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华夏幸福:与平安人寿开展不动产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
拟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开展不动产 项目合作,本次合作中涉及公司向平安人寿转让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物盛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公司持有的对项目公司4.42 亿债权,同时平安人寿委托公司下属子公司在项目地块上代为开发建设标的 物业,并在标的物业开发建设完成后对标的物业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 本次不动产合作交易标志着公司在商业办公及相关业务方面的积极探索与落 地,也是公司首次尝试在传统重资产模式的基础上,采用资产管理输出的轻 资产模式开拓商业办公不动产的新领域,符合公司“开拓新领域、新模式、 新地域”发展战略。此次交易对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寻找新的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安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5.26%股 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平安人寿为公司的 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平安人寿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 金额为219.36万元;此外,公司下属公司与平安人寿一致行动人平安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平安资管”)已签署《平安-九通基业基础设施债权 投资计划投资合同》等协议,拟设立“平安-九通基业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 向公司下属公司实施债权投资60亿元(该债权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拟与平安人寿开展不动产项目合作交易,通过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 夏幸福丽泽(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丽泽”)、华夏幸福(深 圳)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运管”)、北京物盛科技有限公司 拟共同或分别与平安人寿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 让协议》、《代建协议》、《资产管理协议》,前述协议具体约定如下交易: 1、股权及债权转让 华夏幸福丽泽向平安人寿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100%股权(下称“标的股 权”)、公司向平安人寿转让其持有的对项目公司享有的债权(下称“标的债权”), 转让金额共计5,828,725,352元。其中,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为5,386,914,900元, 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41,810,452元。 2、委托代建 在上述股权转让交易的基础上,由项目公司委托华夏幸福运管在项目地块上 代为开发建设全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附属设施(以下简称“标的物业”)。 华夏幸福运管将承诺标的物业的后续开发支出上限为15.25亿元,后续开发支出 将由平安人寿以股东借款形式向项目公司提供,如标的物业的后续开发支出超过 前述金额,则超过部分由华夏幸福运管承担和支付。项目公司就代建事项向华夏 幸福运管支付代建管理费,代建管理费包括固定代建管理费及激励代建管理费。 3、委托资产管理 由项目公司委托华夏幸福运管代为管理后续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运营的标 的物业及项目公司,包括提供商业规划、招商租赁、运营管理等服务。本次管理 服务的初始期限(下称“初始管理服务期”)自管理服务起始日起,直至基准收 益起算日起算的3个运营年度期满之日止。此后每3个运营年度为一期,按约定的 规则进行续期,直至基准收益起算日起满15个运营年度之日止(华夏幸福运管按 协议约定提供管理服务的期间以下统称为“管理服务期”),后续续约将另行协 商。各方将约定经营保障条款,结合标的物业和项目公司经营业绩由项目公司向 华夏幸福运管支付固定管理费及激励管理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平安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该公司25.26%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平安人寿为公司及公司 下属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上述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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