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9年07月26日 16:37:01 中财网
原标题:新泉股份: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
至2019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3号《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
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
4日公开发行了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59.4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44,240.6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8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237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0,990.45万元(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326.75


万元);2019年1-6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
金8,429.2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859.37万元
(含利息净收入38.4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2018年7月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就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方式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999010303210909

2018-6-30

237,230,000.00

21,437,791.97

活期

长沙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519903194310401

2018-6-30

205,176,000.00

27,155,917.52

活期

-

合计

-

-

442,406,000.00

48,593,709.49

-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429.2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5,326.7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8年6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
ZA15315号《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
于2018年7月6日完成由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5,326.75万元的置换。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公司未发
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实际已置换项目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投资
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已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常州生产制造基地扩建项目

269,108,600.00

237,230,000.00

151,331,628.73

151,331,628.73

长沙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31,205,900.00

205,176,000.00

101,935,864.14

101,935,864.14

合 计

500,314,500.00

442,406,000.00

253,267,492.87

253,267,492.8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
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重大情形。


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


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240.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29.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419.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
项目

已变更
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如
有)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
(2)-(1)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4)=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常州生产
制造基地
扩建项目

-

23,723.00

-

23,723.00

2,663.30

21,594.46

-2,128.54

91.03

2019年6
月30日


-

-



长沙生产
制造基地
建设项目

-

20,517.60

-

20,517.60

5,765.90

17,825.19

-2,692.41

86.88

2019年6
月30日

-

-



合计



44,240.60



44,240.60

8,429.20

39,419.65

-4,820.95

89.1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
金25,326.7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8
年6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ZA15315号《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本次置换发表了
同意意见。2018年7月6日,公司完成由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5,326.75万元的置换。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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