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关于子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简称:ST银亿 证券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138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昌银亿房产”)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税收保全措施决 定书》及《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查》等文件,获知其名下部分 存款被冻结及资产被查封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存款被冻结基本情况 根据南昌银亿房产收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税收保全措施 决定书》(南税保冻【2019】18号、南税保冻【2019】19号、南税保冻【2019】 20号、南税保冻【2019】21号、南税保冻【2019】22号)等文件,获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国家税务总 局南昌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2019年7月5日起冻结南昌银亿房产部 分存款,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型 冻结存款金 额(元) 南昌市银亿 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赣江新区支行 5749****0038 按揭保证金账户 (注) 6,150,000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 7281****1587 4,300,000 中行青云谱支行 1962****2372 4,200,000 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县支行 1401****0003 7,224,315 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 1502****3010 20,840,000 合计 42,714,315 注:上述被冻结账户均为按揭保证金账户,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 的一定比例向南昌银亿房产收取的资金,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被冻结 资金会在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相关银行会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南昌银 亿房产。 根据上述决定书,要求南昌银亿房产于2019年7月19日前缴纳应纳 税款;逾期未缴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 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本次资产被查封基本情况 根据南昌银亿房产收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税收保全措施 决定书》(南税保封【2019】1号、南税保封【2019】2号、南税保封【2019】 3号)等文件,获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 条、第四十条、第五十条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局长批准, 决定从2019年7月5日起查封南昌银亿房产部分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名称 单位 数量 取得价格(账面 净值)(万元) 售价(万元) 备注 1 综合楼 (栋) ㎡ 1 3700.19 6784.77 不动产证号:赣 (2018)0041804号 2 不动产土地 (块) ㎡ 5,054.07㎡ 116.41 3788.66 土地证号:赣(2019) 0014110号 3 不动产土地 (块) ㎡ 15,212.93㎡ 350.39 11403.99 土地证号:赣(2011) 00060号 4 6幢1层附商铺2 套 1 121.88 409.68 327.57㎡ 5 6幢1层附商铺3 套 1 81.25 273.12 218.38㎡ 6 B07地块1-1层商铺106 套 1 23.72 95.61 63.74㎡ 7 B07地块1-1层商铺107 套 1 23.72 95.61 63.74㎡ 8 B07地块1-1层商铺108 套 1 24.77 99.88 66.57㎡ 9 B07地块1-2层商铺206 套 1 26.60 67.93 71.50㎡ 10 B07地块1-2层商铺207 套 1 29.64 75.68 79.66㎡ 11 B07地块1-2层商铺208 套 1 30.96 79.04 83.20㎡ 12 B07地块1-3层商铺303 套 1 36.90 79.34 99.18㎡ 13 B07地块1-3层商铺304 套 1 35.33 75.97 94.96㎡ 14 B07地块1-3层商铺305 套 1 32.46 69.80 87.25㎡ 15 B07地块1-3层商铺306 套 1 32.46 69.80 87.25㎡ 16 B07地块1-3层商铺307 套 1 35.33 75.97 94.96㎡ 17 B07地块1-3层商铺308 套 1 36.90 79.34 99.18㎡ 18 7#商业公寓楼1层商铺 101 套 1 15.33 111.43 53.55㎡ 19 7#商业公寓楼1层商铺 108 套 1 18.38 133.61 64.21㎡ 20 7#商业公寓楼1层商铺 113 套 1 16.01 116.43 55.95㎡ 21 7#商业公寓楼1层商铺 128 套 1 37.31 271.27 130.36㎡ 22 7#商业公寓楼1层商铺 129 套 1 31.48 228.86 109.98㎡ 23 7#商业公寓楼1层商铺 130 套 1 31.48 228.86 109.98㎡ 24 7#商业公寓楼1层商铺 131 套 1 30.64 222.78 107.06㎡ 根据上述决定书,如纳税期限期满仍未缴纳税款,将依法拍卖或者变 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抵缴税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被查封的编号6-17号的相关商铺,公司已收到该部分商铺的 50%定金,并签署了相关认购协议,公司已就该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 税务局提交了解封申请,该局将于近日对该情况进行核查。 2、上述部分存款被冻结及资产被查封事项虽对南昌银亿房产生产经营 产生一定影响,但未对公司整体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积极 与南昌县税务局沟通协商,并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快缴纳税款。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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