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股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时间:2019年07月23日 18:05:31 中财网

原标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股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




重要提示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2015年5月14日证监许可[2015]911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已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huaan.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5年6月9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
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
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
操作和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指数化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跟踪偏离风险、
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
特有风险等)和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
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
板股票。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
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
式。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表现(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
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以1.00元发售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
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发售面值。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
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20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与净值计算规则......................................................................................... 34
七、基金的募集............................................................................................................................. 38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39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40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2
十一、基金份额的登记、转托管及其他业务 ............................................................................. 52
十二、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54
十三、基金的投资......................................................................................................................... 56
十四、基金的业绩......................................................................................................................... 66
十五、基金的财产......................................................................................................................... 67
十六、基金资产的估值................................................................................................................. 68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3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4
十九、基金份额折算..................................................................................................................... 77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6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87
二十二、风险揭示......................................................................................................................... 93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2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4
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5
二十六、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 106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 108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12
二十九、备查文件....................................................................................................................... 113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14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29
一、绪言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
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人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6、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
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7、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交易系统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称
为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8、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交收、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0、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
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1、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2、场外份额: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3、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4、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人办理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
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

35、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6、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4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n为自然数

4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6、《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
申购赎回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


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以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
实施细则

47、标的指数:指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48、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指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
份额

49、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指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
分离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50、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指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
分离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

5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
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5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4、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华安
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行为

55、自动分离:指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每2份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1:1
比例自动转换为1份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1份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行为

56、配对转换: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华安中证证券份额与华安中证证券A
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之间按约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与合并

57、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2份华安中证证券份
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1份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与1份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行为

58、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份华安中证证券A
份额与1份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2份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


5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6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61、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
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2、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
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包括华安中证证券份额、
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10%

65、元:指人民币元

66、基金收益:基金合同项下的基金收益即为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6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6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0、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给定的计算公
式得到的基金份额估算价值,按基金份额的不同,可区分为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参考净值、
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7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7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7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7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4、设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6、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7、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联系电话:(021)38969999

11、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12、联系人:王艳

13、网址:www.huaan.com.cn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从业简历、学历及兼职
情况等。


(1)董事会


朱学华先生,本科学历。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
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
代表人。


童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上海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邱平先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历任上海红星轴承总厂党委书记,上海东风机
械(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上海全光网络科技股份公司总经理,上海赛事商务有限
公司总经理,上海东浩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盛集团科教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
书记、总裁、董事,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

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裁。


马名驹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副总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锦
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董事、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养老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景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Crystal Bright Developments
Limited董事、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聂小刚先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三部助理业务董事、
企业融资总部助理业务董事、总裁办公室主管、总裁办公室副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
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上市办公室主任、国泰
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
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及直投业务委员
会副总裁、战略管理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
会投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夏则炎先生,本科学历。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业务员、交易部业务员、业
务管理部项目经理、管理部综合处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经理、
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经纪业务总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经理、上海福山路营业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上海福山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经纪业务委员会综合管理


组副组长、经纪业务委员会执行办公室主任、零售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国泰君安证券销售交
易部总经理。


独立董事:

吴伯庆先生,大学学历,一级律师,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与上海市十佳法律顾问。

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秘书科长、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
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夏大慰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
生导师,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
标准委员会委员,香港中文大学名誉教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


(2)监事会

张志红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原上海证管办)机构处副处长、
机构监管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一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处长等职务,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副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业务总监、投行业务委员会副
总裁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许诺先生,硕士。曾任怡安翰威特咨询业务总监,麦理根(McLagan)公司中国区负责
人。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高级总监,华安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


诸慧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员,
集中交易部总监。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高级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朱学华先生,本科学历,20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
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童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7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投摩
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兼董事会办
公室主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薛珍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8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机构处副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法制工作处处长。现任华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翁启森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4年金融、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台湾富邦
银行资深领组,台湾JP摩根证券投资经理,台湾摩根投信基金经理,台湾中信证券自营部
协理,台湾保德信投信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球投资部总监、基金投资部兼全
球投资部高级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姚国平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5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香港恒生银行上
海分行交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销售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业务部助理总监、机构业务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谷媛媛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9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广发银行客户经
理,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业务二部大区经
理、产品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许之彦先生,理学博士,15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CQF(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曾在
广发证券和中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工程工作,2005年加入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数量策略分析师,2008年4月至2012年12月担任华安MSCI
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9月起同时担任上证18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担任上证龙
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9月至2019年1
月,同时担任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3
月,同时担任华安量化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3年6月起担任
指数投资部高级总监。2013年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3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5年6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7月起担任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起担任华
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
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8年1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钱晶先生,自2015年6月9日至2017年10月27日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童威先生,总经理

翁启森先生,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杨明先生,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许之彦先生,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高级总监

贺涛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

苏圻涵先生,全球投资部副总监

万建军先生,投资研究部联席总监

谢振东先生,基金投资部副总监

崔莹先生,基金投资部助理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4、业务人员的准备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目前共有员工358人(不含香港公司),其中57.5%具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92.7%以上具有三年证券业或五年金融业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
经验。所有上述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公司业务由投
资研究、市场营销、合规风控、后台支持等四个业务板块组成。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申购赎回价


格、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包括公司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全体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
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
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
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策
层到管理层、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2)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
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3)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合规性监督
和检查,直接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中
的风险控制而成立的非常设机构,以召开例会形式开展工作,向公司总经理负责。主要职责
是定期和不定期审议公司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告以及其他风险控制重大事项。


(5)合规监察稽核部:合规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


性监督检查,对督察长负责。


(6)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和基本的职责。各部门的
主管在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各位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
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应当明确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
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
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4、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五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又包括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员工的道德操守和素质等内容。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加强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控制意识,致力
于从公司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
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节。逐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了公司内部合规控
制建设,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2)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测试检查,发现风险,将风
险进行分类、按重要性排序,找出风险分布点,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及对目标的影响程度,
评估目前的控制程度和风险高低,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段分析考量
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在风险评估后,确定应进一步采取的对应措施,对内部控制制度、
规则、公司政策等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监督各个环节的改进实施。


(3)控制活动


公司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业务规则在制定、修订的过程中,也得到了一贯的实施。主要
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会计控制。


① 组织结构控制

公司各个部门的设置体现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及部门间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
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
相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权责分明、严格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责明
确,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
系,以减少差错或舞弊发生的风险。


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
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表单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
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以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② 操作控制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基本管理制度,如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
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实际
操作中遵照实施。


③ 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完全分开,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
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严格分开。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设
立账户,分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独立。


基本的会计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复核、对账制度;凭证、资料管理制度;会计账务的组
织和处理制度。运用会计核算与账务系统,准确计算基金资产净值,采取科学、明确的资产
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公允地反映基金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4)信息沟通

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公司采取以
下措施:

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


进行处理。


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按既定的报告路线和报
告频率,在适当的时间向适当的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进行报告。


(5)内部监控

监控是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过程,对控制环境、控制活
动等进行持续的检验和完善。


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制
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的检查。检验其是
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地充实和完善,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组织调整等因素的变化
趋势,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5、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
和业务发展来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
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
幅3.08%。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
亿元,增幅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
融》“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
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球银行1000
强”中列第2位;在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列第28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
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
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15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


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
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
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
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
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
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
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
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
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
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
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
《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
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
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层

电话:(021)38969973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522室

电话:(010)57635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刘雯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8号高德置地夏广场D座504单元

电话:(020)38082891

传真:(020)38082079

联系人:林承壮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H座2503

电话:(029)87651812

传真:(029)87651820

联系人:赵安平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12层1211K-1212L

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张晓帆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业务部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2103室

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网址:www.hazq.com

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p.cn

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com.cn

7)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s://www.lufunds.com

9)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1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1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1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1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1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电话:4008866338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15)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16)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站:www.ifastps.com.cn

17)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962000、0512-962000或前往常熟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csrcbank.com

18)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19)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客服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站:https://www.wg.com.cn/


20)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21)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1357

办公地址:www.huajinsc.cn

2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fundzone.cn

2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易峥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0571-88920897

网址:www.5ifund.com

2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26)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27) 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客服电话:4000888080

网站:www.qiandaojr.com

28)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qh168.com.cn

2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30) 济安财富(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 财富中心A座46层 济安财富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075-6663(济安财富官网) 400-071-6766(腾讯财经)

公司网站:www.jianfortune.com

31)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32)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 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088-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33)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34)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网址:http://www.buyfunds.cn

35)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76-5716

公司网站:www.cmiwm.com

3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服电话:4001161188

公司网站:https://8.jrj.com/

37)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电话:(0519)96005

网址:http://www.jnbank.com.cn/index.html

38)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客服电话:400-6099-200

39)上海通华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马刚

客户服务电话:021-61766900




网址: www.tonghuafund.cn

4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4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42)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588
网址:www.puyifund.com/

4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4)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电话:400-100-3391

法定代表人:程刚

网址:http://www.dianyingfund.com/

4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47)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客服电话:400-098-4800

网址:http://www.youyufund.com/

4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49)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服热线:400-918-0808
公司网址:www.xds.com.cn

50)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4/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5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
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站:www.harvestwm.cn

(52)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53)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电话:010-56075718

传真号码:010-67767615

(54)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盘古大观A座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电话:400-876-9988

网址: www.wy-fund.com






(55)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56)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电话:021-50701053





2、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新增为本基金的场
内发售机构。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21)2228 8888

传真:(021)2228 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沈熙苑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与净值计算规则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简称
“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
(简称“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积极收
益类份额(简称“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其中,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例不变。




(二)基金份额的自动分离与分拆规则

1、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人通过场内认购的全部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
自动分离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份额类别,即稳健收益类的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积
极收益类的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与基础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合并
运作。


2、基金合同生效后,华安中证证券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接受场内与场外的申购
和赎回;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与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或赎回。


3、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华安中证证券份额与
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投资人可在场内申购
或赎回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并可选择将其场内申购的每两份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按1:1的比
例分拆为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各一份。投资者也可按1:1的比例将其
持有的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申请合并为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


4、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者可在场外申购或赎回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投资者在场
外申购的华安中证证券份额不进行分拆,该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投资人可选择
将其持有的每两份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为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
证券B份额各一份。


5、无论是定期份额折算,还是不定期份额折算(有关本基金的份额折算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的份额折算”),其所产生的华安中证证券份额不进行自动分离。投资人可选择将上述
折算产生的每两份场内华安中证证券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为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


中证证券B份额各一份。


未来在条件成熟后,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程序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后,可对由定
期份额折算及/或不定期份额折算所产生华安中证证券份额进行自动分离。该变更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提前公
告。




(三)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规则

根据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特性不同,华安
中证证券份额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两类基金份额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
具有不同的净值计算规则。


在本基金的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工作日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计算规则对华
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分别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华安中证证券A
份额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
的本金及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累计约定基准收益;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
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优先确保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本金及累计约定基准收益
后,将剩余净资产分配予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净资产。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如下:

1、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4%”。


其中,本基金将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
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为准,设定该日起(含该日)至第一个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含该
日)期间华安中证证券 A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此后,本基金将以每年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
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为准,重新设定该日次日(含该日的次日)至次
年12月15日(含该日,遇节假日顺延)期间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2、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对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进行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计算。在进行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时,本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本金及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累计约定基准
收益,之后的剩余净资产计为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净资产。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累计约定
基准收益按依据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计算的每日收益率和截至计算日华


安中证证券A份额应计收益的实际天数确定。


3、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除以365天得到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约
定日基准收益率。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1.0000元为基础,采用华安
中证证券A份额的约定日基准收益率乘以应计约定收益的实际天数进行单利计算。华安中证
证券A份额在净值计算日应计约定收益的天数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最近一个基金份额折
算(因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0元触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除外)
基准日次日至净值计算日的实际天数。


4、本基金一份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参考净值与一份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参考净值
之和等于两份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单位净值;

5、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基准收益,如在本基
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基准收益
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四)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按照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
依据以下公式分别计算并公告T日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华安中证证券A
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T日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总数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T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数为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
券B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份额数之和。


2、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设T日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t=min{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日的天数,自最近一
次基金份额折算(因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0元触发的不定期
份额折算除外)基准日次日至T日的天数};为T日每份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T日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T日华安中证证
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R为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则:
NAV
ANAVBNAV


1365AtNAVR...

2BANAVNAVNAV...

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T日的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和华安中证证券B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五)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与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终止运作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与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可申请终
止运作。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经本基金所有份额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表决通过,即须
经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与华安中证证券B
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
有效。



七、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5月14日证监许可【2015】911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自2015年5月28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5年6月3日止募集工作顺
利结束。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期。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249,366,591.33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249,366,591.33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
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18,376.62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18,376.62份。本次募集所有
资金已于2015年6月8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
基金托管专户。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5,645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 元人民币
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49,384,967.95份,已分别计入
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
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
资产中列支。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15年6月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与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上市交易。


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在条件成熟后也可由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程序后申请上市交易。若(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