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消费: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原汉兴证券投资基金)(二0一九年第一号)

时间:2019年07月17日 20:50:57 中财网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原
汉兴证券投资基金














0
一九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汉兴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而成。基金转型经
2014

10

16
日至
2014

11

10
日汉兴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汉兴证券投资基金
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
和策略、修
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
2014

12

12
日起,由《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富国消
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自同一日起失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接受本基金转型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
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
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申购基金时,应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
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
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
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
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
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投不活跃导致
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
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
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
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19

6

12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
业绩表现截止至
2019

3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
................
44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
................................
........................
4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58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7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73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7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7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8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8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84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90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94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6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9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8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40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
141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42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
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由汉兴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而成。本招募说明书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汉兴:指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


3
、基金管理人: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基金合同:指《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托管协议:指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国消费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
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
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4
、直销机构: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会员单位


26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7
、场内销售: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
销售系统办理的基金销售
业务


28
、场外销售: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而通过各销
售机构的柜台或其他交易系统办理的基金销售业务



29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0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31
、上海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简称“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
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上海证券账户,场内基金份额登记托管在该账户下


32
、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以上海证券账户为基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
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场外基金份额登记托管在该账户下


33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
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基金份额变动及结
余情况的账户


34
、基金转型:指对包括基金汉兴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
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并更名为“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35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起始日即汉兴基金终止上市之日,原《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
起失效


36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
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7
、存续期:指《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富国消费主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40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41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
的时间段


43
、《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并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
基金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


44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0
、元:指人民币元


51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7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9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
1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
17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
1999

4

13



电话:(
021

20361818


传真:(
021

20361616


联系人:赵瑛


注册资本:
5.2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截止

2019

06

12

):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6.675%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
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
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二十八个部门、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
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
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信用研究部、固定收益策
略研究部、多元资产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海外权益投资部、权益专户投资部、
养老金投资部、权益研究部、集中交易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银行业



务部、机构服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电子商务部、战略
与产品部、合规稽核部、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
事会办公室)、信息技术部、运营部、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
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权益投
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
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包括公司自有资金等)的
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负责一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固定收益类专户
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信用研究部:建立和完善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开展信用研
究等,为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决策提供研究支持;固定收益策略研究部:开展固
定收益投资策略研究,统一固定收益投资中台管理,为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决策
和执行提供发展建议、研究支持和风险控制;多元资产投资部:根据法律法规、
公司规章制度、契约要求,在授权范
围内,负责
FOF
基金投资运作和跨资产、跨
品种、跨策略的多元资产配置产品的投资管理;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有关量化
投资管理业务;海外权益投资部:负责公司在中国境外(含香港)的权益投资管
理;权益专户投资部:负责社保、保险、
QFII
、一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权益类
专户的投资管理;养老金投资部:负责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本养老
金、社保等)及类养老金专户等产品的投资管理;权益研究部:负责行业研究、
上市公司研究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机构业

部:负责保险、财务公司、上市公司、主权财富基金、
基金会、券商、信托、私
募、同业养老金管理人、同业公募基金
FOF
、海外客户等客群的销售与服务;养
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第一、第二支柱客户、共同参与第三支柱客户的销售与
服务;银行业务部:负责银行客户的金融市场部、同业部、资产管理部、私人银
行部等部门非代销销售与服务;机构服务部:负责协调三个机构销售部门对接公
司资源,实现项目落地,提供专业支持和项目管理
,
对公司已有机构客户进行持
续专业服务;零售业务部:管理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广东营销中心、
深圳营销中心、北
京营销中心、东北营销中心、西部营销中心、华北营销中心

负责公募基金的零售业务;营销管理部:负责营销计划的拟定和落实、品牌建设
和媒介关系管理,为零售和机构业务团队、子公司等提供一站式销售支持;客户
服务部:拟定客户服务策略,制定客户服务规范,建设客户服务团队,提高客户



满意度,收集客户信息,分析客户需求,支持公司决策;电子商务部:负责基金
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分析,拟定并落实公司电子商务发展策略和实施细则,有效推
进公司电子商务业务;战略与产品部:负责开发、维护公募和非公募产品,协助
管理层研究、制定、落实、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建立数据搜集、分析平台,为公
司投资决策、销售决策
、业务发展、绩效分析等提供整合的数据支持;合规稽核
部:履行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合规咨询、反洗钱、合规宣导与培训、合规监测
等合规管理职责,开展内部审计,管理信息披露、法律事务等;风险管理部:执
行公司整体风险管理策略,牵头拟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开展风险识
别、评估、报告、监测与应对,负责公司旗下各投资组合合规监控等;信息技术
部:负责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部:负责基金会计与清算;计划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综合管理部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文秘管理、公司(内部)宣
传、信息调研、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证券交
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和提供资产管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
2019

5

31
日,公司有员工
450
人,其中
69.3%
以上具有硕士以
上学历。



二、 主要人员情况


(一) 董事会成员


裴长江先生,董事长,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闸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申银万
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陈戈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历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
究所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
2005

4
月至
2014

4
月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
Constance Mak
),董事,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师。现任
BMO
金融集团亚洲业务总经理(
General Manager, Asia,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中加贸易理事会董事和加拿大中文电视台顾问团的成员。

历任
St. Margaret’s College
教师,加拿大毕马威
(KPMG)
会计事务所的合伙
人。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
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教授,中国
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
深圳市中心支行
)
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
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长,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财务
会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
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历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员
工、计划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副经理
/
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
官、海通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首席风险官。



Edgar Normund Legzdins
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现

BMO
金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
SVP&Managing Director, Inte
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

1980
年至
1984
年在
Coopers&Lybrand
担任审计工作;
1984
年加入加拿大
BMO
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



张科先生,董事,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固
有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贷款部业务员、

金投资部业务员、基建基金管理部业务员、基建基金管理部信托经理、基建基金
管理部副总经理、固有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何宗豪先生,董事,硕士。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部总
经理。历任人
民银行上海市徐汇区办事处计划信贷科、组织科科员;工商银行徐
汇区办事处建国西路分理处党支部代书记、党支部书记兼分理处副主任(主持工
作);上海申银证券公司财会部员工;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东公司财会部筹备负
责人;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东公司财会部副经理、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浦东分公司财会部经理、申银万国证劵股份有限公司财会管理总部部门经
理、总经理助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会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




黄平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局主席。历任上海市劳改局政治处主
任;上海华夏立向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

历任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计划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所长;
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局长助理、副局长、
党组副书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党组成
员;上海市松江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上海
市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伍时焯
(Cary S. Ng)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

现已退休。

1976
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
Thorne Riddell
公司担
任审计工作,有
30
余年财务管理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曾任职在
Neo
Materials Technologies Inc.
前身
AMR Technologies Inc., MLJ Global
Business Developments Inc., UniLink Tele.com Inc.
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
务总监
(CFO)
及财务副总裁,圣力
嘉学院
(Seneca College)
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
融科教授。



李宪明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级合伙人。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



(二) 监事会成员


付吉广先生,监事长,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控
总监。历任济宁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科员,济宁市留庄港运输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行业务部业务经理、副经理;山东省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稽核法律部经理,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四部经理。



沈寅先生
,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中
心法律合规总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律师。历任上海市高级
人民法院助理研究员,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
员、审判员、审判组长,办公室综合科科长,以及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晓燕女士,监事,博士。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蒙特利尔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历任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化学系研究员,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化学系助理教授,蒙特利尔银行市场风险管理部模型发展和风险审查高级经理,
蒙特利尔银行操作风险资本管理总监,道明
证券交易风险管理部副总裁兼总监,
华侨银行集团市场风险控制主管,新加坡交易所高级副总裁和风险管理部主管。



侍旭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
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二级部副经理、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
理等。



李雪薇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副总经
理。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清算员、登记结算主管、运营总监助理、运
营部运营副总监、运营部运营总监。



肖凯先生,监事,博士。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

历任上海金新金融工程研究院
部门经理、友联战略管理中心部门经理、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风控监察员、高级风控监察员、稽核副总监。



杨轶琴女士,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零售
总监助理。历任辽宁省证券公司北京西路营业部客户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客户服务经理、营销策划经理、销售支持经理、高级销售支持经理。



沈詹慧女士,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
经理。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南洋中学教师、博朗软件开发
(
上海
)
有限公司招聘主管、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部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经理、总

助理。



(三) 督察长


赵瑛女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
风险管理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
规与风险管理总部、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与风控部;
2015

7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



(四) 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漳州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秘



书、晋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办事处负责人、厦门证券公司业务经理;
199
8

10
月参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历任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
副经理、部门经理、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文佳女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职员,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副营销总裁;
2014

5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
办公室项目官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
Barra
公司(
MSCI BARRA

BARRA
股票风
险评估部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
管理公司(
Barclays Global Investors

大中华主动股票投资总监、高级基金经理及高级研究员;
2009

6
月加入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朱少醒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000

6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历任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权益投资
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五) 本基金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1
)王园园,
硕士,
2012

6
月至
2014

11
月曾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
2014

11
月至
2015

4
月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2015

4
月起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2017

6
月起任富国消费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3
月起任富国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
)刘莉莉,硕士,
2004

6
月至
2005

5
月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
业研究员;
2005

6
月至
2007

3
月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研究员;
2007

4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
业研究员、高级行业研究员、研究总
监助理、权益研究部研究副总监兼权益研究部高级行业研究员;
2018

7
月起
任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1
月起任富国研究优选
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2
月起任富国研究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3
月起任富国品质生活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
)历任基金经理:


1
)尚鹏岳自
2014

12
月至
2015

6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
)王浩自
1999

12
月至
2001

1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3
)何敏自
2001

1
月至
2002

10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
)于理自
2002

10
月至
2003

11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
)宋炳山自
2003

11
月至
2004

7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6
)赖晶铭自
2004

7
月至
2005

11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7
)丁加波自
2005

11
月至
2006

12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8
)许达自
2006

12
月至
2011

1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9
)朱杰自
2011

1
月至
2012

5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10
)刘魁自
2012

5
月至
2014

1
月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


11)
戴益强自
2014

12
月至
2018

1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六)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投委会成员:总经理陈戈,分管副总经理朱少醒,分管副总经理李笑薇


(七) 其他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
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
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
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
业务发展;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形象;



14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
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
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



六、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
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
以下内容:



1
)建立
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
围等内容。




2
)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的原
因。




3
)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
后果。




4
)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
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
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
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
)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
险,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
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
要时加以改变。




7
)报
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
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
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
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风险委员会,负责
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
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
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
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
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
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
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
务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部门,履行内部稽核职
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
报告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
部控
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
18



邮政编码:
200336


注册时间:
1987

3

30



注册资本:
742.63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联系人:陆志俊



话:
95559


交通银
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
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8
年英国《银
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连续
五年跻身全球银行
20
强;根据
2018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
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68
位,较上年提升
3
位。



截至
2019

3

31

,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7,857.47
亿元。

2019

1
-
3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210.71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
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



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
2
018

2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11
月至
2018

2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10
月至
2018

1
月任本行行长;
2010

4
月至
2013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

8
月至
2010

4
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04

9
月至
2005

8
月任本行副行长;
2004

6
月至
2004

9
月任本行董
事、行长助理;
2001

9
月至
2004

6
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

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
州分行行长。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18

8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16

12
月至
2018

6
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
2015

10
月至
2018

6

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6

9
月至
2018

6
月兼任中
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
2014

7
月至
2016

11
月任中国银行
副行长,
2003

8
月至
2014

5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
险监控部总
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1988

7
月至
2003

8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
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
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07

12
月至
2015

8
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
总裁;
1999

12
月至
2007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
科长、
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
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

3

31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18
只。此外,交通
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
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
投资资产、
R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
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
管理,托管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
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
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
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
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
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4
、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
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
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
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
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
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
被有效执行。




6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
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
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

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
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
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
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
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
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
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
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
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
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
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 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
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
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销售
机构


(一) 直销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
1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
17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
1999

4

13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588
号宝地广场
A

23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5105686

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
021
-
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


(二) 代销机构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人代表:
陈四清


联系人员:
郭明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
中心东座



法人代表:
周慕冰


联系人员:
贺倩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人代表:
刘连舸


联系人员:
陈洪源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cn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人代表:
田国立


联系人员:
张静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 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联系人员:
王菁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人代表:
李建红


联系人员:
曾里南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
.com


( 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法人代表:
吉晓辉


联系人员:
唐小姐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 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法人代表:
李国华


联系人员:
王硕


客服电话:
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 9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
国门内大街
22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法人代表:
吴建


联系人员:
郑鹏


客服电话:
95577


公司网站:
www.hxb.com.cn


( 1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
肖遂宁


联系人员:
蔡宇洲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站:
www.bank.pingan.com


( 11 )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南城路
2



办公地址:
东莞市
莞城南城路
2



法人代表:
何沛良


联系人员:
何茂才


客服电话:
0769
-
961122


公司网站:
www.drcbank.com


( 1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人代表:
杨德红


联系人员:
芮敏琪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6/ 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 1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人代表:
王常青


联系人员:
权唐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 14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法人代表:
何如


联系人员:
周杨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 1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

C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人代表:
陈有安


联系人员:
邓颜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 16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法人代表:
周杰


联系人员: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 17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
89

45



法人代表:
李梅


联系人员:
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 18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李新华


联系人员:
李良


客服电话:
95579

4008
-
888
-
999


公司网站:
www.95579.com


( 19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余维佳


联系人员:
张煜


客服电话:
4008
-
096
-
096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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