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银如意宝货币A: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2号)
2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年 6月 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87号文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7年 5月 2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 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 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5月 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5月 26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设立日期:2004年 8月 12日 电话:(021)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8350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相当于人民币 1650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ZHANG Yan)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 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年 10月至 2012年 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韩温(HAN We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通州支行副行长,海淀支行副行长,上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行长,丰台支行行长等职。 王卫东(Wang Weido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 MBA,北京大学学士。现任中国银行总行 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交易员,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投资经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 市场总部高级交易员、主管,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主管,中国银行上海分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等职。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 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先生于 2015年 6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 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 经营范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及财 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 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 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 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 MBA主任,并在华宝信托担任独立董事。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 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 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 学院(筹)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付磊(Fu Lei)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 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会计师协会学术委员,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2、监事 赵蓓青(ZHAO Beiqing)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历任辽宁省证券公司上海总部交易员、天治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易主管。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卢井泉(LU Jingquan)先生,监事,国籍:中国。南京政治学院法学硕士。历任空军指挥学院教员、中国银行总行机关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中北支行副行长、企业年金理事会高级经理、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高级交易员。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 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 (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 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 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 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CHEN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 200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王圣明(WANG Shengming)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执行总裁。历任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易芳菲(YI Fangfei)女士,管理学硕士。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经理、中国农业银行交易员。2015年加入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 5月至今任中银机构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2月至今任中银 丰润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5月至今任中银如意宝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7月至今任中银富享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11月至今任中银弘享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11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证券、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从业 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张发余(研究部总经 理)、方明(专户理财部副总经理)、李丽洋(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 4月 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年 4月 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 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年 3月成功地发行了 15亿 A股,4月 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 9月又成功发行了 22亿 H股,9月 22日在香港联交 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 5日行使 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亿 H股。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本集 团总资产 67,943.47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5.86%,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3.28%。 2002年 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 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 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 7个职能团队, 现有员工 80人。2002年 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 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 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 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 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 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 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第一只信托资金 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 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年 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 行家》 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 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 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 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 2018年 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 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 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 《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12月荣膺 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 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 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 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 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 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 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 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 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年 7月至 2013年 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 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 1995年,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1995年 6月至 2001年 10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 险控制部总经理;2001年 10月至 2006年 3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6年 3月至 2008年 6月,任北 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8年 6月至 2012年 6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年 6月至 2013年 11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年 11月至 2014年 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 行长助理;2015年 1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2016年 11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 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 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 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 开发者之一,具有 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 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450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周虹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 中银基金官方 APP客户端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陈洪源 网址: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网址:www.lufunds.com 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邱湘湘 网址:www.yingmi.cn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联系人:陈孜明 网址:www.leadfund.com.cn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董一锋 网址:www.5ifund.com 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fund.jd.com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王诗玙 网址:www.ehowbuy.com 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乐妮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五、基金的名称 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银行存款、 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 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根据定量和定性方法,在保持投资组合较低风险和良好 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投资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可投资品种的容量,在严谨深入的研究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市场资金面走向、存款银行的 信用资质以及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特征等,确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2、久期控制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和短期资金市场的利率走势,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到期期限。具体而言,在预计市场利率 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以规避资本损失或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在预计利率下降时,适当延长投资 品种的平均期限,以获取资本利得或锁定较高的收益。 3、流动性管理策略 根据对市场资金面以及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动态预测,通过所投资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和债券回购的滚动操作,动态调 整并有效分配本基金的现金流,在充分保证本基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较高收益。 4、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向交易对手银行进行询价的基础上,选取利率报价较高的银行进行存款投资,在投资过程中注重对交易对手 信用风险的评估和选择,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决定各银行存款及同业存单的投资比例。 5、短期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建立“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对市场公开发行的所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转债 存债等信用品种进行研究和筛选,形成信用债券投资备选库。结合本基金的投资与配置需要,通过对到期收益率、剩 余期限、流动性特征等进行分析比较,挑选适当的短期信用品种进行投资。 6、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资金面走势的判断,选择回购品种和期限。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采用息差放大策略,该策略 的基本模式是利用已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再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 出债券偿还所融入资金。在进行回购放大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债券正回购的有关规定。 当回购利率高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 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 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 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8、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以及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监管机构允许基金参与此 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本基金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根据对该金融工具的研究,制定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 投资策略,在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投资。 (二)投资决策依据、机制和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影响; (3)企业信用评级; (4)国家货币政策及债券市场政策; (5)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将投资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 研究部,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分析师、数量分析师和基金经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 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3、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1)宏观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物价形势、货币政策等判断市场利率的走向,提交策略报告。 (2)债券策略分析师提交关于债券市场基本面、债券市场供求、收益率曲线预测的分析报告。 (3)信用分析师负责信用风险的评估、信用利差的分析及信用评级的调整。 (4)数量分析师对衍生产品和创新产品进行分析。 (5)在分析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基金经理提出月度投资计划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6)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计划。 (7)如审议通过,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挑选合适的债券品种,灵活采取各种策略,构建投资组合。 (8)交易部执行交易指令。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 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 利息的收益。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 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 告,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6月 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 (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 64,945,648.03 64.21 其中:债券 64,945,648.03 64.21 资产支持证券 --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18,147.03 29.6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056,973.89 5.99 4其他各项资产 122,057.28 0.12 5合计 101,142,826.23 100.00 (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0.43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 号项目金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9,899,875.05 10.8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三)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4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6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1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出现超过 120天的情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39.62 10.87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2 30天(含)—60天 21.89 其 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3 60天(含)—90天 43.70 其 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4 90天(含)—120天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5 120天(含)—397天(含) 5.73 其 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 110.94 10.87 -- -- (四)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出现超过 240天的情况。 (五)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 -- 3金融债券 5,219,715.45 5.7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219,715.45 5.73 4企业债券 -- 5企业短期融资券 -- 6中期票据 -- 7同业存单 59,725,932.58 65.59 8其他 -9 合计 64,945,648.03 71.32 10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六)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 (张)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820154 18广发银行 CD154 100,000 9,974,344.87 10.95 2 111897553 18南京银行 CD075 100,000 9,958,579.22 10.94 3 111910093 19兴业银行 CD093 100,000 9,953,182.66 10.93 4 111921060 19渤海银行 CD060 100,000 9,948,410.31 10.93 5 111915094 19民生银行 CD094 100,000 9,947,336.51 10.92 6 111884705 18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CD057 100,000 9,944,079.01 10.92 7 108603国开 1804 52,000 5,219,715.45 5.73 (七)“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918%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65%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541%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的情况。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并按实际 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况。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 (元) 1存出保证金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利息 108,213.28 4应收申购款 13,844.00 5其他应收款 6 待摊费用 7 其他 8 合计 122,057.28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年 5月 2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中银如意宝 A: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自中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17年 12月 31日 2.6803% 0.0029% 0.2139% 0.0000% 2.4664% 0.0029%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3.7544% 0.0054% 0.3549% 0.0000% 3.3995% 0.0054%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3月 31日 0.6378% 0.0011% 0.0875% 0.0000% 0.5503% 0.001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2019年 3月 31日 7.1521% 0.0042% 0.6563% 0.0000% 6.4958% 0.0042% 中银如意宝 B: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自中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17年 12月 31日 1.2686% 0.0006% 0.1050% 0.0000% 1.1636% 0.0006%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3.8989% 0.0054% 0.3549% 0.0000% 3.5440% 0.0054%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3月 31日 0.6728% 0.0011% 0.0875% 0.0000% 0.5853% 0.001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2019年 3月 31日 5.9249% 0.0045% 0.5474% 0.0000% 5.3775% 0.0045%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 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 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15%,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 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适用不同销售服务费用的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并在该基金份额类别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于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起始日或调整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销售服务费费率水平、计提 方式。 年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 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 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 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 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 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 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以上 的赎回申请(超过 1%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投资者申购所得的份额等于申购金额除以 1.00元。在不收取 强制赎回费的情况下,赎回所得的金额等于赎回份额乘以 1.00元。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 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进行了更新; (二)在“释义”部分,对取消升级、降级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概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信息进行了 更新; (五)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六)在“基金份额类别”部分,对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七)在“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及《基金合同》,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 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八)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九)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7月 1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