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A: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已于 2018年 12月 5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023号 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管理人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3、本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自 2019年 7月 22日至 2019年 8月 9日,通过本公司的 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其他销售 机构的销售网点进行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认购 人数不少于 200人。 7、本基金按照人民币 1.00元的份额初始面值发售。基金份额的认购价 格为 1.00元/份。 8、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 人投资者开通)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元人民币(含 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 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在直销机构 (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 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 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 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但如本基金单 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 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 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9、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销售网点 (指代销网点和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而仅代表直销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机构 的确认登记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 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0、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 金账户”)。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 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在基金份额发售 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 户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11、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的账户或资 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可以凭 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 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2、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 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3、登记机构将于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日次 1个工作日对投资人的开户 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登记机构的确 认为准。 14、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按销售机构 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 之后不得撤销。 15、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 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投资人亦可通过 本公司网站(www.qhlhfund.com)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下载 基金业务申请表格。 17、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 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8、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40-0099 咨询,也可以拨打销售机构的客服热线咨询认购事宜。 19、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20、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 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 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 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 的损失。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 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 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 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 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 的风险。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期平均风险与收益率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 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 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 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 机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21、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A/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 C 基金代码:A:006801C:006802 2、基金类别:混合型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初始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 6、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不收 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不收取认购费和申购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 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 份额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 管理人可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分类方 法、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7、认购的限额 (1)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 个人投资者开通)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 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在直销 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 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 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但如本 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 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 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 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8、募集方式: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或按基金管理 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基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除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 金份额。 9、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10、募集规模: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 1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直销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号中航中心 26楼 直销业务电话:0755-82785257 直销业务传真:0755-82788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 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直销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网站: https://trade.qhlhfund.com/kfit/page/frame/Login.jsp,目前已开 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 华夏银行等支付渠道。以上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均指银行借记卡,信 用卡等贷记卡不支持购买本基金。 12、其他销售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联系人:孙琪虹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 021-23219275 传真: 021-23219000 联系人:赖奕欣 网址:http://www.htsec.com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33388229 传真: 021-33388224 联系人:余敏 网址:www.swhysc.com (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余敏 网址:www.hysec.com (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 0431-85096517 传真: 0431-85096795 联系人:付静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张崎 网址:fund.eastmoney.com (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西裙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66-6618 联系人:程晨 网址:www.lu.com (8)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期四 层 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 期四层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www.jjmmw.com (9)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号院 1号泰康金融中心 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870662 传真:010-59200800 客服电话:400-819-9858 联系人:王国壮 网址:www.datangwealth.com (1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80359115 传真:021-80359611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邱佳捷 网址:www.noah-fund.com (1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钟琛 网址:www.yingmi.cn (1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6-665 联系人:高媛 网址:www.ehowbuy.com (1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电话:010-56580660 传真:010-56580666 客服电话:400-618-0707 联系人:陈铭洲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14)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座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88312877 传真:88312877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联系人:吕晓歌 网址:www.yilucaifu.com (15)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号中洲大厦 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号中洲大厦 3203A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0755-83999907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刘勇 客服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www.jinqianwo.cn (1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39号第一上海中心 C座 6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电话:010-58845312 传真:010-58845306 联系人:侯艳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1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公司网站:www.new-rand.cn或 www.jrj.com.cn (1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网址:www.fundzone.cn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刘畅 网址:http://www.csc108.com (20)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5号岗厦皇庭中心 8楼 DE(凯恩斯)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付燚杰 电话:0755-82880158 (2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陆家嘴软件园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61101685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陈孜明 网址:www.leadfound.com.cn (22)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84034477 联系人:张烨 网站:www.jfzinv.com (2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10-85650628 传真:010-65884788 联系人:陈慧 网址:www.hexun.com (2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1267号金融服务广场 2期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电话:021-2069-1935 (25)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号 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 D座 21层&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徐晓荣 电话:010-58170876 传真:010-58170800 (26)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北京财富中心 A座 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 010-65309516 传真: 010-65330699 (27)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号环亚大厦 B座 601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城(一期) 第七幢 23层 1号 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陈玲 电话:027-87006009-8015 传真:027-87006010 (2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住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29)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 联系人:王茜蕊 电话:18511290872 传真:010-59013707 (3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6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3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3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慧斌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3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超 电话:021-38631117 传真:021-58991896 (3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531-68889095 (3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号楼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3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0842306 传真:010-85712195 传真:021-52975270 (3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 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居晓菲 电话:021-6537-0077*249 传真:021-5508-5991 (3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望京 SOHO塔 3A座19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袁永姣 电话:15011386983 (3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 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号楼 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166 联系人:刘志斌 网址:www.essence.com (4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01、02、 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01、02、 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孙琦 电话: 021-50810687 传真: 021-58300279 网址:www.wacai.com (41)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号 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603 室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 021-68889082 传真: 021-68889283 网址:www.pytz.cn (4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张云飞 网址:jinrong.suning.com (43)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号院 2号楼 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电话: 010-56075718 传真: 010-67767615 联系人:张喆 网址:https://www.zhixin-inv.com (44)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 11栋 A座 3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艳平 电话:0755-22676026 传真:0755-26640652 联系人:胡闻智 网址: www.caiho.cn (45)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号 3层 3E-265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391号 B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电话:021-60907378 传真: 021-60907397 联系人:黄志鹏 网址:www.youyufund.com (46)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人民东路 52号民生金融 中心 22楼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电话: 0411-62623081 传真:0411-62623236 联系人:王清臣 网址:www.fundying.com (4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59053660 传真: 010-59053700 客服电话:010-5905366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4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联系人:刘江 客户服务热线:0411-88891212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49)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27层 联储证券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丁倩云 客服电话:400-620-6868 联系人电话:010-86499427 联系人邮箱:dingqianyun@lczq.com 传真:010-86499401 网址:www.lczq.com (50)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105号中环国际 1413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转 837 传真:025-56663409 联系人:孙平 客户服务热线: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5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号 H区(东座)6楼 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号生命人寿大厦 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杨一新 电话:021-50206002 传真: 021-50206001 (5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 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701266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李颖 网址: http://www.guosen.cm.cn (5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 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李唯 客服电话:86-010-62675369 公司网址:http://www.xincai.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并及时公告。 13、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本基金自 2019年 7月 22日至 2019年 8月 9日进行发售。基金管理 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 并及时公告。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 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 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 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 以公告。 14、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 费用。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 备注:M为基金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方法: 1)对于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其对应 认购费率为1.20%,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元,则其 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20%)=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98,864.23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 产生的利息为 50元,则可得到 98,864.23份 A类基金份额。 2)对于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若认购 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 产生的利息为 50元,则可得到 100,050.00份 C类基金份额。 (3)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 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15、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 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 16、募集资金的管理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 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 金财产中列支。 二、直销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上交易平台 1、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网址: https://trade.qhlhfund.com/kfit/page/frame/Login.jsp,目前已开 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等 支付渠道。以上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均指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等贷记 卡不支持购买本基金。 (1)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 务,但认购金额会受相关银行卡单笔认购金额和日交易金额限制,具体 参照本公司网上交易限额提示。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7*24小时受理(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工作日 提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期间的认购申请于 下一工作日提交)。 (3)开户及认购程序 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 并通过前海联合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本基金的认购。具体交易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本公司网上交易咨询电话:400-640-0099(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二)直销柜台 1、个人投资者(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 户手续。)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周一至周五 9:00-17:00(周六、 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b、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c、投资人如未满十八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 份证件以及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 d、出示预留银行储蓄卡并留存复印件; e、签署一式两份的《传真委托书(个人)》(如开通传真交易); f、签署《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g、签署《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h、签署《风险提示函》。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本公 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a、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000022119200888811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2215 b、招商银行直销专户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55928845910708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308584001032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 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认购申请:投资者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并需提供下列资料: a、由本人签字确认的《直销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b、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投资者 划付的认购资金在办理认购手续时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时); c、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经公证的《基金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代办时)。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 基金直销资金专户。若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未到达本公 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该笔交易无效。 3)在基金募集期内,经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失败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可以 就已到账资金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 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认购申请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机构投资者(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 户手续)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周一至周五 9:00-17:00(周六、 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复 印件)(相关证件在有效年检期内);资产管理人以管理的投资组合名义自 行办理账户类业务的,需提供资产管理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证件在有效年检期内)及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投 资组合的批复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b、填妥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若是开立产品户,则需填妥 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产品)》,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授权经办人签章;; c、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原件); d、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直销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e、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直销传真委托协议》(适用于选择“传真业务” 事项)一式两份; f、填写完整《直销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经办人签章; g、预留关联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包括《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 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机构公章的复印件; h、法人代表的加盖机构公章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提 供正、反两面复印件); i、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风险提示函》; j、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k、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l、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 m、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并 提供相关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的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备 忘录、公司章程等受益人证明文件; n、填妥的加盖机构公章《机构信息采集表》; o、加盖机构公章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p、若是产品户,还需加盖机构公章的产品备案函。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 专户,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如下: a、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000022119200888811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2215 b、招商银行直销专户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55928845910708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308584001032 投资者若因未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 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认购申请:投资者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并需提供下列资料: a、填写完整并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直销交易业务申请 表》(原件); b、认购资金已划出的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 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投资者划付的认购资金在办理认购手 续时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时);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之前将足额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 基金直销资金专户。若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未到达本公 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该笔交易无效。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投资者可以就已到账资金再次提 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 4)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三、代销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渠道的开户及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渠道的规 定和说明为准。 四、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 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 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日内聘请法定验 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 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 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 予以公告。 3、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 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 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 记录为准。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 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 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 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五、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号中航中心 26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联系人:廖丽君 电话:0755-23695801 传真:0755-82788000 网址:www.qhlh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胡波 电话:(021)61618888 (三)直销机构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号中航中心 26楼 联系人:余伟维 电话:0755-82785257 传真:0755-82788000 网址:www.qhlhfund.com (四)其他销售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4)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5)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2)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5)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6)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7)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9)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3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1)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3)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4)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5)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6)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49)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5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基金募集的基本 情况”的第 12条“其他销售机构”部分。 (五)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 1号维泰大厦 1506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号中航中心 26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联系人:陈艳 成立时间:2015年 8月 7日 电话:0755-25129526 传真:0755-82789277 客服电话:400-640-0099 网址:www.qhlhfund.com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陈颖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企业天地 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李隐煜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李隐煜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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