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全球美元现汇: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时间:2019年08月07日 13:41:46 中财网

原标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全球美元现汇: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QDII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QDII
)(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富国全球债
券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0

9

2
日证监许可
[2010]1200
号文核准募集。

《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2010

10

20
日正式生效。



2018

3

24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91

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相应修改《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更新后的《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8

3

31
日起生效。



201
9

6

25
日至
201
9

8

3
日,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调
整投资范围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
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01
9

8

7
日起《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
资基金(
QDII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
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变更注册
,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

收益
和市场前景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
,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
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
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
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投资风险、
交易对手风险、运作风险和合规与道德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
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


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
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
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
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
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不承担基金销售、基金投资等运作环节中的
任何汇率变动风险。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2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
................................
.........................
7
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14
第五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
............
3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存续
................................
................................
............
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0
第九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54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57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5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67
第十三部分
基金
的会计与审计
................................
................................
....
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0
第十五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76
第十六部分
基金托
管人
................................
................................
................
78
第十七部分
境外托管人
................................
................................
................
83
第十八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8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18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35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
153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
155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
...............
156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
理试行办
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
<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
理试行办法
>
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
富国全球
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
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QDII
),本基金由富国
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
册而来


2

基金管理人:指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境外托管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
合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5

基金合同:指《
富国全球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富国全球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

QDII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富国全球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

QD
II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8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
风险管理
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试行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7

6

18
日颁布、同年
7

5
日实施
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6
、《通知》:指中国证监会
2007

6

18
日颁布、同年
7

5
日实施的《关
于实施
<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
有关问题的通知》


17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
员会


19
、外管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


20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1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2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3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4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
5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6

基金份
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7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8

销售机构:指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9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30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或接受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1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2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申购、赎回

转换

转托管
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3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
《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合同》
生效的日期,《
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3
4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5

存续期:指
《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至《富国全球
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合同》
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8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9

开放日:指为投资
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

《业务规则》:指《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
2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
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
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
0
%


48

元:
如无特指,
指人民币元


49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及法定货币单位


50
、美元:指美国法定货币及法定货币单位


51
、汇率:如无特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



52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
值总和


54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5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人民
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
后得出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为计算日各币种基金份额余
额的合计数;美元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按照计算日的估值汇率进行折算


56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赎回所使用货币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

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份额


5
7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8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
媒介


59
、公司行为信息: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的价值
及权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投资的发行公
司有关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发、配股、提前赎回等信息


60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61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2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于
境内
境外证券市场,
其中主要境外市场有:
美国、香港、欧洲
和亚洲
等国家或地区


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基金
投资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投资风险、交易对手风险、运作风险和合规与道德风
险。



一、 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是指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投资风
险主要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信用风险、大宗交易风险、
初级产品风险、证券借贷
/
正回购
/
逆回购风险。其中海外市场风险包括证券价格
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及衍生品风险。



1
、证券价格风



证券价格风险指基金投资的各国证券市场价格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波
动,使基金资产面临的风险。具体而言,各国或地区有其独特的市场结构和经济
背景,对同样事件的反应有很大差别,这一方面有利于分散风险,另一方面对市
场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不能以适当价格及时进行境外证券
交易的风险,或基金无法应付基金赎回支付的要求所引起的风险。



3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因境外证券投资所产生的以非本币计价的各类资产受汇率波
动影响而引起本币估值下的基金资产波动,使基金资产面临的风
险。



4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境外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各类境外债券受利率波动影响而引
起基金资产波动,使基金资产面临的风险。利率风险是债券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风
险,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的利率风险水平。国家或地
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济与汇率等。



5
、衍生品风险



衍生品风险是指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剧烈波动以及交易保
证金变化而引起基金资产波动,使基金资产面临的风险。



6
、政府管制风险


政府管制风险是指由于在所投资国家或地区中,新兴市场国家一般对外汇的
管制较严格,因此存在一定的
外汇管制风险,可能导致汇兑损益产生的风险。



7
、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
是指
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
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波动从而而影响基金收益产生的风险。例如新政
府或许会拒绝承担前任政府的债务。



8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出现拒绝支付利息或者到期时拒绝支付本息的违
约,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而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



9
、大宗交易风险


大宗交易风险是指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
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基金进行此类大宗交易可能导致基金资产面
临的风
险。



10
、初级产品风险


初级产品风险是指以农业原材料、金属矿产品和石油等能源为代表的初级产
品受供求关系影响使其价格大幅波动,对相关行业及产业链、全球经济、区域通
货膨胀等产生影响,从而从宏观和微观方面引起基金资产波动,使基金资产面临
系统性和非系统性的风险。



11
、证券借贷
/
正回购
/
逆回购风险


证券借贷
/
正回购
/
逆回购风险是指基金在证券借贷、融资、融券业务的费率、
价格、交割等环节存在非完全市场化因素的影响,基金进行此类业务可能导致基
金资产面临的风险。



二、 交易对手风险


交易对手风险是指境外证券投资由于通过例
如经纪商进行交易境外证券或
例如通过子基金基金公司申赎交易子基金之交易对手,而交易对手可能破产、违
约等引发的信用风险。




三、 运作风险


运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控制失效、人为操作失误、计算机系统故障、外部事
件等原因引发的风险,主要包括制度和流程风险、境外投资顾问管理风险、会计
核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金融模型风险、信息技术风险、业务连续
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和新业务风险等。



1
、制度和流程风险


制度和流程风险主要指由于业务操作缺乏适用制度和流程,或者制度、操作
流程和授权未被有效执行带来的风险。



2
、境外投资顾问管理
风险


境外投资顾问管理风险是指境外投资顾问未能充分履行职责,影响基金运作
的正常进行,致使基金财产面临的风险。



3
、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是指在基金资产会计核算中,由于计价口径和估值方式不科
学、工作疏忽等操作失误导致基金财产未能正确反映公允价值的风险。



4
、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是指基金运作过程中未按照税务规定执行,使基金财产面临的风
险。



5
、交易结算风险


交易结算风险是指投资交易不能及时正确交割,使基金财产面临较大的风险
暴露。



6
、金融模型风险


金融模型风险是指定量分析模型的分析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对投
资决策带来负面影响,使基金财产面临较大的风险暴露。



7
、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主要指由于信息技术系统不能正常运作、信息技术系统和关键
数据的保护和备份措施不足、重要信息技术系统提供商不能提供持续支持和服务
等因素所引起的风险。



8
、业务连续风险


业务连续风险是指由于重大灾难或者事故发生、重大传染性疾病流行、核心



团队不能履行职责等极端情况致使公司不能连续运作的风险。



9
、人力资源风险


人力资源风险是指缺少符合岗位专业素质要求的员工、关键业务人员流失、
关键岗位缺乏适用的备份人员带来的风险。



10
、新业务风险


新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对新产品、新系统、新项目等论证不充分或资源配置不
足导致的风险。



四、 合规与道德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及员工违反法律法规、行业准则、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而可能引起法律制裁、重大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道德风险是指员工违
背职业道德、法规和公司制度,通过内幕信息、利用工作程序中的漏洞或其它不
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所带来的风险。



五、 特有风险


1
、本基金为债券

基金,
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
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
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
受到各个国家或地区宏
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税法、汇率、交易规则、结
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
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此外,本基金所投资的国家或地区也存在采取某些管
制措施的可能,如资本或外汇管制、对公司或行业的国有化、没收资产以及征收
高额税收等,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此外,由于各个国家
或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
分国家
或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3

汇率风险


本基金
将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汇率波动对投资组合的影响,但在特殊情况下,
如果主要持有货币在短期内产生巨大波动,对本基金将产生较明显的影响。



4
、巨额赎回的风险


若本基金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



的措施以应对巨额赎回,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
及时赎回份额或获得赎回款的风险。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确认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5

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
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
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
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
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
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
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
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
风险。



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
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1
)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它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
的各种合约的违约所造成的可能损失。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
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
)利率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也具有利率风险,
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受利率波动发生逆向变动而造成的风险。



3
)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4
)提前偿付风险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
于提前偿付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
)操作风险是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
而引起的风险。



6
)法律风险是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
件较多,而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履约风险。



六、 流动性风险评估


1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

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章节。



2
、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等流动性
较好的规范型交易场所。

投资范围为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投资于境内发行
的债券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30%




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
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相对可控。



3
、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经内部决策,并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后,将运用多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以应对
流动性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措施。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的相关内容。



4
、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巨
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为前提,按照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估值、摆动定价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将对风险进行
监测和评估,使用前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时,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依
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七、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
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
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
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
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
(
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
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
间的匹配检验。







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债券市场,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在严格控制信
用、利率和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和深入的研究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较高
的当期收益和长
期资产增值。



二、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境外市场。

其中主要境外市场有:
美国、香港、欧洲和亚
洲等国家或地区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
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TF
);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
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
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
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
银行存款、可转让
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
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
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
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内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
)、同业存单、国债
期货;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有关证
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专门签署的三方或多方协议约定为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投资于境内发行的债券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30%
;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
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三、 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
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货币、利率、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运行指
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
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理念,在
研究分析信用
风险、流动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自下而上
的精选个券,把握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机会。



1
、国家
/
地区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的判断,以及对不同国家和地区宏观经
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金融市场环境和走势的分析,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国
家和地区的配置比例。根据全球宏观经济发展走向、中国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等
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以期获得稳健的回报。



2
、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普通债券的投资中主要采用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久期控制及期限结
构配
置策略、利率债投资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
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全球各国或地区的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
金供求关系,分析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
类属之间配置比例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并且,我们将根据不同债券市场间
的运行规律和风险特性,构建和调整债券债组合,提高投资收益,实现跨市场套



利。




2
)久期控制及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久期控制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
因素的分析确定
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
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
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
)利率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利率品种的投资,是在对经济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基础上,对利率
期限结构变化趋势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进行分析和预测,深入分析利率品种
的收益和风险,同时结合组合平均久期的期限判断,选择合适的期限结构的配置
策略,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决定投资品种。




4
)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
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
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对收益率曲线的判断以
及对信用债整体信用利差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信用债总体的投资比例。考量信用
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
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
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



在深入的宏观信用环境
、行业发展趋势等基本面研究以及自下而上个券精选
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采取适度分散的行业配置策略,从组合层面动态优化风
险收益。



3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个股自下而上的选择。在定性方
面,主要考察公司的业务是否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产业政策方向;其次分析公司
的核心技术或创新商业模式是否具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公司的盈利模式、产品的
市场竞争力及其发展的稳定性;此外还将评估公司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是否合
理等。在定量方面,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盈利能力及其估值水平,选取



具备良好业绩成长性并且估
值合理的上市公司。



4
、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也通过详实的案头研究和深入的实地调研,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精
选出优秀的全球债券相关债券型基金进入组合,它具有以下特征:(
1
)由历史业
绩出色、发展态势良好和拥有强大投资研究团队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2
)符合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限制等规定;(
3
)基金历史业绩优异,综合排名靠前。



5
、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为目标,在基金风险承受能力许可的范
围内,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期货、期权、权证、互换、远期、结构性投资产
品等衍生品投资。通过对现货市场和衍
生品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基金组合
的实际情况及对衍生品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在采用数
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
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基金还将利用衍生品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
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冲击成本过高的风险,提高基金的建仓或
变现效率。



本基金对境内国债期货的投资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回避市场风
险为主要目的。结合国债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收益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
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获取超额
收益。



6
、汇率避险策略


紧密跟踪汇率动向,通过对各国
/
地区的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市场环
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汇率走势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相关外汇研究机构的
成果,研判主要汇率走势,并适度投资外汇远期合约、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外
汇期权及外汇期权组合、外汇互换协议、与汇率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等金融工
具,以降低外汇风险。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
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
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
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此外,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基金还可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
易、境外回购交易等投资,以增加收益。未来,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
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在《招
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 投资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境内及境外投资不得用于下列投
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购买
不动产;



5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
)购买实物商品;



8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
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9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
)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
)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4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5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
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
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
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



(二)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投资于境
内发行的债券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30%




2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购款等;



3
)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4
)本基金境内投资的,还须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


2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3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
指同一信用级别
)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5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基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6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7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遵循下列要求: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本



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在任何交易
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
债券总市值的
30%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
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
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8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境外同
时上市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9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10
%(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境外同时上市的,持股比例
合并计算),
完全按照
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1
0

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
1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
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
制;


1
2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13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5
)本基金境外投资的,还须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其
中境外
银行中,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
受上述限制;


2
)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同
一家机构在境内和境外同时上市的证券合计计算)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
)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
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4
)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
10%
以上具有投票权的
证券发行总量;


前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
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
证行使转换;


5
)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前述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6
)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持有
货币市场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7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
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
外基金总份额的
20%



8
)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6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
/
期货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针对上述组合限制(
1

-

4
)部分,除上述组合限制(
2
)、(
4
)中第
5
)、
12
)、
13
)项以外
,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针对境外
投资部分,除上述第(
5
)中第
8
)项外,应
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进行调整以符合投资比例限



制要求,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
或放大交易,投资于境外金融衍生品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
)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



2
)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
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3
)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
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
要求:


1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
)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
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


3
)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4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提交包括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4
、本基金可以参与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
具有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
)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
市值的
102
%;



3
)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
利息和分红。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
以满足索赔需要;



4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
)现金;


2
)存款证明;


3
)商业票据;


4
)政府债券;


5

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



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
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
)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
限内要求归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
任。



5
、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
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
%。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
和有关法
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
息、利息和分红;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
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
%。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
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
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
、基金参与境外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
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
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



前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
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五、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彭博巴克莱全
球综合指数收益率×
80%+
人民币活
期存款利率
(
税后
)
×
20%




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是巴克莱债券系列指数之一,用以衡量全球主要债
券资产的表现。该指数主要由其美国全债指数(
US Aggregate Index
)、泛欧全债
指数(
Pan
-
European Aggregate Index
)、亚太全债指数(
Asian
-
Pacific Aggregate
Index
)组成,广泛包含三大区块的各种不同等级、产业及久期的债券。该指数
每日追踪成份债的到期与新发行,进行必要替换,并以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成
份债作为下月价格计
算的标准,亦即该指数再平衡的频率是以月为单位。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的投资风格一致。而巴克莱债券系列指数为全
球最具公信力的业绩比较基准指数之一,其业绩比较基准的数据可以合理的频率
获取,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成分和权重可以清晰的确定,业绩比较基准并具有可
复制性,故被全球资产管理公司所广泛采用。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相关数据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
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
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
参照的指数
在未来不再发布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按照监
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六、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
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
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七、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
或债权人权利
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或债
权人权利,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3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第五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
1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
-
17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
1999

4

13



电话:(
021

20361818


传真:(
021

20361616


联系人:赵瑛


注册资本:
5.2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截止于
201
9

7

3
1

):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6.675%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
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
管规则,防范和化
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二十八个部门、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
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信用研究部、固定收益策
略研究部、多元资产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海外权益投资部、权益专户投资部、
养老金投资部、权益研究部、集中交易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银行业



务部、机构服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电子商务部、战略
与产品部、合规稽核部、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
事会办公室)、信息技术部、运营部、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
公司、
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权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
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包括公司自有资金等)的
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负责一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固定收益类专户
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信用研究部:建立和完善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开展信用研
究等,为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决策提供研究支持;固定收益策略研究部:开展固
定收益投资策略研究,统一固定收益投资中台管理,为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决策
和执行提供发展建议、
研究支
持和风险控制;多元资产投资部:根据法律法规、
公司规章制度、契约要
求,在授权范围内,负责
FOF
基金投资运作和跨资产、跨
品种、跨策略的多元资产配置产品的投资管理。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有关量化
投资管理业务;海外权益投资部:负责公司在中国境外(含香港)的权益投资管
理;权益专户投资部:负责社保、保险、
QFII
、一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权益类
专户的投资管理;养老金投资部:负责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本养老
金、社保等)及类养老金专户等产品的投资管理;权益研究部:负责行业研究、
上市公司研究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
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
机构业务
部:负责保险、财务公司、上市公司、主权财富基金、基金会、券商、信托、私
募、同业养老金管理人、同业公募基金
FOF
、海外客户等客群的销售与服务;养
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第一、第二支柱客户、共同参与第三支柱客户的销售与
服务;银行业务部:负责银行客户的金融市场部、同业部、资产管理部、私人银
行部等部门非代销销售与服务;机构服务部:负责协调三个机构销售部门对接公
司资源,实现项目落地,提供专业支持和项目管理,对公司已有机构客户进行持
续专业服务;
零售业务部:管理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广东营
销中心、
深圳营销中心、北京营销中心、东北营销中心、西部营销中心、华北营销中心,
负责公募基金的零售业务;营销管理部:负责营销计划的拟定和落实、品牌建设
和媒介关系管理,为零售和机构业务团队、子公司等提供一站式销售支持;客户
服务部:拟定客户服务策略,制定客户服务规范,建设客户服务团队,提高客户



满意度,收集客户信息,分析客户需求,支持公司决策;电子商务部:负责基金
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分析,拟定并落实公司电子商务发展策略和实施细则,有效推
进公司电子商务业务;战略与产品部:负责开发、维护公募和非公募产品,协助
管理层研究、制
定、落实、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建立数据搜集、分析平台,为公
司投资决策、销售决策、业务发展、绩效分析等提供整合的数据支持;合规稽核
部:履行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合规咨询、反洗钱、合规宣导与培训、合规监测
等合规管理职责,开展内部审计,管理信息披露、法律事务等;风险管理部:执
行公司整体风险管理策略,牵头拟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开展风险识
别、评估、报告、监测与应对,负责公司旗下各投资组合合规监控等;信息技术
部:负责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部:负责基金会计与清算;计划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综合管理部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文秘管理、公司(内部)宣
传、信息调研、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证券交
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和提供资产管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
2019

7

31
日,公司有员工
4
64
人,其中
70.04
%
以上具有硕士
以上学历。



二、 主要人员情况


(一) 董事会成员


裴长江先生,董事长,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闸北营业
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申银万
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
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陈戈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历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
究所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
2005

4
月至
2014

4
月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
Constance Mak
),董事,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师。现任
BMO
金融集团亚洲业务总经理(
Ge
neral Manager, Asia,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中加贸易理事会董事和加拿大中文电视台顾问团的成员。

历任
St. Margaret’s College
教师,加拿大毕马威
(KPMG)
会计事务所的合伙
人。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
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教授,中国
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
深圳市中心支

)
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
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财务
会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
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历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员
工、计划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副经理
/
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
官、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Edgar Normund Legzdins
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现

BMO

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
SVP

Managing Director,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

1980
年至
1984
年在
Coopers

Lybrand
担任审计工
作;
1984
年加入加拿大
BMO
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



张科先生,董事,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固
有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贷款部业务员、基
金投资部业务员、基建基金管理部业务员、基建基金管理部信托经理、基建基金
管理部副总经理、固有业务管理部副总
经理。



何宗豪先生,董事,硕士。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部总
经理。历任人民银行上海市徐汇区办事处计划信贷科、组织科科员;工商银行徐
汇区办事处建国西路分理处党支部代书记、党支部书记兼分理处副主任(主持工
作);上海申银证券公司财会部员工;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东公司财会部筹备负
责人;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东公司财会部副经理、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浦东分公司财会部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会管理总部部门经
理、总经理助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会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




黄平先生,独立
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局主席。历任上海市劳改局政治处主任;上海华夏立向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

历任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计划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所长;
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局长助理、副局长、
党组副书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党组成
员;上海市松江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中
共上海
市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伍时焯
(Cary S. Ng)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

现已退休。

1976
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
Thorne Riddell
公司担
任审计工作,有
30
余年财务管理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曾任职在
Neo
Materials Technologies Inc.
前身
AMR Technologies Inc., MLJ Global
Business Developments Inc., UniLin
k Tele.com Inc.
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
务总监
(CFO)
及财务副总裁,圣力嘉学院
(Seneca College)
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
融科教授。



李宪明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级合伙人。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



(二) 监事会成员


付吉广先生,监事长,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控
总监。历任济宁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科员,济宁市留庄港运输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行业务部业务经理、副经理;山东省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稽核法律部经理,山东
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四部经理。



沈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中
心法律合规总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律师。历任上海市高级
人民法院助理研究员,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
员、审判员、审判组长,办公室综合科科长,以及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晓燕女士,监事,博士。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蒙特利尔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历任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化学系研究员,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化学系助理教授,蒙特利
尔银行市场风险管理部模型发展和风险审查高级经理,
蒙特利尔银行操作风险资本管理总监,道明证券交易风险管理部副总裁兼总监,
华侨银行集团市场风险控制主管,新加坡交易所高级副总裁和风险管理部主管。



侍旭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
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二级部副经理、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
理等。



李雪薇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副总经
理。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清算员、登记结算主管、运营总监助理、运
营部运营副总监、运营部运营总监。



肖凯先
生,监事,博士。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

历任上海金新金融工程研究院部门经理、友联战略管理中心部门经理、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风控监察员、高级风控监察员、稽核副总监。



杨轶琴女士,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零售
总监助理。历任辽宁省证券公司北京西路营业部客户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客户服务经理、营销策划经理、销售支持经理、高级销售支持经理。



沈詹慧女士,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
经理。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南洋中学教师、博朗软件开发
(
上海
)
有限公司招聘主管、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部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经理、总监
助理。



(三) 督察长


赵瑛女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
风险管理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
规与风险管理总部、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与风控部;
2015

7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



(四) 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漳
州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秘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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