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地产: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时间:2019年08月15日 19:02:36 中财网
原标题:万通地产: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
[2013]13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19年6月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7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富城海富通-福瑞通达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837,209,30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0
元。公司已于2016年8月3日实际收到前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99,999,998.60元扣除部分发
行费用人民币38,279,999.99元后的净额人民币3,561,719,998.61元,并已存入公司于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账号为1000000010120100361885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资
金实收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3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16)第338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932,720.93元后,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6,787,277.68
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减手续费净收入人民币
29,376,764.64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54,173,210.8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3,196,408,223.25元,本年度使用人民币257,764,987.5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136,923,552.4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年3月,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万通中心支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
利及履行义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36,923,552.45元存储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账户性质

账号

金额

1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专用户

1000000010120100361885

1,661,960.31

2

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万通中心支行

专用户(注1)

110906913010902

0

3

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香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保证金户(注2)

326020122000085689

32,757,924.66

4

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

保证金户(注2)

601127020000000322

34,499,811.55

5

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

保证金户(注2)

601127020000000323

68,003,855.93

合计









136,923,552.45





注1:根据公司2017年3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该账户变更为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账户。




注2:根据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香建字[2014]224
号《香河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和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11月1日后新
开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实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建设单位需要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预
储金专用账户,一次性缴存工程合同价款中工人工资部分,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必须专户存
储,专款专用。该保证金户资金为农民工保证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776.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7,000.8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5,417.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8.0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如有)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4)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香河运河国际生态城项目



190,000.00

50,574.60

50,574.60



50,574.60

-

100.00%

-

不适用

注1

注1

天竺新新家园项目

-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

100.00%

2015年12月

(5,151.26)

注2



偿还银行借款本息



160,000.00

168,500.00

168,500.00

2,353.36

168,5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

130,035.08

130,035.08

23,423.14

116,342.72

(13,692.36)

89.47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60,000.00

359,109.68

359,109.68

25,776.50

345,417.32

(13,692.36)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合计

-

360,000.00

359,109.68

359,109.68

25,776.50

345,417.32

(13,692.36)





(5,151.2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16年9月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89,612.33万元。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香
河运河国际生态城项目、天竺新新家园项目及偿还借款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94,143.77万元。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和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6)第E0157号)。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80,000万元中已使用的人民币48,381.23万元直接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注1:河北省政府及廊坊市政府2017年先后发布一系列调控政策,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和差别化
住房信贷政策。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如按原计划实施,则经济
效益无法按预计达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了“香河运河国际生态城项目”

募集资金,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2: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竺新新家园项目尚未全部销售完毕,处
于投资回收期内,项目产生的效益有待整个项目销售结束时计算得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公司将截止2018年7月31日香河运河国际生态城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000.80万元(含利息收入)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息,其中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8,500.8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本息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500
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用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支出共计人民币124,842.72万元,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116,342.72万元,偿还银行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8,50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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