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睿利A:中信建投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2】号
原标题: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睿利A:中信建投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2】号 中信建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 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201 9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二零一 九 年 七 月 重要提示 中信建投 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 “ 本基金 ” ) 申请 募集的 准予注册 文件名称为: 《 关于准予 中信建投 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 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 201 6 〕 1962 号), 注册 日期为: 2016 年 8 月 29 日。 本基金 基金 合同于 201 6 年 12 月 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 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 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 预期 风险和中高预期 收益产品。本基金 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 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 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 基金管理人运用其固有资金 参与认购 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基金管理 人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 基金管理人 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 持有,届时, 基金管理人 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 ,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 投资 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 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 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年 6 月 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截止日为 201 9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 1 第一部分 前言 ................................ ................................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3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1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4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6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 配 ................................ ................................ ................................ . 70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7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6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8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89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5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25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27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29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30 第一部分 前言 《中信建投 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中信建投 睿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 中信建投 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 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 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 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中信建投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中信建投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信建投睿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或 本招募说明书 :指《中信建投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信建投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 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 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 颁布、同年 8 月 8 日 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 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 6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 投资 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发起资金 提供方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 2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 销售机构:指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4 、 登记 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 5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信建投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 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 9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 对应 日期,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 作日 30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2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6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 《业务规则》:指《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9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 申请,约定每期 申 购 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 资金 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6 、 元:指人民币元 4 7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8 、 基金资产总值:指 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9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1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2 、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而募集、 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 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之外的 公司投研人员等,下同)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 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5 3 、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 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 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 低于三年 5 4 、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5 5 、基金份额的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 6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5 7 、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而在投资者申购 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5 8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9 、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60 、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 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 3 号楼 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17 、 19 层 邮政编码: 100010 法定代表人: 蒋月勤 设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9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 〕 1108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限: 永久存续 注册资本: 30 000 万元 人民币 联系人:杨露露 电话: 010 - 59100288 股权结构: 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 55%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占 25% 、江苏广传广播传媒有限公司占 2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蒋月勤先生,董事长,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学历 。曾任中信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交易部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等 ,现任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执委会委员 、董事总经理,兼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管理部行政负责人、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黎强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建投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行政负责人等,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瑛女士,董事,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航天一院 211 厂总会 计师、航天一院财务部副部长、航天一院发射技术及特种车事业部总会计师、航 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等 ,现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中 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周艳丽女士,董事,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 团)财务资产部副主任 等 , 现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主任、 中信建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兼任江苏广电 石湫影视基地有限公司董事、江 苏广行天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 袁野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职工董事,德国特里尔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 任德国 HVB 银行卢森堡分行产品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 监、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等 ,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 、职工董事 。 杜宝成先生,独立董事,北京大学 法律系 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律师 协会职员 、 中国侨联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 北京市融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等 , 现任北京市融商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 军 先生,独立董事, 中国农业大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 济管理学院金融系讲师 及系副主任、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期货与金融衍生品研究中 心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农业大学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及党支部书记 、 中信建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宏利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瑞达会计 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 、 天健 光华 会计师事 务所合伙人兼事务所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兼北京所管理委员会委员 、 大华会计师 事 务所合伙人兼事务所人力资源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等 , 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合伙人兼 事务所 战略发展和市场管理委员会委员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胡家勇先生,独立董事,中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南财经大学 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等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信建 投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审组专家、中国博士后 科学基金评审组专家、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经济贸易名词审定委员会 副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陆亚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历。曾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教 务秘书、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分析员、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华 夏证券业务主管等,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师、风险管理部行 政负责人、董事总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许会芳女士,监事,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 任航天科技 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管理与法律部 副 总经理 、总经理 等 , 现任航天科技财务 有 限责任公司 结算部总经理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 周琰女士,监事,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学历 。曾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投资 管理部业务拓展科副科长 等 ,现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投资管理部业务拓展科科 长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 ,兼任南京市金陵文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 司董事、江苏展响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 张全先生,职工监事,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中 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部、债券销售交易部、资本市场部 ,曾 任中信 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人 等 , 现任元达信资本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 陈晨先生,职工监事,北京工业大学 本科学历 。曾就职于华夏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岗、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岗 、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人 等 , 现任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项目经理、职工监事 。 王琦先生, 职工监事,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 研究生学历 。曾任大通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研发中心研究员 、 中关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研究员 、 中信建投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部总监 等 , 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职 工监事 。 3 、高级管理人员 蒋月勤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简历同上。 邱黎强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简历同上。 袁野先生,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工董事,简历同上。 周建萍女士,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曾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 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交易部总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等 ,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翔先生,太原机械学院(现中北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深圳蛇口新欣 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开发一部高级程序员、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副经理、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等 ,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 兼任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 张乐久先生,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大期货有 限公司研究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监管局主任科员、北京同瑞汇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专员 等 ,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 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户先生, 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 曾任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基金公司研究员 、中 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究员, 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部 - 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 。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琦先生,简历同上。 栾江伟 先生 , 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物分析学硕士。曾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 , 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 - 股票投资部负责人。 刘博 先生 , 英国华威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沈阳序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 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副总裁 , 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部 - 固收投资部负责人。 周户先生,简历同上 。 许健先生, 中央财经大学统计学硕士。曾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投资主办、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经理 ,现任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 - 固收投资部基金经理 。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 1 )依法募集 资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 14 )按规定受 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 参与基金财产的 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 人; (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 (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销 售办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 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 活动; (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9 )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1 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 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 1 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 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 4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 合基金管理人 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 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 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 1 )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3 )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 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 、内部控制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 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完善的岗位责 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制、有效 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 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 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 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2 人,平均年 龄 33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 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 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 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 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 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 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服务。截至 201 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874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 《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 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1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 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 2005 、 2007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共十 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 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 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 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 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 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 “ 内控优先 ”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 制度。 ( 4 )审慎性原 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 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 “ 自控防线 ” 、 “ 互控 防线 ” 、 “ 监控防线 ” 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 以 人为本 ” 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 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 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 “ 随机演练 ”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 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 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 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 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 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 基金 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直销中心 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 3 号楼 1 室 法定代表人: 蒋月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19 层 传真: 010 - 59100298 联系人:贾欣欣 客户服务 电话: 4009 - 108 - 108 网址: www.cfund108.com ( 2 )网上 直销 直销网站 : www.cfund108.com 2 、 其他 销售机构 (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联系人: 王磊 传真: 010 - 66107914 客服电话: 95588 网站: www.icbc.com.cn (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 400 - 8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 虞谷云、周毅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 4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传真: 021 - 64385308 联系人: 夏雯 网址: 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81 - 8188 ( 5 )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王之光 传真: 021 - 22066653 联系人: 程晨 网 址: 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9031 ( 6 )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14 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 www.ant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88 ( 7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传真: 0571 - 88910240 联系人: 李珍珍 网址: 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77 - 3772 ( 8 )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传真: 021 - 20324199 联系人: 赵明 网址: www.dt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28 - 2266 ( 9 ) 北 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传真: 010 - 57569671 联系人: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78 - 5095 网址: www.niuji.net ( 10 )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 - 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传真: 010 - 89180000 联系人: 黄立影 网址: http://fund.jd.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 、 400 - 098 - 8511 ( 11 )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传真: 021 - 50583633 联系人: 陈洁 网址: http://a.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67 - 6266 ( 1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传真: 010 - 60833739 联系人: 马静懿 网址: 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 13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传真: 0755 - 83217421 联系人: 王佳 网址: www.citicsf.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 14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传真: 0532 - 68722193 联系人: 孙秋月 网址: http://sd.citics.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 15 )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张林 传真: 010 - 659833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66 - 8586 网址: www.igesafe.com ( 16 )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 季长军 联系人: 王伟丽 传真: 010 - 688540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96 - 665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 17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 021 - 68596916 联系人: 徐超逸 网址: www.e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 18 ) 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6 号中期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联系人:侯英建 传真: 010 - 65807864 客服电话: 010 - 65807609 网址: www.cifcofund.com ( 19 )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 戴新装 联系人: 江辉 传真: 021 - 20538999 客服电话: 4 00 - 820 - 1515 网址: www.zhengtongfunds.com ( 20 )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 11 - B, 名义层 11 - A,8 - B4,9 - B 、 C 法定代表人 : 彭文德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8877 - 780 、 023 - 63600049 网址 : www.cfc108.com ( 21 )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传真: 010 - 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网址: 8.jrj.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50 - 7771 ( 22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