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天海防务:关于公司及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诉讼事项已经法院调解成功,但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债权人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司法重整程 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 产的风险。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于2019年5 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楠先生通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向上海金融法院对公司、刘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及 相关方提起诉讼,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69。 2019年7月16日,上海金融法院对本案进行了调解,经当事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调解事项,现将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上海金融法院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2、被告一: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船企业”) 被告三:刘楠 被告四:刘楠配偶 被告五:上海佳豪游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艇发展”) 被告六: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 (三)本次诉讼的主要事实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以上(三)、(四)项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 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19-069。 二、本次诉讼的调解情况 1、各方确认天海防务尚欠长城资产应收账款欠款本金人民币2.97亿元,由天海防务于 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清偿; 2、各方确认天海防务分别于2019年9月20日偿还上述欠款本金的资金占用费人民币 759万元,2019年12月31日偿还上述欠款本金的资金占用费人民币1139.325万元; 3、若天海防务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第二项付款义务,则天海防务应向长城资产另 行支付《还款协议》项下截至2019年6月20日的违约金人民币1102.2万元,并自逾期履行 调解协议之日起支付长城资产以应收账款欠款本金人民币2.97亿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 计收的违约金; 4、本案诉讼费人民币1,598,08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799,04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5,000元,长城资产已经垫付,均由天海防务承担,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长城资产一 次性付清; 5、佳船企业、刘楠、刘楠配偶、大津重工、游艇发展为天海防务对长城资产的上述债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各保证人未按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保证责任,长城资产保留其在《股 权质押合同》项下的相关权利; 6、各方对于本案其他纠纷无争执。 三、本次诉讼调解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根据调解结果,公司将增加管理费用804,040元,增加财务费用18,983,250元。 2、本次诉讼事项已经法院调解成功,但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刘楠先生及相关方将积极应对上述情况,公司也将积极配合推动重整进程, 最大限度维护好上市公司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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