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华福G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时间:2019年08月15日 00:08:17 中财网
原标题: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华福G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
9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目 录

目 录 ............................................................................................................................ 1
声 明 ............................................................................................................................ 2
重要提示 ........................................................................................................................ 3
释 义 ............................................................................................................................ 5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 6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 8
三、网下发行 .............................................................................................................. 10
四、风险揭示 .............................................................................................................. 13
五、认购费用 .............................................................................................................. 13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 13

声 明

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
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公告签署日期,本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中财务会计
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
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
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
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公告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公告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公告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
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
素。



重要提示

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7.7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381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方式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7.70亿元(含17.70亿元)。本期债券票面本金总额为不超过177,000.00万元
人民币,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不超过177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具体利率将由发行人根据市场询价情
况和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00%-5.00%。发行人将
于2019年8月16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
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2019年8月1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
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
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的“(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
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华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
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
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将同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发行人将在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
间另行公告。根据2018年审计报告情况,本公司承诺仍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
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
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
者自行承担。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


13、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债券




本次公开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17.70亿元(含17.70
亿元)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本期公开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17.70亿元(含17.70
亿元)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债券的
发行
行为


募集说明书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公告、本公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西南证券、债券
受托管理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网下询价日(T-1日)




2019年8月16日,本期发行网下询价(簿记建档)
的日期

发行首日(T日)





2019年8月19日,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申购
的日期


合格投资者




符合证监会、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工作日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
7.70
亿元(含
1
7.70
亿
元)


(四)债券品种和期限:


债券期限为
3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具体利率
将由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
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和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六)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
00



(七)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
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
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等操作


(八)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
01
9

8

20



(九)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


(十)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
0
20
年至
2
022
年每年的
8

20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一)兑付日:


债券的
兑付
日为
20
2
2

8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
01
9

8

20
日起至
2
0
2
2

8

1
9
日止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一年计息,不计复利。每一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
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十五)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六)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八)信用评级: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


(十九)发行方式:


债券
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
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二十)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
户的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
债务


(二十一)配售规则: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
效申购进行配售,
合格
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
购金额。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
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
本期
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
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
者按照申购利率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
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
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经发行人及
簿记现场工作人员协商,并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可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
优先,对按照等比例的原则确认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二十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三)登记、托管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


(二十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的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
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十五)上市安排:本期债券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上市交易。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






于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
亦可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六)发行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向合格投资者披露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十八)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工作事项


T-2日

(2019年8月15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


T-1日

(2019年8月16日)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9年8月19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日首日

T+1日

(2019年8月20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16: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
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2019年8月21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
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参与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00%-5.0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根
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T-1日)。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8月16日(T-1日)下午1:00至3:00间将《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及相关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投资者可以下载本发行公告,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认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
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6)每一档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
档申购利率时,投资人在该档申购利率上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档标位单独统计,
不累计。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
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应在2019年8月16日(T-1日)下午1:00至3:00


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若为
业务专用章,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若为业务专用章,需同时提供单位授
权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若为业务专用章,
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书);

(4)合格投资者债券风险揭示书(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若为业务
专用章,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书);

(5)合格投资者资格确认表(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若为业务专用
章,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书);

(6)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营
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等。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传真:010-57631156、010-57631255

联系电话:010-88092027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
率,并将于2019年8月19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发
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参与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7.70亿元,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名合格投资者
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工作日,网下发行认购日为2019年8月19
日(T日)的9:00-17:00至2019年8月20日(T+1日)的9:00-16: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交所的证券账户。

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8月1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8月16日(T-1日)下午1:
00至3:00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若为
业务专用章,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若为业务专用章,需同时提供单位授
权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若为业务专用章,
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书);

(4)合格投资者债券风险揭示书(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若为业务
专用章,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书);

(5)合格投资者资格确认表(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若为业务专用
章,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书);

(6)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营
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等。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
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
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申购利率优
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
况下,原则上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经发行人及簿记现场工作人员
协商,并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可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对按照等比
例的原则确认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资金划付

簿记管理人将于2019年8月19日(T日)至2019年8月20日(T+1日)
期间与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签订《网下认购协议》或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
者发送《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
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须在
2019年8月20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
款时请注明投资者全称和“19华福G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
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解放碑支行

账 号:3100021819200055529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2653000021

联系人:张旭、郭志超

联系电话:010-88092027

传真:010-57631156、010-57631255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与其签订的《网下认购协议》或向其发送的《缴
款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
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
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揭示

发行人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
条款请参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发行人



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
57

7
-
8



办公地址:

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
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1
9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杨松




人:
林荔芳、张晓强



话:
021
-
20655122



真:
02
1
-
20655060


(二)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廖庆轩



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4



联系电话:
010-88092027



真:
010-57631156、010-57631255




人:
张旭
、郭志超


(三)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4



法定代表人:
廖庆轩




人:张旭、郭志超


联系电话:
010
-
88092027



真:
010
-
57631156

010
-
57631255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





附件一: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非累计申购)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请人完整填写,且由经办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若为业务专用章,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
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基本信息


合格投资者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等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询价利率区间4.00%-5.00%)





票面利率(%)


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1
、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
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2
、每一申购利
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
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
投资人在该档申购利
率上新增的投资需求

3
、每个申购利率上的
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并为
10
0
万元的整数倍。







































请将此表填妥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为业务专用章,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书)后,于2019年8月16日(T-1日)下午
1:00至3:00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10-57631156、010-57631255;咨询电话:010-88092027。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认购协议或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
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
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
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取消发行。


7、申购人已知晓并理解《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章、规则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确认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
已办理相关手续。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
的营业执照、合格投资者债券风险揭示书(附件2)、合格投资者资格确认表(附件3)(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者提供其
他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等);

9
、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期债券发行公告中《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债券风险揭示书
》;
充分知晓债券投资交易存在的风
险,并自愿承担可能发生的损失。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
仔细阅读)

1、参与本期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


2、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
简称”+“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
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
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询价利率可不
连续。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
人在该档申购利率上新增的投资需求。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对
簿记管理人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
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7、参与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业务专用章,需同时提
供单位授权书)后在本定向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布的询价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若为业务专
用章,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若为业务专用章,
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书)、《合格投资者债券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资格确认表》(簿
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金
融产品的证明文件等)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
次认购。


8、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
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6.80%-7.8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认购申请金额(万元)

6.90%

4,000

7.10%

7,000

7.15%

1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6.90%,该申购意向函无有效申购金额;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6.90%,但低于7.1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4,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7.10%,但低于7.15%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7,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7.15%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有效
申购总额为21,000万元。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
达一概无效。


申购传真专线:010-57631156、010-57631255;

咨询专线:010-88092027。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债券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
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
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及内
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
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
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
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
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
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
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
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
还、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
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
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
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
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
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
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及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
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投资者确





本人/本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合格投资者债券风险揭示书》,且
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悉债券认购及交易风险,愿意承担债券市场的各种风
险和损失。






机构名称(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



自然人姓名:



年 月 日








附件三:合格投资者资格确认表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本机
构/本人为:(请在右栏相应表格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
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前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
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如为合伙企业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
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
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前述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
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机构/本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资格确认表》并确认本机构/本人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沪深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且在申购本期债券前,
依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签订过《合格投资者债券风险揭示书》,投资账户具有相
应交易权限,并已经做好风险评估,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的
相应风险。


机构名称(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

自然人姓名:



年 月 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