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年年丰定开债A:华安年年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19年07月22日 09:27:34 中财网
原标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年年丰定开债A:华安年年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安年年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安年年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
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安年年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9]746号)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以每
12个月为一个封闭期,
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将设开放期,开放期
原则上不少于
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或
其他业务。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



5、本基金自
2019年
8月
12日起至
2019年
8月
30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
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发售。直销机构包括本公
司上海业务部、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西安分公司、成都分公司、沈阳业务部、深圳
业务部、江苏业务部、华东业务部、电子交易平台。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
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
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7、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
交易平台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
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
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
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已经开立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开户申请。发售期内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
办理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的手续,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请投
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
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有效
性确认,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
2019年
7月
22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华安年年丰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


网站(www.huaan.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
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及直销专线电话(021-38969960、010-57635999、020-38082993、029-87651811、
028-85268583或
024-22522733)垂询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
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
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
性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
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
响和损失。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
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万元时,则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
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自主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15、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华安年年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7624(简称:华安年年丰定开债
A);C类:007625(简称:华安
年年丰定开债
C)


2、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
12个公历月后对
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
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个封闭期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本基金将设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
5个工作
日且不超过
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封闭期结束前公告。投资者可在
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含)起进入
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封闭期和开放期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
或其他原因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
人有权对开放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



6、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最高募集规模。



7、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回报。



8、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
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
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资产投资,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
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
个开放期的前一个月和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
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
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
行适当调整。



9、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10、基金募集期与发售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
金份额停止发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
2019年
8月
12日起至
2019年
8月
30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
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11、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
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
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
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
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基金销售机构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发售本基金。



2、最低认购限额


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
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
易平台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元(含认购费,下同),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
子交易平台除外)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
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4、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
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
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
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
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
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6、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认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
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
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
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为每笔
500元。


其他投资人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募
集期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费用由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7、认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或,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在认购期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其对应
认购费率为
0.6%,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
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认购份额=(99,403.58+50)/1.00=99,453.58份

例:某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机构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其认购费金额为
500元,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500=99,500.00元

认购份额=(99,500.00+50)/1.00=99,550.00份

(2)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
生的利息为
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3)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的直销地点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31层

电话:(021)38969973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522室

电话:(010)57635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刘雯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8号高德置地夏广场
D座
504单元

电话:(020)38082891

传真:(020)38082079

联系人:林承壮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35号旺座现代城
H座
2503

电话:(029)87651812

传真:(029)87651820

联系人:赵安平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
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
12层
1211K-1212L

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张晓帆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业务部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59号财富中心
E座
2103室

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业务部
地址:深圳福田区金田路
2030号卓越世纪中心
3号楼
2008室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2755911

联系人:唐硕

(8)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业务部
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
49号商茂世纪广场
19D2

电话:025-86890489

联系人:李展


(9)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业务部
地址:福建福州鼓楼区五四路
151号宏远帝豪国际大厦
2307室

电话:0591-87831775

联系人:王枫

(10)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智能手机
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代销机构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一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
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5)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6)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67-523

网址: www.zzwealth.cn

(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com.cn

(8)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层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站:www.hgccpb.com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号
6幢
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
2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1188

网址:https://8.jrj.com/

(1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
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站:www.harvestwm.cn

(12)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
4号楼
40层
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财富中心
A座
46层济安财富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075-6663(济安财富官网)
400-071-6766(腾讯财经)

公司网站:www.jianfortune.com

(1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1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号
16楼
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http://www.fundhaiyin.com


(15)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0660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1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
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1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座
17层,邮编为
:100102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1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楼

法定代表人:易峥

电话:0571-88920879

网址: www.5ifund.com

(1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室,1116室及
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站:www.ifastps.com.cn

(2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客服电话:400-866-6618

网址:www.lu.com

(2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号楼
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2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3)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
4000988511/ 4000888816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24)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号
1幢
1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号奎科科技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电话:010-61952703

传真:010-61951007

(25)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号
14层
1402办公用房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号
14层
1402办公用房

法定代表人:程刚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址:http://fengfd.com/

(26)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楼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2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2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30)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31)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2)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栋
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德置地广场
F栋
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3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3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3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36)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西海国际中心
1号楼
15层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zts.com.cn/


(3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6层、26层、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cjsc.com.cn

(4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4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0755-23835888

网址:www.cs.ecitic.com

(4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4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站:www.ebscn.com

(4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

网址:www.hlzqgs.com

(46)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
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
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客服电话:4008-366-366

网址:http://www.hxzq.cn

(47)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楼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4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
4036号
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电话:4008866338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4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5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号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号
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5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021-96250500

网址:www.swhysc.com

(5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市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市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5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5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57)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
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
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http://www.lxsec.com

(5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9)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5或
400-860-8866


公司网址:http://www.kysec.cn/

(6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6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本公司以外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
金的认购业务。认购金额在
10万元(含
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投资者,也可到本公
司的直销网点办理。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号,并根据销售机
构提供的通讯地址于基金开户成功后的
20个工作日内寄出基金账户凭证。个人投资者可
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开户和认购程序(若已经在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认购金额需在
10万元以上):


1、开户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8:30一
17:00(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
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网点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并在第一联、第二联签章;
(3)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借记卡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预留印鉴(签字或签字和盖章)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并在第一联、第二联签章;
(3)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复印件。

4、缴款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
本公司指定的任一销售归集总账户。


本公司指定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归集总账户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10011907290133109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310015203130560011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3)交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31006677101800042396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4)兴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003889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5、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网点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
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投资者开户时须预留指定
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认购、申购、赎回、分红、退款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
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1)认购申请当日
17:00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销售归集总账
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没有使用存
折转账、信汇或电汇方式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认购资金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申请后
2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

(4)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
T+1个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网点、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
成立后查询。

(二)通过华安电子交易平台开户和认购程序


1、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
7*24小时受理,工作日
15:00以后交易于下一工作日


9:30提交。

2、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huaan.com.cn,参照公布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上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子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业务。

(2)尚未开通华安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持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
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民生银行借

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等银行卡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huaan.com.cn),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
接通过华安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华安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华安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网上认购。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咨询电话:40088-50099。


(三)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以外的销售机构认购的,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
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以外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交易中心办
理基金的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号,并根据销售机
构提供的通讯地址于开户成功后的
20个工作日内寄出基金账户凭证。机构投资者可从递
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若已经在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8:30一
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并在第一联、第二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
代表人私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
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5)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非法人单位负责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认购

机构投资者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直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并在第一联、第二联加盖预留印鉴;
(2)划付认购资金的贷记凭证回单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3)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4、缴款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开放式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
本公司指定的任一销售归集总账户。


本公司指定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归集总账户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10011907290133109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310015203130560011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3)交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31006677101800042396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4)兴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20010010003889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5、注意事项

本公司直销网点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
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投资者开户时须预留指定
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认购、申购、赎回、分红、退款等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
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1)认购申请当日
17: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销售归集总账
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没有使用
“贷记凭证”方式或“电汇”方式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认购资金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2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和认购申请后,可于
T+1个工作日到本公司直销网点、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网站查询开户确认和认购受理结果。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
成立后查询。

(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以外各销售机构认购的,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
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募集验资账户中,认购
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份额计算时采用四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其中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2、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募集验资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



3、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完成。


七、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
日起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3、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
支。



4、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成立时间:1998年
6月
4日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王艳

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电子邮件:service@huaan.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A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7年
3月
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0.3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三)销售机构

见本公告第三部分。


(四)登记机构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33627962

联系人:赵良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安冬、陈颖华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21)2228 8888

传真:(021)2228 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沈熙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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