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5股被宣布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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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07月26日 21:05:3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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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 亿纬锂能: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股份(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3.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0.0025%);
4. 减持期间: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窗口期不减持);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 减持价格区间:30元/股-40元/股。
(二)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艾新平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遵守《公司法》第四
十七条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艾新平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情形。
【20:26 华源控股: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辛易先生、董事
王卫红先生、监事潘凯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陆林才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上述股
东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以下简
称“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持股数量
(股)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股)
张辛易
董事、总经理
1,451,046
0.47%
442,762
王卫红
董事
5,863,227
1.89%
1,465,807
潘凯
监事
5,862,576
1.88%
1,465,644
陆林才
高级管理人员
2,611,928
0.84%
722,982
合计
-
15,788,777
5.08%
4,097,195
备注:截至2018年12月28日,张辛易持有公司股份1,771,046股,王卫红持有公司股份5,863,227股,潘凯持有公
司股份5,863,227股,陆林才持有公司股份2,891,928股,根据董监高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
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张辛易、王卫红、潘凯、陆林才2019年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分别为
442,762股、1,465,807股、1,465,644股、722,982股。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张辛易先生、王卫红先生、潘凯先生、陆林才先生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上一年度最后一
个交易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上述股东计划减持的数量不超过该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股)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辛易
442,762
442,762
0.14%
王卫红
1,465,807
1,465,807
0.47%
潘凯
1,465,644
1,465,644
0.47%
陆林才
722,982
722,982
0.23%
合计
4,097,195
4,097,195
1.32%
4、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2017年6月12日实施2016年年度权
益分派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以及公司购买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瑞杰科技”)资产发行的股份。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8月19日至2020年2月18日。
减持期间如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应在该敏感期停止减持股份。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本次减持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的,任意连续3个
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如遇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其中张辛易先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已
于2017年1月3日上市流通,流通时间已满两年,无需再遵守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价的承诺;陆林才先生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
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张辛易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②如本人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③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
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
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上述承诺。
陆林才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①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②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
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③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
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上述承诺。
王卫红先生、潘凯先生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中承诺:①承诺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
让;其中,若取得公司股份时承诺人用于认购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
个月,则取得的该部分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同时,业绩承诺
期内,承诺人当年可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份的100%×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
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总额-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应补偿的股份(若
有)-累计已解除限售股份。承诺人每年按上述安排分别计算其可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并以其各自
在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其应补偿的股份(若有)。②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因公司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取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约定,同时前述约定的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若有权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规定要求的股份解
除限售期长于上述约定,则承诺人同意根据有权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和规定进行相应调整。③除按
照前述约定解除限售的股份、按照《业绩补偿协议》进行锁定及回购的股份外,承诺人于本次交易中
取得的其他公司股份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2、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
王卫红先生、潘凯先生作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主体对公司的业绩承诺
期间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业绩承诺主体向公司承诺,瑞杰科技2017年度、2018年
度、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800万元、3,400
万元、3,900万元。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结束后次年的4 月30日前,聘请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当年的实际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在年
度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各方以此确定业绩承诺期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净
利润差额将按照承诺净利润减去实际净利润计算。
(2)业绩补偿方式安排及业绩补偿的执行程序
若瑞杰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业
绩承诺方需就净利润差额以股份的形式(下称“补偿股份”)向公司进行补偿;如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
不足以补偿的,则不足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的形式(下称“补偿现金”)向公司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方每年度的补偿金额及补偿股份数量按照如下约定计算及实施:
1)对于业绩承诺期前两年而言,若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
利润数,但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则交易对方无需进行补偿,净利润差额部分顺延至下一
年度合并计算;若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90%,则当年
度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
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之全体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份的
收购总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2)对于业绩承诺期第三年而言,若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
利润数,则当年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公司截至当年年末累
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之全体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
司全部股份的收购总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3)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
【20:26 申通快递: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46,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6%)股东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通泓石”)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30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南通泓石持有公司股份4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6%。
南通泓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艾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旗铭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116,185,270股,持股占比 7.5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减持原因:南通泓石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15年2月13日,南通泓石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中加企业有限公司持有
本公司的89,500,000股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15,308,0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若
减持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
整)
4、减持期间:自上市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价格区间:本次减持不设置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南通泓石在2015年2月13日做出如下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协议
受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南通泓石在2016年1月11日做出如下承诺: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南通泓石承诺自2016年1月11日起6个月内,不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使持有的公司股份增加的,亦遵守上述
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南通泓石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事项
1、南通泓石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与保证,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
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
4、南通泓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
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南通泓石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20:03 中电电机: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王建凯先生持有中电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7,6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5%。上述股份
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王建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112,000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
确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收到股东王建凯先生的《关于拟减持中电电机股份
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03 健友股份: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
1.南京健思修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健思修卓”)持有南京健
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友”)非限售流通股992,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81%;
2.公司副总经理吴桂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0.014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健思修卓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7,99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544%。其中刘祖清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67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18%,吴桂萍女士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5,35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35%,减
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副总经理吴桂萍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
交易日后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2535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
格确定。
【19:56 优博讯: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
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减持目的: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
(1)集中竞价交易: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
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2)大宗交易:如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中洲创投本次拟减持不超过13,690,300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4.8894%。
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5,600,000股,任意连
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8,090,300股,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7、其他说明:中洲创投在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前,会与质押权人协商将拟减
持股份解除质押;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中洲创投(以下承诺内容中简称为“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时所作承诺如下:
1、自优博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优博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优博讯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优博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优博讯股份,在限售期内,不出
售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优博讯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
的股份除外);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未发生延长锁定期情形的,可减持全部所持
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
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优博讯所有。
【18:06 恒实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及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序
号
股东
名称
拟减持股数
(股)
拟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
价格
股份来源
减持原因
1
景治军
2,400,000
0.7651%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等方式
景治军、梁秋
帆:公司减持公
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
百合永生:2019
年8月1日起的6
个月内(法律法
规等明确要求
不得减持的情
形除外)
按减持
时的市
场价格
确定
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
的股份
自身资金
需求
2
梁秋帆
120,000
0.0383%
3
新余百合
永生投资
管理中心
(有限合
伙)
5,719,210
1.8232%
合计
8,239,210
2.6265%
--
注:(1)景治军、梁秋帆: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自2019
年8月19日至2019年12月31日);百合永生:2019年8月1日起的6个月内(即自2019年8月1
日至2020年1月28日)。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事项的,上述减持数量
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上表中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17:46 欧普康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合肥欧普民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部分股东由于购房、还贷等个人财务需要减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向欧普民生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
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欧普民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30,98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
4.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
减持)。
5.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8.相关承诺:
(1)欧普民生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减持相关承诺:
本承诺人所持欧普康视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欧普康视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发生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承诺人持有股份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股价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承诺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前十二个月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
后十二个月减持无比例限制,减持价格按届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欧普民生共有26位股东,其中有6位股东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欧普民生减持公司股份,由此会导致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
1.股东的名称:尹茵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尹茵女士持有公司32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合肥欧普民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部分股东由于购房、还贷等个人财务需要减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向欧普民生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
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欧普民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30,98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
4.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
减持)。
5.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8.相关承诺:
(1)欧普民生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减持相关承诺:
本承诺人所持欧普康视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欧普康视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发生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承诺人持有股份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股价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承诺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前十二个月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
后十二个月减持无比例限制,减持价格按届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
本承诺人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欧普康视减持事宜,在欧普康视公告
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管部
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欧普民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减持相关承诺:
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施贤梅女士,董事承毅华女士,
时任董事现任监事孙永建先生承诺:
自欧普康视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称“股份锁定期”)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欧普康视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欧普康视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仍在公司任职的,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自本人从公司处离职半年内,
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间接所持欧普康视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欧普康视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发生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间接持有股份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股价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王纯先生、陈莹女士,时任监事现任高级管理
人员董国欣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仍在公司任职的,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自本人从公司处离职半年内,
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
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承诺人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欧普康视减持事宜,在欧普康视公告
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管部
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欧普民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减持相关承诺:
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施贤梅女士,董事承毅华女士,
时任董事现任监事孙永建先生承诺:
自欧普康视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称“股份锁定期”)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欧普康视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欧普康视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仍在公司任职的,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自本人从公司处离职半年内,
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间接所持欧普康视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欧普康视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发生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间接持有股份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股价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王纯先生、陈莹女士,时任监事现任高级管理
人员董国欣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仍在公司任职的,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自本人从公司处离职半年内,
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
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二)公司董事尹茵女士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偿还债务。
2.股份来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
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尹茵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000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01%。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
持)。
5.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欧普民生、尹茵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3.欧普民生、尹茵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欧普民生共有26位股东,其中有6位股东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欧普民生减持公司股份,会导致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间接
减持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在
首次公开发行所作的“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
有股份总数的25%”等相关承诺。
5.尹茵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
(二)公司董事尹茵女士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偿还债务。
2.股份来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
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尹茵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000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01%。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
持)。
5.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17:46 盈康生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认购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获得
的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917,085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2%), 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2019年8月19日至2020年2月19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
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国华腾达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
违反承诺的情形。
【17:23 溢多利: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不超过40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5%,若此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关调整)。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六)减持价格区间:视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而定。
(七)承诺履行情况:
李洪兵在《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溢多利向其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取得之日(2015年1
月14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
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等。如股份的锁定期在其盈利预测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
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前届满的,则锁定期应顺延至交易对方盈利预测和减值测试
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
在锁定期内,未经溢多利书面同意,交易对方不得将其持有的溢多利股份
质押给第三方或在该等股份上设定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后,由于溢多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及禁止设定质押等权利限制的约定。
2、盈利补偿承诺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的约定,交易对方承诺2014年、2015年、2016年鸿
鹰生物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人民币1,700万元、2,500万元、3,3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7]40020007
号),鸿鹰生物2014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金额1,870.07万元;2015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金额2,492.05万元;2016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金额3,302.26万元。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累计实现
净利润7,664.38万元,超过承诺净利润164.38万元,完成了业绩承诺。
李洪兵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16:52 梅轮电梯: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铼根先生持有浙江梅轮电
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875,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8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王铼根先生计划在 2019
年8月24日至 2020年2月1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
公司股份不超过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166%),减持价格按市
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
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6:52 海鸥股份: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 基本情况: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股份”或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仁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3,13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323%。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海
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5
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
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超过784,8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581%。
【16:33 汇中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的数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7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
份。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即自2019
年8月19日至2020年2月18日)。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
7、其他事项:自公司在本减持计划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5:58 泰豪科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结平先生持有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80,750股(其中无限售
流通股56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7%;汪华艳女士持有公司
65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4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0%;
尹玮先生持有公司377,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50,8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043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分别减持所
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220,100股、162,435股和94,212股,合计不超
过476,7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55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
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
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1:51 云南白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股份数量:拟减持所持股份不超过38,322,099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大宗交易拟减持所持股份不超过25,548,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集中竞价交易拟减持所持股份不超过
12,774,033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云南白药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拟减持股份来源:平安人寿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3.计划减持期间:自公告本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4.拟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原因:资金周转需要。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意向、承诺一致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上市公告书》,平安人寿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作出如下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锁
定期自2008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
根据本公司2012年1月6日披露的《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2-02),本次限售股
份已于2012年1月10日上市流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意向、承诺一直,不违反平安人寿所作
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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