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汇丰晋信 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 9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汇丰晋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汇丰晋信 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 于 【 2017 】 年 【 1 】 月 【 22 】 日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67】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汇丰晋信 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 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 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 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 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 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 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 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基金管 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年 6 月 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年 3 月 3 1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1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3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7 第九部分 基金的转换 ................................ ................................ ................................ ......... 47 第十部分 定期定额投资 ................................ ................................ ................................ ..... 4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4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2 第十三部分 基金 的财产 ................................ ................................ ................................ ..... 64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6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70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7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4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5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1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84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86 第二十二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87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88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90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91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 ................................ ..... 92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3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7 第一部分 绪言 《 汇丰晋信 珠 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招募说明书 ” 或 “ 本招募说明书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 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 以及《 汇丰晋信 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汇丰晋信 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基金 ” 或 “ 本基金 ” )是根据本 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 国证监会 ” )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 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汇丰晋信 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 汇丰晋信 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汇丰晋信 珠三角区域发展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指《 汇丰晋信 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汇丰晋信 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 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 颁布、 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 颁布、同年 8 月 8 日 实施的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 4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2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 2 3 、 销售机构:指 汇丰晋信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 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 4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 5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 9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1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4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5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7 、 《业务规则》:指《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8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 9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1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 2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 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5 、 元:指人民币元 4 6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 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7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 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 8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9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1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2 、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 媒介 5 3 、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 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 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成立时间:2005 年 11 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17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周慧 联系电话:021-20376868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持有 51% 的股权, HSBC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 UK ) Limited (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持有 49% 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杨小勇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曾任山西省委组织部正处级干部、山西省信托投资公 司副总经理、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光信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 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山西信托副董事长,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副行长(正职待遇)。现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正职待遇)。 郭晋普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部、投资实业总部 副总经理,太原万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 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长,山 西信托董事长,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柴宏杰先生,董事,本科学历。曾任长治银监分局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晋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大同分行行长,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主任兼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山西国信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管 理部总经理。现任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运营部负责人。 李选进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怡富基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及项目发展部经理、业 务拓展总监,汇丰投资管理(香港)董事兼亚太区企业拓展及中国事业主管,汇丰晋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汇丰中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巴 培卓( Pedro Augusto Botelho Bastos ) 先生 ,董事。 曾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巴西) 行政总裁、汇丰环球投资管理(拉丁美洲)首席投资官、行政总裁。现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 亚太行政总裁。 王栋先生, 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和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汇丰环球投 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培训生、汇丰环球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企业拓 展经理,其后参与筹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至今历任财务总监、特别项目 部总监、国际业务与战略伙伴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常修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副所长,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 所常务副所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梅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曾任纽约大学金融学副教授、芝加哥大学访问副教 授、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副教授、清华大学特聘教授、长江商学院EMBA项目副院长。现 任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 叶迪奇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曾担任汇丰银行(美国)西岸业务副总裁,汇丰银行 (香港)零售部主管、汇丰银行中国总代表处中国业务总裁、交通银行副行长、国际金融协会 (IIF)亚太区首席代表。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焦杨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副总经理兼资金管理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审计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山西 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运营 总监兼 资本 运营部 总经理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省产权交易中 心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廖宜建,监事,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日本兴业银行(现为瑞穗国际), 1997 年加入汇丰 负责大中华区及新加坡的本地外汇、利率及债券市场业务,后先后担任汇丰中国地区司库、 汇丰中国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总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现任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 曹菁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中宏保险有限公司招聘经理 、永乐中国培训部经理、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侯玉琦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及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担任交易 员及投资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 票基金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王栋先生,总经理,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和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 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培训生、汇丰环球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亚太企业拓展经理,其后参与筹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至今历任财务总 监、特别项目部总监、国际业务与战略伙伴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闫太平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曾任匈牙利金鸥国际贸易公司董事、山西信托副处 长、国际金融部经理。 王立荣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 总经理、创新业务部总监;上海万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督察长。 赵琳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副总监;中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汇丰 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张毅杰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业务发展经理、天 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负责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直销业务 部总监。 古韵女士,督察长,硕士学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部副经理,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吴培文先生, 1980 年出生,清华大学工学硕士。历任宝钢股份研究员、东海证券研究 员、平安证券高级研究员, 2011 年 8 月加入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 级研究员。 现任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价值先锋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栋,总经理;郑宇尘,投资总监;范坤祥,研究总监。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增 加或更换相关人员。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 、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 、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 、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 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 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 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 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 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 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 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 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3)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总经理负 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 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 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 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幅3.08%。 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亿元,增幅 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融》 “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年 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 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球银行1000 强”中列第2位;在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列第28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 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 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15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 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 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 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 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 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 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 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 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 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 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 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 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 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 设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 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 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 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 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 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 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 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 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 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 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 楼 电话: 021 - 20376868 传真: 021 - 2037698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21 - 20376888 公司网址: www.hsbcjt.cn 2、 其他 销 售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 王菁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 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王继康 公司网站: www.grcbank.com 客服电话: 95313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2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22 层 法 定代表人: 廖宜建 公司网站: www.hsbc.com.cn 客服电话: 400 - 880 - 5688 (汇丰尚玉客户) 400 - 820 - 8828 (卓越理财客户) 400 - 820 - 8878 (运筹理财客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 0755 ) 83195834 , 82090060 传真:( 0755 ) 83195049 , 82090817 联系人:刘薇 客户服务热线: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中山东路 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 网址: www.nbcb.com.cn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络人:王宏 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569 客服电话: 95541 公司网址: www.cbhb.com.cn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 黄莹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 - 85130577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08( 免长途费 ) 网址: www.csc108.com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龚俊涛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 :李颖 电话: 0755 - 82133066 传真: 0755 - 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 博华大厦 27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联系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注册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或 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 钰 客服 电话: 400 - 990 - 8826 公司网站: www.citicsf.com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 0591 - 87613888 传真: 0591 - 8754605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23 网址: www.xyzq.com.cn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 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iticssd.com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3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 010 - 84683893 传真: 010 - 84865560 客服电话: 010 - 84588888 网址: www.cs.ecitic.com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6 幢 551 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钰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818 - 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 021 - 6875192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网址: www.95579.com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唐岚 电话: 010 - 88085258 传真: 010 - 8801360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25 ) 83290979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 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 站: www.yingmi.cn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 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公司网站: www.qianjing.com 客服电话: 400 893 688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客服电话: 95558 联系人:丰靖 电话: 010 - 65557013 传真: 010 - 65550827 网址: bank.ecitic.com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 010 - 58351666 传真: 010 - 83914283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热线: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 华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楼 邮编: 518033 法定代表人: 霍达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636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11 、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 0 755 - 82558305 传真: 0755 - 82558355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公司网址: www.essences.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联系人: 汤漫川 电话: 010 - 66555316 传真: 010 - 6655514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 www.dxzq.net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平安金融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 曹实凡 联系人: 石静武 电话: 021 - 38631117 传真: 021 - 58991896 客服电话: 95511 - 8 公司网址: stock.pingan.com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 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 95531 ; 400 - 8888 - 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 0531 - 68889155 传真: 0531 - 68889518 公司网站: www.zts.com.cn 客服电话 : 9553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陈曦 客服电话: 400 910 1166 公司网址: www.cicc.com.cn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 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 400 - 619 - 9059/010 - 56251471 传真: 010 - 62680827 公司网站: www.hcjijin.com 客服电话: 400 - 619 - 9059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 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 - 06 法定代表人: 江卉 电话: 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 : 010 - 89188000 公司网站: fund.jd.com 客服电话: 9511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杨翼 公司网站: www.10jqka.com.cn 客服电话: 95105 - 885 0571 - 56768888 3、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变更或增减销 售机构的公告。 二 、 登记机构 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 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联系人:赵琳 联系电话:021-20376892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峰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 021 - 2323 8888 传真电话: 021 - 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赵钰 联系人:赵钰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 基金 由基金 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 募集申请 于 【 2017 】 年 【 1 】 月 【 22 】 日经 中国证监会〔 2 01 7 〕 167 号文注册 。 一、 基金 运作方式与 类型 1 、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2 、基金的类别: 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三 、 发售时间 本基金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起 通过各销售机构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17 年 5 月 25 日 ,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四 、 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五 、募集场所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 调整 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六 、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 七、 基金份额的 发售 面值 与 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发售 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 1.00 元 / 份。 八、认购费用与认购份额的计算 1 、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如下: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