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建信收益A: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2号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年 4月 3日证监许可 [2009]281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9年 6月 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 债券型基金,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 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品种。本基金在认购期内按 1.00元初始面值发 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 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 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 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6月 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 2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 ....................................................................................................4 第二部分释义 ....................................................................................................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9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19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2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36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41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2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53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66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69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71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79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81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4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85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90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95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8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8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5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38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9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140 3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一部分前言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 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 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4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部分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 订之《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对本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 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 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 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 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5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 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 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 机构投资者; 21、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 的基金投资者;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 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 体内容包括基金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等; 6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9、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 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 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 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 合同约定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 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日:指公历日; 38、月:指公历月; 3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40、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1、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 工作日; 42、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要求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 7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公告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 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 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的数值;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 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6、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 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 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 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8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设立日期:2005年 9月 19日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 批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美 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 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 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 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 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 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 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 权和对总裁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董事长,1985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9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06年获得长江商学院 EMBA。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 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2005年 9月出任建信基金公司总裁, 2018年 4月起任建信基金公司董事长。 张军红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公司总裁。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 政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 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款处 副经理、高级副经理;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书、高 级经理;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 理;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 3月出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8年 4月起任建信基金公司总裁。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1990年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 证券部副总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 北京分行朝阳支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 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亚洲区总裁。1990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 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2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工 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 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 (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 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营运 官。1989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经理, 新加坡法兴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 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 华淑蕊女士,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毕业于吉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长春日报》新闻中心农村工 作部记者,湖南卫视《听我非常道》财经节目组运营总监,锦辉控股集团 公司副总裁、锦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 10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务七部副总经理、理财中心总经理、财富管理总监兼理财中心总经理、副 总经理,光大证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MD)。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 研究生部。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 际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史亚萍女士,独立董事,现任嘉浩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1994年 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1996年毕业于耶鲁大学研究 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先后在标准普尔国际评级公司、英国艾比国民银行、 野村证券亚洲、雷曼兄弟亚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威灵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中金资本等多家金融机构担任管理职务。 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毕业于湖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获 EMBA学位,全国会 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澳洲注册 会计师。1999年 10月加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任首席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马美芹女士,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1984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 院,获学士学位,2009年获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84年加入建设银行,历任总行筹资储蓄部、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部副 处长、处长、资深客户经理(技术二级),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个人存 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2018年 5月起任建信基金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 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 险副总裁等职务。方女士 1990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 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机构与战略研究部总经理。1992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 士,2009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历任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 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 11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华电财务公司)计 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 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总监。 1995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系,获得学士学位。1995年 8月 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历任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干部,信息技术管理部北京 开发中心项目经理、代处长;2005年 8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 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基金运营部副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执行总经理、信 息技术部总经理、信息技术总监兼金融科技部总经理、信息技术总监。 严冰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 经理。2003年 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员。2005年 8月加入建信基 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主管、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资深会员。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会计系,获学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 营部高级经理。2006年 12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监察 稽核部监察稽核专员、稽核主管、资深稽核员、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内 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兼内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张军红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硕士。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 任审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团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理、 行长办公室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 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和首席 战略官;2013年8月至2015年7月,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8月6日至2019年3月13日任我公司副总裁, 12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30日专任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 理,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11月1日兼任建信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 2019年3月从我公司离任。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1997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 行,从事个人零售业务,2001年1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 从事证券基金销售业务,任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 司,一直从事基金销售管理工作,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总监、公司首席市场官等职务。2015年8月6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1992年7月至1996年8月在湖南省物资贸 易总公司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 机构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2006年3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 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8月6日起任我公 司督察长,2016年12月23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1996年7月至1998年9月在福建省东海经 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 任副主任科员、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 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 合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12月23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马勇先生,副总裁,硕士。1993年8月至1995年8月在江苏省机械研究 设计院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 科员、秘书、高级经理级秘书,高端客户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与私人 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建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2018年 8月30日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1月13日起任副总裁; 2018年11月1日起兼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 4、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基金经理 李菁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硕士。2002年7月进入中国建设 13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工作,从事基金托管业务,任主任科员。 2005年9月进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债券研究员、基金经理 助理、基金经理、资深基金经理、投资管理部副总监、固定收益投资部总 监,2007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17日任建信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年6月2日起任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 6月16日至2018年8月10日任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2月4日起任建信安心保本五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该 基金于2018年2月10日起转型为建信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菁自2018年2月10日至2018年8月10日继续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6月8日起任建信安心保本七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该 基金于2018年6月15日起转型为建信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菁继续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6日起任建信恒瑞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5月25日起任建信瑞福添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钟敬棣先生:2009年 6月 2日至 2011年 5月 11日; 卓利伟先生:2009年 6月 27日至 2011年 7月 15日; 李菁女士:2009年 6月 2日至今。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军红先生,总裁。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李菁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乔梁先生,研究部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朱虹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陶灿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14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 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 15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 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 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 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 相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 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 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 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 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 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 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 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 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 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 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 16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 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 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 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 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 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 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 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 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 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 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 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 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 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 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 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 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7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 18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 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并于 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 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 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 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 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 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 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 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19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 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 “最佳托管 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 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自 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 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 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 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届 “‘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 “最佳资产托管奖”。 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 至 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 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 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 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 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 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2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 家 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 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 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9年 3月 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440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20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 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 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 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 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 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 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 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 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 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 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 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21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设在北京的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投 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 网址:www.ccbfund.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2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95559.com.cn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23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网址:www.psbc.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传真:010-83914283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1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1)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1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热线:400-166-1188 网址:http://www.jrj.com.cn/ (1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www. Licaike.com (1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 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热线:021-50810673 网址:http:// www.wacaijijin.com (18)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号 1幢 1层 101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25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热线:95055-9 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1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 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26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2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 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2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网址:http://www.snjijin.com (2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2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010-56282140 网址:www.hcjijin.com (30)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7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号 03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31)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号国际大厦 A座 1504/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9868 网址: http://www.tdyhfund.com/ (32)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3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 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户服务热线:010-62675369 网址:https://trade.xincai.com/web/promote (3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203 网址:www.windmoney.com.cn (35)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1807-5室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28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chinapnr.com (36)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3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38)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 35层 01B、02、 03、04单位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http://www.fujiwealth.cn/ (3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 (40)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室 法定代表人:姚杨 客户服务热线:400-928-2266 网址:https://www.dtfunds.com/ (4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29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http://www.yingmi.cn/ (42)奕丰金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https:// www.ifastps.com.cn (4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热线: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2楼 2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17-5666 网址:https://www.amcfortune.com (4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B座 16层 电话: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websiteII/html/index.html (4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1至 18层 客服电话:95390 30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http://www.hrsec.com.cn/main/index/index.shtml?0 (4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 9908 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4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纪峰 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10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4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5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 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5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5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31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5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5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5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5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5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32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5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号安联大厦 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28号院盈泰中心 2号楼 3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公司网址:www.essences.com.cn (6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易 传真:025-84579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68、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61)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传真:0551-2207965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6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6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 18层至 21层 33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高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6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138-1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6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家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66)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 2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客户服务电话:0731-4403340 网址:www.cfzq.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 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010-66228888(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号富凯大厦B座 12层 34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徐建军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 行大厦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 11楼 电话:021-2323 8888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沈兆杰 联系人:沈兆杰 35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09年 4月 3日证监许可 [2009]281号文核准。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五、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首次募集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六、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七、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 2009年 4月 21日至 2009年 5月 27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 期间届满时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章第(一)条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 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合同已于 2009年 6月 2日生效。 八、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九、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36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具体募集场所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 他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十、认购安排 1、认购时间: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同时发售,具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 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2、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发布的相关公告。 3、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 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份额。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元人民币,代 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 低于 5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当日的认 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消。 十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 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 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 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十二、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认购费。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 37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认购费 M<100万元 0.6% 0% 100万元 ≤M<500万元 0.4% 500万元 ≤M<1000万元 0.2% M≥1000万元 1000元/笔 注:M为认购金额。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可以多 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十三、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 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登记结算 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5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 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元,则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50,000/(1+0.6%)=49,701.79元 认购费用=50,000-49,701.79=298.21元 认购份额=(49,701.79+5)/1.00=49,706.79份 即:投资者投资 5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 49,706.79份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38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例:某投资者投资 5万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 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元,则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50,000+5)/1.00=50,005.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5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 50005.00份基金份额。 十四、认购的方法与确认 1、认购方法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由基 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 定并披露。 2、认购确认 基金发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 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 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十五、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 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十六、募集资金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十七、募集结果 截止到 2009年 5月 27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7,962,663,348.06元,其中A类份额 2,752,510,240.71元,C类份额 39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210,153,107.35元。本次募集所有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 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 1,810,673.02元,其中A类份额 471,069.15元, C类份额 1,339,603.87元。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75,658户,其中A类 份额 25,508户,C类份额 50,15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元计算,募集期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7,964,474,021.08份(其中,A类份额 2,752,981,309.86份,C类份额 5,211,492,711.22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40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决定终止基金发售,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 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 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 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合同已于 2009年 6月 2日生效。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 宜予以公告。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 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折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成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 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募集失败时的处理方式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 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 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 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1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按销售机构 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 上述第五章第一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 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一 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09年 7月 3日起开始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已于 2009年 6月 23日起开始日常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 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 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基金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 42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 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 站上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 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 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 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 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 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基 金发售机构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 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 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 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 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 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定投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 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 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定投最低金额均为 1元人民币。 43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份 基金份额。本基金没有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投资者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 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或持有 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总规模上限、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 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 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9、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 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 购金额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 请单独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 M<100万元 0.8% 0% 44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0万元 ≤M<500万元 0.5% 500万元 ≤M<1000万元 0.3% M≥1000万元 1000元/笔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 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 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 7日 ≤持有期< 1年 0.1% 1年 ≤持有期 <2年 0.05% 持有期 ≥2年 0% 注:1年指 365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长于 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 方式,或者调低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45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净申购金额=50,000/(1+0.8%)=49,603.17元 申购费用=50,000-49,603.17=396.83元 申购份额=49,603.17/1.05=47,241.11份 即: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元,则其可得到 47241.11份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 如果投资人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47,619.05份 即: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元,则其可得到 47619.05份基金份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 数点后两位;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