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恒益纯债A:民生加银恒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民生加银恒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 第 1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七月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恒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8年 4月 17日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736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8年 6月 1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做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 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 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 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 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 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 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 机构购买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 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最大的风 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 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 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 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 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 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 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交易错误、IT系统 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 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 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06月 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03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1 一、基金管理人 4 二、基金托管人 19 三、相关服务机构 21 四、基金的名称 23 五、基金的类型 23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23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23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24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26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26 十二、基金的业绩 29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30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32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 13楼 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 13楼 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成立时间:2008年 11月 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8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3.33%)、加拿大皇家银行(持 股 30%)、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6.67%) 电话:010-68960030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张冬梅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下设专门委员会:投资 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产品委员会,以及设立常设部门。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 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部门包括: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 专户理财一部、专户理财二部、专户理财三部、专户理财四部、资产配置部、战略发展与 产品部、专户产品管理部、市场策划中心、渠道管理部、机构一部、机构二部、机构三部、 机构四部、电子商务部、客户服务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 信息技术部、深圳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纪检监察室。 基金管理情况:截至 2019年 06月 14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49只开放式基 金: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 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 银家盈理财 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前沿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 基金、民生加银鑫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 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智造 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 半年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鹏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益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创新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睿通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康宁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民生加银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债 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张焕南先生:董事长,硕士。历任宜兴市实验小学校长,无锡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副 秘书长,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财贸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调研员,中国银监会银行 监管一部副主任,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民生银行董事会战投办主任。现任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 事长。 李操纲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历任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教师,华夏证券有 限公司东四营业部副总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清算中心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中国金融在线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 员,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 3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永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计划财务部科员,中 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监管制度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国有银行改革办公 室秘书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人事部(党委组织部)综合处、机关人事处副处长,中国 银监会办公厅处长,中国银监会城市银行部综合处兼城商行监管处处长,中国银监会国有 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副巡视员(副局级)。2017年 7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Clive Brown先生:董事,学士。历任 Price Waterhouse审计师、高级经理,JP Morgan资 产管理亚洲业务、JP Morgan EMEA和 JP Morgan资产管理的首席执行官。现任加拿大皇家 银行环球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亚洲区和 RBC EMEA全球资产管理首席执行官。 王维绛先生:董事,学士。历任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副司长及首席投资官、汇丰集团伦 敦总部及香港分行全球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香港分行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 理、加拿大皇家银行北京分行行长。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董事总经理、香港分行中国区 CEO。 张星燎先生:董事,硕士。历任葛洲坝电厂会计、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任、 财务部副经理、湖北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会副主席、湖北清 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 财务部主任。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任淮秀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讲师,基本建设经济 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投资经济系副系主任,投资经济系副教授,财金学院投资经济 系系主任,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席。 钟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后。历任江南大学商学院讲师、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教授,曾在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05年至今兼任厦门大学经济 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市跨世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哲学社会科学人 才入选者。2008年共同创立金融智库中国金融四十人。现任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教授、博 士生导师。 于学会先生:独立董事,学士。从事过 10年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历任北京市汉华律师事务 所律师、北京市必浩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 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朱晓光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财会部副科长,中 国民生银行总行财会部会计处处长,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 业金融部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现任民生 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谭伟明先生:监事,香港专业文凭,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士、香港特许公认会计师工会资深 会员。曾在普华永道国际会计事务所、黛丽斯国际有限公司、怡富集团从事财务工作,曾 任摩根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兼北亚区主管、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董事总经理兼全球 客户亚太区(日本除外)主管。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环球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兼亚洲业务 总主管。 刘大明先生:监事,博士。历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职员,北京光磊(博诚慧)文化发展 有限公司业务主管,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及投资银行部研究员、部门 经理助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部门负责人。 董文艳女士:监事,学士。曾就职于河南叶县教育局办公室从事统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 外管局从事稽核检查工作。2008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负责人兼工会办公室主任。 刘静女士:监事,博士。曾就职于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稽查局。2015年加入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李杨女士:监事,硕士。曾就职于广发银行北京分行。2012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张焕南先生:董事长,简历见上。 李操纲先生:总经理,简历见上。 宋永明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见上。 于善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加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兼任金融工程与产品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民生加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资产配置部总监、专户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 员会主席、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邢颖女士:督察长,博士。历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法律教研室副教授、北京观韬 律师事务所律师、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部经理及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大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方正富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2012年 4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监。 王国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金融时报社证券新闻部、总编室编辑、记者,中国人 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品牌宣传处副处长、高级业务主管,中国出口 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处长、主任助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党委 委员、总经理助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 6月加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胡振仓先生:新疆财经学院金融学硕士,16年证券从业经历。自 2003年 7月至 2005年 4月在乌鲁木齐商业银行从事债券交易与研究,2006年 3月至 6月在国联证券公司投资银 行部(北京)从事债券交易,2006年 7月至 2008年 3月,在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基金经理,2008年 4月至 2015年 6月,在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副 总经理、基金经理,2015年 6月至 2017年 5月,在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方投资部 担任执行总监。2017年 6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一职。曾任民 生加银鑫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 11月至 2018年 07月)的基金经理。现任民生 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2017年 08月至今)、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7年 08月至今)、民生加银恒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06月至今)、民 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09月至今)、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2019年 05月至今)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10名成员组成。由于 善辉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资产配置部总监、专户投资总监;杨林耘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首席研究员;牛洪振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 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交易部总监;何江先生,公募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 ETF与指数投资部(筹)总监;蔡晓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研究部副总监;孙伟先生,公 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投资部副总监;李宁宁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赵景亮先生,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 专户理财一部总监;刘霄汉女士,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专户 理财二部总监;尹涛先生,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专户理财二部总监助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 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除按法律法规、基金管理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0)故意损害投资人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4)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等 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 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即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本公司诚信、合 法、有效经营,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和所管理的资产运作风险,充分保护资产委托人、公 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以及《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内部控制体系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 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 形成的系统。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 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内部控制制度由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管理制度、各项具体业务 规则等部分组成。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护基金投资人利益不受侵犯,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3)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4)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 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6)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 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控程序,并适时调整和 不断完善,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和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是可操作的,有效的。 (5)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 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 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公司按“利益公平、信息透明、信誉可靠、责任到位”的基本原则制定治理结构,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 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根据健全性、高效性、独立性、制约性、前瞻性及防火墙等原则设计内部组织架 构,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 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 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 部门管理层应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战略并实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 以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5)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1)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 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 的检查和反馈。 (6)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风险评估、开展新业务之前的风险评估以及违 规、投诉、危机事件发生后的风险评估等。 (7)风险评估是每个控制主体的责任。 1)董事会下属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并对公司与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2)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3)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8)授权控制是内部控制活动的基本要点,它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 要内容包括: 1)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 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3)公司业务实行分级授权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级越权办理业务。 4)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须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经授权人签章 确认后下达到被授权人,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5)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须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 的授权须及时修改或取消。 (9)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 实行独立运作,单独核算。 (10)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业务授权、业务执行、业务记录和业务监督严格 分离,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 要业务部门和岗位须实行物理隔离。 (11)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采用适当、有效的信息系统,识别、采集、加工并相互交流经营活动所需的一切信 息。信息系统须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必须能实 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畅实施。 (13)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凡是属于超越权限的任何决 策必须履行规定的请示报告程序。 (14)内部控制的监督完善由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 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必要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 等均可聘请外部专家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和评价。 (15)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公司须组织 专门部门对原有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检讨,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时 改进。 5、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 2)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3)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 护备选库。 4)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5)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2)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投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 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2)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3)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 决策记录。 4)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5)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决策 程序、基金绩效归因分析等内容。 (3)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 易。 2)公司应当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3)投资指令应进行审核,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法违规或者 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4)公司应当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交易记录应当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并存档保管。 6)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7)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流程和规则。 8)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涉及关 联交易的,应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相关部门批准。 (4)基金清算和基金会计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和会计核算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 金资产的安全。 2)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在人员、空间、制度上严格分离。 3)对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作为会计核算主体,每只基金分别设立不同的独立账户,进行单 独核算,保证不同基金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转、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公司应当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 值时点的价值。 5)与托管银行间的业务往来严格按《托管协议》进行,分清权责,协调合作,互相监督。 (5)基金营销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新产品开发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进行风险识别,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2)以竭诚服务于基金投资者为宗旨,开展市场营销、基金销售及客户服务等各项业务,严 禁误导和欺骗投资者。 3)注重对市场的开发和培育,统一部署基金的营销战略计划,建立客户服务体系,为投资 者提供周到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4)以诚信为原则进行基金和公司的对外宣传,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6)信息披露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设立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3)公司对信息披露应当进行持续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信息披 露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7)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系 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2)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 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应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 性。 3)对信息系统的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理, 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必须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4)公司应当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 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5)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 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6)公司软件的使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应具备身份验 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 7)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 8)建立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应当分别由不同人员 保管。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要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 9)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确地传 递到各职能部门。 10)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11)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应当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2)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建立定期病毒检测制度。 13)信息技术系统应当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 难恢复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8)公司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根据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和基金财务相互独立的原 则制定公司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 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公司应当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严禁需要相互监督 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3)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 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4)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5)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6)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7)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经纪律。 8)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应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支票 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9)强化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 (9)监察稽核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 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 评价、报告、建议职能。 2)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 报告进行审议。 3)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应保证监察稽核 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4)全面推行监察稽核工作的责任管理制度,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 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 纪律。 5)公司应当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 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6)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应当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行”)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成立时间:2007年 1月 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5.4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2014】619号 联系人:朱振兴 电话:025‐58587832(二)主要人员情况 江苏银行托管业务条线现有员工 61名,来自于基金、券商、托管行等不同的行业,具有会 计、金融、法律、IT等不同的专业知识背景,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良好的 服务意识、科学严谨的态度;部门管理层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精通国内外证券市 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14年,江苏银行先后获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及保险资金托管业务资格。江苏银行依靠严 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 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 的托管服务。目前江苏银行的托管业务产品线已涵盖公募基金、信托计划、基金专户、基 金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产业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江苏银行将在现有 的基础上开拓创新继续完善各类托管产品线。江苏银行同时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提供现金 管理、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 2.确保我行有关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 行; 3.确保资产安全,保证托管业务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江苏银行内审部和资产托管部内设的监察稽核人员构成。资 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 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实行全员、全程风险控制方法”,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各个 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位,不能留有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以业务岗位为主体,从风险发生的源 头加强内部控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各团队要及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釆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发现 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必须独立于托管业务执行机构,业务操作人员和检 查人员必须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投资 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 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 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 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 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 13楼 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 13楼 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林泳江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 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 13楼 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 13楼 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33 联系人:蔡海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窦友明、王磊 电话:010-85085000 0755-25471000 传真:010-85085111 0755-82668930 联系人:蔡正轩 四、基金的名称 民生加银恒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 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次 级债、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 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货币、利率、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 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 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理念,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 平、税收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个券,把握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机会。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货币财政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 判断市场时机,着重分析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确定在不同时期和阶段基金在各类固定收 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组合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分析,从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等方面,判断未来 的利率走势,从而确定债券资产的配置策略;同时,在日常的操作中综合运用久期管理、 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债券日常管理。 1)久期管理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及政策形势分析,对未来利率走势进行判断,在充分保证流动性的前 提下,确定债券组合久期以及可以调整的范围。 2)收益率曲线形变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将直接影响本基金债券组合的收益情况。本 基金将根据宏观面、货币政策面等综合因素,对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预测,在保证债券流 动性的前提下,适时采用子弹、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合。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重点考虑个券的流动性,包括是否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回购等要素, 还将根据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综合运用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等方法来评估 个券的投资价值。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有以下一项或者多项特征的债券: 1)信用等级高、流动性好; 2)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明显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3)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 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4)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 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 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本基金将适时跟踪和分析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债主体的财务状况以 及营业模式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做好风险控制,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 动性等要素,根据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数据,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选择具有良好投资 价值的私募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尽量选择有担保或其他内外部增信措施来提高偿债能力控 制风险的私募债券,从而降低本基金的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以下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 进行投资。主要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是目 前市场上专业、权威和稳定的,且能够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整体状况的债券指数。由于本 基金的投资范围与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所覆盖的市场范围基本一致,因此该指数能够真实反 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也能较恰当衡量本基金的投资业绩。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 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 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至时间为 2019年 03月 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权益投资 -其 中:股票 -2 基金投资 -3 固定收益投资 10,352,123,575.10 97.13 其中:债券 10,352,123,575.10 97.13 资产支持证券 - 4贵金属投资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9,810,249.91 0.9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522,357.91 0.09 8其他资产 196,736,513.95 1.85 9合计 10,658,192,696.87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18,464,036.00 2.09 2央行票据 -3 金融债券 8,897,372,539.10 85.2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897,372,539.10 85.21 4企业债券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 中期票据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8 同业存单 1,236,287,000.00 11.84 9其他 -10 合计 10,352,123,575.10 99.15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204 18国开 04 16,700,000 1,749,325,000.00 16.75 2 180208 18国开 08 10,400,000 1,062,256,000.00 10.17 3 170206 17国开 06 10,300,000 1,053,587,000.00 10.09 4 180212 18国开 12 7,500,000 760,950,000.00 7.29 5 170212 17国开 12 6,800,000 705,228,000.00 6.75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 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0.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86,651.31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196,449,862.64 5应收申购款 6 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8 其他 9 合计 196,736,513.95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度(6月 14日至 12月 31日) 3.50% 0.05% 3.11% 0.06% 0.39% -0.01% 2019年(1月 1日-3月 31日) 0.94% 0.05% 0.47% 0.05% 0.47%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18年 6月 14日至 2019年 3月 31日) 4.47% 0.05% 3.60% 0.06% 0.87% -0.01% 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度(6月 14日至 12月 31日) 9.58% 0.51% 3.11% 0.06% 6.47% 0.45% 2019年(1月 1日-3月 31日) 0.67% 0.06% 0.47% 0.05% 0.20%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18年 6月 14日至 2019年 3月 31日) 10.31% 0.43% 3.60% 0.06% 6.71% 0.37%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 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 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税收政策 的要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 因此,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发生的增值税等税负,仍由本基金财产承担,届时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能通过本基金财产账户直接缴付,或划付至基金管理人账户并 由基金管理人依据税务部门要求完成税款申报缴纳。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2019年 1月 28日公布的《民生加银恒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06月 14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03月 31日,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针对“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期。 2、针对“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部分,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3、针对“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部分,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 4、针对“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5、针对“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部分,更新了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相关信息。 6、针对“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部分,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 7、针对“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相 关信息。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7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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