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广发宝: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时间:2019年07月16日 09:55:24 中财网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九年七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3

9

1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178
号文核准。本基金合同于
2013

12

2
日生效,基金管理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
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

券型基金。



考虑到本基金在申赎、结算、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本基金的费率结构与一
般货币市场基金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行为即表明其认可已与销售机构
签署相关增值服务协议,并接受相关费率安排及由基金管理人代理收取增值服务费的方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及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本基金每日将设定可接受
的净申购、累计申购、净赎回及累计赎回申请上限,以及单一账户每日净申购、累计申购、
净赎回及累计赎回申请上限,对于超出设定额度上限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
以拒绝。



基金管理人可对单
笔申购、单笔赎回设定额度上限,对于超出设定额度上限的申购、赎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导致流动性管理不善而引起交收违约,
导致停止申购赎回业务,造成投资者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6

2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9

3

31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12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19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
................................
................
3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49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6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6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71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7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8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85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9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2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5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3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5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
查阅方式
................................
.
126
第二十

部分
备查文件
................................
.................
127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广
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
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
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
、招募说明书:指《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



2
、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3
、基金管理人: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
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管理办法》:指中国证监

2015

12

17
日颁布、
2016

2

1
日起实施的《货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指《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2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交易系统
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
回也称为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7
、场外: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
回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8
、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份额登记
(包括初始登记,申购赎回变更登记、收益结转基金份额变更登记、非交易过户变更登记)、
基金申购赎回有效申报数据的确认、基金申购赎回的清算和交收、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等


29
、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



30
、登记结算系统:指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结算系统


31
、上海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人民币普通
股票账户
(
简称“
A
股账户”

)
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
简称“基金账户”

)


32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
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5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8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9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
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
、《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共同遵守


42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3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4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
、指定交易: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中定义的“指定交易”


46
、元:指人民币元


4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
、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9
、每百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万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由于本
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本基金所指每百
万份基金净收益即为每百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


50

7
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
7

(
含节假日
)
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1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
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2
、增值服务费:指本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产品的过程中,因向投资者提供增值服
务而收取的费用


53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
金份额按不同费率收取销售服务费和增值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百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
化收益率。但投资者进行两类基金份额
申赎时只用一个申赎代码


54
、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达到
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
额要求时,本基金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


55
、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的最
低份额要求时,本基金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
A
类基金
份额


56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
、基金份
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9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60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1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依法可投资的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但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特殊情形除外


62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3
、担保授信额度:指担保机构为担保本基金场内赎回份额的赎回资金交收而向登记机
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上限


64
、担保机构:指商业银行或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为本基金场内赎回份额的赎回资金交
收向登记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其他机构。



65
、偏离度:指采用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程度,等于

NAVs
-
NAVa

/ NAVa
,其中
NAVs
为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NAVa
为摊余成本法确
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概况


1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49848
(集中办公区)


3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
33



4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5
、设立时间:
2003

8

5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
、联系人:
邱春杨


8
、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
%、
15.763
%、
15.763
%、
9.458
%和
7.881

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
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
事、党委书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
兼职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
准则委员会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
规范组成员。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
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
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
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先生:副董事长,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



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
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广东广发证券
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部副
总经理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曾任烽火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方香江
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香江集团有限
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
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侨商国际联合会会长,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香港
各界文化促进会主席。



许冬瑾女士:董事,硕士,副主任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
总经理,兼任世界中联中药饮片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交流合作专
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
员,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
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首
席风险官、集团机关党委书记,兼任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
支公司经理、湖北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复旦大学



兼职教授,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复旦大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
长,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辽宁大学商学院博
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常务理事、辽宁省
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会
长、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兴
-
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
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东北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
展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匡丽军女士:股东监事,硕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屈臣氏公司行政主
管,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董事会秘书。



吴晓辉先生: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副经理、经理。



张成柱先生:职工监事,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曾任广
州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
程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
息技术部工程师。



刘敏女士: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
理助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先生:总经理,学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
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
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易阳方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创新驱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
投资自营部副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惠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朱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
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
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兼职委员。



邱春杨先生:督察长,博士。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
程部副总经理
、金融工程部总经理、产品总监、副总经理,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国农
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
基金监管部处长。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广发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裕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在施耐德电气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富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
集鑫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凡先生:副总经理,博士。曾在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工作。



窦刚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曾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中央交易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4
、基金经理


温秀娟女士,经济学学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江门营业部高级客户经理、固定收益部交易员、投资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金投资部总经理、
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0

4

29
日起任职)、广发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3

1

14
日起任职)、广发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3

6

20
日起任职
)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12

2

起任职)、广发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4

8

28
日起任职)、广发添利交易型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11

22
日起任职)、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7

10

31
日起任职)。



曾雪兰女士,经济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债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7

2

6
日至
2018

10

9
日)。现任广发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6

7

22
日起任职)、广发现
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7

22
日起任职)。



5
、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

基金管理人权益公募投委会由副总经理朱平先生、总经
理助理陈少平女士、价值投资部总经理傅友兴先生、成长投资部总经理刘格菘先生和策略投
资部副总经理李巍先生等成员组成,朱平先生担任投委会主席。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投委会
由副总经理张芊女士、债券投资部总经理谢军先生、现金投资
部总经理温秀娟女士、债券投
资部副总经理代宇女士和固定收益研究部
总经理
助理
毛昞华先生等成员组成,张芊女士担任
投委会主席。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
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
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
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
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
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绩效评估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
工保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
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
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
监督的责任。



3
、建立以合规风控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
道监控防线。合规风控部门属于内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
、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四道
监控防线。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2
人,平均年龄
33
岁,
95%

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
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
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
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
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
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
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
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
务。截至
2018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923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
连续十五年获得
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
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
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
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
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
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
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
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
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
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
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
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
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
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
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
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

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
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
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
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
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
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
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
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
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
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
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
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



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
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
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
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
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
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
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
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
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
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
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
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
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
命线。









五、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
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
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
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
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
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
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本基金的场内
销售机构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
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




1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
-
87555888


传真:
020
-
87557985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2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10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
0591
-
87383623


传真:
0591
-
87383610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3
)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电话:
021
-
33388215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电话委托电话:
021
-
962505


公司网站:
www.sywg.com



4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6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5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
-
66568430


传真:
010
-
66568990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6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400
-
8888
-
108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7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8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636


客服电话:
95565

4008888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9
)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
0755
-
83516289


传真:
0755
-
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
0755
-
33680000

400
-
6666
-
888


公司网站:
www.cgws.com



10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
0431
-
8509651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000686

0431
-
850967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431
-
85096795


公司网站:
www.nesc.cn



11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
29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
021
-
63325888


传真:
021
-
63326173


客服电话:
95503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12
)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
022
-
28451861


传真:
022
-
28451892


客服电话:
400
-
6515
-
988


公司网站:
www.bhzq.com



13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客户服务热线: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14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8
-
21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
0512
-
65581136


传真:
0512
-
65588021


公司网站:
www.dwzq.com.cn



15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服电话:
4008888788

10108998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16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
95531

4008888588


联系人:梁旭


电话:
0519
-
88157761


传真:
0519
-
88157761


公司网站:
www.longone.com.cnn



17
)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陈明


电话:
0791
-
86281305


传真:
0791
-
86282293


客服电话:
4008
-
222
-
111


公司网站:
www.gsstock.com



18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
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
0351

8686659


传真:
0351

8686619


客服电话:
400
-
666
-
1618

95573


公司网站:
www.i618.com.cn



19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电话:
0510
-
82831662


传真:
0510
-
82830162


客服电话:
95570


公司网站:
www.glsc.com.cn



20
)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

2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

20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
020
-
88836999


传真:
020
-
88836654


客服电话:
020
-
961303


公司网站:
www.gzs.com.cn



21
)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25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
崔国良


电话:
0755
-
25832852


传真:
0755
-
25831718


客服电话:
4008881888


公司网站:
www.fcsc.cn



22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
010
-
60833722


传真:
010
-
60833739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www.citics.com



23
)名称: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罗芳


电话:
021
-
68761616


传真:
021
-
68767981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28


公司网站:
www.tebon.com.cn



24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
179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陈琳琳


联系电话:
0551

2246273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安徽地区:
9557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551
-
2272100


公司网站:
www.gyzq.com.cn



25
)名称:华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
号润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络人:甘霖


电话:
0551
-
5161666


传真:
0551
-
5161600


客服电话:
96518
(安徽),
4008096518
(全国)


公司网站:
www.hazq.com



26
)名称: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1507
-
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
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服电话:
0532
-
96577


公司网站:
www.zxwt.com.cn



27
)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电话:
0371
-
65585670


传真:
0371
-
65585665


客服电话:
0371
-
967218

4008139666


公司网站:
www.ccnew.com



28
)名称:国都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
010
-
84183333


传真:
010
-
84183311
-
3389


客服电话:
400
-
818
-
8118


公司网站:
www.guodu.com



29
)名称: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18

19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18

19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
-
8888
-
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
020
-
22373718
-
1013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
020
-
37865070


公司网站:
www.wlzq.com.cn



30
)名称: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电话:
0731
-
84403319


公司网站:
www.cfzq.com



31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9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
-
82825551


传真:
0755
-
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
4008001001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32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41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
0791
-
86768681


传真:
0791
-
86770178


公司网站:
www.avicsec.com



33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服电话:
955679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服网站:
www.95579.com



34
)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法定代表人:
程宜荪


联系人:牟冲


电话:
010
-
58328112


传真:
010
-
58328748


客服电话:
400
-
887
-
8827


公司网站:
www.ubssecurities.com



35
)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
010
-
88085858


传真:
010
-
88085195


客服电话:
4008
-
000
-
562


公司网站:
www.hysec.com



36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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