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梅: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130号]的回复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191130号]的回复 说明: C:\Users\HTLH\Desktop\htlh logo.jpg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2019年7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或“上海 新梅”)收到贵会于2019年6月12日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13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 见》”),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通诚评估”)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 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提交贵会,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与《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的 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目录 1.申请文件显示,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有多个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请申请人:1)以列表 形式穿透披露各层合伙人取得相应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资金来源等信息。2)补充披露上 述穿透披露情况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是否曾发生变动。如发生变动的,补充披露是否构成 重大调整。3)补充披露上述有限合伙企业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是否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 的,是否存在其他投资,以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存续期限。4)如专为本次交易设立,补充披 露交易完成后最终出资的自然人和法人持有合伙企业份额的锁定安排。5)计算最终出资人 总人数,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是否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和《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 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的相关规定。6)补充披露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涉及的合伙企业的委托 人或合伙人之间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如无,请补充无结构化安排的承诺。请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0 2.申请文件显示,2019年1月,佛山拓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拓展创投)、佛 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创业投资)分别将所持广东爱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爱旭科技或标的资产)0.76%、0.38%股权转让给陈刚。上述交易中标的资产估值52.63 亿元。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佛山拓展创投、佛山创业投资的产权与控制关系、实际控制 人、对标的资产股权的出资来源,及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是否有关联关系。2)标的资产 是否存在或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35 3.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交易完成后,陈刚、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义乌奇光)将分别持有上市公司35.50%、31.08%股权。2)陈刚与天津天创海河先 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创海河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议》。珠海横琴嘉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横琴嘉时)系陈刚控制的 企业。因此陈刚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41.22%的股权。请你公司:1)结合《一致行动协议》 的条款,补充披露陈刚与天创海河基金一致行动关系的存续期限、变更或解除条件(如有)、 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份表决权的决策形成机制等。2)结合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及生 产经营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构成及各股东推荐董事及高管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经营和财务管理机制等,补充披露认定陈刚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依据。3)结合陈刚的 资产状况,补充披露其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具体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39 4.申请文件显示,交易完成后,陈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有14家与太阳能光伏行业相关,但 不构成同业竞争。请申请人:1)结合陈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股权关系结构图,核查是 否已完整披露其与上市公司现实及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况。2)进一步补充披露前述业务不构 成同业竞争的依据及是否充分、合理。3)补充披露本次重组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的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49 5.申请文件显示,1)ABSOLUTE BRAVEHEART LIMITED(以下简称AB有限)系BVI 公司,由陈刚100%持股。2)报告期内,爱旭科技各期末的其他应收款中,唯一的关联方 为AB有限。3)2016、2017年末,标的资产对AB有限的应收款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比例分别 为94.84%、69.73%。截至2018年末,AB有限的欠款已付清。请申请人:1)补充披露AB 有限的简要沿革、财务状况,并以图表形式披露其股权与控制关系、控股与参股公司情况。 2)列表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对AB有限其他应收款的性质、形成原因、账龄、是否具有合理 性。3)结合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变化的原因,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如存在,补充披露相关事项的形成原因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立 及执行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72 6.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多次变化。请申请人:1)列表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最近三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补充披露是否符合《首发办 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是否构成本次交易的法律障碍。2)标的资产董监高任职资格是否符 合我会相关规定。3)标的资产相关董事、高管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请独立财 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94 7.申请文件显示,1)爱旭科技有核心技术人员4人。其中1人2017年加入爱旭科技,1人 2019年1月加入爱旭科技。2)截至2018年底,爱旭科技员工合计2469人。请你公司补充 披露:1)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依据,标的资产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合同 是否设置了能够保障其稳定性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竞业禁止、违约追偿等。 评估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如有)对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2)标的资产与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01 8.申请文件显示,1)爱旭科技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7项,其中,2项 的权利人仍为爱旭科技前身爱康有限,4处房地上设置抵押。2)爱旭科技对部分机器设备 设立了动产抵押。2015年10月7陈刚对爱康有限63%的股权设置质押。请申请人:1)列 表补充披露爱旭科技及其子公司因担保或质押而形成的全部权利受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对应债权的期限、金额、实际用途、抵押权人、抵押物、受限期间、解除条件、解除安排 等。2)标的资产目前处于质押、抵押状态的资产占比。3)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分别对应 的债务履行情况、剩余债务金额,是否存在无法偿债的风险,是否可能导致重组后上市公 司的资产权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4)标的资产2处房地的权利人为爱康科技,是否符合土 地、房屋权属管理的有关规定,是否需变更登记,及变更是否存在障碍。5)本次交易是否 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及《首 发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12 9.申请文件显示,爱旭科技存在海外国家或地区主要政策、行业影响公司未来盈利实现的风 险。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爱旭科技按国别区分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占比情况。 2)补充披露未来上市公司可能面临的汇率、税务、行业政策等风险及具体应对措施。请独 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20 10.请申请人:1)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标的资产行政处罚事项及其整改情况。2) 补充披露上述处罚情节是否严重,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首发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的 规定及依据。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25 11.申请文件显示,根据员工安置方案,上市公司截至交割日的全部员工的劳动关系、组织 关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关系,其他依法应向员工提供的福利, 以及上海新梅与员工之间之前存在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协议、约定、安排和权利义务等事项 均转移至指定主体,并最终由交易对方指定的置出资产承接方进行承接。请申请人:1)补 充披露涉及安置的上市公司员工人数。2)补充披露承接安置员工的指定主体、安置方式、 承接方资金实力、未来经营稳定性等内容。3)如有员工主张偿付工资、福利、社保、经济 补偿等费用或发生其他纠纷,承接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4)如承接方无法履约,上市公司 是否存在承担责任的风险。如存在,拟采取的解决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 127 12.申请文件显示,1)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新梅负债总额为227,206,681.59元, 无金融机构负债。上海新梅已取得部分债权人出具的《债务人变更同意书》,约占负债总额 94.93%;已确定收入或拟按约定支付、缴纳的债务约占负债总额的2.46%,合计占负债总 额的97.39%。2)交易各方约定,若因未能取得债权人(包括担保权人)的同意,给上市公 司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达浦宏应于接到上市公司相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如债权人向上市公司行使债权请求 权,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最大赔偿数额及应对措施,新达浦宏是否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30 13.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涉及拟出售资产的未决诉讼有3件,被申请人或被告均为上海 新梅的子公司。本次交易协议已明确约定置出资产在交割日前可能产生的所有赔偿、支付 义务、处罚等责任均由指定主体承担,上市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 次交易协议是否可以排除第三方对上市公司行使请求权及法律依据,如不能,计算并补充 披露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最大赔偿数额、应对措施,及指定主体是否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32 14.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交易拟采用差异化定价的方式,其中天创海河基金所持有标的公 司股份对应的100%股权的估值为65.00亿元,其他交易对方所持股份对应的估值为58.55 亿元。2)陈刚与天创海河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二者为一致行动人。3)2017年12 月员工持股平台珠海嘉时对公司进行增资,估值27.50亿元(员工入股价格对应估值9.26 亿元)。2018年7月,天创海河基金对公司进行增资,总体估值64.94亿元。2018年11月, 陈刚转让1.539%股份予天创海河基金,总体估值64.94亿元。2019年1月,佛山拓展创投、 佛山创业投资分别将所持爱旭科技0.76%、0.38%股权转让给陈刚,总体估值52.63亿元。 4)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晶硅太阳能电池行业中可比A股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为14.13 倍、市净率1.97倍,均低于爱旭科技的17.06倍、3.85倍。请你公司:1)结合爱旭科技2018 年以来的生产经营、研发投入情况,以及管式PERC技术生产线投产时点,补充披露本次 置入资产整体估值相比2017年末增资时估值显著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差异化作 价的具体安排,补充披露对天创海河基金持股部分交易作价整体评估高于其它交易对方的 原因及合理性,本次交易总体作价金额是否准确。3)结合陈刚与天创海河基金为一致行动 人的情况,补充披露2018年7月增资、2018年11月股权转让的原因及作价合理性。4)结 合爱旭科技2018年市盈率、市净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补充披露本次交易 作价的公允性。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34 15.申请文件显示,1)拟置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51,646.91万元,增值额11,562.87 万元,增值率28.85%。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系长期股权投资有较大评估增值所致。2)上 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商用物业租赁项目为子公司 新梅房产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的新梅大厦。3)上市公司现有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请你公司:1)结合上市公司市净率情况,补充披露拟置出资产评估结 果是否公允。2)补充披露拟置出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具体评估过程及依据,并重点说 明新梅大厦的评估值是否公允,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法、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区位状况、 周边区域房地产市场以及可比交易案例等。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69 16.申请文件显示,1)交易对方承诺标的资产在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现的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7,500万元、 66,800万元和80,000万元。2)报告期内,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为8,679.46万元、9,077.50万元和25,462.28万元。请你公司:1)结合爱 旭科技报告期经营业绩、在手订单、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行业技术更新速度、行业竞争 格局、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爱旭科技未来市场开拓规划、研发投入计划、在建项目的进 展等情况,补充披露爱旭科技承诺期业绩较报告期业绩有大幅增长的原因、合理性及可实 现性。2)补充披露截至目前的经营业绩情况,并对预测业绩完成进展进行分析。请独立财 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223 17.申请文件显示,1)2019至2023年爱旭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66,164.39万元、889,727.45 万元、944,838.38万元、956,851.67万元和979,420.85万元,2024年进入稳定年度,此后收 入保持2023年的水平不变。2)预测期产量主要受天津一期和义乌二期的投产和达产时间、 实际产量爬坡情况影响,爱旭科技天津一期新增3.8GW单晶PERC预计于2019年9月投 产,义乌二期新增3.8GW单晶PERC预计于2020年4月投产。3)行业内主要生产企业逐 步在进行PERC技术改造或扩产,其中通威股份将在3-5年内增加20GW产能、隆基乐叶 拟升级现有电池产线并新增5GW产能,晶科集团将扩至4.2GW。4)根据爱旭科技已签署 的框架协议,2019年度销量为5,545MW,预计销售覆盖率达到96.19%,其中,晶科能源 有限公司为3,280MW。请你公司:1)结合爱旭科技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产销匹配情况、 主要客户的稳定性、行业政策风险、行业整体产能状况与市场整体需求的匹配性等,补充 披露爱旭科技营业收入及产品单价预测的具体依据及可实现性。2)结合天津一期和义乌二 期项目的产能计划、单晶PERC电池片未来年度市场容量及需求增长情况、业务规划等, 补充披露上述新扩建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以及预测期营业收入金额、产品单价的预测依 据及可实现性;3)结合爱旭科技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框架协议相关内容,补充披露框架协议 对未来产品销售是否具备足够支撑,并重点结合晶科集团既是重要客户又是竞争对手的情 况,进一步补充披露2019-2021年爱旭科技向晶科能源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销量的可实现 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275 18.申请文件显示,1)2017年、2018年,爱旭科技PERC单晶硅电池片毛利率分别为20.40%、 19.88%。2)预测期2019-2023年,爱旭科技综合毛利率预测分别为20.17%、18.96%、19.98%、 19.72%、19.00%。3)2016-2018年,爱旭科技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毛利率分别为18.05%、 16.76%、9.27%,下降幅度较大。请你公司:1)结合光伏行业未来产业政策趋势、市场竞争 状况、议价能力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水平,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未来年度 毛利率预测依据及合理性。2)结合报告期内爱旭科技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毛利率下降趋势, 补充披露太阳能电池片技术更新周期及新技术替代对原技术相关产品毛利率的影响,进一 步补充披露维持未来毛利率稳定性的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332 19.申请文件显示,1)爱旭科技预测期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30%、4.30%、 4.10%、4.10%、4.05%、4.05%、4.05%。2)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26%、 5.24%、4.89%。3)光伏行业各种类型技术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整体技术迭代速度较快, 如果未来其他技术路线出现重大突破,在量产效率大幅提高的同时成本也大幅下降,则现 有PERC电池技术将面临较大冲击甚至有被替代的风险,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带来重大不 利影响。4)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5月27日,天合光能宣布,其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 实验室研发的N型单晶I-TOPCON太阳电池光电转换效率高达24.58%。请你公司补充披 露:1)爱旭科技预测期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低于报告期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能 够满足PERC电池技术电池技术更新迭代需求。2)结合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研发投入情况 和光伏电池行业技术及各类产品的更新速度,补充披露爱旭科技预测期研发费用占营业收 入比重逐年下降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391 20.申请文件显示,1)爱旭科技预测期2019年至2022年固定资产支出分别为275,953.26万 元、45,904.16万元、200.00万元、300.00万元,2023年后稳定为51,947.51万元。2)根据 爱旭科技会计政策,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5-10年,运输工具折旧年限为4年,电子设备为 3年。请你公司:1)结合《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 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可年产3.8GW高效太阳能电池 主产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测算内容,以及义乌二期、天津一期项目目前详细投 入情况,补充披露2019年固定资产支出预测金额的依据及合理性。2)结合爱旭科技各项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成新率情况,补充披露2021年、2022年固定资产支出预测金额是否 充分。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407 21.申请文件显示,1)2019-2022年,爱旭科技预测期利息支出分别为13,500.56万元、18,570.65 万元、18,127.14万元、11,714.65万元,2023年后稳定为5,304.65万元。2)爱旭科技预测期 将进行多晶改造,以及投资义乌二期以及天津一期工程,故在预测期将增加20亿元长期借 款,评估人员则根据企业提供的融资计划相应计算利息支出。请你公司:结合标的资产预 测期资金缺口及融资具体安排,补充披露预测期利息支出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请独立财 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411 22.申请文件显示,1)报告期内,爱旭科技管式PERC技术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极大提 高了PERC电池产出效率、转换效率和良品率;(2)义乌一期建设过程中,爱旭科技开创 性的投入大量智能制造研发和应用,有效减少人工投入,降低直接人工成本;(3)爱旭科 技2018年11月25日董事会会议决定,佛山基地停产多晶电池,改造多晶电池生产线为单 晶PERC电池生产线;(4)爱旭科技专利共计443项,其中2018年申请的只有1项,其他 均为2018年之前。请你公司:1)结合爱旭科技管式PERC技术研发的要素投入及成本情 况,补充披露技术优势是否具备可持续性。2)补充披露佛山基地由多晶电池生产线改造为 单晶PERC电池生产线的最新进展情况,目前是否已全部投产。3)结合爱旭科技443项专 利技术中442项均为2018年前申请的实际情况,补充披露其研发投入及专利储备是否满足 行业技术更新迭代需求。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415 23.公开资料显示,(1)2019年4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 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531新政”和“19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平价上网”的政策 目标。新政加快了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业集中度,加剧了行业内头 部企业的竞争程度。(3)爱旭科技2017年2018年PERC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单价分别为 1.82元/W、1.10元/W。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请说明光伏产业最新政策对光伏产业链中 多晶硅、硅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电站运营等环节市场容量及价格的影响。2)爱旭 科技在2018年PERC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单价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保持盈利水平稳定 的具体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426 24.请你公司:1)结合爱旭科技第一大销售客户每年发生变化的情况,补充说明对爱旭科技 销售稳定性是否存在影响。2)结合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业务具体构成情况,逐一分析是否 与标的资产存在竞争关系。如是,补充披露标资产保持销售稳定性的相关措施。请独立财 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444 25.请你公司:1)结合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变动性较大的情况,补充披露爱旭科技原材料采 购是否稳定。2)结合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业务具体构成情况,逐一分析是否与标的资产 存在竞争关系,如是,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保持产品生产稳定的相关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 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461 26.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爱旭科技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393.93万元、6,878.01万元、 15,303.47万元。上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请你公司:1)结合报告期内计入当期 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当期净利润比重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净利润增长对政府补助有较大的 依赖性。2)补充披露上述政府补助的到位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 469 27.申请文件显示,1)2017年、2018年,爱旭科技应收账款第一大客户均为隆基股份,金额 分别为646.30万元、941.07万元,分别计提坏账准备64.63万元、94.11万元。2)2017年 2018年爱旭科技预付账款第一名同样为隆基股份,金额分别为2543.38万元、3866.37万元。 请你公司:结合爱旭科技在2017年、2018年对隆基股份既存在预付账款又存在应收账款的 情况,补充披露爱旭科技在产业链的竞争地位及议价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 476 28.申请文件显示,1)2016-2018年各期末,爱旭科技流动比率分别为0.65、0.89和0.73,速 动比率分别为0.51、0.75和0.69、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3.54%、65.65%和63.92%,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平均流动比率分别为1.21、1.21、1.17,速动比率分别为1.02、1.00和0.95、资产 负债率分别为50.98%、49.29%和49.95%。2)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截至2018年12 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17.0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备考 后的资产负债率为63.92%。请你公司:1)结合标的资产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均低于可比公 司、报告期内债务规模大幅度增长且预测期债务筹资计划的相关情况,补充披露相关债务 还款风险,以及保障按期还款的措施,是否对后续生产经营产生影响。2)结合2018年12 月31日各项备考偿债能力指标均大幅低于备考前的情况,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 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487 29.申请文件显示,1)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爱旭科技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1.07%、0.89%和0.80%。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占比分别为2.43%、2.44%和 3.26%。2)通威股份、横店东磁、东方日升和隆基股份报告期内的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 因为上述公司主要产品与标的公司不同,运输费占收入的比例高于标的公司。3)可比公司报 告期内运输费用占比平均为0.76%、0.91%、1.35%。请你公司:结合去除运输费影响后标 的资产报告期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销售费用率水平的 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494 30.申请文件显示,1)2016-2018年度,爱旭科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61,427.50万元、84,297.00万元以及185,020.01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57,809.62万元、 197,499.70万元、410,818.50万元。2)2018年度,爱旭科技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522.65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各期爱旭科技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变化情况的匹配性分析。2)报告期各期爱旭科技现 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应付款项等科目的匹配性分析。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具体事项。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 ............................................................................................................................................. 498 31.申请文件显示,广东保威、广东中光能为主营业务分别为光伏支架生产销售、光伏电站 EPC,均为陈刚间接持股公司,广东中光能、广东保威利用爱旭科技工业屋顶建设光伏电 站,光伏电站发电供爱旭科技生产经营所需。双方签订了能源管理服务合同,该关联交易 的价格与同期广东保戚、广东中光能销售给其他客户以及市场上其他电力销售的价格基本 一致。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广东中光能、广东保威利用爱旭科技工业屋顶建设光伏电站相 关事项是否签订相关租赁合同,价格是否公允,进一步补充披露爱旭科技的生产经营、资 产使用是否独立。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502 32.申请文件显示,2017年12月,员工持股平台珠海横琴嘉时对标的资产进行增资时,增 资价格为9.26亿元,标的资产估值27.5亿元,参照2017年2月标的资产获得增资时的整 体估值,对增资价格低于公允价值的部分已按股份支付进行了会计处理。请你公司:1)补 充披露2017年12月员工持股平台珠海横琴嘉时对标的资产进行增资时公允价值参照2017 年2月标的资产获得增资时的整体估值,而非2018年7月增资时的整体估值的原因,进一 步补充披露股份支付确认的管理费用是否充分、公允。2)结合陈刚持有珠海横琴嘉时 32.6032%股份的情况,补充披露对股份支付确认管理费用金额是否存在影响。请独立财务 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505 附表一 义乌奇光股权穿透表 ..................................................................................................... 513 附表二 爱旭科技2018年以来正在申请专利一览表 ............................................................... 523 附表三 全国“平价上网”部分项目一览表 ............................................................................. 528 1.申请文件显示,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有多个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请申 请人:1)以列表形式穿透披露各层合伙人取得相应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资 金来源等信息。2)补充披露上述穿透披露情况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是否曾发生变 动。如发生变动的,补充披露是否构成重大调整。3)补充披露上述有限合伙企业 是否专为本次交易设立,是否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是否存在其他投资,以 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存续期限。4)如专为本次交易设立,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最 终出资的自然人和法人持有合伙企业份额的锁定安排。5)计算最终出资人总人 数,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是否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和《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的相关规定。6)补充披露本次重组交易对 方中涉及的合伙企业的委托人或合伙人之间是否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如无,请补充无结构化安排的承诺。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回复: 交易对方中义乌奇光、南通沿海创投及金茂新材创投穿透后的最终出资人变 动均为其有限合伙人内部出资结构调整所致,不涉及本次交易交易对方的增加或 减少,也不涉及义乌奇光、南通沿海创投、金茂新材创投及其他交易对方所持标 的资产的份额发生变动,上述最终出资人的变动情况不构成重大调整。 交易对方之有限合伙企业均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除义乌奇光、珠海横琴嘉 时及深圳天诚一号外,其他交易对方均非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而设立;珠海横 琴嘉时、深圳天诚一号及义乌奇光的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合伙企业出资份额 锁定的承诺函》。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穿透计算后的人数为22人,未超过200人,本次交易 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和《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 根据本次重组合伙企业交易对方出具的确认或承诺,确认本次重组交易对方 中涉及的合伙企业的委托人或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十二、交易对方其他事项 说明”中补充披露如下: (一)以列表形式穿透披露各层合伙人取得相应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等信息。 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合伙协议》及工商资料、交易对方填写的调查问卷及 其出具的承诺函,并经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核查,截至2019年6月30日,交易 对方穿透至最终法人、自然人及各层出资人取得相应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资 金来源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义乌奇光 义乌奇光穿透至最终法人、自然人及各层出资人取得相应权益的时间、出资 方式、资金来源的具体情况参见附表一。根据义乌奇光的确认,其出资结构图如 下: 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义 乌市 人 民 政府 国 有资 产 监督 管 理 委员 会 周福云 义乌市金融控 股有限公司 全 国社 会 保 障基 金 理事 会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湖 北 省长 江 经 济带 产 业 引导 基 金 合伙 企 业(有 限 合伙 ) 天 津天 保 控 股有 限 公司 义乌市稠合投资管理合伙 企 业(有 限合 伙) 佛 山市 创 新 创业 产 业引 导 基 金投 资 有 限公 司 杭 州市 金 融 投资 集 团有 限 公 司 湖 北省 长 江 产业 投 资集 团 有限 公 司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 基 金管 理 有 限公 司 *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 津保 税 区 投资 控 股集 团有限公司 义 乌市 国 有 资本 运 营有 限 公 司 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珠海华金阿尔法三号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 海铧 创 股 权投 资 管理 有 限公 司 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 全 国社 会 保 障基 金 理事 会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北 京 国有 资 本 经营 管 理 中心 北 京和 谐 爱 奇投 资 中心 (有 限合 伙) 国 创开 元 股 权投 资 基金 (有 限合 伙) 天 津歌 斐 鑫 股权 投 资基 金 合 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杭州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 公 司 无 锡国 联 金 融投 资 集团 有 限 公司 天津歌斐基业股权投资基 金 合伙 企 业(有 限合 伙) 北 京中 关 村 创业 投 资发 展 有限 公 司 中 关村 科 技 园区 海 淀园 创 业 服务 中 心 天 津歌 斐 兴 业股 权 投资 基 金 合伙 企 业(有 限合 伙) 上 海市 杨 浦 区金 融 发展 服 务 中心 北 京和 谐 天 成投 资 管理 中 心(有 限合 伙)* 西 藏和 谐 投 资管 理 有限 公 司 林栋梁43.75% 杨飞43.75% 李建光12.5% 重 庆天 使 投 资引 导 基金 有 限公司 北 京股 权 投 资发 展 中心 (有 限合 伙) 天 津泰 达 股 份有 限 公司 珠海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 珠 海华 发 集 团有 限 公司 华 金资 本 (000532) 北 京和 谐 欣荣 投 资 中 心(有 限合 伙)* 西藏安晖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和 谐天 明 投资 管 理 (北 京)有 限公 司 * 牛奎光25.5% 杨飞25% 林栋梁 25% 王静波24.5% 西 藏爱 奇 惠德 创 业 投 资 管理 有 限公 司 中 国科 学 院 天津港保税 区国有资产 管理局 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 京)有 限公 司 * 20.96%41.93%0.1%15.58%3.35%18.07% 100%100%100% 100% 0.1% 99.9% 3%1.49%17.82%1.49%0.46% 14.85%35.65%2.97% 100%100% 99.75%0.25% 100% 100%100% 10% 0.49%6.66%2.43%5.55%2.91%2.77%2.77%1.94%1.39%1.39%0.97%0.83%1.94%5.55%9.71%33.29%19.42% 100%控制 100%100% 0.1%99.9% 100% 100% 22.28% *注: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 国科 学 院 100% 杭 州市 人 民 政府 佛 山市 人 民 政府 国 有资 产 监督 管 理 委员 会 100%控制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 监督 管 理 委员 会 100% 90% 80% 20%100% 杭 州市 金 融 投资 集 团有 限 公司 杭 州 市人 民 政 府 天 津市 人 民 政府 国 有资 产 监督 管 理 委员 会 无 锡市 国 联 发展( 集 团 ) 有 限公 司 100% 100% 重 庆科 技 金 融集 团 有限 公 司 重 庆 市人 民 政 府 100% 100%控制100% 无 锡 市国 资 委 100% 2. 天创海河基金 天津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天津名轩投资 有限公司 宁波天创弘盛股权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 产经营公司 天津市创业投资发展中心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 区财政局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天津天创汇鑫科技发展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市汇泽科技发展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港( 集团) 有限公司 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诚柏( 天津)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西藏弘毅夹层投资管理 中心( 有限合伙) 天士力资本控股( 北京) 有 限公司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833858) 海尔集团( 青岛) 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 有限公司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 司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 有限公司 中信聚信( 北京) 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 中民会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天津合盈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高继松60.00% 高敏珍 30.00% 杨晨10.00% 7.69%92.31% 7.5%6.5%7%7%6.5%6%6.5%6%5.5%3%3%3%7.5%10% 97.87% 100% 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天创海河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3.5%1%20% 80% *注: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莉90.00% 裴美英10.00% 吕 宁 姚国龙 田丽娟 史 毅 李 欣 李银戈 徐 仟 侯建荣 丁争宝 刘 娟 王奕翔 宋鸿悦 洪 雷*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 有限公司 天津津诚国有 资本投资运营 有限公司 天津市泰达国 际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控制 65.72%34.28% 15% 20% 0.25%99.75%20%8%20% 李莉30.00% 洪雷14.00% 魏宏锟5.00% 高梅3.00% 2.13% 0.5% 天津盛创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北辰科技园区总公司 天津辰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 25% 100% 100% 序号 股东/出资人 是否为 最终出 资人 取得权益时 间 出资 形式 资金 来源 出资比例 对天创海 河基金出 资比例 1 天津天创海河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是 2017.12.22 货币 自有 资金 1.0000% 1.0000% 2 天津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是 2017.12.22 货币 自有 资金 53.5000% 53.5000% 3 天津盛创投资有限 公司 是 2018.03.19 货币 自有 资金 25.0000% 25.0000% 4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否 2017.12.22 货币 自有 资金 20.0000% 20.0000% 4.1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 集团有限公司 是 2017.03.29 货币 自有 资金 99.7500% 19.9500% 4.2 天津市海河产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2017.03.29 货币 自有 资金 0.2500% 0.0500% 5 天津天创汇鑫科技 发展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否 2018.11.22 货币 自有 资金 0.5000% 0.5000% 5.1 天津天创海河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是 2018.09.25 货币 自有 资金 2.1300% 0.0107% 5.2 天津市汇泽科技发 展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否 2018.09.25 货币 自有 资金 97.8700% 0.4894% 5.2.1 高继松 是 2018.04.18 货币 自有 资金 60.0000% 0.2936% 5.2.2 高敏珍 是 2018.04.18 货币 自有 资金 30.0000% 0.1468% 5.2.3 杨晨 是 2018.04.18 货币 自有 资金 10.0000% 0.0489% 3. 珠海横琴嘉时 珠海横琴嘉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梁启杰 陈 刚 * 谢俊伟 徐新峰 王 维 林纲正 陈五军 熊国辉 何达能沈 昱 周丽莎 叶 杰 陆 苗 17.97%28.11%2.25%2.25%2.25%2.25%1.12%1.12%17.97%15.73%4.49%2.25%2.25% *注:执行事务合伙人 序号 出资人 是否为最终出资人 取得权益时间 出资形式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1 陈刚 是 2017.12.14 货币 自有资金 28.1101% 2 梁启杰 是 2017.12.14 货币 自有资金 17.9725% 3 沈昱 是 2017.12.14 货币 自有资金 17.9725% 4 何达能 是 2018.04.25 货币 自有资金 15.7259% 5 熊国辉 是 2018.09.26 货币 自有资金 4.4931% 6 陈五军 是 2018.04.25 货币 自有资金 2.2466% 7 林纲正 是 2018.12.14 货币 自有资金 2.2466% 8 谢俊伟 是 2017.12.14 货币 自有资金 2.2466% 9 徐新峰 是 2017.12.14 货币 自有资金 2.2466% 10 王维 是 2017.12.14 货币 自有资金 2.2466% 11 周丽莎 是 2017.12.14 货币 自有资金 2.2466% 12 叶杰 是 2017.12.14 货币 自有资金 1.1233% 13 陆苗 是 2017.12.14 货币 自有资金 1.1233% 4. 南通沿海创投 江苏南通沿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江苏省沿海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 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 公司 南通市通州区惠通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葛荣德 李新春 谢龙 冯桂花 周红 徐志君 2% 15%10%10%13%30% 江苏金茂投资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834960) 100% 段小光 许颙良 张敏 江苏省人 民政府 100% 南通市通州区国有资 本管理中心 南通市通州区土地储 备中心 51.24% 江苏扬子江船 厂有限公司 YITIAN INVESTMENTS PTE.LTD. SEAVI ADVENT ASIA INVESTMENTS (III) LTD. 25.02%51.08%23.90% Yangzijiang Shipbuilding(Holdings) Ltd.(扬子江船业(控股)有限公司) 100% 南通江海产业发展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 控制 20%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南通盛世金濠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南通陆海统筹发 展基金有限公司 江苏金财投资 有限公司* 江苏省 财政厅 南通市人民 政府 南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江苏盛世金财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75% 江苏金财投资 有限公司 江苏省财政厅 北京盛世宏明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姜明明80.00% 张洋20.00% 姜明明23.68% 林童6.72% 张洋1.60% 49.75%49.75%0.50% 35%65% 100% 32% 上海盛世鸿明 投资有限公司 68%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总公司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00% 100% 100% 0.05% 25%控制 99.95% 48.76% 南通市人 民政府 控制 *注:执行事务合伙人 序号 股东/出资人 是否为最 终出资人 取得权益 时间 出资 形式 资金 来源 所持上一 层份额 对南通沿 海创投出 资比例 1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是 2016.11.08 货币 自有 资金 2.0000% 2.0000% 2 江苏省沿海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 是 2016.11.08 货币 自有 资金 15.0000% 15.0000% 3 南通市通州区惠通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是 2016.11.08 货币 自有 资金 10.0000% 10.0000% 4 南通江海产业发展 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否 2017.11.21 货币 自有 资金 20.0000% 20.0000% 4.1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否 2017.11.21 货币 自有 资金 49.7500% 9.9500% 4.1.1 江苏省财政厅 是 2017.11.21 货币 自有 资金 99.9500% 9.9450% 4.1.2 江苏金财投资有限 公司 是 2017.11.21 货币 自有 资金 0.0500% 0.0050% 4.2 南通陆海统筹发展 基金有限公司 是 2018.11.14 货币 自有 资金 49.7500% 9.9500% 4.3 南通盛世金濠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是 2017.11.21 货币 自有 资金 0.5000% 0.1000% 5 南通高新区科技城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是 2017.11.21 货币 自有 资金 10.0000% 10.0000% 6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 限公司 是 2017.02.07 货币 自有 资金 30.0000% 30.0000% 7 葛荣德 是 2017.02.07 货币 自有 资金 5.0000% 5.0000% 8 李新春 是 2018.04.24 货币 自有 资金 0.6700% 0.6700% 9 谢龙 是 2018.04.24 货币 自有 资金 2.0000% 2.0000% 10 冯桂花 是 2018.04.24 货币 自有 资金 1.0000% 1.0000% 11 周红 是 2018.04.24 货币 自有 资金 1.6700% 1.6700% 12 徐志君 是 2018.04.24 货币 自有 资金 2.6600% 2.6600% 5. 江苏新材创投 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慧德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伟驰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区国有 (集体)资产管理 办公室 100% 江苏省中小企 业发展中心 常州金茂经信创业投资 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 陈 维 立 国投高科技投 资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 公司 中国国投高新 产业投资公司 10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100% 南京创九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宁华投资有 限公司 方光兰99.29% 杭素华0.71% 耿惠康 吴强 杨建栋 徐 岳年 丁洪伟 周浩达 朱 国金 李建方 黄才良 吴 仲华 姚文伟 杨跃进 王 建伟 李广裕 凌正元 何 益平 姜友中 梅小玉 黄 玉华 李建平 吴振荣 倪 小德 蔡建新 潘龙云 刘 晓云 金正浩 蔡洪祥 李 大忠 刘俊杰 陈立 常州市财 政局 汪海集团 有限公司 汪根海 刘伟 刘红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江苏金茂投资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834960) 段小光 许颙良 张敏 控制 江苏新扬子造 船有限公司 江苏扬子江船厂有限公司 YITIAN INVESTMENTS PTE.LTD. SEAVI ADVENT ASIA INVESTMENTS (III) LTD. 51.08% Yangzijiang Shipbuilding(Holdings) Ltd.(扬子江船业(控股)有限公司) 常州产权 交易所 江苏武进建工 集团有限公司 梅泽锋6.00% 束丹青2.00% 刘建伟3.00% 100% 4%63%33% 100%100%100%100%100%100% 100% 23.9%25.02% 11%38%3%2%4%2%10%12%10%8% *注:执行事务合伙人 序 号 股东/出资人 是否为最 终出资人 取得权益时间 出资 形式 资金 来源 出资比例 对江苏新 材创投出 资比例 1 常州金茂经信创业投资 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否 2013.11.13 货币 自有 资金 2.0000% 2.0000% 1.1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是 2013.11.13 货币 自有 资金 63.0000% 1.2600% 1.2 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 是 2013.11.13 货币 自有 资金 4.0000% 0.0800% 1.3 陈维立 是 2013.11.13 货币 自有 资金 33.0000% 0.6600% 2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 司 是 2013.11.13 货币 自有 资金 38.0000 % 38.0000% 3 江苏慧德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是 2013.11.13 货币 自有 资金 12.0000% 12.0000% 4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 是 2015.01.08 货币 自有 资金 10.0000% 10.0000% 5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 心 是 2013.11.13 货币 自有 资金 10.0000% 10.0000% 6 常州产权交易所 是 2013.11.13 货币 自有 资金 8.0000% 8.0000% 7 南京创九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 是 2013.11.13 货币 自有 资金 4.0000% 4.0000% 8 汪海集团有限公司 是 2013.11.13 货币 自有 资金 3.0000% 3.0000% 9 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 公司 是 2013.11.13 货币 自有 资金 2.0000% 2.0000% 10 梅泽锋 是 2013.11.13 货币 自有 资金 6.0000% 6.0000% 11 束丹青 是 2013.11.13 货币 自有 资金 2.0000% 2.0000% 12 刘建伟 是 2013.11.13 货币 自有 资金 3.0000% 3.0000% 6. 金茂新材创投 中合盛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 15%15% 70% 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山西金融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 心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亚鑫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融资 再担保集团 有限公司 山西华银投资有限公司 山西省工商企业咨询服 务中心 陈晓峰 90% 陈晓娟 10% 100% 100% 0.71%20.90%22.34% 100% 100% 贾 亚 宏 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 贾永明 92.36% 赵金花3.82% 贾永强3.82% 100%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 司 * 江苏省财政厅 100% 0.05%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江苏金茂投资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100% 段小光 许颙良 张敏 控制 上海金炙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宋希超 范慧 20%20%10% 35%65% 100% 控制100% 100% 10.71%89.29% 100% 100% 100% 江苏疌泉金茂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复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西中合盛新兴产业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曜发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王大鹰 王绩照 山西省产业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 王新军 胡歇庄 上海复旦企业 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复旦大学 科教仪器厂 上海复旦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 上海复澜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王新军47.00% 崔伟平42.00% 李琳琳5.50% 吴德华5.50% 22.5%6.50% 100% 10% 7.66% 56.04% 100% 99.88% 0.12% 51% 90% 20% 100% 20% 贾亚宏 陈萍 刘志安 刘春彦 宋希超 郭代军 张競雯 范慧 刘文 余杏兰 上海复旦科技园股份 有限公司 杭州国立实业有限公 司 徐建林90% 王珩琪10%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 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上科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 章 训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上海杨浦建设( 集团) 有限公司 上海金城投 资咨询公司 上海杨浦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杨浦城市 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上海杨浦科技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上海杨浦科技创新 ( 集团) 有限公司 复旦大学 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施建丽 50% 施建琴 *50%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 江苏省无锡蠡园经济开 发区发展总公司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无锡蠡园经济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 99.61%0.39% 100%100% 20%80% 无锡市梁溪经发实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市梁溪区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无锡建铭投资合伙企 业 ( 有限合伙) 99.95% 2%20%24.9%26.1%25%2% 4.6%0.77%22.99%15.82%7.66%40.5% 60% 40% 90%10% 100% 20%10% *注:执行事务合伙人 序号 股东/出资人 是否为最 终出资人 取得权益时间 出资 形式 资金 来源 出资比例 对金茂新材创 投出资比例 1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是 2016.12.26 货币 自有 资金 2.0000% 2.0000% 2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否 2017.08.30 货币 自有 资金 24.9000% 24.9000% 2.1 江苏省财政厅 是 2015.09.25 货币 自有 资金 99.9500% 24.8876% 2.2 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 是 2015.09.25 货币 自有 资金 0.0500% 0.0125% 3 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是 2016.12.26 货币 自有 资金 20.0000% 20.0000% 4 无锡市梁溪经发实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是 2016.12.26 货币 自有 资金 25.0000% 25.0000% 5 无锡建铭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否 2018.07.06 货币 自有 资金 2.0000% 2.0000% 5.1 施建丽 是 2017.11.27 货币 自有 资金 50.0000% 1.0000% 5.2 施建琴 是 2017.11.27 货币 自有 资金 50.0000% 1.0000% 6 宁波复茂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否 2018.07.06 货币 自有 资金 26.1000% 26.1000% 6.1 上海金炙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是 2018.04.24 货币 自有 资金 4.6000% 1.2006% 6.2 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 是 2018.04.24 货币 自有 资金 0.7700% 0.2010% 6.3 上海复旦科技园股份有 限公司 是 2018.04.24 货币 自有 资金 7.6600% 1.9993% 6.4 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 是 2018.04.24 货币 自有 资金 7.6600% 1.9993% 6.5 贾亚宏 是 2018.10.17 货币 自有 资金 22.9900% 6.0004% 6.6 陈萍 是 2018.10.17 货币 自有 资金 7.6600% 1.9993% 6.7 山西中合盛新兴产业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否 2018.10.17 货币 自有 资金 22.9900% 6.0004% 6.7.1 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是 2015.05.04 货币 自有 资金 99.8800% 5.9932% 6.7.2 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 是 2015.05.04 货币 自有 资金 0.1200% 0.0072% 6.8 宁波曜发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否 2018.10.17 货币 自有 资金 15.8200% 4.1290% 序号 股东/出资人 是否为最 终出资人 取得权益时间 出资 形式 资金 来源 出资比例 对金茂新材创 投出资比例 6.8.1 山西省产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是 2018.07.20 货币 自有 资金 80.0000% 3.3032% 6.8.2 王大鹰 是 2018.08.17 货币 自有 资金 10.0000% 0.4129% 6.8.3 王绩照 是 2018.07.20 货币 自有 资金 10.0000% 0.4129% 6.9 刘志安 是 2019.05.14 货币 自有 资金 2.3000% 0.6003% 6.10 刘春彦 是 2019.05.14 货币 自有 资金 0.7700% 0.2010% 6.11 宋希超 是 2019.05.14 货币 自有 资金 1.5300% 0.3993% 6.12 郭代军 是 2019.05.14 货币 自有 资金 1.5300% 0.3993% 6.13 张競雯 是 2019.05.14 货币 自有 资金 1.1500% 0.3002% 6.14 范慧 是 2019.05.14 货币 自有 资金 1.0300% 0.2688% 6.15 刘文 是 2019.05.14 货币 自有 资金 0.7700% 0.2010% 6.16 余杏兰 是 2019.05.14 货币 自有 资金 0.7700% 0.2010% 7. 深圳天诚一号 95% 深圳天诚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赵孟 江玲 张寒 周玩彪 袁伟娟 朱晓刚 王翔 魏向阳 赵淑川 罗森文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江苏金茂投资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834960) 100% 段小光 许颙良 张敏 控制 5% 序 号 股东/出资人 是否为最 终出资人 取得权益时间 出资形式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1 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2017.04.19 货币 自有资金 5.0000% 2 赵孟 是 2017.04.19 货币 自有资金 19.0000% 3 江玲 是 2017.04.19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