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金鹰中小盘: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2019年第1号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3月9日《关于同意金鹰中小盘精选 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25号)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合同于2004年5 月27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 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5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 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 ................................ ................................ ................................ ............ 2 二、释义 ................................ ................................ ................................ ................................ .............. 3 三、基金管理人 ................................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2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64 七、基金转换 ................................ ................................ ................................ ................................ ..... 71 八、基金的投资 ................................ ................................ ................................ ................................ . 72 九、基金的业绩 ................................ ................................ ................................ ................................ . 80 十、基金的财产 ................................ ................................ ................................ ................................ . 82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83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 8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9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93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94 十六、风险揭示 ................................ ................................ ................................ ............................... 100 十七、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 ................................ ................................ ........ 103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105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116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122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24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26 二十三、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备查文件 ................................ ....................... 127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托管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金鹰中小盘精选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设立的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 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对该招募说明书的 任何修订和补充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每六个月对原招募说明书进行的内容 更新 托管协议: 指《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 和补充 销售代理协议: 指《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 修订和补充 《信托法》: 指2001 年4 月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过,自2001 年10 月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反洗钱法》: 指 2006年 10月 31日经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过,自 2007年 1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作出的修订 ; 《运作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并 于2014年7月7日修订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不时做出的修订; 《托管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及销售代理机构 直销机构: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代理机构: 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 的代理机构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 户 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 并保管基金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 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 /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 投 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其它组织或投资主体以及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 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 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 产管理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取得和持有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设立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 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04年4月12日到2004年5月20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 基 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 指本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行为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 办理注册登记的本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及其 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帐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或 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帐户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 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号 11楼自编 1101之一 J79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号越秀金融大厦 30楼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设立日期: 2002年 12月 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20- 83936180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33770 66.1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24.0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8% 总计 5102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兆廷先生,董事长,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技术员、车 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刘志刚先生,董事,法定代表人,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 品开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产品部总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 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等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 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中女士,董事,中国科学院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东旭资本控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苏丹先生,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岗、韬睿惠 悦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德勤咨询公司咨询经理、越秀集团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广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王毅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经理、营 业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 任(主持全面工作)、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 现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历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 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 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刘金全先生,独立董事,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商学院教 授、院长,现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特聘教授。 杨之曙先生,独立董事,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财务处助理经济师, 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王克玉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历任山东威海高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法务、山东 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 导师。 2、监事会成员 姚志智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历任郴州电厂职员、郴州市农业 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 经理助理、广州 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 山化学制药创新中心财务负责人、广州白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 部长、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副总监。 陈家雄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东莞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广州证券资产管 理部产品总监,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组织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刘志刚先生,总经理,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经理,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产品部总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基 金经理,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等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 曾长兴先生 , 督察长,金融学博士,历任广东证券公司(原)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分析师、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金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 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 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于利强先生, 曾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 , 历任华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 。 2015年 1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1月 15日起任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6月至 2019年 3月担 任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8月至 2017年 6月担任金 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9月 7日至 2017年 6月担任金鹰元安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 6月 6日起转型为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5年 12月至 2018年 8月担任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5月至 2017年 6月担任金鹰元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9月起任金 鹰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11月至 2019年 3月担任金鹰核 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7月起担任 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汪旻杰先生,管理时间为 2004年 5月 27日至 2005年 10月 20日;崔海鸿先生,管理时间为 2005年 10月 20日至 2007年 1月 12日;罗荣女士,管理 时间为 2007年 1月 10日至 2008年 1月 23日;刘保民先生,管理时间为 2007年 10月 22 日至 2008年 12月 27日;龙苏云先生,管理时间为 2008年 1月 23日至 2009年 9月 8日; 杨绍基先生,管理时间为 2009年 9月 8日至 2015年 1月 31日;朱丹女士,管理时间为 2010 年 7月 30日至 2015年 2月 17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 1)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刘志刚先生 ,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 王喆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林龙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 投资 部总监,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刘丽娟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 2)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刘志刚先生 ,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 王喆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林龙军先生 ,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绝对收益 投资 部总监,基金经理 ; 林暐 先生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郑子文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监。 龙悦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戴骏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 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 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与债权人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 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除调高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费之外的 基金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发行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行为的发生。 2、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有效防范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禁止性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金合同禁止 的行为。 3、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 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 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 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 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 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 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 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 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 急应变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 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 察长和风控合规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 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 证监会呈送督察长评估报告。 (3)合规风控部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规风控部对总经理负责, 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 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 18号 邮政编码: 200336 注册时间: 1987年 3月 30日 注册资本: 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 95559 交通银行 始建于 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 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上海。 2005年 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年 5月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8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 资本位列第 11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 20强;根据 2018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68位,较上年提升 3位。 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7,857.47亿元。 2019年 1- 3月, 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人民币 210.71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 2018年 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年 11月至 2018年 2月任本行副 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年 10月至 2018年 1月任本行行长; 2010年 4月至 2013年 9月任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年 8 月至 2010年 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04年 9月至 2005年 8月任本行副行长; 2004 年 6月至 2004年 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 2001年 9月至 2004年 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年至 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 先生 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 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18年 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16年 12月至 2018年 6月 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 2015年 10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 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6年 9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 2014年 7月至 2016年 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 2003年 8月至 2014年 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 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 1988年 7月至 2003年 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 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 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年 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07年 12月至 2015年 8月,历 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1999年 12月至 2007年 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 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18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 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证券投 资资产、 RQFII证券投资资产、 QDII证券投资资产、 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资金等产 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 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 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 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 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 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 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 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 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 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 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 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 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 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 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 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 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 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 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 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 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 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 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 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符薇薇 联系电话:020-83282950 传真电话: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6-135-888 电子邮箱:csmail@gefund.com.cn 网址:www.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联系人:查樱 电话: 010- 66105662 客服电话: 95588(全国) 公司网址: www.icbc.com.cn (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宋亚平 电话: 010- 66593657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址: www.boc.cn (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田青 电话: 010- 67595096 客服电话: 95533(全国) 公司网址: www.ccb.com (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东方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赵树林 电话: 010- 65556960 客服电话: 95558(全国) 公司网址: www.bank.ecitic.com (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东银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吴斌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址: www.spdb.com.cn (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卞晸煜 电话: 4008895561 客服电话: 95561 公司网址: www.cib.com.cn (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联系电话:( 010) 58560666 客服电话: 95568(全国) 公司网址: www.cmbc.com.cn ( 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文彦娜 电话: 010- 66421200 客服电话: 95580(全国) 公司网址: www. psbc.com (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郑鹏 电话: 010- 85238667 客服电话: 95577 公司网址: www.hxb.com.cn (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电话: 021- 38637673 客服电话: 95511 公司网址: www.bank.pingan.com ( 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邱艇 电话: 0574- 87050397 客服电话: 95574 公司网址: www.nbcb.com.cn ( 13)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中国浙江省温岭市三星大道 168号 法宝代表人:江建法 联系人:戚玉林 客服电话: 0571- 81915305 公司网址: www.mintaibank.com ( 1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 010- 66045529 客服电话: 010- 66045678 公司网址: www.txsec.com ( 1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文雯 电话: 010- 83363101 客服电话: 400- 166- 1188 公司网址: www.new- rand.cn ( 1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02室 法定代表人 :王莉 联系人 :刘洋 电话 : 021- 20835785 客服电话 :400- 920- 0022 公司网址 :和讯理财客 (http://licaike.hexun.com) ( 17)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第一广场 15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联系电话: 0592- 3122757 客服电话: 400- 9180808 公司网址: www.xds.com.cn ( 1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 漕廊公路 7650号 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 021- 38602377 客服电话: 400- 821- 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 fund.com ( 1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层 I、 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 0755- 33227950 客服电话: 4006- 788- 887 公司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 2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号 6幢 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 021- 54509998 客服电话: 400- 1818- 188 公司网址:天天基金网( www.1234567.com.cn) ( 2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 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 021- 20613600 客服电话: 400- 700- 9665 公司网址:好买基金网( www.ehowbuy.com) ( 2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 0571- 26888888- 37494 客服电话: 4000- 766- 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 2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电话: 021- 58788678- 8201 客服电话: 400- 089- 1289 公司网址:长量基金销售网 (www.erichfund.com) (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 0571 - 88911818 客服电话: 4008- 773- 772 公司网址:同花顺基金销售网( www.5ifund.com) ( 2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 1号邮电新闻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 010- 59601366- 7024 客服电话: 400- 888- 6661 公司网址: www.myfund.com ( 2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陆家嘴软件园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徐鹏 电话: 021- 50583533 客服电话: 400- 067- 6266 公司网址: http://admin.leadfund.com.cn/ ( 2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层 4609- 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余永键 电话: 010- 85097570 客服电话: 400- 021- 8850 公司网址: www.harvestwm.cn ( 28)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号 5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经济日报社 A综合楼 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素清 电话: 010- 66154828- 8006 客服电话: 400- 6262- 818 公司网址: www.5irich.com ( 29)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 1209室 法定代表人:王昌庆 联系人:李皓 电话: 010- 67000988- 6097 客服电话: 400- 001- 8811 公司网址: www.zcvc.com.cn ( 3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张晔 电话: 010- 58845312 客服电话: 4008980618 公司网址: www.chtfund.com ( 3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 010- 56282140 客服电话: 400- 619- 9059 公司网址: www.fundzone.cn ( 32)一路财富 (北京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号院 5号楼 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内大街 2号万通大厦 22层 2208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徐越 电话: 010- 883128877 客服电话: 400- 001- 1566 公司网址: www.yilucaifu.com ( 33)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伟 电话: 010- 57418813 客服电话: 400- 893- 6885 公司网址: www.qianjing.com ( 34)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号院 1号泰康金融中心 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刘美薇 联系电话: 010- 85870662 客服电话: 400- 819- 9868 公司网址: www.tdyhfund.com ( 3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 )N- 1、 N- 2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吴翠 电话 010- 60615657 客服电话: 010- 62675369 公司网址: www.xincai.com ( 3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 021- 52822063 客服电话: 4000- 466- 788 公司网址: www.66zichan.com ( 37)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张晓辉 电话 0411- 88891212 客服电话: 400- 6411- 999 公司网址: www.taichengcaifu.com ( 38)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 021- 333239 客服电话: 400- 820- 2819 公司网址: www.chinapnr.com ( 3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号北美广场 A1002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笛 联系电话: 021- 6537- 0077 客服电话: 021- 6537- 0077 公司网址: www.jiyufund.com.cn ( 40)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 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号凯石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电话: 021- 63333319 客服电话: 4000- 178- 000 公司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 41)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号温特莱中心 A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于婷婷 电话: 010- 56409010 客服电话: 400- 068- 1176 公司网址: www.jimufund.com ( 42)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号惠恒集团二期 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陈勇军 电话: 0755- 83999907- 806 客服电话: 0755— 83999907 公司网址: www.jinqianwo.cn ( 43)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城 90(一期) 第七幢 23层 1号(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