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通过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审阅,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听取 有关人员的汇报,我们认为: 本次担保将对全资子公司成都海思科置业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起到促进作用,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海思科 置业的本次担保。 独立董事:余红兵 TENG BING SHENG YAN JONATHAN JUN 2019年08月0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