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行业优势混合: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2019年第2号

时间:2019年08月13日 13:41:03 中财网

原标题: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行业优势混合: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2019年第2号











金鹰行业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
9


2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从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更名而来。


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09年4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核准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40号)和2009年5
月14日《关于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09]345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托管人同意, 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本基金已于2015年8月5日起,正式更名为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
次更名不改变基金投资范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
程序。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
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
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7月1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6月
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
................................
......
3


二、释义
................................
................................
......
3


三、基金管理人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19


六、基金的募集
................................
...............................
6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6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68


九、基金的转换
................................
...............................
74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
74


十一、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
....................
75


十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
75


十三、基金的投资
................................
..............................
75


十四、基金的业绩
................................
..............................
86


十五、基金的财产
................................
..............................
88


十六、基金财产的估值
................................
..........................
89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94


十八、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
96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99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
..........................
99


二十一、风险揭示
................................
.............................
104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06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08


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9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9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31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3


二十八、备查文件
................................
.............................
133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
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
新;

发售公告:

指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反洗钱法》

指2006年10月31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洗钱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于2004年7月1日起
实施并于2014年7月7日修订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
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金
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
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
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
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
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
《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
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
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
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
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或




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封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办理申购、赎回的工作日,最长不超过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
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财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及以
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财产净值:

指基金财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财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
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财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
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
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
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
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
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
交易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设立日期:
2002

12

25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97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
.10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20
-
83936180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33770


66.1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24.0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8%


总计


5102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李兆廷先生,董事长,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技术员、车
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刘志刚先生,董事,法定代表人,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



品开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产品部总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
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等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中女士,董事,中国科学院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东旭资本控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苏丹先生,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岗、韬睿惠
悦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德勤咨询
公司咨询经理、越秀集团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广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王毅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经理、营
业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合规总监、董事会秘
书。现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历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
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
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刘金全先生,独立董事,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商学院教
授、院长,现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特聘教授。



杨之曙先生,独立董事,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财务处助理经济师,
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王克玉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历任山东威海高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法务、山东
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
导师。



2
、监事会成员


姚志智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历任郴州电厂职员、郴州市农业
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
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
山化学制药创新中心财务负责人、广州白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
部长、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副总监。




陈家雄先生,监事,硕士研
究生,历任东莞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广州证券资产管
理部产品总监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组织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刘志刚先生,总经理,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经理,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产品部总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基
金经理,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等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已按规
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



曾长兴先生
,
督察长,金融学博士,历任广东证券公司(原)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分析师、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
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
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倪超先生,
2009

6
月加盟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行业研究员,消费品研究
小组组长、基金经理助理。

2015

6
月起任金鹰行业优势基金经理。

2015

8
月至
2017

6
月担任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4
月至
2018

1
月任金鹰元祺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11

8
日起转型为金鹰元祺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经理。

2017

6
月至
2018

3
月任金鹰元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6
月至
2018

7
月但任金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4
月起
担任金
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彭培祥
先生,管理时间为
20
0
9

7

1
日至
20
12

7

26
日;
冯文光
先生,管理时间为
20
11

3

30
日至
20
13

4

10
日;
何晓春先生
,管
理时间为
20
12

7

26
日至
20
16

6

15
日。



5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1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刘志刚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王喆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林龙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
投资
部总监,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刘丽娟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2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刘志刚先生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王喆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3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林龙军先生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绝对收益
投资
部总监,基金经理



林暐
先生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郑子文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监。



龙悦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戴骏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与债权人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
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除调高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费之外的
基金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
、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发行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行为的发生。


2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有效防范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禁止性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金合同禁
止的行为。


3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
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
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
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5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
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


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
急应变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
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
、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
察长和合规风控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
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
证监会呈送督察长评估报告。


(3)合规风控部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规风控部对总经理负责,
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措施。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


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
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
门类
齐全
、产品丰富
的托管
业务
体系
。在国

,中国银行首家
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分析
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
服务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
9

6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716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676
只,
QDII
基金
40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符薇薇

联系电话:020-83282950

传真电话: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6135-888

电子信箱:csmail@gefund.com.cn

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2
、代
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联系人:查樱


电话:
010
-
66105662


客服电话:
95588
(全国)


公司网址:
www.icbc.com.cn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联系人:宋亚平


电话:
010
-
66593657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址:
www.boc.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田青


电话:
010
-
67595096


客服电话:
95533
(全国)


公司网址:
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李卓凡


联系电话:(
0755

83198888


客服电话:
95555
(全国)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东方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赵树林


电话:
010
-
65556960


客服电话:
95558
(全国)


公司网址:
www.bank.ecitic.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东银大厦
17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吴斌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址:
http

//www.spdb.com.cn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卞晸煜


电话:
4008895561


客服电话:
95561


公司网址:
www.cib.com.cn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联系电话:(
010

58560666


客服电话:
95568
(全国)


公司网址:
www.cmbc.com.cn





(1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文彦娜


电话:
010
-
66421200


客服电话:
95580
(全国)



公司网址:
www. psbc.com





(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
-
85238667


客服电话:
95577


公司网址:
www.hxb.com.cn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电话:
021
-
38637673


客服电话:
95511


公司网址:
www.bank.pingan.com





(1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邱艇


电话:
0574
-
87050397


客服电话:
95574


公司网址:
www.nbcb.com.cn





(14)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中国浙江省温岭市三星大道
168



法宝代表人:江建法


联系人:戚玉林



客服电话:
0571
-
81915305


公司网址:
www.mintaibank.com





(15)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
128



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联系人:邵利兵


电话:
0571
-
87117604


客服电话:(
0571

96527 / 4008096527


公司网址:
www.czcb.com.cn





(16)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拥翠路
2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联系人:杨洁莹


电话:
0757
-
22387567


客服电话:
0757
-
22223388


公司网址:
www.sdebank.com





(17)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陵中路
668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韩璐


电话:
0519
-
89995066


客服电话:
96005


公司网址:
http://www.jnbank.cc/zh_CN/





(18)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刘芳


电话:
0472
-
5109729


客服电话:
96016(
内蒙、北京
)

967210(
深圳、宁波
)

65
558555(
成都
)


公司网址:
www.bsb.com.cn





(19)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张海涛


电话:
028
-
85190961


客服电话:
4006
-
028
-
666


公司网址:
www.cdrcb.com





(20)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
86
号汉街总部
国际
8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街湖北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大林


联系人:李昕雅


客服
电话:
400
-
85
-
96599


公司网址:
www.hubeibank.cn





(21)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
1



法定代表人:黄光伟


联系人:樊海波


电话:
0817
-
7118079


客服电话:
400
-
169
-
6869


公司网址:
www.cgnb.cn






(2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4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
010
-
66045529


客服电话:
010
-
66045678


公司网址:
www.txsec.com





(2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
卓大厦
16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文雯


电话:
010
-
83363101


客服电话:
400
-
166
-
1188


公司网址:
www.new
-
rand.cn





(2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02



法定代表人
:
王莉


联系人
:
刘洋


电话
: 021
-
20835785


客服电话
:400
-
92
0
-
0022


公司网址
:
和讯理财客
(http://licaike.hexun.com)





(25)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联系电话:
0592
-
3122757


客服电话:
400
-
9180808


公司网址:
www.xds.com.cn





(26) 河南和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南、农业东路西
1
号楼美
盛中心
2405


法定代表人:石磊


联系人:付俊峰


联系电话:
0371
-
61777528


客服电话:
0371
-
61777552


公司网址:
http://www.hexinsec.com





(27)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
(
办公
)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5

01

02

03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联系人:樊晴晴


联系电话:
021
-
50810687


客服电话:
4000256569


公司网址:
www.wacai.com





(28) 大河财富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2
-
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20

1.2



法定代表人:王荻


联系人:方凯鑫


联系电话:
0851
-
88405606


客服电话:
0851
-
88235678


公司网址:
http://www.urainf.com/





(29)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20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
021
-
38602377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
-
fund.com





(3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
0755
-
33227950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3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6

55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3C

9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
021
-
54509998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公司网址:天天基金网(
www.1234567.com.cn






(3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
021
-
20613600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好买基金网(
www.ehowbuy.com






(3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
0571
-
26888888
-
37494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3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
景国际
B

16



法定代表人:张
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电话:
021
-
58788678
-
8201


客服电话:
400
-
089
-
1289


公司网址:长量基金销售网
(www.erichfund.com)





(3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
0571
-
88911818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址:同花顺基金销售网(
www.5ifund.com






(3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
-
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
010
-
59601366
-
7024


客服电话:
400
-
888
-
6661


公司网址:
www.myfund.com





(37)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宝山区蕴川路
5475

1033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号陆家
嘴软件园
10


12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徐鹏


电话:
021
-
50583533


客服电话:
400
-
067
-
6266


公司网址:
http://admin.leadfund.com.cn/





(38) 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1

11

11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1

11



法定代表人:姜新


联系人:侯英建


电话:
010
-
59539955


客服电话:
95162

4008888160


公司网址:中期金融超市
(www.cifcofund.com)





(39)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拱墅区霞湾巷
239

8
号楼
4

403



办公地址:杭州市教工路
18

EAC
欧美中心
A

D

8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联系电话:
0571
-
56028617


客服电话:
400
-
068
-
0058


公司网址
: www.jincheng
-
fund.com





(40)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

4609
-
10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6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余永键


电话:
010
-
85097570


客服电话:
400
-
021
-
8850


公司网址:
www.harvestwm.cn





(41) 乾道金融信息服务
(
北京
)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71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法定代表人:
王兴吉


联系人:
高雪超


客服电话:
400
-
088
-
8080


公司网址:
http

//www.qindaojr.com





(42)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
A
综合楼
712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素清


电话:
010
-
66154828
-
8006


客服电话:
400
-
6262
-
818


公司网址:
www.5irich.com






(43)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赵耶


电话:
95177


客服电话
: 95177


公司网址
: www.snjijin.com





(44) 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09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联系电话:
010
-
65983311


客服电话:
400
-
066
-
8586


公司网址:
www.igesafe.com





(45)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9

9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9

04
-
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
010
-
59497361


客服电话:
400
-
059
-
8888


公司网址:
www.zscffu
nd.com





(46)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
1209



法定代表人:王昌庆


联系人:李皓



电话:
010
-
67000988
-
6097


客服电话: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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