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德泓利货币: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年第1号

时间:2019年07月19日 15:27:51 中财网

原标题: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泓德泓利货币: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年第1号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1月19日证监许
可[2015]2650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
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
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谨慎做
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
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12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设立日期:2015年3月3日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联系人:童贤达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注册资本为14,3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占注册资本

比例

1

王德晓

37,055,405

25.9129%

2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20.9790%

3

泓德基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600,000

20.0000%

4

珠海市基业长青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16,103,604

11.2613%

5

南京民生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3,406,250

9.3750%

6

江苏岛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406,250

9.3750%

7

上海捷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428,491

3.0968%

合计

143,00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胡康宁先生,董事长,硕士。曾任北京美尔目医院行政院长、亿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
总裁、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搜房资讯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中共中央对外联络
部副处长。


王德晓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硕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
总裁、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丹女士,董事,学士。现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阳
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富管理中心总
经理助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学锋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东方金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
任北京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信国际合作
公司计财处副处长。


梅慎实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证券期货法律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 北京市平商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任法律事务总
部副总经理、企业融资总部首席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宋国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金融产品与投资
研究中心主任。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投资银行中国业务副总裁。


秦毅先生,监事,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博士。曾任本公司特定客户资产投资部投
资经理、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部研究员。


李晓春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西藏
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总部总经理。


温永鹏先生,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博士。曾任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处处长、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经济分析师。


邬传雁先生,副总经理,事业二部总监,基金经理,硕士。曾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负责人、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总经理助理。


艾新国先生,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监,社保养老资金受托管理部总监。曾任中国工商银
行总行资产托管部证券投资基金处处长,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包头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研究发展处处长、副处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李倩女士:基金经理,硕士。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
理财组合投资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债券交易员、债券投资经理助理。

现任泓德泓利货币、泓德裕泰债券、泓德泓富混合、泓德泓业混合、泓德裕康债券、泓德裕
荣纯债债券、泓德裕和纯债债券、泓德裕祥债券、泓德添利货币、泓德裕泽一年定开债券、


泓德裕鑫一年定开债券、泓德裕丰中短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毛静平女士,基金经理,硕士。曾任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事业部信用研
究员、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研究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现任泓德
裕康债券、泓德泓利货币、泓德添利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


(2)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邬传雁先生,管理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至2018年10月25日。


3、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王德晓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硕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兼副总裁、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邬传雁先生,副总经理,事业二部总监,基金经理,硕士。曾任幸福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
负责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总经理助理。


王克玉先生,投研总监,事业一部总监,基金经理,硕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及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国都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析师、
元大京华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


秦毅先生,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博士。曾任本公司特定客户资产投资部投资经理、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部研究员。


孙振先生,固定收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监,硕士。曾任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副处长、核算司
主任科员。


列席人员:李晓春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
经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总部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8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
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20强;根据2018年美国《财富》杂志
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68位,较上年提升3位。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7,857.47亿元。2019年1-3月,
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210.71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交通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交


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交通银行行长;2010年4月至
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
月任交通银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交通银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
月至2004年6月任交通银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
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
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
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
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
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
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
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
历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
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
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
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18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
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
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
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
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
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
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
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
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
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
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
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
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
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
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
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
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
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


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
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
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
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
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
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联系人:童贤达

网址:www.hongde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法定代表人:王常青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3)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24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电话:021-36537945

传真:(86-21)36533452

联系人:周艳琼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4)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王帅

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6)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法定代表人:吴涛

电话:010-59366070


传真:010-59366055

联系人:刘宇

网址:www.sc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客服电话:95579

(8)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网址:www.swhy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1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黄莹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1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76

传真:0755-82435367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8357462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刘舒扬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3574627

(1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杜晶、贾鹏

电话: 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 028-86690126

网址: www.g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1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张晓辰

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5)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010-59053779

传真:010-59053700

联系人:龙尧

网址:fund.sinosig.com

(1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17)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10-85657357

联系人:吴卫东


网址:licaike.hexu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1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丁姗姗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19)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010-56810307

传真:010-56810628

联系人:张晔

网址:www.ch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20) 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联系人:侯英健

网址: www.cifco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62-2

(21)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8318

传真:021-33323830

网址:www.chinapnr.com

(2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23)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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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传真:010-65951887


电话:4006180707

联系人: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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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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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2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 徐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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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27)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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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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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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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29)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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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文雯

网址:http://8.jrj.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30)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5F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电话: 010-59336533

传真: 010-59336500

联系人: 孙雯

网址: www.jnl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31)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32)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801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李婷婷

网址:www.5irich.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33)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906室

法定代表人:张琪

电话:010-62676405

客服邮箱:fund@staff.sina.com.cn

联系人:付文红

网址:www.xincai.com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34)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姜焕洋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35)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宋欣晔

电话:010-52361860

传真:010- 85894285

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36)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http://fund.j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3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 www.zlfund.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38)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刘阳坤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39)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法定代表人: 王兴吉

联系人:高雪超

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网址: www.qiandaojr.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40)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 袁顾明

联系人:朱海涛

电话:15921264785

传真:021-20324199

网址: www.dt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41)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杨纪锋

联系人:吴鹏

传真:010-67767615

网址:www.zhixin-inv.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42)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 徐亚丹

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21-0203

(43)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安苑里1号奇迹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陈皓

电话:18501904963

传真:010-50877697

联系人:曹砚财

网址:www.xique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891-6177483

(44)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703

法定代表人:曲阳

联 系 人: 王晨

电 话:13811685981

传 真: 010-50866170

(45)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望京SOHO 塔3 A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网址:www.danjuanapp.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46)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冯鹏鹏

电话:025-66996699

(47)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3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网址:www.hcjijin.com

客服电话:400-619-9059

(48)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68889082

传真:021-68889283

网址:http://www.pytz.cn/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49)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环国际1413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电话:025-66046166-810


传真:025-56663409

网址:www.huilinbd.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3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法定代表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会计师:薛竞、赵钰


四、基金的名称

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力求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
(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
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形势、信用状况、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等的综合
判断,并结合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特征、风险收益、估值水平特征,决定基金资产在债券、银
行存款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利率品种策略


本基金通过跟踪和分析各类宏观经济指标、资金供求状况等因素,对短期利率变化趋势
进行评估并形成合理预期,动态配置货币资产。


3、信用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于信用债仓位、评级及期限的选择均是建立在对经济基本面、政策面、资金面
以及收益水平和流动性风险的分析的基础上。信用债发行主体差异较大,需要自下而上研究
债券发行主体的基本面以确定发债主体企业的实际信用风险,通过比较市场信用利差和个券
信用利差以发现被错误定价的个券。本基金将通过在行业和个券方面进行分散化投资,同时
规避高信用风险行业和主体的前提下,适度提高组合收益并控制投资风险。


4、银行存款投资策略


基金根据不同银行的银行存款收益率情况,结合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期限等因素的分
析,以及对整体利率市场环境及其变动趋势的研究,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具有较高


投资价值的银行存款进行投资。


5、期限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短期利率期限结构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和评估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和流动性,
构建合理期限结构的投资组合。如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上升,适度缩短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
限;如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下降,适度延长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6、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变化情况、市场资金流动状况等影响货币市场基
金流动性管理的因素,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本基金的现金流,以满足基金资产的日常流动性
需求。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投资决策

基金投资组合的管理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五)投资程序与交易机制

1、研究策划

研究部在自身研究及外部研究机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投资策略报告和研究报告,
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资产配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依据基金投资部、研究部的报告确定基金资产配
置。


3、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
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
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等。


4、组合的监控和调整

研究部协同基金经理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研究员应保持对个股和个券的定期跟踪,并
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个股和个券的最新信息,以利于基金经理作出相应的调整。


5、投资指令下达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订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部。



6、指令执行及反馈

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进行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风险控制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施风险控制,基金经理依据基
金申购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业绩评价

监察稽核部将定期对基金的业绩进行归因分析,找出基金投资管理的长处和不足,为日
后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六)投资限制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权证、股指期货。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信用等级在AAA 级以下的企业债券及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除企业债券外的其他
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4)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但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后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5)非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6)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
行信息披露程序。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


(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
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国债、中央
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3)本基金持有的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投资
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
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
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不得超过5%。


(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
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A 以上(含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
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7)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
回30%以上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8)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①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 级或相当于A-1 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
评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i.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 级或相当于AAA 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ii.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例如,若中国主权
评级为A-级,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为BBB+级)。


③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④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
告发布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予以全部减持。


(9)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0)本基金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1)本基金投资于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低于5%。



(12)本基金投资于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13)本基金投资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
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30%。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
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10%;

(15)当本基金前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时,本基金
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20天;投资组合中现
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

(16)当本基金前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20%时,本基金
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
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

(17)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
过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
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1)、(6)、(11)、(18)、(19)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
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
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按照取消
或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七)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


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九)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本基金按下列公式计算平均剩余期限与平均剩余存续期: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计算公式:

(Σ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Σ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期限+
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
正回购)

平均剩余存续期限(天)的计算公式为:

(Σ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存续期限-Σ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存
续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存续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
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同
业存单、逆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正回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
待返售债券等。


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成本包括债
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的确定

(1)银行活期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0天;证
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

(2)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
际剩余天数计算;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剩余期限
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和剩
余存续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计算;

(3)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
数,以下情况除外: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


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
至债券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
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5)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
剩余天数计算;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
限;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
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8)对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审慎原则,根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或参照行业公认的方法计算其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


平均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的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9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243,175,932.14

64.16



其中:债券

243,175,932.14

64.16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3,918,555.96

22.1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0,607,104.56

13.35

4

其他资产

1,326,058.28

0.35

5

合计

379,027,650.94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4.7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5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49.7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15.8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13.1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5.2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15.7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71

-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3,999,155.92

6.3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3,999,155.92

6.3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9,983,193.34

18.47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49,193,582.88

39.39

8

其他

-

-

9

合计

243,175,932.14

64.20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
利率债券

-

-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60412

16农发12

240,000

23,999,155.92

6.34

2

011900034

19苏交通SCP

200,000

20,000,293.27

5.28




001

3

011900007

19厦路桥SCP001

200,000

20,000,045.45

5.28

4

011900731

19华电SCP009

200,000

19,981,609.02

5.27

5

111812156

18北京银行CD156

200,000

19,971,848.46

5.27

6

111809122

18浦发银行CD122

200,000

19,961,209.20

5.27

7

111821369

18渤海银行CD369

200,000

19,888,996.47

5.25

8

111805215

18建设银行CD215

200,000

19,742,189.61

5.21

9

011900580

19南方水泥SCP001

100,000

10,001,245.60

2.64

10

111886807

18北京农商
银行CD083

100,000

9,986,355.63

2.64





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056%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227%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583%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0%的情况。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摊余成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
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18浦发银行CD122(证券代码111809122)、18渤
海银行CD369(证券代码111821369)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8年5月4日,18浦发银行CD122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
他职责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计处以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

2018年8月1日,18浦发银行CD122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
司重大事项、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人民银行合计处以罚款170万元。

2018年9月30日,18浦发银行CD122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
其他职责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盐城监管分局处以罚款25万元。

2018年12月7日,18渤海银行CD369发行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罚款2530万元。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
会对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9.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300,483.53

4

应收申购款

25,574.75

5

其他应收款

-

6

其他

-

7

合计

1,326,058.28



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泓德泓利货币A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年度(2015
年12月21日至
2015年12月31
日)

0.0922%

0.0045%

0.0407%

0.0000%

0.0515%

0.0045%

2016年度(2016
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
日)

2.3806%

0.0017%

1.3537%

0.0000%

1.0269%

0.0017%

2017年度(2017
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
日)

3.6021%

0.0029%

1.3500%

0.0000%

2.2521%

0.0029%

2018年度(2018
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
日)

3.4715%

0.0026%

1.3500%

0.0000%

2.1215%

0.0026%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2015
年12月21日至
2019年3月31
日)

10.5473%

0.0032%

4.4273%

0.0000%

6.1200%

0.0032%



泓德泓利货币B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年度(2015
年12月21日至
2015年12月31

0.0985%

0.0043%

0.0407%

0.0000%

0.0578%

0.0043%




说明: D:\恒生估值V3.0(生产)\Bin\MOD\TMP\CN_51070000_002184_FB030010_20190003_2.jpg
日)

2016年度(2016
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
日)

2.6295%

0.0017%

1.3537%

0.0000%

1.2758%

0.0017%

2017年度(2017
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
日)

3.8506%

0.0029%

1.3500%

0.0000%

2.5006%

0.0029%

2018年度(2018
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
日)

3.7215%

0.0026%

1.3500%

0.0000%

2.3715%

0.0026%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2015
年12月21日至
2019年3月31
日)

11.4223%

0.0032%

4.4273%

0.0000%

6.9950%

0.0032%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
动的比较

泓德泓利货币A




说明: D:\恒生估值V3.0(生产)\Bin\MOD\TMP\CN_51070000_002184_FB030010_20190003_3.jpg


泓德泓利货币B



注:建仓期结束后,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第二条投资范围、
第四条投资限制的相关约定。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
人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
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
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
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
金合同约定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销售服务费。上述费率调低事项,无须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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