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信诚增强:分红公告

时间:2019年07月08日 16:05:57 中财网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LOF)(场内简称:信诚增强)

基金主代码

1655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增强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信诚
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
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6月28日

截止收益
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134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922,174.1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30,543.540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9年度第2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
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4元(含),则基金须依据本基金合同中规定
的时间要求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5%(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7月11日

除息日

2019年7月11日(场外)

2019年7月12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7月15日(场外)

2019年7月16日(场内)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
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确定日为2019年7月11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19年7月9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暂停交易,并将于2019年7月
9日10:30起恢复交易。


(2)权益分派期间, 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1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开放期间,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
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
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4)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
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的基金
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
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6)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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