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泽: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7月)
原标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丰泽: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7月) 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 重要提示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1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1]1707号文)核准,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12 月8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 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丰泽A、丰泽B 的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3年的基金分级运作期已届满,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转换为鹏华丰泽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故招募说明书中关于转换前分级运作的相关内容均不再适用。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 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予以投资。 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更新部分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二、释 义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相关服务机构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七、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基金的投资 十一、基金的业绩 十二、基金的财产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六、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九、风险揭示 二十、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二十六、备查文件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或 “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2.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 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 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鹏华丰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 告书》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 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3.基金份额分级: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通过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 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级别,即丰泽A份额和丰泽B份额,两级份额 的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 24.基金分级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 年后对应日止,基金采取分级运作 的期间,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5.丰泽A:指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丰泽A份额 26.丰泽B:指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丰泽B份额 27.丰泽A的开放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8.丰泽A的基金份额折算: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丰泽 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其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的行为 29.丰泽B的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 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0.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1.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32.直销机构: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其中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证券经 营资格且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34.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5.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的场所 36.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办理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 37.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38.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9.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40.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 41.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42.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4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4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50.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51.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2.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5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 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7.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 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8.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0.基金份额转换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转换日为基金分级运作期的届满日,与丰泽B的封闭期 届满日相同 61.基金份额转换:指在基金份额转换日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份额转换规则,丰泽A和 丰泽B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62.巨额赎回: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在丰泽A的单个开放日,经过申购与赎回 申请的成交确认后,丰泽A的净赎回份额(赎回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后的 余额)超过本基金前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 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63.元:指人民币元 6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0.虚拟清算:即假定T日为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的提前终止日,本基金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份额收益分配和资产分配规则进行资产分配从而计算得到T日本基金两级基金份 额的估算价值 7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T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计 算得到T日本基金两级基金份额的估算价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类基金份额价值的 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7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7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7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 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 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3、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6、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 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裁。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主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CA AIPG SGR投资总监、CAAM AI SGR 及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 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 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 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 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担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深圳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深 圳金地证券服务部财务经理、资金财务总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 总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兼人 力资源总部总经理。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 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 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 肃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 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 责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 工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 计、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 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 信证券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 纳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IMI资 产管理SGR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 金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 咨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首席市场官兼市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 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 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裁。 高阳先生,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 历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 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 (实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16届主板发审委 专职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 部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 所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纪委书记,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 局干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 育部副处长、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 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恩源先生,国籍中国,经济学博士,7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2012年6月加盟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投资研究工作,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高级债券研究 员,现担任公募债券投资部基金经理。2016年02月担任鹏华丰泽债券(LOF)基金基金经 理,2016年02月担任鹏华弘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月担任鹏华丰饶债券基金 基金经理,2016年09月至2018年07月担任鹏华弘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月 至2018年06月担任鹏华弘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07月担任鹏华 弘尚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3月担任鹏华丰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3月担 任鹏华丰享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5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7 月至2018年03月担任鹏华丰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07月担任鹏华丰源债券基金 基金经理,2018年02月担任鹏华永泽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05月担任鹏 华尊悦发起式定开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0月担任鹏华3个月中短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担任鹏华丰润债券(LOF)基金基金经理。周恩源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6年02月担任鹏华弘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9月担任鹏华丰饶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9月至2018年07月担任鹏华弘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09月至2018年06月担任鹏华弘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0月至2018年07月担任鹏华弘尚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3月担任鹏华丰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3月担任鹏华丰享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5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7月至2018年03月担任鹏华丰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07月担任鹏华丰源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02月担任鹏华永泽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05月担任鹏华尊悦发起式定开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10月担任鹏华3个月中短债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12月担任鹏华丰润债券(LOF)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2014年12月至2016年02月 戴钢先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新兴产业混合、鹏华研究精选 混合、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FOF投资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募集、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 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 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基金管理人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内部控制体系 (1)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战略和控 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 (2)公司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 导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并可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3)公司经营管理层、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公司各部门总经理定期召开会议对各类 风险予以充分的评估和防范,对业务过程中潜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通报、讨论,并及时采 取防范和控制措施。 (4)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业 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 适时提出整改建议。 (5)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业务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6)员工:依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全员风险控制”的理念,公司每个员工均负有 一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负 有把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通过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力争 从源头上杜绝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人利益和公 司合法权益。 (2)管理层牢固树立了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并着力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包括岗位自控、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监督的、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内控防线。 (4)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自成立来,公司不断完善内控组 织架构、控制程序、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 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走向完善。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 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 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6)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 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 形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7)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 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8)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 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识别、评估和预 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明晰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 管理、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及时、快速作出风险控制决策。 (9)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恒生交易系统以及自行开发的投资指标监 控系统等计算机辅助控制系统,对投资比例限制、“禁止买入股票名单”、交叉交易等方面 进行电子化控制,有效地防止了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10)不断强化投资纪律,严格实施股票库制度:公司不断强化投资纪律,加强集体 决策机制,各基金的行业配置比例、基金经理个股授权、基准仓位等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 定。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股票库制度、禁止和限制投资股票制度,并由研究小组负责 维护,所有股票投资必须完全从股票库中选择。公司还建立了契约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 各基金遵守基金合同的情况进行评估,防范契约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 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0.3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010-68858126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 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07年3月6日)于2012年1月21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 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 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 售商业银行定位,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 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资产托管处、产品管理处、 风险管理处、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23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基金 从业资格,90%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3.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年7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16家托管银行。2012年7 月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 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 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 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85只。至今,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 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计 划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40742.75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 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 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风险控制处室,配备专 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 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 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 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 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 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 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 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502房 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银行大厦801B室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3305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银行销售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张喆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3)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陈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甲2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人:陈泾渭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95398 网址:www.hzbank.com.cn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董金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7)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蒋娇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9)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洛阳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办公地址:河南洛阳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李亚洁 客户服务电话:96699 网址: www.bankofluoyang.com.cn 1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唐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14)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5号 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联系人:李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960296 网址:www.bank-of-tianjin.com.cn 15)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联系人:刘冬阳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888 网址: www.xmccb.com 1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18)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 法定代表人:江建法 联系人:刘兴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21 网址:www.mintaibank.com 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沈崟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2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刘秀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邱泽滨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china.cn 2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陈洪源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2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迟卓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3)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楼-17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楼、16楼、17楼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金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12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丁敏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微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1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1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网址:www.gszq.com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95521 网址:www.gtja.com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赵洋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14F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14F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1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至18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孙燕波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1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1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全国)/029-68918888(西安) 网址:www.cfsc.com.cn 20)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客户服务电话:95325/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2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韩秀萍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2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周一涵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2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5)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网址:www.sczq.com.cn 2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夏旻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2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28)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2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3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乔琳雪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3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3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代) 联系人:杨涵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40-4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联系人:胡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3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4)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 B、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联系人:刘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7-780 网址:www.cfc108.com 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1305、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联系人:王笑宇 客户服务电话:95055-9 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 T3 A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法定代表人:黄永伟 联系人:侯仁凤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晓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fund.jd.com 6)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Index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张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https://www.zhixin-inv.com/ 9)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刘晖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扬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朱了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4)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9988 网址:www.zscffund.com 1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张佳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陈铭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com 2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联系人: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2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2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2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邓爱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05室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谭磊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jjm.com.cn/ 2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2.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位(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联系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负责人:赵亦清 (三) 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法定代表人:赵洋 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联系电话:(010) 58091000;(0755) 23982200 传真:(010) 58091100;(0755) 23982211 联系人:黄亮 经办律师:孔雨泉、黄亮 (四)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一)概要 本基金通过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级别, 即丰泽A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丰泽A”)和丰泽B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丰泽 B”)。除收益分配、基金合同终止时的基金清算财产分配和基金转换运作方式时的基金份 额折算外,每份丰泽A和每份丰泽B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此外,所有法律法规涉及的 关于基金份额的占比的计算,包括但不限于认购或持有基金份额的上限、参加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各种表决计票等,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应单独进行计算,且两级基金在各自级别 基金中的基金份额占比均满足条件方为有效。 丰泽A和丰泽B分别募集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初始配比,所募集的两级基 金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二)基金份额的配比 丰泽A与丰泽B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初始配比不高于7: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丰泽A将于丰泽A的开放日接受基金投资者的集 中申购与赎回,丰泽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丰泽A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丰泽 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丰泽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 泽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丰泽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 开放日结束后,两级基金的份额配比将根据申购份额与赎回份额实际成交确认情况重新进 行确定。两级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第9位,小数点第9位以后的(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