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机械: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原标题:石化机械: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包含子公司简称“本集团”)是一 家在湖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198 )中油劳 279 号文、 湖北省体改委鄂体改 [198]142 号文批准,由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以下简称“江 汉石油管理局”)以募集方式独家发起设立,并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201017402 , 2016 年 10 月,取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71956260E 。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 区华工园一路 5 号。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 万元,股本总数 20,0 万股,其中国有发起人持有 15,0 0 万股,社会公众持有 5,0 万股。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 201 年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以 20 年度末总股本 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由资本公积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8,0 万股,转增后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28,0 万元。 203 年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以 202 年度末总股本 2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送 1 股,共计送股 2,80 万股,送股后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30,80 万元。 209 年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以 208 年度末总股本 30,80 万股基 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由资本公积金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9,240 万股,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人民币 40,040 万元。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 转及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4]97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钻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780 号)及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本 公司于 2014 年及 2015 年进行了发行收购重组。 2014 年 12 月, 江汉石油管理局持有本公 司 67.5% 的股权( 27,027 万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石油化工集团 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石化集团”)。 2015 年 5 月 25 日,本公司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6 名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 5,972.13 万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由 40,040 万股增加至 46,012.13 万股,中国石化集团持有 27,027 万股,持股比例由 67.5% 下降为 58.74% 。 2015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完成对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017 年 07 月 20 日更名为中石化四机石油 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机有限公司”) 10% 股权收购, 四机有限公司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 2016 年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以 2015 年度末总股本 46,012.13 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由资本公积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13,803.639 万股,转增后的本公司注册 资本为 59,815.769 万元。中国石化集团仍为公司控股东。 2017 年公司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进行了内部业务重组,将全资子公司中石化石油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持有的荆州市世纪派创石油机械检测有限公司 10% 股权、四机赛瓦 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 65% 股权、湖北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15% 股权、承德江 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24.4% 股权、武汉市江汉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15% 股权、珠海京楚石 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31.25% 股权以及沙市钢管厂、研究院、第三机械厂、第三机械厂潜 江制造厂 4 家分公司划转至本集团母公司,将本集团母公司下的武汉江钻制造厂、江钻 分公司 2 家分公司注入全资子公司江钻国际贸易(武汉)有限公司。重组后,中石化石 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更名为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承继原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第四机械厂业务;江 钻国际贸易(武汉)有限公司更名为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 有限公司。根据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集团母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吸收合并了全资子公司承德江钻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目前设办公室、党群工 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计划部、企业管理部、市场发展部、安全环保部、纪检监察部、 物资采办中心等部门,下设二级子公司 7 个,其中 5 个全资子公司, 2 个控股子公司。 本集团经营范围:石油钻采、油气集输、海洋工程、安全工程、天然气应用、化工、环 保 、新材料、新能源开发等装备、装置、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和服务;钻头、 钻具、管汇、阀门、井下工具、仪器仪表及相关软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和服务; 直缝埋弧焊钢管、螺旋埋弧焊钢管、直缝高频焊管、压力管道管件、压力容器的研发、 制造、销售、防腐、涂敷和服务;天然气销售、燃气工程及燃气设施的施工及服务;非 在产油气井的井口气、伴生气的回收与销售;气体压缩机械、燃气机械、工业机器人、 热泵、 3D 打印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和服务;轨道交通、城市管廊等预埋槽 道、支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石油特种车辆 的生产及销售;产品质量 检测、检验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检测评估、质量监造及鉴定试验,材料及产品理化分 析、无损检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设 备修理;房屋出租;专用码头装卸;公路普通货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服务、 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用户培训、劳务服务、住宿及餐饮服务。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6 日批准 。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 7 个,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本“附 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 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 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 集团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 会计政策 及 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 研发费用资本化条 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 附注三、 14 、附注三、 1 8 、 附注三、 1 9 和附注三、 2 4 。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本公司 20 1 9 年 6 月 3 0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 19 年 1 - 6 月 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 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 集团 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报告期是指 2019 年 1 - 6 月 。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 人民币。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 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 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 合并日 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 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 之和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 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 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 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 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 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 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 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 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 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 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 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 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 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 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 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 求保持一致,公司间 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 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 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 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 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 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 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合营安排分为 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 A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 产; B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 集团 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 本 集团 发生外币业务, 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 汇率 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 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 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 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 集团 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集团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 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 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 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 本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 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 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额为 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 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 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 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 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 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 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 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 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 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 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 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 本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 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 生变 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 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 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 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 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 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随后按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的预计负债的损失准备以 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 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 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 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 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 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 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 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 集团 衍生金融工具 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 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 。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 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 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 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 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 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见附注 三 、 1 1 。 (6)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 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 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 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 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 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 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 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 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 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 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 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租赁应收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 、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B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 1 : 应收关联方 . 应收账款组合 2 : 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 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 本集团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等款项。 对于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除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之外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 债权投资,本集团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 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 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 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 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 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 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 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或 .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 90 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 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 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 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 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 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 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 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 集团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 集团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 集团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 同时本 集团 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 集团 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 集团 假定 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 集团 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 集团 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 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 集团 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 集团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 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 集团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 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 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 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本 集团 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 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 集团 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 自制半成品、 周转材料 、包装物、 委托加工物资 、 库 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根据行业特点和核算要求,选择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核算存货的发出成本。 其中: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存货,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单独核算; 领用和发出存货时,应于月度终了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 本。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结转发出存 货的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 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 集团 通常按照单 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的,存货跌价准备在 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 集团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 和 包装物 的摊销方法 本 集团 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13、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本集团 能够对被投资 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 本集团 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 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 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 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 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 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 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 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 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 按照 本 集团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 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 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 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 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 公司 应享有的 被投资单位 因增资 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 核算进行调整。 本集团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 本集团 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 本集团 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 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 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 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 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 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 制。判 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 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 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 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 本公司 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 % (含 20% )以上但低于 50 % 的表决 权股份时, 一般认为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 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本 集团 拥有被投资单位 20 % (不含) 以下的表决权股份 时 ,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 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 种情况下能 够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 见附注三、 1 3 。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 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 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 20 。 1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 集团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 集团 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 集团 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 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 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 集团 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12 - 40 3 2.43 - 8.08 机器设备 及 其他 4 - 30 3 3.24 - 24.25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 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 三 、 20 。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和折旧方法 当本 集团 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 集团 。 ②本 集团 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 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 集团 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 集团 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 集团 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 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 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每年度终了,本 集团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 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大修理费用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 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 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5、在建工程 本 集团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 三 、 20 。 16、工程物资 本集团工程物资是指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 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购入工程物资按成本计量,领用工程物资转入在建工程,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 作存货。 工程物资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 20 。 资产负债表中,工程物资期末余额列示于“在建工程”项目 。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 集团 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 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 集团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 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 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 ;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18、无形资产 本 集团 无形资产包括 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 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 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 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 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40 - 50 年 直线法 专利权 10 年 直线法 非专利技术 5 年、 6 年 直线法 软件使用权 5 - 10 年 直线法 本 集团 于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 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 三 、 20 。 19、研究开发支出 本 集团 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 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 资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 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 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 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 本 集团 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 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 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 用途 之 日转为无形资产。 20、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存 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 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 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 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 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 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 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 工薪酬” 项目。 (2)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 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 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 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 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 。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 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 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 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企业年金计划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资委《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试行企业年金制度 的批复》(国资分配 [209]1387 号)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年 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 障承诺。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企业年金计划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 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 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 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 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 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 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 关规 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3、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 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 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 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 面价值。 24、收入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 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商品销售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 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1)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 销售收入的实现。 根据销售合同条款的约定,产品需要安装验收的 、且安装或检验工作是销售合同或协议 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才视为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 集团 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收入。 日费合同相关的收入在劳务提供时确认,其他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的会计期间和相关应 收款项结算时予以确认。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或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 A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B 、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C 、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D 、交易中已发 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 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 集团 确 认收入。 25、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 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 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 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或者 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 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 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 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相同或类 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 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以实际收到的借款 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 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贴息冲减借款费用。 26、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 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本 集团 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 下交易中产生的: ( 1 )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 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 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 集团 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 1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 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 集团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 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 集团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7、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本 集团 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 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 集团 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 期 开始日本 集团 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 保余值之和 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 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 集团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 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 集团 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 期 开始日本 集团 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 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 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 集团 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 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 集团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8、安全生产费用 本集团根据有关规定,机械制造产品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 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营业收入在 1000 万元及以下的,按照 2%提取。 2、营业收入在 1000 万元至 1 亿元(含)的部分,按照 1%提取。 3、营业收入在 1 亿元至 10 亿元(含)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4、营业收入在 10 亿元至 50 亿元(含)的部分,按照 0.1%提取。 5、营业收入在 50 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 0.05%提取。 天然气产品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并对本企业事业部内部、本企业事业部 之间互供原料的销售收入予以抵消,按超额累退的方式,根据以下标准分事业部计算全 年计提数,平均逐月计提: 1、营业收入在 1000 万元及以下的,按照 4%提取。 2、营业收入在 1000 万元至 1 亿元(含)的部分,按照 2%提取。 3、营业收入在 1 亿元至 10 亿元(含)的部分,按照 0.5%提取。 4、营业收入在 10 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安全生 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 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 集团 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 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 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 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应收款项减值 如附注三、 10 所述,本集团定期审阅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以评估是否出现减值 情况,并在出现减值情况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示个别或 组合应收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幅下降的可观察数据、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 中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出现重大负面变动的可观察数据等事项。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应收款 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则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 (2)存货跌价准备 如附注三、 1 2 所述,本集团定期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本集团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并以可得到的资料作为估计的基础,其中包括存货的市场价格及本集团过往的营运成本。 存货的实际售价、完工成本及销售费用和税金可能随市场销售状况、生产技术工艺或存 货的实际用途等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因此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可能会随上述原因而发生 变化。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调整将影响估计变更当期的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 如附注三、 2 0 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 可收 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 回,有关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本集团不能可靠获得资产(或资产组) 的公开市价,因此不能准确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 该资产(或资产组)生产品的产量、售价、毛利、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 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 包括根据合理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毛利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如果相关假 设及估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本集团需对长期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折旧和摊销 如附注三 1 4 、 1 8 和 2 1 所述,本集团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在考 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 销年限,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金额。其中资产使用寿命为本集团 根据对同类资产的已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为本 集团依据各项费用 投入的预计受益期限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 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 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 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如果未来会计 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预期或实际所得税率高于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将会转回并计入转回期间的利润表。 30、重要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 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财务报表格 式 根据 财政部 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 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 〔 2019 〕 6 号), 经董事会第 五 次 会议 决议通过, 本集团对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了以下修订: 将 资产负债表 原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 分拆 为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目 ,将 原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 分拆 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 本 集团 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 财会 [201 9 ] 6 号文进行调整 。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集团的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② 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 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 套期会计(修 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 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 201 9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 10 。 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 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混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 金融 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 而应当将该混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 响。 2019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 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 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 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 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 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 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 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 目 类 别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