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债券:关于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时间:2019年07月24日 08:46:16 中财网
原标题: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债券:关于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关于
嘉实
丰安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证券投资
基金




个开放期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
9

7

24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简称


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0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合同》、《
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年7月26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7月26日



注:
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
内的每个
工作日。

201
9

7

2
6

(含该日)至
2019

8

1


含该日)
为本基金


个开放期

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期货
交易市场

证券
、期货
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
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
者转换。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
招募说明书或
基金管理人届时
发布的相关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
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1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

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
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
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
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
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

100万元≤M<300万元

0.5%

3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按笔收取,单笔1000元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
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
0.6
%,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持卡人,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
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
0.6
%。

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
0.6
%,则按
0.6
%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
率低于
0.6%
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
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开办本基金申购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
具体费率优惠措施及业务规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注:
2014

9

2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
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
201
7

6

29
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
电话交易)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
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

T



基金网上直销
后端申购优惠费率


0


0.
1
0
%


1


T<3



0.
05
%


T

3



0.00%




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
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本基金
份额
的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
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

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
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可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情况

,调整
上述规

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

调整
实施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指定媒

上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4

基金管理人可以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
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
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指定媒

上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
销售机构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

(如该
账户
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

1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
余额不足
1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
回。

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单笔赎回最低份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4.2
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
费率越低。



持有期限

H



赎回费率


H<7



1.5%


7


H

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又赎回


0.1
%


持有期限大于等于一个封闭期


0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赎回费
100%
计入基金财产





2

基金管理人可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情况

,调整
上述规定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

调整
实施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

上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3

基金管理人可以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
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
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
.1
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D座12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赵佳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2期53层09-11单元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单元21层04-05
单元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6层

电话

(0755)84362200

传真

(0755)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华润大厦3101室

电话

(0532)66777997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1366号万象城2幢1001A室

电话

(0571)88061392

传真

(0571)88021391

联系人

王振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合广场801A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0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202室

电话

(025)66671118

传真

(025)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裙楼103、203单元

电话

(020)62305005

传真

(020)62305005

联系人

周炜




10

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
/
申购、赎回、转换、定



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5
.
2
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1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2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
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
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媒介,披露
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为契约型
、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
邮政储蓄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
细情况,请认真阅读
201
6

1
2

23
日刊登在

上海
证券报

上的

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jsfund.
cn
)进行查询。




3

投资者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
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
(
包括该日
)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
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
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

本基金管理人自
2017

6

29
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投资限额
调整
为:本基金单
个开放
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500

元,如超过
500

元,本基金管理人

有权拒绝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
的申请


具体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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