了巨 额赎回;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包括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 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包括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份额 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转移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 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会员单位: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 销售 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 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会员;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 机 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 统办理有关业务的会员单位; 场内或交易所: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 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场外或柜台: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以外,办理 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 构和场所;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 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 联网网站;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 该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 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 业务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 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 款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 数; 基金财产估值: 流动性受限资产: 摆动定价机制: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 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 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 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 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 联网站及其他媒体;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 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 充; 不可抗力: 指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 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 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 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 或停止交易等。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 市 浦东新区 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18 日 电话: 021 - 38650 999 联系人: 吴晨莺 注册资本: 3 亿元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 49% 。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仓兵先生 ,董事长。历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计财科副科长,安徽示康药业 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资金科科长、计划资金部总 经理助理、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上海海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自 2015 年 10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6 年 10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2018 年 5 月 至 2019 年 3 月兼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9 年 4 月起任海富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志强先生 ,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 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华宝兴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 2 017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淑琨先生 ,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客户 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 经理。 芮政先先生 ,董事,理学学士 。历任上海警备区教导大队训练处教员,上海 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专务、 二科副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开发部劳资科科长、干部科科长、 总经理助理兼干部科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 2008 年 10 月起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4 年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2015 年 11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 委委员,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12 月起 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Ligia Torres (陶乐斯)女士 ,董事,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 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 1996 年加入法国巴黎银行 集团工作, 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 执行官, 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3 年 7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 。 Alexandre Werno( 韦历山 ) 先生 ,董事,法国籍,金融硕士学位。 2007 年 9 月至 2013 年 4 月在法国兴业投资银行全球市场部任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开发负 责人职 务; 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先后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高级顾问、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亚太区战略合作总监。 张馨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金系教授及博士生导 师、副院长兼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2011 年 1 月至今退休。 杨文斌 ( Philip YOUNG Wen Binn) 先生 ,独立董事,管理学硕士( MBA )。 历任美国大陆银行(芝加哥,台北)放贷经理,中华开发金控(台湾)资本市场 经理,国际投资信托(台湾)执行副总经理,美 银信托(香港)副总经理,日本 野村资产管理(香港)投资总监,安泰人寿大中华地区投资总监,日本万通人寿 投资总监及常务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总监。 2006 年 7 月 至 2009 年 4 月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 刘正东先生 ,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助 理检察员,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 年 11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上海市 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2018 年 6 月起至今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 所首席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 陈静女士 ,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外运 - 敦豪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盛顿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审计师, 世界银行集团华盛顿总部高级会计官员、高级金融官员,中国证监会规划委高级 顾问委员兼会计部副主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董事总经理。 2014 年 5 月起至今任瑞士合众集团中国董事会成员。 曹志刚先生 ,监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 部(稽核部)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理,自 2018 年 3 月至今任稽核部副 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海通 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Bruno Weil (魏海诺)先生 ,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负 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金 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黎银 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 ,监事,博士, CFA 。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 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 2012 年 1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与创新总监。 2015 年 12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正万先生 ,监事,硕士。先后就职于成都机车车辆厂、四川省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会计、高级注册登记专员、注册登记负责人、基金运营副总监。 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总监。 奚万荣先生 ,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 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2003 年 4 月 加入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事、监察稽核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兼任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陶网雄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海 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03 年 4 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年 4 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2006 年 4 月起任财务总监。 2013 年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树方先生 ,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魁 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师、 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4 年 11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谈云飞女士 , 硕士。 2005 年 4 月至 2014 年 6 月就职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产品经理、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 、基金经理助理, 2014 年 6 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海富通现金管理 货币基金经理。 2014 年 9 月起兼任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 2015 年 1 月起兼任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起兼任海富通新内需混合 基金经理。 2016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兼任海富通纯债债券、海富通双福债券 (原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 、海富通双 利债券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起兼任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原海富通养老收益 混合)基金经理。 2016 年 9 月起兼任海富通欣益混合、海富通聚利 债券及海富 通欣荣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起兼任海富通欣享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兼任海富通 欣盛定开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起兼任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 陶敏先生 ,硕士, 2004 年 7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清算与注册登记经理, 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和策略研究员。 2015 年 7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权益投资部行业研究员、周期组组长、基金经理助理。 2 018 年 4 月起任海 富通强化回报混合的基金经理。 范庭芳先生 , 复旦大学工学硕士。历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2015 年 12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分析师、高级股票分析师。 2018 年 6 月起任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的基金经理助理。 本 基金的历任基金经理为郑拓 先生 , 任职时间为 2006 年 5 月至 2006 年 9 月。 蒋征,任职时间为 2006 年 9 月至 2014 年 1 月。 谢志刚 先生 ,任职时间为 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 邵佳民先生,任职时间为 2006 年 5 月至 2017 年 2 月。 张炳炜先生 , 任职时间为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 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 。 投资决策委员会 常设委员有: 任志强,总经理;胡光涛,总经理助理;王智慧,总经理助理;孙 海忠,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杜晓海,量化投资部总监;王金祥 , 研 究部总监;陈轶平,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 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 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用基金资产承销证券; (6) 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 用基金资产从事无限责任的投 资; (8) 用基金资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 以基金资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以基金资产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 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易活动;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超过基金的总资产,基金 所申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 值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14)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 过该证券的 10 %; (15)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1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 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 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 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 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 司每一位员工; (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 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合督 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3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 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 4 )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 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 或违 反规章的权力; ( 5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 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 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 7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 8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 9 )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2.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 1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 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 2 )公司基本管理 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稽核监察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 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 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 3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 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 定,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 讨论通过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致 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实 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于 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和稽 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监督体系, 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保障公司 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 审计 及 风险管理委员会 制定风险管理 的 战略 和 政策,由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督, 公司各业务部门制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 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 司所面临的、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性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各个 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时杜绝公 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 司各项合规性制度,以 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监察稽核部协助和配合督察长 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行、 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系统等 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护公司客户 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 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 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 证监基金字 [2002 ]83 号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 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 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 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 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 总资产65,086.81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46%,权重法下资本充 足率12.80%。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 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8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 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 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 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 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 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 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 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 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 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 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 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 “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 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 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 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 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 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 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91 年至 1995 年, 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1995 年 6 月至 2001 年 10 月,历任招商银 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 制部总经理; 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 记; 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 2015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 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 家推出的网上托管 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 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 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450只证券投资基金。 ( 四 )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 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 安全完整; 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 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 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 防和控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 则,监督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内部控制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 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 ( 2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 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 部控制的核心。 ( 3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室、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 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 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 4 )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 控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 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 5 )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 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 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 6 )防火墙原则。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 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 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 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 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内部控制措施 (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 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 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 2 )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 会计核算双人双岗、 大额资金 专人跟踪、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 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 3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 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 备份, 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 4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 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 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 5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 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 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 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 息技术系统的安 全。 ( 6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 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 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 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 市 浦东新区 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 - 40099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21 - 38650797 传真: 021 - 33830160 2 、 销售 机构 (1)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 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联系人: 王嘉朔 网址: www.ccb.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陈洪源 网址: www.boc.cn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88 联系人: 陈实 网址: www.icbc.com.cn (5)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联系人:张伟 网址: www.abchina.com (6)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 王菁 网址: www.bankcomm.com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联系人:赵杨 网址: bank.pingan.com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王志刚 网址: www.cmbc.com.cn (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联系人:刘伟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联系人: 周志杰 网址: www.spdb.com.cn (11)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办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联系人:王晓琳 网址: www.citicbank.com (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全国) 联系人:王博 网址: www.cebbank.com (1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联系人:沈 崟 杰 网址: www.czbank.com (1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联系人:胡技勋 网址: www.nbcb.com.cn (1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联系人:张晔 网址: www.hxb.com.cn (16)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0519 - 96005 联系人:包静 网址: www.jnbank.com.cn (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 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 www.htsec.com (18) 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联系人: 王一通 网址: www.cs.ecitic.com (19)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联系人:姚巍 网址: www.ebscn.com (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F 客户服务电话 : 95521 联系人: 朱雅葳 网址: www.gtja.com (21)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或 4008888108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 www.csc108.com (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联系人: 黄婵君 网址: www.newone.com .cn (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17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联系人:谢高得 网址: www.xyzq.com.cn (2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联系人:马艺卿 网址: www.htsc.com.cn (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 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马梦洁 网址: www.gf.com.cn (2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新 华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网址: www.95579.com (2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客户 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联系人:陈飙 网址: www.swhysc.com (2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8888 联系人:许慧琳 网址: www.bocichina.com (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 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 2 9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网址: www.dfzq.com.cn (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