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证睿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时间:2019年07月28日 16:25:45 中财网
原标题: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证睿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混合(场内简称:东证睿华)

基金主代码

1691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三年封闭运作,
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
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
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东
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年8月5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8月5日



注:根据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东方红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期自2016年8月4日起至2019年8月2日止,
自2019年8月5日起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也将变更为“东方红睿华沪港
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并将于2019年8月5日起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行业监管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若出现新
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
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含申购费)。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通过场内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以各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
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等申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或拒绝接受该等申购申请。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
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1)场外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
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
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
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
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养老目标基金以及职业年金计划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
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
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适用申购费率

M<500万

0.30%

500万≤M<1000万

0.18%

M≥1000万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适用申购费率

M<500万

1.50%




500万≤M<1000万

1.00%

M≥1000万

1000元/笔



(2)场内申购费率

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场内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后端收费模式,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公
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
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
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投资者在一天之内
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用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L)

适用赎回费率

L<7日

1.5%

L≥7日

0.5%





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
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L)

适用赎回费率

L<7日

1.5%

7日≤L<30日

0.75%




30日≤L<365日

0.5%

365日≤L<730日

0.3%

L≥730日

0



其中,在场外认购以及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后场外申购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
年限以份额实际持有年限为准;在场内认购、场内申购以及场内买入,并转托管至场外赎回的投
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自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在场内赎回的份额,赎回费用全部归入基金财产。在场外赎回的份额,对份额持续持有
时间小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0日但小于3个月的,
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赎回费用的50%
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6个月的,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
定公告。


6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彭轶君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和管理人指
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
理APP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
受基金管理人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
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公司网站:www.boc.cn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层-29层、32层、36层、
39层、40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8513062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许梦园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230807

联系人:杨国平、吴蓉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联系人:张莉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王景斌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站:www.bosc.cn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天华信息科技园南区3C座7楼(天天基金)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胡阅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露平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邮政编码:10002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电话:(021)2021 1842

传真:(021) 6859 6916

联系人:高源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453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1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1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电话:010-63636235

传真:010-63636713

联系人:张谞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
员单位。具体包括: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
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网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
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
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
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
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
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储证券、联讯
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国融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
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九州证券、万和证券、
开源证券、万联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
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
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山东、中信


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7年2月21日起,基金管理人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销售机构及指
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
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
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
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2019年3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
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
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6、咨询方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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