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尊享A: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时间:2019年07月26日 13:26:43 中财网

原标题: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尊享A: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1号)
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9年
06月
12日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年
9月
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
[2016]2079号文
注册募集,基金合同已于
2017年
6月
1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
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法律文件风险
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和债券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
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
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
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
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
露文件。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06月
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03月
31日(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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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17
五、相关服务机构...................................................20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29
七、基金的募集.....................................................30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31
九、基金份额的折算与拆分...........................................32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3
十一、基金的投资...................................................41
十二、基金的财产...................................................50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51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5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7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9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60
十八、风险揭示.....................................................65
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69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1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7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9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01
二十五、备查文件..................................................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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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约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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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

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起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起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管理办法》:指中国证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
12月
17日颁布、
2016年
2月
1日起实施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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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
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或接受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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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n为自然数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
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基金份额折算: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将投资者的基金

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

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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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50、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
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1、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
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2、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和
B类基金份额。两类

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53、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4、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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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3、设立日期:
2013年
1月
23日


4、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1751号


6、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7、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22楼


8、电话:
0755-88601888传真:
0755-83181169

9、联系人:傅成斌


10、注册资本:人民币
2亿元


11、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12、股权结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5%,北京市中盛金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
25%,北京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25%,深圳市和合投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出资
2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兆华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职员,
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分行信贷处处长,华夏证券西安营业部总经理、
华夏证券济南管理总部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兼重庆分公司党委书记、总
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开源证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龚方雄先生,荣誉董事长,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
香港。曾任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经济学家,美国银行首席策略师、全球货币及利率市场策略
部联席主管,摩根大通中国区研究部主管、首席市场策略师、首席大中华区经济学家、中
国综合公司(企业)投融资主席。

2009年
9月起担任摩根大通亚太区董事总经理、中国投
资银行主席。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誉董事长。


王宏远先生,联席董事长,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
士,国籍:中国。曾任深圳特区证券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自营负责人,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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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朱永强先生,执行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
脑工程部总经理、技术总监,网上交易部总经理;北京世纪飞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
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发展
管理委员会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线业务总监,兼任经纪管理
总部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


蔡颖女士,董事、公司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
营业部电脑部主管、经纪业务部主管、电子商务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代
表处首席代表、南方区域总部高级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副
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前海开
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芊先生,董事,北京大学
DBA,国籍:中国。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中信证券产品委员会委员、中信金石不动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信保股权投资基
金董事、全国工商联商业地产专家委员会委员、中房协养老地产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现任
北京中联国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范镭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分行、华安保险
北京分公司、交通银行天津分行、北京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周新生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管理学博士学位,经济学教授。

国籍:中国。历任陕西财经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工业经济系副主任、研究生
部主任、
MBA中心主任、院长助理;曾任陕西省审计厅副厅长、任长安银行监事长;
2007

7月至今任民建陕西省委员会副主委。曾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陕西省委政策
研究室特聘研究员。


樊臻宏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纽约大学
STERN商学院商业管理博士学位。历

ARGONAUT资本管理公司(对冲基金)分析员、美林证券全球科技策略师、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及项目部副总经理、北京春湖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现
任天津汇通太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Terry Culver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国籍:美国。曾任哈佛大学国际发展研究
所项目经理,联合国
GeSCI组织全球新兴市场政府顾问及开发专家,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和
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美国数字金融集团-DFG Fund首席执行官、普通合伙
人。



Samuel T. Lundquist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历。国籍:美国。在美国宾夕法尼亚
大学沃顿商学院先后工作
25年,现任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对外事务副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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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骆新都女士,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国籍:中国。曾任民政部外事处处
长、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现任前海开
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孔令国先生,监事,美国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分校
MBA,国籍:中国。曾任职深圳市
公安局罗湖分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
部,现任江苏联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陆琦先生,监事,理学学士和工学硕士学位。国籍:中国。曾任职穆迪信息咨询有限
公司研发工程师,项目研发组组长,南方基金风险管理部,
2015年
10月加入前海开源基
金,担任金融工程部总监。


傅智先生,监事,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曾任职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执行总监,现任前海开
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核算部总监。


付海宁先生,监事,硕士学位。国籍:中国。曾任摩根士丹利商业分析师、美银美林
分析师、美国标准普尔资管投资助理、投资经理。

2015年
11月起加入前海开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担任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王兆华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职员,
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分行信贷处处长,华夏证券西安营业部总经理、
华夏证券济南管理总部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兼重庆分公司党委书记、总
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开源证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蔡颖女士,董事、公司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
营业部电脑部主管、经纪业务部主管、电子商务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代
表处首席代表、南方区域总部高级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副
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前海开
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傅成斌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科技部
软件开发工程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执行
总监。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静女士,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高级交易员、
基金经理助理、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联席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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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理、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前海开源祥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顺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鼎欣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刘静女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林悦先生,应用经济学硕士。

2014年至
2016年任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
总部债券交易员,
2016年
9月加盟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
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固定收益本部基金经理、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前
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林悦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投资决策委员会荣誉主席朱永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王厚琼,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
主席曲扬,联席投资总监赵雪芹、丁骏、邱杰、史程,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执行投资总
监王霞、谢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肖立强。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募集、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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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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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
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
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
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
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2、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
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
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
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
应的修改和完善。

3、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
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
各项规章制度的纲要和总揽;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
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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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资料档案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第三个层面是部门业务规章,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
具体说明;第四个层面是业务操作手册,是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运行办法,是对业
务各个细节、流程进行的描述和约束。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
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
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
的完备性、有效性。


(2)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
文件,即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
准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风险管理
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
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负
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



5)金融工程部
金融工程部负责公司投资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组织
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
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
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内部控制措施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
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
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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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
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
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
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
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
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
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
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
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交易部完成;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
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交易部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
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
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
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
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
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
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
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
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
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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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
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
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
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
任;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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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年
09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年
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年
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
939),于
2007年
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
601939)。



2018年
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807.99亿元,增

3.08%。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93.27亿元至
1,814.20亿元,增幅
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84.56亿元至
1,474.65亿元,增幅


6.08%。

2017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
金融》“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
“2017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
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
球银行
1000强”中列第
2位;在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
500强排行榜”中列第
28
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
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
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15余人。自
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
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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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
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
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
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
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
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
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
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
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
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
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
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
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
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8年二季度
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
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
佳托管银行”、
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
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
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
行”、在
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
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
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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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
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
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
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
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
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
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
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
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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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联系人:谢燕婷
电话:(
0755)83181190
传真:(
0755)83180622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交易
客服电话:
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微信公众号:
qhkyfund
2、代销机构:
序号代销机构销售机构信息
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
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3深圳市小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小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李俊
客服电话:
400-669-5666
网址:www.xiaoniuxcf.com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5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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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B座
501
法定代表人:李雪松
联系人:王玲玲
客服电话:400-818-5585
网址:www.kunyuanfund.com
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7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法定代表人:王荻
客服电话:0851-88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8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联系人:胡碧萱
客服电话:4007-903-688
网址:www.fundying.com
9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gw.com.cn
10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传真:9,02150701053
客服电话:021-50701053
网址:www.xyinsure.com
1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
1座401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400-088-8816
网址:fund.jd.com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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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newone.com.cn
13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
公司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0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黄鹏
传真:021-63353736
客服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14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2栋236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传真:9,01059200800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1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
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6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
商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5547
网址:www.gfhfzq.com.cn
17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客服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com
18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
A栋201室(入驻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锋
客服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19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
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
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客服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jimufund.com
20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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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
路8号402室
法定代表人:惠晓川
联系人:毛林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2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
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王璇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2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
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2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客服电话: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2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
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服电话: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2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
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
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传真:9,01059053700
2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
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fofund.com.cn
28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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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
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9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
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3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1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
106室-67
法定代表人:于龙
网址:www.zhixin-inv.com
3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5楼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33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
公司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2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34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
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
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3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
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6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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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
04-08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客服电话:400-876-9988
网址:www.zscffund.com
37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
3层3E-2655室
法定代表人:林琼
客服电话:4007676298
网址:www.youyufund.com
3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
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
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39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客服电话:0891-6177483
网址:www.xiquefund.com
40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
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
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市世
纪工艺品文化市场313栋E-403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客服电话:400-680-3928
网址:www.simuwang.com
41北京富国大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富国大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
建财富国际中心25层
法定代表人:宋宝峰
客服电话:400-088-0088
网址:www.fuguowealth.com
4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号
中环国际1413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黄子珈
传真:9,02556663409
客服电话:025-56663409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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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huilinbd.com
4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4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
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
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
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6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
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客服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47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
座)6楼A31室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传真:9,02150206001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4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
18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9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
国际广场3号楼1119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客服电话:400-6677098
网址:www.lanmao.co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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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科
科技大厦
联系人:张旭阳
传真:9,01061951009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51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
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
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文
传真:9,82786863
客服电话:0755-23946579
网址:www.ecpefund.com
5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
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jrj.com.cn
5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22楼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联系人:罗炜
电话:(
0755)83180910
传真:(
0755)83181121(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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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2号楼
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号院
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联系人:郭红霞
经办会计师:张富根、郭红霞
电话:(
010)88095588
传真:(
010)88091199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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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设
A类和
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前提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
A类和
B类基金份额的限制如下表:


份额类

首次单笔认(申)
购最低金额
追加单笔认(申)
购最低金额
单一账户最低保留
基金份额余额
销售服务费
A类
1000元
1000元
1份
0.25%
B类
5,000,000元
10,000元
1份
0.01%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认购、申购各类基
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须在调整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更新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三)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本基金暂不开通份额类别之间的升降级业务。今后若开通升降级的有关业务,业务规
则详见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及更新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法
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取
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
会审议。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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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
中国证监会
2016年
9月
9日证监许可
[2016]2079号文注册募集。


募集期自
2017年
3月
13日至
2017年
6月
6日,共募集有效认购份额
200,030,147.00份,利息结转份额
4,679.16份,合计
200,034,826.16份,募集户数为
243户。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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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于
2017年
6月
12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
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
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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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份额的折算与拆分

(一)基金份额的折算
1、基金份额折算的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2、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根据投资需要或为提高交易便利,基金管理人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

变更登记。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并由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
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

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3、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
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
100元。

(二)基金份额的拆分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适当的时候,在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本

基金可实施基金份额拆分。


基金份额拆分是在保持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资产总值不变的前提下,改变基金份额净
值和持有基金份额的对应关系,是重新列示基金资产的一种方式。基金份额拆分对基金持
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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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
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电子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
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载
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本基金已于
2017年
6月
13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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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
回;


5、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基金管理人在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业务时,如果发生申购、赎回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应当及时暂停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
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
效。投资人
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回款项。在
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
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
延。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
)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
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请。申购和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
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34


招募说明书(更新)


1、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10万元,追加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万元;首次申购
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00元,追加申购本基金
B类基金份
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万元。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和其他销售机
构首次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追加申购
A类基金份
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首次申购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
民币
5,000,000元,追加申购
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元。各销售机
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数量请
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
不足
1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
分的该类基金份额强制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
业务规定为准。



3、本基金可根据运作和资产配置情况,规定可接受的净申购、累计申购、净赎回及
累计赎回申请上限,单一账户每日净申购、累计申购、净赎回及累计赎回申请上限;本基
金可设定单笔申购、赎回申请上限。具体规定详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
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为准。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
外。



2、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
费用:

(1)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35


招募说明书(更新)


(2)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的,且投资
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当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
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
外。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4、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该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份额
=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除以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确定,计算结
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资
产所有。


举例一:假定某投资人在
T日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235元,则其可得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
=10,000/ 100.235 =99.76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其可得到
99.76份
A类基金份
额。



5、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除上述第
2款所述的情形外,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
=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若发生上述第
2款所述的情形,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基金管理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
告。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资产所有。


举例一:假定某投资人在
T日赎回
10,000份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235元,则其可得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100.235=1,002,350.00元
即该投资人赎回
10,000份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其可得到
1,002,350.00元。


36


招募说明书(更新)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1、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
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
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
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
2)、(
3)、(
5)、(
6)、(8)、(
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2、当本基金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偏
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并根据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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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6、基金在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7、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0%。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
1、2、3、5、6、7、8、9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受理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

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
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
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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