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稳定添利A: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稳定添利A: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 11月 11日证监许可[2013] 1434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年 12月 1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品种。投资人在进行投资 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 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6月 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 人复核。 1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 ..................................................................................................................3 第二部分释义 ..................................................................................................................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9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18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1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33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37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9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49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61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63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64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69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1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3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74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79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4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6 第二十部分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1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8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31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2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133 2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一部分前言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 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3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部分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合同》:指《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其 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2、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3、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4、《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7、《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8、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9、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10、招募说明书:指《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 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 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 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 4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 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人选择并决定是否 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11、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2、发售公告:指《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业务规则》: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 构; 17、基金管理人: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投资人; 20、基金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 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21、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22、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建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 的机构; 5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 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27、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 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 他组织; 2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 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31、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的期限; 32、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日/天:指公历日; 34、月:指公历月;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37、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38、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40、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人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 理; 6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2、赎回: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 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 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43、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44、基金账户:指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给投资人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45、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 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 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的过程; 53、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 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7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4、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或其它媒体;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56、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7、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建信 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 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8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设立日期:2005年 9月 19日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设 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美国信安金融服务 公司,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 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 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 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 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等经营管 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 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董事长,1985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得 长江商学院 EMBA。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9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05年 9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2018年 4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 长。 张军红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政 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主任 科员、主任科员,总行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 经理、高级副经理,总行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 理,总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总行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 3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8年 4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1990年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 副总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朝阳 支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亚洲区总裁。1990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2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工商管理学硕士。 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 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 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 董事,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总裁,信安亚洲区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营运官。 1989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经理,新加坡法兴 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市场行 销总监,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营运官。 华淑蕊女士,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毕业 于吉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长春日报》新闻中心农村工作部记者, 湖南卫视《听我非常道》财经节目组运营总监,锦辉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锦辉 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七部副总经理、理财中 心总经理、财富管理总监兼理财中心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光大证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MD),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10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理。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85年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史亚萍女士,独立董事,现任嘉浩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1994年毕业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1996年毕业于耶鲁大学研究生院,获经济 学硕士。先后在标准普尔国际评级公司、英国艾比国民银行、野村证券亚洲、雷 曼兄弟亚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威灵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金资本、嘉 浩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担任管理职务。 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 伙人。毕业于湖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获 EMBA学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 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1999年 10月 加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任首席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马美芹女士,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1984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获学士学位,2009年获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加入中国 建设银行,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储蓄部、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部副处长、 处长、资深客户经理(技术二级),总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总行个人存款与 投资部副总经理。2018年 5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 1990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 地区律师从业资格。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 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裁等职务。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1992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2009年获中 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曾供职于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所,中 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加入中国华电集团,历任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计划财务部经理、财 11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务部经理,企业融资部经理、机构与风险管理部经理、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技术总监。1995年毕业于 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系,获得学士学位。1995年 8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历 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干部,信息技术管理部北京开发中心项目经 理、代处长;2005年 8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执行总经理、总经理,信息技术总监兼金融科技部总经理, 信息技术总监。 严冰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3年 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员。2005年 8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 部专员、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审计部总经理。1997年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学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资深会员。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2006年 12月加入 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专员、稽核主管、资深稽核员、内 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兼内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经理、 审计部总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张军红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硕士。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审计部 科员、副主任科员、团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理、行长办公室高 级副经理;2005年9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 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和首席战略官;2013年8月至2015年 7月,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8月 6日至2019年3月13日任我公司副总裁,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30日专任建信资本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11月1日兼任建信资本 管理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从我公司离任。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1997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从事 个人零售业务,2001年1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从事证券基金销售 12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业务,任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一直从事基金销售管理 工作,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公司首席市场官等职务。 2015年8月6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1992年7月至1996年8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 司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业 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业务部 高级副经理等职;2006年3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兼任综 合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8月6日起任我公司督察长,2016年12月23日起任我公司 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1996年7月至1998年9月在福建省东海经贸股份 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副主任科员、 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总 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12月 23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马勇先生,副总裁,硕士。1993年8月至1995年8月在江苏省机械研究设计院 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秘书、高 级经理级秘书,高端客户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建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2018年8月30日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2018年11月13日起任副总裁;2018年11月1日起兼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 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4、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基金经理 朱建华先生,硕士。曾任大连博达系统工程公司职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 公司项目组长,2007年10月起任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公司评级部总经理助理, 2008年8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研究员。朱建华于2011年6月加入本公司, 历任高级债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2年8月28日至2015年8月 11日任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1月15日至 2014年3月6日任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2月20日至 2014年3月27日任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5月 13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日至2019年1月29日任建信安心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年12月10日起任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 14日起任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4月28日 至2018年5月3日任建信安心保本六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 1日任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日起任建信瑞 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20日起任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军红先生,总裁。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李菁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乔梁先生,研究部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朱虹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陶灿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14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承诺防止以下 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无、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 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15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 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 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 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 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 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 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 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 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 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 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并实 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 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 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 16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检查、 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 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7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 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 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18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 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自 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 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 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 “最佳 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年至 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 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 的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 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 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 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2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余 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 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9年 3月 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440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19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 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 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 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 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20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网址:www.ccb.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琦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热线:400-166-1188 网址:http://www.jrj.com.cn/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www. Licaike.com (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热线:021-50810673 网址:http:// www.wacaijijin.com (8)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号 1幢 1层 101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客户服务热线:95055-9 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2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23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 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1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网址:http://www.snjijin.com (1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1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010-56282140 网址:www.hcjijin.com (20)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号 03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21)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号国际大厦 A座 1504/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9868 24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 http://www.tdyhfund.com/ (22)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2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户服务热线:010-62675369 网址:https://trade.xincai.com/web/promote (2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203 网址:www.windmoney.com.cn (25)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1807-5室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26)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2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25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28)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 35层 01B、02、03、 04单位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http://www.fujiwealth.cn/ (2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 (30)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室 法定代表人:姚杨 客户服务热线:400-928-2266 网址:https://www.dtfunds.com/ (3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http://www.yingmi.cn/ (32)奕丰金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https:// www.ifastps.com.cn (3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6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热线: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3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2楼 2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17-5666 网址:https://www.amcfortune.com (3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3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3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27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4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4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4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4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4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热线:400-800-8899 28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cindasc.com (4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4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热线:4008866338 网址:stock.pingan.com (4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21 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 网址: www.china-invs.cn (4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0532-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4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5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29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 大成国家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5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号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52)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 2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客户服务电话:0731-4403340 网址:www.cfzq.com (53)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客服电话:0755-33331188 网址:www.tyzq.com.cn (5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020-88836999 网址:www.gzs.com.cn (5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热线: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0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 9908 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5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 820 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58)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1至 18层 客服电话:95390 (5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60)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龙 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10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层 31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010-662288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12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徐建军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 11楼 电话:021-2323 8888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沈兆杰 联系人:沈兆杰 32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3年 11月 11日证监许可[2013] 1434号文注册。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无、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六、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七、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 2013年 11月 18日至 2013年 12月 6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届 满时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章第(一)条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 期限内继续销售。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 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年 12月 10日正式生效。 八、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九、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33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具体募集场所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他代销 机构,并另行公告。 十、认购安排 1、认购时间: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 发售,具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2、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发布的相关公告。 3、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 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代销网 点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5万元人民币,已在直 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认购 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 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消。 十一、认购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6% 100万元 ≤M<300万元 0.4% 300万元 ≤M<500万元 0.2% M≥500万元 1000元/笔 注:M为认购金额。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认购费用按累计认购金额确定认购费率,以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十二、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 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记 34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录为准。 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5万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元,则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50,000/(1+0.6%)=49,701.79元 认购费用=50,000-49,701.79=298.21元 认购份额=(49,701.79+5)/1.00=49,706.79份 即:投资者投资 5万元认购本基金,则其可得到 49,706.79份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十三、认购的方法与确认 1、认购方法 投资人认购时间安排、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由基金管理 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2、认购确认 基金发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 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 份额。 十四、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利息和具体份额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 记录为准。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十五、募集资金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35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 十六、募集结果 截至 2013年 12月 6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58,287,733.99元。本 次募集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 126,679.70元。本次募集有效 认购户数为 4,846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元计算,募集期募 集资金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558,414,413.69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 户,归投资者所有。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36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 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 二、基金的备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 届满之日起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基金合同的生效 1、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 以公告。 四、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 理人应当: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五、基金存续期间异常情况的处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基金合同生效 37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年 12月 10日正式生效。 38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份额类别: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 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 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五章 第一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 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 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 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于申购开始日、赎回开始日前至少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 39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先进先出”原则,即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对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 额先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 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 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 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人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 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 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 T+1日内为投 资人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基金发售机构申购申 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 购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投资人 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及其相关 40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销售机构在 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 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元人民币,代销机 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 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 1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 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定投最低金额均为 1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份基金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 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 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 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总规模上限、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 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9、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七、申购费与赎回费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 41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申 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情形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6% 100万元 ≤M<300万元 0.4% 300万元 ≤M<500万元 0.2% M≥500万元 1000元/笔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1)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 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 7日 ≤持有期 <30日 0.7% 30日 ≤持有期 <1年 0.1% 持有期 ≥1年 0% 注:1年指 365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将 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0天但少于 1年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1年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 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 式,或者调低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个 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本基金 C类收费模式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标准如下: 42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C类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 7日 ≤持有期< 30日 0.5% N≥30天 0 注: N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年指 365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将 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3、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 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 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八、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 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6%)=49701.79元 申购费用=50000-49701.79=298.21元 申购份额=49701.79/1.05=47335.04份 43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