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动力: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特定投资者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19-41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特定投资者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有效改善公司子公司资产负债状况,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航发动力”、“上市公司”、“公司”)拟引入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 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发基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银投资”)、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 军民融合基金”)、深圳市鑫麦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麦穗投资”)、 北京工融金投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工融金投”) 6家投资者(上述6家投资机构合称“投资者”)以“现金增资偿还债务”或 “收购债权转为股权”的方式对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 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公司”)、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黎阳动力”)及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方公司”,与“黎明公司”、“黎阳动力”合称“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市 场化债转股,投资者出资规模合计650,000万元;同时,中国航空发动机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拟将其在标的公司层面合计持有的 197,966.3459万元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为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 次增资”或“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是公司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的重要组 成部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及公司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继续作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仍然拥有对标的公司的 实际控制权。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中国航发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中国航发及下属企 业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累计次数6次,累计交 易金额137,441.79万元。 .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 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并有效降低标的公司杠杆率,增强资本实力,减轻财 务压力,提升持续健康发展能力,航发动力拟在标的公司层面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国发基金、中国东方、交银投资、国家军民融合基金、鑫麦穗投资、工融金投拟 以债权或现金按照评估值对标的公司合计增资650,000万元。标的公司所获增资 现金用于偿还标的公司的债务;同时,为更好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国航 发拟将其在标的公司层面合计持有的197,966.3459万元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 为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中各投资者和中国航发的出资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号 名称 出资形式 对黎明公司 出资金额 对黎阳动力 出资金额 对南方公司 出资金额 合计出资金 额 1 中国航发 国有独享 资本公积 82,394.3597 69,822.9862 45,749.0000 197,966.3459 2 国发基金 现金 107,272.7273 56,363.6364 36,363.6363 200,000.0000 3 中国东方 债权 55,000.0000 45,000.0000 - 100,000.0000 4 交银投资 现金 53,636.3636 28,181.8182 18,181.8182 100,000.0000 5 国家军民融 合基金 现金 53,636.3636 28,181.8182 18,181.8182 100,000.0000 序 号 名称 出资形式 对黎明公司 出资金额 对黎阳动力 出资金额 对南方公司 出资金额 合计出资金 额 6 鑫麦穗投资 现金 53,636.3636 28,181.8182 18,181.8182 100,000.0000 7 工融金投 现金 26,818.1819 14,090.9090 9,090.9091 50,000.0000 合计 432,394.3597 269,822.9862 145,749.0000 847,966.3459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航发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发基金系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 规定,中国航发、国发基金均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19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 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及中国航发南方工 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少洋先生、杨先锋先生、 李军先生、孙洪伟先生、杨森先生、彭建武先生、牟欣先生已回避表决,全体独 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中国航发及投资者对标的公司合计增资金额为847,966.3459万元,该金 额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介绍 (一)中国航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05UCQ5P 成立日期 2016年5月31日 注册资本 5,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曹建国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号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军民用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系统 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和售后服务;航空发动机技术衍生 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维修、销售、售后服务;飞机、发 动机、直升机及其他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先进材料的研制、开发; 材料热加工工艺、性能表征与评价、理化测试技术研究;经营国务院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国家授权、委托的其他 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图 中国航发股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 委”)、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和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商飞”)。中国航发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航发产权结构如下: 3.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航发主要从事航空发动机、辅助动力、燃气轮机、飞机和直升机传动系 统的研制、生产、维修和服务;航空材料及其它先进材料的研发与制造。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航发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5.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航发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211,804.50 万元, 净资产为8,309,244.79 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490,740.24万元,净利润 213,474.83 万元。 (二)国发基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EWB52D 成立日期 2018年9月28日 认缴出资总额 352,52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7层2-701A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7层2-701A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 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 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 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图 国发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基 金”),有限合伙人包括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烟草机械”)、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金融”)、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 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海淀国管”)。国发基金产权结构如下: 28.37% 28.37% 28.08% 14.18% 1.00% 农银金融 烟草机械 中国航发 航发基金 国发基金 海淀国管 3.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国发基金重点投资于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产业链等领域的优质项目。国发 基金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落实国家航空发动机产业战 略,推动国有企业布局结构持续优化,促进运行质量效益不断提升和国有资本合 理流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社会资本稳健收益。基金投资范围涵盖航空、 军工、装备制造等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并围绕 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等前沿领域进行产业孵化和投资布局。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国发基金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构成 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5.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发基金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5,929.90万元,净 资产为225,919.3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59.30万元。 (三)国家军民融合基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GC0U3L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6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龙红山 成立日期 2018年12月24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135号D座2层(东升地区)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公告日,国家军民融合基金股权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国家军民融合基金产权结构如下: 0.18% 1.79% 1.79% 1.24% 1.43% 0.89% 0.89% 0.89% 0.89%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 金有限责任公司 14.29% 惠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7.14% 中 国 兵 器 装 备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航 资 本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航 天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启 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翠 微 集 团 中 船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政 府 投 资 引 导 基 金 ( 有 限 合 伙 )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忠 旺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航 空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8.93% 8.93% 8.93% 7.14% 7.14% 5.36% 5.36% 3.57% 1.79% 1.79% 1.79% 1.79% 0.09% 中 国 光 大 实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洛 阳 国 宏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航 天 科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粤 财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省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工 程 物 理 研 究 院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山 西 省 国 有 资 本 投 资 运 营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省 股 权 基 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财 信 金 融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省 高 新 产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交 银 国 信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省 新 动 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航 空 发 动 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发 展 ( 控 股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广 东 福 德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0.89% 0.89% 0.89% 0.89% 0.89% 0.89% 0.54% 3.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 国家军民融合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优质企业或具有广阔技 术应用前景的成长期、成熟期高科技企业,兼顾初创企业以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项目,并作为母基金发起设立或参股地方政府、其他企业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等, 努力为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航发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持有国家军民融合基金 1.79%股权,除此之外,国家军民融合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5.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军民融合基金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6,000.00 万元,资产净额为245,925.15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4.85 万元。 (四)中国东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54543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6,824,278.6326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跃 成立日期 1999年10月27日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经营范围 (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 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三)对外投资;(四)买卖有价证券;(五)发行金融债券、同业 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六)破产管理;(七)财务、 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八)资产及项目评估;(九) 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十)非 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十一)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 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东方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其他股东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 保基金”)、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国新资本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东方产权结构如下: 中国东方 社保基金 5.64% 4.40% 2.02% 8.44% 中国电信集团有 限公司 财政部 国新资本有限 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79.50% 3.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 中国东方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系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于1999 年10月出资100亿元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9月,财政部和社 保基金共同发起设立中国东方,注册资本55,362,786,326元,公司名称由“中国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变更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完成后, 财政部、社保基金分别持有中国东方98%、2%股权。2018年2月,中国东方引 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国新资本有限公司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中 国东方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68,242,786,326元,其中财政部、 社保基金、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国新资本有限公司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持有中国东方79.50%、8.44%、5.64%、4.40%及2.02%股权。 中国东方主营业务为不良资产经营业务、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和金融服务业 务,其中不良资产经营是中国东方的核心业务。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中国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东方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8,675,530.08万元, 资产净额为12,710,768.2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9,068,118.66万元,净利 润955,069.25万元。 (五)交银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MA1GBUG23E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郑志扬 成立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369弄4号501-1室(一照多址试点企业) 经营范围 突出开展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依法依规面向合格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 用于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债转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图 交银投资的控股股东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28.SH、 3328.HK),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交银投资100%股权。交银投资产权结构 如下: 3.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交银投资成立于2017年12月29日,是为贯彻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和降低企业杠杆率要求,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国内首批银行系市场化债转股 实施机构之一,初始注册资本100亿元,主要开展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交银投资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交银投资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40,272万元,资产 净额为1,009,018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4,211万元,净利润8,501万元。 (六)鑫麦穗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鑫麦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2527718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岳海涛 成立日期 2015年5月14日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 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业务咨询、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 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 业务)。(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股权结构图 鑫麦穗投资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 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持有鑫麦穗投资100%股权;鑫麦穗投资 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鑫麦穗产权结 构如下: 3.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鑫麦穗投资成立于2015年5月14日,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 权投资等。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鑫麦穗投资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鑫麦穗投资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1.76万元,资产 净额为141.76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96.85万元。 (七)工融金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工融金投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8MA01G37Q03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50,725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12月11号 住所 北京市密云区新北路15号投资促进局2层201南侧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图 工融金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资 本”),有限合伙人包括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安徽交控金石”)和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三峡金石”)。工融金投产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向上穿透情况如下: 序 号 一级 二级 名称 出资比例 名称 持股比例 1 安徽交控金石 59.8818% 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3.06%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6.64%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19.30%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安徽交控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序 号 一级 二级 名称 出资比例 名称 持股比例 2 三峡金石 39.9211% 三峡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18.80%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9.20% 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 2.00% 华晨电力股份公司 18.00% 青岛富源木业有限公司 1.2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3.00%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0%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6.00% 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40% 岳泰弟 0.60% 深圳市道易汽车零部件有限 2.00% 3 工银资本 0.1971%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 - 3.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工融金投成立于2018年12月11日。截至本公告日,工融金投主营业务为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等。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工融金投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工融金投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00.03万元,资产 净额为300.03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03万元,净利润0.03万元。 三、标的公司及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黎明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 法定代表人 杨森 注册资本 548,317.04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84年1月12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航空发动机(不含民用航空器)、工业产品加工制造,机械设备及 配件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测绘,房屋租赁, 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货物运输,国内一般商业贸易(国家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燃气轮机组、航空发动机服务期内的使用保障(含科研试飞),航 空发动机维修中的专用工具、工装、检测设备及零备件销售, 航空发动机外场使用日检、定检(延寿特检),视情维修维护工作, 计量检定校准检测,从事燃气轮机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 技术咨询,商务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航发动力 548,317.04 100%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5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174,618.68 1,832,320.62 总负债 1,439,344.09 1,039,845.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723,931.35 753,714.44 项目 2019年1-5月 2018年 营业收入 330,131.34 1,117,108.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8,257.52 37,775.92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9)080280号)。 3.主营业务情况 黎明公司主要业务领域涉及航空发动机、非航空民品等。航空发动机研发生 产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4.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前,黎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产权清晰,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存 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 5、增资方案 公司拟引入国发基金、中国东方、交银投资、国家军民融合基金、鑫麦穗投 资、工融金投6家投资者以“现金增资偿还债务”或“收购债权转为股权”的方 式对黎明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投资者出资规模合计350,000万元。 同时,中国航发拟将其在黎明公司持有的82,394.3597万元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 增为黎明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基准日黎明公司的评估值,本次增资前后黎明公司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 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航发动力 货币及其他 548,317.0400 100% 548,317.0400 68.7678% 国发基金 现金 — — 61,781.4317 7.7484% 中国航发 国有独享资 本公积 — — 47,453.2683 5.9514% 中国东方 债权 — — 31,676.0730 3.9727% 交银投资 现金 — — 30,890.7158 3.8742% 国家军民 融合基金 现金 — — 30,890.7158 3.8742% 鑫麦穗投 资 现金 — — 30,890.7158 3.8742% 工融金投 现金 — — 15,445.3580 1.9371% 合计 548,317.0400 100% 797,345.3184 100% 6、黎明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黎阳动力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黎阳路1111号 法定代表人 牟欣 注册资本 573,259.8375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97年11月7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 自主选择经营。(航空发动机及其衍生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 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航空发动机维修设备制造; 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 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通用设备、电子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环 保设备、仪器仪表、新能源设备的设计、制造;生产物质采购、物 流、经营;本企业废旧资源和废旧材料的销售;与以上业务相关的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航发动力 573,259.8375 100%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5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188,935.80 1,184,320.00 总负债 581,656.61 524,333.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599,546.83 648,572.65 项目 2019年1-5月 2018年 营业收入 113,683.71 339,802.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691.09 5,996.50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9)080278号)。 3.主营业务情况 黎阳动力是我国中小推力航空发动机研制、生产、维修和服务基地,航空发 动机关键零部件重要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航空发动机、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 以及非航空产品。 4.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前,黎阳动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产权清晰,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存 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 5.增资方案 公司拟引入国发基金、中国东方、交银投资、国家军民融合基金、鑫麦穗投 资、工融金投6家投资者以“现金增资偿还债务”或“收购债权转为股权”的方 式对黎阳动力进行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投资者出资规模合计200,000万元。 同时,中国航发拟将其在黎阳动力持有的69,822.9862万元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 增为黎阳动力注册资本。 根据基准日黎阳动力的评估值,本次增资前后黎阳动力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 例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航发动力 货币及其他 573,259.8375 100% 573,259.8375 70.8630% 中国航发 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 — 60,995.3885 7.5399% 国发基金 现金 — — 49,237.6807 6.0865% 中国东方 债权 — — 39,310.7289 4.8594% 交银投资 现金 — — 24,618.8404 3.0432% 国家军民融合 现金 — — 24,618.8404 3.0432% 鑫麦穗投资 现金 — — 24,618.8404 3.0432% 工融金投 现金 — — 12,309.4201 1.5216% 合计 573,259.8375 100% 808,969.5769 100% 6.黎阳动力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南方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 住所 芦淞区董家塅 法定代表人 彭建武 注册资本 330,244.675366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1年11月15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制造、销售、维修;金属、非金属原材料 及其制品销售;工业燃气轮机生产、销售;光机电产品设计、 制造、维修、销售;模具、刀具、夹具、量具设计、制造、销 售、维修;仪器仪表、机床、电机、电器、内燃机零配件加工; 仪表检测;废旧金属购买、加工、销售;技术开发、咨询、转 让、服务;通用、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技术咨询; 金属制品设计、制造及安装;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的修理; 建筑安装工程、工矿工程、架线和管道工程施工。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航发动力 330,244.675366 100%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5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153,633.41 1,093,543.11 总负债 534,522.31 445,257.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592,798.22 621,311.99 项目 2019年1-5月 2018年 营业收入 103,798.65 491,120.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144.59 31,552.50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9)080279号)。 3.主营业务情况 南方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航空发动机整机及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 4.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前,南方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产权清晰,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存 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 5.增资方案 公司拟引入国发基金、交银投资、军民融合基金、鑫麦穗投资、工融金投5 家投资者以“现金增资偿还债务”的方式对南方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投资者出资规模合计100,000万元。同时,中国航发拟将其在南方公司持有的 45,749.0000万元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为南方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基准日南方公司的评估值,本次增资前后南方公司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 例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航发动力 货币及其他 330,244.675366 100% 330,244.675366 86.7397% 中国航发 国有独享资 本公积 — — 15,847.0215 4.1623% 国发基金 现金 — — 12,596.0202 3.3084% 交银投资 现金 — — 6,298.0101 1.6542% 国家军民 融合基金 现金 — — 6,298.0101 1.6542% 鑫麦穗投 资 现金 — — 6,298.0101 1.6542% 工融金投 现金 — — 3,149.0051 0.8271% 合计 330,244.675366 100% 380,730.752466 100% 6.南方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1.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概况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账面值 评估值 黎明公司 718,788.86 1,034,451.68 黎阳动力 598,917.02 726,048.23 南方公司 600,391.15 999,137.22 注:上表所列的标的公司黎明公司、黎阳动力、南方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包含国有独 享资本公积价值。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发国际”)以2019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增资前各标的公司净资产 价值进行了评估,前述评估结果已经有权机构备案。 2.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1)黎明公司 ①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 果。 ②具体评估结果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574,806.74 1,647,649.69 72,842.95 4.63 非流动资产 604,710.11 847,668.27 242,958.16 40.18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9,508.27 30,430.28 922.01 3.12 长期股权投资 50,781.53 68,475.41 17,693.88 34.84 投资性房地产 420.96 1,804.22 1,383.26 328.60 固定资产 339,014.17 458,198.26 119,184.09 35.16 在建工程 121,421.69 109,146.86 -12,274.83 -10.11 无形资产 41,801.60 157,785.79 115,984.19 277.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55.73 5,721.29 65.56 1.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106.16 16,106.16 0.00 0.0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资产总计 2,179,516.85 2,495,317.96 315,801.11 14.49 流动负债 1,613,463.16 1,613,463.16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152,735.17 -152,596.88 138.29 -0.09 负债合计 1,460,727.99 1,460,866.28 138.29 0.0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18,788.86 1,034,451.68 315,662.82 43.92 ③评估价值与账面值差异超过20%的原因说明 A.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范围内共持有沈阳黎明航空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北京黎明瑞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沈阳黎明国际动力工业有限公司、沈 阳航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5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前账面价值50,781.53万元, 评估值68,475.41 万元,评估增值17,693.88 万元,增值率34.84%,主要原因为 被投资企业经营积累所带来的资本收益使得评估价值高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为原始投资价值。 B.投资性房地产 本次列入评估范围的投资性房地产资产账面原值883.80 万元,账面净值 420.96万元,为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房地产市场价格呈逐年 上涨的趋势,从而造成评估原值增值。 C.固定资产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和设备类资产,账 面价值分别为134,136.68 万元和 204,877.48 万元,评估值分别为183,331.81 万 元和 274,866.45 万元,增值率分别为36.68%和34.16%。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 估增值主要原因为一是企业的房屋建成年代较早,而近年来人工费、材料费、机 械费等上涨致使评估原值增高;二是由于部分资产折旧年限低于评估采用的经济 寿命年限。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a. 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增值主要是 由于设备于评估基准日的购置价格较其原值有所上涨,尤其是部分老旧设备的购 置价有一定幅度上涨,导致评估原值增值,评估净值增值主要是设备经济寿命年 限大于会计折旧年限;b. 车辆经济寿命年限大于其会计折旧年限。 D.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为30,143.68 万元,评估值为94,824.73 万元, 增值64,681.05 万元,增值率为214.58%。增值原因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近年 来当地土地市场价格有所增加。 无形资产中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值为11,657.92 万元,评估值为12,951.07 万 元,评估增值1,293.14 万元,增值率为11.09%,增值原因为部分软件贬值速度 小于摊销速度。 无形资产中专利及专有技术资产包评估值为50,010.00万元,评估增值 50,010.00万元。增值的主要原因为专利及专有技术成本已费用化,账面价值为 零,本次采用收益法对全部专利及专有技术进行测算,从而造成评估增值。 (2)黎阳动力 ①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 果。 ②具体评估结果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381,664.43 401,753.08 20,088.65 5.26 非流动资产 735,811.85 829,276.98 93,465.13 12.70 长期股权投资 80,116.23 108,947.83 28,831.60 35.99 固定资产 491,321.42 509,593.04 18,271.62 3.72 在建工程 98,408.26 95,231.28 -3,176.98 -3.23 无形资产 39,654.63 89,193.52 49,538.89 124.93 开发支出 7,507.68 7,507.6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85.56 5,985.56 - -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818.07 12,818.07 - - 资产总计 1,117,476.28 1,231,030.06 113,553.78 10.16 流动负债 437,268.24 437,268.24 - - 非流动负债 81,291.02 67,713.59 -13,577.43 -16.70 负债合计 518,559.26 504,981.83 -13,577.43 -2.6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98,917.02 726,048.23 127,131.21 21.23 ③评估价值与账面值差异超过20%的原因说明 A、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范围内共持有贵州黎阳国际制造有限公司、贵州黎阳装备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贵州凯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贵州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责任公 司、贵阳航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5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前账面价值80,116.23 万 元,评估值108,947.83 万元,评估增值28,831.60 万元,增值率35.99%,主要 原因为被投资企业经营积累所带来的资本收益使得评估价值高于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的原始投资价值。 B、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为30,783.01 万元,评估值为68,982.00 万元, 增值38,198.99 万元,增值率为124.09 %,增值原因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近年 来当地土地市场价格有所增加。 无形资产中技术、商标、著作权等账面值为0元,评估值为11,497.00 万元, 增值原因为被评估单位将研发支出费用化,本次采用收益法对全部专利技术进行 测算,从而造成评估增值。 (3)南方公司 ①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 果。 ②具体评估结果列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689,370.52 757,388.30 68,017.78 9.87 非流动资产 452,800.05 783,485.84 330,685.79 73.03 长期应收款 5,167.47 5,167.47 - - 长期股权投资 193,148.81 396,810.98 203,662.17 105.44 投资性房地产 4,283.70 3,526.84 -756.86 -17.67 固定资产 151,636.23 189,364.42 37,728.19 24.88 在建工程 22,927.65 23,736.54 808.89 3.53 无形资产 46,741.32 135,984.72 89,243.40 190.93 长期待摊费用 85.37 85.3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38.08 1,738.0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071.42 27,071.42 - - 资产总计 1,142,170.57 1,540,874.14 398,703.57 34.91 流动负债 524,749.67 524,749.67 - - 非流动负债 17,029.75 16,987.25 -42.50 -0.25 负债合计 541,779.42 541,736.92 -42.50 -0.0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00,391.15 999,137.22 398,746.07 66.41 ③评估价值与账面值差异超过20%的原因说明 A.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范围内共持有株洲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吉林航空发动 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南方航空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湖南南方通用航空发 动机有限公司、北京南方斯奈克玛涡轮技术有限公司、中航动力株洲航空零部件 制造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南方普惠航空发动机有限 公司8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前账面价值193,148.81 万元,评估值396,807.32 万 元,评估增值203,658.51 万元,增值率105.44%,主要原因为被投资企业经营积 累所带来的资本收益使得评估价值高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原始投资价值。 B.固定资产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和设备类资产,账 面价值分别为69,179.51 万元和82,480.48 万元,评估值分别为79,921.93 万元 和109,442.49 万元,增值率分别为15.53%和32.69%。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增 值主要原因为建筑成本上升所致,评估净值增值主要是经济耐用年限长于企业折 旧年限。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a. 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增值主要是由 于设备于评估基准日的购置价格较其原值有所上涨,尤其是部分老旧设备的购置 价有较大幅度上涨,导致增值;本次对于设备评估按照重新购建加计了前期及其 他费用和资本化利息。评估净值增值主要是设备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与会计 折旧年限差异所致。b. 车辆评估原值减值主要是因为车辆购置价格逐年下降, 部分购置较早的车辆按照报废价值评估或者按照市场二手价评估;评估净值增值 主要是因为车辆评估所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与会计折旧年限差异。c.电子设备评 估原值减值是因电子设备技术进步较快,市场价格整体呈快速下降。评估净值增 值的原因是评估所使用的经济寿命年限长于企业会计折旧年限,造成评估净值增 值。 C.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为37,830.54 万元,评估值为89,356.10 万元, 增值51,525.56 万元,增值率为136.20 %。增值原因为土地使用权增值原因为土 地市场价格有所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中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值为8,770.21 万元,评估值为17,328.62 万 元,评估增值8,558.41万元,增值率为 97.59 %,增值原因为部分软件使用时间 较长,企业账面基本已摊销完毕,账面价值较低。 无形资产中专利及专有技术资产包评估值为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专利、 商标及著作权账面价值为140.58 万元,评估值为29,300.00万元,评估增值 29,159.42 万元。增值的主要原因为无形资产研发成本已费用化,本次采用收益 法对全部专利技术及专有技术进行测算,从而造成评估增值。 五、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航发动力、标的公司与各投资者拟就本次交易签署《增资协议》、《投资协议》 /《债转股协议》及(以下合称“协议”),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本次增资相关合同主体包括航发动力、标的公司、中国航发及投资者。 (二)增资方案 1. 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 投资者以现金或其在本次增资中所受让的标的公司或标的公司合并报表的 附属企业的金融机构贷款债权(以下简称“转股债权”)向标的公司增资。投资 者在本次增资后对标的公司的出资金额,对于现金出资的投资者按照其实际认缴 金额计算,对于以转股债权出资的投资者按照该转股债权的本金计算。投资者认 缴的新增注册资本按以下公式计算: 每一投资者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该投资者出资金额÷(标的公司股权评估 值÷标的公司截至协议签署日的注册资本)。 其中,标的公司股权评估值=标的公司净资产于本次增资基准日(2019年5 月31日)的评估值-标的公司国有独享资本公积于基准日的评估值。 中国航发将其在标的公司层面持有的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增为标的公司注 册资本,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中国航发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标的公司国有独享资本公积金额÷(标的公 司股权评估值÷标的公司截至协议签署日的注册资本)。 其中,标的公司股权评估值=标的公司净资产于基准日的评估值-标的公司国 有独享资本公积于基准日的评估值。 投资者出资金额及国有资本公积金额中等值于其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 分计入实收资本,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 资金用途 标的公司在本次增资中所获得的资金将用于清偿标的公司或标的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内的附属企业的债务。 3. 过渡期损益安排 本次增资的价格、增资完成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及其他交易条件不因标的公司 在基准日至履行日(本次增资先决条件全部达成后的第5个工作日)期间所发生 的损益调整。截至履行日标的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由航发动力、全体投资者及 中国航发按照本次增资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先决条件 本次增资的履行以下列先决条件均获得满足为前提: 1.本次增资经航发动力董事会批准通过; 2.本次增资已取得标的公司股东作出的同意本次增资的股东决定。 如于2019年12月31日届满时,上述本次增资先决条件仍未获得全部满足, 投资人有权终止本次增资并不再履行协议,除非航发动力及投资人另行协商一致。 (四)实施 上述之先决条件全部达成后的第5个工作日为本次增资的履行日(即“缴款 日”或“转股日”),航发动力应在本次增资先决条件达成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 面通知全体投资者该等先决条件的达成及履行日的具体日期,并向全体投资者提 供本次增资先决条件达成相关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资者应于履行日完成出资。标的公司应当于投资者实缴出资后2个工作日 内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并在投资者实缴出资后5个工作日内变更股东名册, 投资者自实缴出资日起对标的公司享有股东权益。投资者应提供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必要的资料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在全体投资者已实缴出资且根据协议约定提供相关资料并予以配合的前提 下,航发动力应督促标的公司在履行日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其注册登记之市场监 督管理机关提交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并在履行日后50个工作日内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 (五)后续重组 在增资完成后12个月内,投资人与航发动力将共同寻求择机启动航发动力 向投资人定向发行股票收购投资人持有的标的股权的交易。 (六)协议生效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七)违约责任 如投资者未按协议约定实缴出资且在经航发动力催缴后的5个工作日内仍 未完成出资的;投资者每延迟1个自然日,应向航发动力支付其应缴未缴出资额 0.01%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其他方 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的约定或严重违反其在协议项下所作出的声明和 保证,且经其他方要求未能予以纠正或补救,导致协议继续履行的基础丧失,则 其他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全部损失。如协议因标的公司增资 已完成而无法解除,则守约方不得要求解除协议,但可向违约一方寻求损害赔偿。 六、本次关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对上市公司子公司增资是响应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 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 策部署,实现降本增效、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增资的标的公司所生产的航空发动机产品覆盖我国大、中、小推力涡轮、涡 喷、涡桨等发动机,是我国航空发动机的核心研发及生产企业,是支撑我国由航 空大国走向航空强国、航空装备创新发展,保卫我国航空战略安全的骨干力量。 本次增资是航发动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能够解决标的公司经营现金 流压力增加的问题,促进航发动力继续承担保军任务和航空强国建设的历史责任。 故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可使得标的企业经营现金流压力增加、财务负担较重的问题将得到 有效缓解,资产负债率显著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得以节约,有利于减轻企业经营 压力,增强经营活力,为标的公司实施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司公司仍为各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标的公司具有控 制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七、本次增资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19年7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 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及中国航发南方工 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陈少洋先生、杨先锋先 生、李军先生、孙洪伟先生、杨森先生、彭建武先生、牟欣先生已回避表决,其 余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增资有利于优化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具有必要性。 2.本次增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增资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并经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4.本次增资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与投资者、标的公司签署该等协议。 5.中国航发为航发动力的实际控制人、国发基金为中国航发的下属企业,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的规定,中国航发、国发基金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6.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少洋先生、杨先锋先生、李军先生、 孙洪伟先生、杨森先生、彭建武先生、牟欣先生已经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本次增资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三)本次增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中国航发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中国航发及下属企 业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累计次数6次,累计交易金 额137,441.79万元。 九、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增资协议》、《投资协议》或《债转股协议》 5.《审计报告》 6.《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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