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创ETF: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央创 ETF”)的募 集已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4日《关于准予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350号)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募集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网上 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网下现金认购通过本公司的直销 机构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方式进行。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 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6、本基金自 2019年 8月 12日起至 2019年 9月 12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其中,网下现金 发售的日期为 2019年 8月 12日起至 2019年 9月 12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 2019年 8月 12日起至 2019年 9月 12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19年 9月 10日起至 2019年 9月 12日。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 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基金 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 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 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 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8、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 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收取一定的佣金。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多 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万份以上(含 5万份),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的成份股和已经 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股,超过 1,000股的部分须为 100股的整数 倍。投资人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 10、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 认购确认情况。 12、《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可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 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9年 8月 8日《证券日报》上的《博时 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 15、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 规定。 16、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变更或增加其他发售代理机构,本公司将及 时公告,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17、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各发售代理机构电话咨询。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9、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基金上市后,指定交易未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人只 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人需进行本基金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申购 赎回代理券商。 20、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 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中证央企创新驱动 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技术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特有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的风险、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参考 IOPV决策和 IOPV计算错 误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场内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 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二级市场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退 市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 本基金认购方式包括股票认购,存在基金成立后调仓引起净值波动的风险,以及跟踪误差加大的风 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 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 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代销机 构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其它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 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 始面值。 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 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以 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 调整至 1元初始面值或 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 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央企创新驱动 ETF 场内简称:央创 ETF 基金认购代码: 515903 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 515901 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515900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别 基金的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的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销售机构 1、发售主协调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2、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号恒基中心 1座 23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查询。 4、办理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八(三)2、网下现金发售 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如本次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变更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将另行公告。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 2019年 8月 12日起至 2019年 9月 12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 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19年 8月 12日起至 2019年 9月 12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 2019年 8月 12日起至 2019年 9月 12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19年 9月 10日起至 2019年 9月 12日。如上海证券 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 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 2、基金备案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 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计算的价值)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 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 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 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 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3、基金募集失败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同 时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及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原则。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 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发售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表: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50万份以下 0.30% 50万份以上(含)—100万份以下 0.15% 100万份以上(含)每笔 500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 时不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 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3、认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 1)网上现金认购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认 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 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 =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由发售代理机构向投资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例:某投资人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以网上现金认购方式认购 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 确认的认购费率为 0.30%,则投资人需支付的认购费用和需准备的认购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 1.00×1,000×0.30%=3.00元 认购金额= 1.00×1,000×(1+0.30%)=1,003.00元 即投资人需准备 1,003.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 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 2)网下现金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万份以上(含 5万份),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 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 =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 /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向投资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例: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认购 100,000份本基金,认购费率为 0.30%, 利息为 10元,则投资人需支付的认购费用和需准备的认购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 1.00×100,000×0.30%=300元 认购金额= 1.00×100,000×(1+0.30%)=100,3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 =10/1.00=10份 投资人实际可得份额 =100,000+10=100,010份 即,投资人需准备 100,3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 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但其最终实际所得的 基金份额为 100,010份。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 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 =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由发售代理机构向投资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例:某投资人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 10,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认购费率 为 0.3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 =1.00×10,000×0.30%=30元 认购金额 =1.00×10,000×(1+0.30%)=10,030元 即投资人需准备 10,03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 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 3)网下股票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的成份股和已经 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股,超过 1,000股的部分须为 100股的整数 倍。投资人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不收 取网下股票认购的认购费用。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 条件下,投资人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佣金。认购份额和认购费用/佣金的计算 公式为: 1)如投资人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费用/佣金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费用/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第 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 /佣金=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2)如投资人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费用/佣金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费用 /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第 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 /佣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费用或佣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 /佣金小数点后两位舍去。 例:某投资人持有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中股票 A 1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 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费用。假设 201×年×月×日股票 A的均价为 25.5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 的有效认购数量为 10,000股股票 A,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认购费率为 0.30%,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 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 =(10,000×25.50)÷1.00=255,000份 认购费用 =255,000×0.30%=765元 即投资人可认购到 255,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 765元的认购佣金。 续上例:假设该投资人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人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10,000×25.50)÷1.00=255,000份 认购费用 =1.00×255,000÷(1+0.30%)×0.30%=762元 净认购份额=( 255,000-762)÷1.00=254238份 如果投资人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基金管理人则按照各 投资人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投资人提交认购的股票。 二、投资者开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账户” )。 已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 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 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一)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 使用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二)如投资人已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 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三)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三、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 9月 10日至 2019年 9月 12日上午 9:30-11:30和下午 13:0015: 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认购手续: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 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 (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在发售代理机构。 (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 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四、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 8月 12日起至 2019年 9月 12日 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 定节假日不受理)。 2、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直销网点的规定,到直销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 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直销网点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 1)个人投资者 1)填妥并签字或签章的《 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 2)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签字复印件; 3)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 4)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5)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 2)机构投资者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交易预留印鉴的《 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 2)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5)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 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7)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4、在认购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 1)中国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 0200000729027305830 人行同城交换号: 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 20100042 人行跨行支付系统号: 102100000072 ( 2)中国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 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 429 联行行号: 50190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 105100002037 ( 3)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 060149 联行行号: 61113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 301100000015 5、注意事项: ( 1)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认购 申请无效。 ( 2)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仔细阅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个人投资者汇款购买基金 的提示性公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上海证券账户信息,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 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汇款后于汇款当日 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款指定专用传真号码 (010-65187032、010-65187592),并拨打电话(010-65187055)确认; 3)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 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二)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 8月 12日至 2019年 9月 12日 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 假日不受理),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 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 1)开立上海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 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五、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一)业务办理时间: 2019年 8月 12日起至 2019年 9月 12日,上述日期的 9:30— 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发售代理机构网下股票认购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指定发 售代理机构确定。 (二)直销机构 1、机构投资者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网下认购手续: (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交易预留印鉴的《 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 ( 2)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卡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卡复印件; (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 5)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 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6)加盖单位公章的股票份额承诺书; ( 7)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2、机构投资者到直销网点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 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 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 2)在交易所 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 份股。 ( 3)投资人填写并提交《 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登记机构将在募集结束后办理用以认 购的股票的冻结业务,届时如投资者用以认购的股票的可用数量不足,则投资者的该笔股票认购申请无 效。 具体认购程序以本公司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认购手续: (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 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 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 2)在 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程序以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当日办 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1个工作日办理指 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2)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 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六、清算与交割 (一)清算交收 1、网上现金认购: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 认购资金,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于网上现金认购结 束后的第 4个工作日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2、网下现金认购:T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于 T+2日进行有 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发售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于第 4个工作日将汇总的认购款项及其利息划往 基金募集专户。 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在网下 现金认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各发售代理机构将每一个投资人账户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汇总后,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系统代该投资人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请。之后,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 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 募集专户。 3、网下股票认购期内每日日终,发售代理机构将当日的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人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 基金管理人。T日日终(T日为本基金发售期最后一日),基金管理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 量。T+1日起,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确认数据,冻结上海市场网下认购股票,并将深圳 市场网下认购股票过户至本基金组合证券认购专户。基金发售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 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人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认购费用,并从投资人的认购份额中扣除,然后将扣除 的认购费用以基金份额的形式返还给发售代理机构。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人净认购份额 明细数据进行投资人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的有效认购申请股 票数据,将投资人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到基金的证券账户。 (二)募集资金利息与募集股票权益的处理方式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 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 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 为投资人基金份额;募集的股票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该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 行股票过户日的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人所有。 (三)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上述资金及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 票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 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备案的条件 (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 (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计算的价值)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 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 3)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上述资金及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同 时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及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21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21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 7月 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成立时间: 1987年 4月 8日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 0755—83199084 (三)发售代理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的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公司网址: www.bosera.com 2、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 1)发售主协调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 2)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的其他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刘志斌 电话: 0755-82558323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4008001001 网址: http://www.essence.com.cn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 21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http:// www.guosen.com.cn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 http://www.gf.com.cn/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08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23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电话: 021-20315161 传真: 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http:// www.zts.com.cn (7)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 959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 0551-65161821 传真: 0551-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 网址: http://www.hazq.com/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http://www.gtja.com/ (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http://www.95579.com/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 010-60833889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48/9554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 2、5层;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156号国际财富中心 1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 0532-850220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zxzqsd.com.cn/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电话: 010-65608231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13)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 010-83561000 传真: 010-83561001 客户服务电话: 95399 网址: http://www.xsdzq.cn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 010-83574507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1/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15)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刘河斌 电话: 010-84183633 传真: 010-84183311-338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http://www.guodu.com (3)仅办理网下股票发售的其他发售代理机构 (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 14-18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 14-18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 0471-4972675 传真: 0471-4930707 客户服务电话: 400-196-6188 网址: http://www.cnht.com.cn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查询。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 0755-25946013 传真: 0755-25987122 联系人:严峰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九、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 3个月个股 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 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 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简称 000016深康佳A 600171上海贝岭 002202金风科技 600845宝信软件 000039中集集团 600184光电股份 002230科大讯飞 600850华东电脑 000050深天马A 600206有研新材 002246北化股份 600875东方电气 000066中国长城 600271航天信息 002268卫士通 600879航天电子 000400许继电气 600312平高电气 002281光迅科技 600893航发动力 000423东阿阿胶 600316洪都航空 002302西部建设 600970中材国际 000547航天发展 600320振华重工 002368太极股份 600990四创电子 000550江铃汽车 600372中航电子 002389航天彩虹 601068中铝国际 000625长安汽车 600406国电南瑞 002405四维图新 601088中国神华 000717韶钢松山 600420现代制药 002415海康威视 601111中国国航 000727华东科技 600458时代新材 002544杰赛科技 601117中国化学 000733振华科技 600482中国动力 002643万润股份 601179中国西电 000738航发控制 600486扬农化工 002916深南电路 601186中国铁建 000778新兴铸管 600498烽火通信 300073当升科技 601390中国中铁 000786北新建材 600500中化国际 300212易华录 601611中国核建 000898鞍钢股份 600517置信电气 300527中国应急 601618中国中冶 000901航天科技 600528中铁工业 600006东风汽车 601668中国建筑 000969安泰科技 600536中国软件 600019宝钢股份 601669中国电建 000999华润三九 600562国睿科技 600021上海电力 601766中国中车 001965招商公路 600582天地科技 600028中国石化 601800中国交建 002013中航机电 600583海油工程 600038中直股份 601808中海油服 002025航天电器 600685中船防务 600050中国联通 601857中国石油 002080中材科技 600710苏美达 600068葛洲坝 601869长飞光纤 002106莱宝高科 600775南京熊猫 600118中国卫星 601985中国核电 002179中航光电 600776东方通信 600151航天机电 601989中国重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8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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