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证券代码: 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 2019 --- 02 7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持有的本公 司部分股份 状态有所变化 , 新增一笔司法冻结,具体 情况 如下: 一、股东股份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 股东及一致行 动人 冻结股数 (万股) 本次冻结占其 所持股份比例 冻结开始日期 司法冻结执 行人名称 大亚集团 是 700 2 . 75 % 2019 年 8 月 13 日 南京市秦淮 区人民法院 大亚集团 是 263.36 1.04% 2019 年 7 月 25 日 镇江市润州 区人民法院 合计 -- 963.36 3 . 79 % -- 因大亚集团为江苏晶工工具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贷 款 本金 1,900 万元 及相应利息 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为江苏 精工特种 材料有限公司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贷款 本金 1 , 900 万元 及相应利息 提供连带担保 责任, 贷 款到期后,被担保人江苏晶工工具有限公司和江苏精工特种材料有限公 司无力偿还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作出 了( 2019 )苏 0104 民初 2424 号、 2422 号判决, 判决 大 亚 集团 承担 连 带 担保 责 任。 前述判决已生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已经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 年 8 月 13 日,大亚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 700 万股被 南 京 市 秦淮 区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5,420.08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5.89%,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3,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6%; 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963.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 保持独立,因此,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大亚集团被质押的股份以及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暂时不存在平仓风 险和强制过户风险,暂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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