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阳 光 城:为子公司成都福璟光置业提供担保

时间:2019年07月26日 20:32:10 中财网
原标题: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成都福璟光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19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成都福璟光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7.06亿元,实际
发生担保金额为136.8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9.5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32.24亿元,实际发生担
保金额为751.75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399.3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888.56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
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100%权益的子公司成都
福璟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福璟光置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金额1.7亿元,债权人为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期限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
成都福璟光置业以其名下车位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圣华房地产”)部分商铺提供抵押,公司对成都福璟光置业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相关方、具体担
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
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成都福璟光置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7月6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吴圣鹏;

(五)注册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万兴路88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的施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等;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1,507.951

318,142.85

负债总额

316,911.07

323,652.93

长期借款

0

0

流动负债

316,911.07

0

净资产

-5,403.12

318,142.85



2018年1-12月

2019年1-3月

营业收入

76.52

0

净利润

-351.92

-106.96



以上2018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F[2019]D-0240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所属公司

成交

(亿元)

土地证号

或宗地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

用途

成都福璟
光置业有
限公司

10.78

川(2016)成都
市不动产权第
0016803号

武侯区簇锦街
道办事处高碑
社区2、4组,
顺江村7组

34,926.42

3.22

30%

城镇混
合住宅
用地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100%权益的子公司成都
福璟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福璟光置业”)向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7亿元,债权人为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期限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成都福璟光置业以其名下车位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
公司成都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圣华房地产”)部分商铺提供抵


押,公司对成都福璟光置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资金占用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成都福璟光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
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成都福璟光置业经营正常,不存在重
大偿债风险,同时成都福璟光置业以其名下车位提供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圣
华房地产部分商铺提供抵押,故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7.06亿
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36.8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产59.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32.24亿元,
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1.7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27.15%。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99.3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88.56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86.69%。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
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
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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