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泉峰汽车:2019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泉峰汽车: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82 公司简称:泉峰汽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潘龙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志文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无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对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 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其他披露事项”中“(二)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6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泉峰汽车 指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19年1-6月 泉峰汽车大连分公司、大连 分公司 指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 公司 泉峰精密 指 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 泉峰中国投资 指 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泉峰国际控股 指 Chervon Global Holdings Limited 祥禾涌安 指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盛泉 指 苏州盛泉海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华扬航 指 金华扬航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锋霖创业 指 南京江宁开发区锋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南京拉森 指 南京拉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兴富 指 杭州兴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梦飞 指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梦飞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方嘉富 指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德朔 指 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 南京搏峰 指 南京搏峰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 公司章程 指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 元、万元 指 如非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法雷奥集团 指 Valeo Auto-Electric Magyarország Kft.、Valeo Autosystemy Sp. Z.o.o、Valeo Climat e Control de Mexico S.A de C.V.、Valeo Compressor Europe s.r.o.、Valeo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Systems Sp. Z.o.o、Valeo Siemens eAutomotive France SAS、Valeo Siemens eAutomotive Germany GmbH、Valeo Siemens eAutomotive Hungary Kft.、Valeo Sistemas Electricos Sa de Cv、Valeo Systeme Controle Moteurs Systemes、法雷奥凯佩科液力变矩器 (南京)有限公司、法雷奥汽车空调湖北有限 公司南京分公司、法雷奥汽车内部控制(深圳) 有限公司、法雷奥市光(中国)车灯有限公司 佛山分公司、法雷奥西门子电动汽车动力总成 (天津)有限公司、法雷奥西门子新能源汽车 (常熟)有限公司、法雷奥西门子新能源汽车 (深圳)有限公司、法雷奥压缩机(长春)有 限公司、南京法雷奥离合器有限公司、无锡法 雷奥汽车零部件系统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统称 康奈可集团 指 Calsonic Kansei Motherson Auto Products Ltd.、 Calsonic Kansei(WuXi)Corp.、康奈可(海 门)车用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康奈可科技(无 锡)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统称 大陆集团 指 Continental Automotive Mexicana, S. de R.L. de C,V,、CPT Group GmbH、Emitec France S.A.S.、大陆汽车电子(芜湖)有限公司、大 陆汽车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大陆汽车系统 (常熟)有限公司、大陆汽车系统(天津)有限 公司、大陆泰密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世倍特科技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统 称 马勒集团 指 马勒东炫滤清器(天津)有限公司、马勒压缩 机(苏州)有限公司工业园分公司等公司的统 称 博格华纳、博格华纳集团 指 BorgWarner Inc.、BorgWarner Morse Systems Mexico S.A de C.V、BorgWarner Morse TEC、 BorgWarner PDS (Anderson) L.L.C.、 BorgWarner PDS Irapuato, S de RL de CV、 BorgWarner Poland Sp. zo. o. Morse Systems、 BorgWarner Power Drive Systems, Ochang、北 京博格华纳汽车传动器有限公司、博格华纳联 合传动系统有限公司、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 (宁波)有限公司、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天津 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统称 舍弗勒集团 指 LuK GmbH & Co. KG、Schaeffler Brasil Ltda.、 Schaeffler Canada Inc.、Schaeffler France SAS、 Schaeffler India Limited、Schaeffler KG、 SCHAEFFLER SKALICA spol. s r.o.、 Schaeffler Transmisión, S. de R.L. de C.V.、舍弗 勒(南京)有限公司、舍弗勒(中国)有限公 司等公司的统称 博世集团 指 BSH Household Appliances Manufacturing Pvt. Ltd、Robert Bosch GmbH、Robert Bosch Elektronika Kft、博世华域转向系统(南京) 有限公司、博世汽车转向系统金城(南京)有 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博西 威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统称 博西华、博西华集团 指 BSH Household Appliances Manufacturing Pvt. Ltd、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博西威 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统称 指 专 业 释 义 DCT 指 Double Clutch Transmission的缩写,双离合自动变速器可 以简单类比为是电子控制两套离合器总成的手动变速器,在 整个换挡期间能确保最少有一组齿轮在输出动力,从而不会 出现AMT换挡动力中断的状况。 模具设计 指 根据产品特点及前期技术策划所确定的模具技术方案,应用 CAE工程分析、CAD工程软件对模具浇注系统、冷却系统及模 具零部件进行设计,以保证模具制造与装配精度以及产品完 全满足客户技术要求的工程开发过程 研磨 指 在压铸行业,一般采用震动研磨设备,使用不同规格的磨料, 添加一定比例的研磨剂光饰剂,将产品放入设备,利用设备 一定频率震动,促使铸件与磨料相互撞击与摩擦,对铸件表 面同时进行切削与挤压,以获得铸件表面光洁度光亮度的工 艺 抛丸 指 利用抛丸设备高速抛射出的金属或陶瓷丸料,击打铸件表面, 实现铸件表面氧化皮/脏污等的清理,同时获得铸件表面强化 效果的工艺 本报告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泉峰汽车 公司的外文名称 NANJING 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HERVON-AUT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潘龙泉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志文 戴伟伟 联系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 电话 025-84998999 025-84998999 传真 025-52786586 025-52786586 电子信箱 ir@chervonauto.com ir@chervonauto.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159号(江宁开发区)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0006 公司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159号(江宁开发区)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0006 公司网址 www.chervonauto.com 电子信箱 ir@chervonauto.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 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泉峰汽车证券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泉峰汽车 603982 无变更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546,051,100.16 566,857,028.36 -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287,541.97 39,131,510.71 -2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26,933,594.02 38,165,640.31 -29.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10,160.14 -94,330,082.18 -148.4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07,893,584.29 926,469,608.73 51.96 总资产 2,342,239,362.48 1,894,316,213.72 23.65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19 0.2609 -3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1672 0.2544 -34.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8 4.58 减少1.70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2.65 4.47 减少1.82个百分 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变化。虽然汽车行业整体 呈现下滑趋势,但受益于新能源零部件业务的良好表现,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仍然逆市实现了5.06% 的增长,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67%,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家电零部件业务较同期下降 了48.09%;同时主要由于公司财务费用较同期上升了844.60万元,导致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5.16%。另外,在上述经营数据变化的同时,因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完 成了股票首次发行上市,对相关财务指标产生影响较大。具体分析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 讨论与分析”之“一、主营业务分析”。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1,869,812.01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 904,641.3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5,102.85 所得税影响额 -415,402.58 合计 2,353,947.95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逐步形成了以汽车热交换零部件、汽车 传动零部件、汽车引擎零部件以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为核心的产品体系,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中 高端汽车。此外,公司还生产部分洗衣机零部件产品。 公司始终以“打造世界级的制造能力,布局全球顶级汽车产业链”为自身的发展目标。在持续 的技术创新、一体化资源投入及精益运营的驱动下,公司已经具备了强大的产品研发和生产制造 能力,逐步成为世界级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的一站式合作伙伴。截至目前,公司已与法雷奥集 团、博世集团、舍弗勒集团、博格华纳集团、康奈可集团、马勒集团、麦格纳集团、西门子集团、 大陆集团、采埃孚集团等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产 品广泛应用于德、日、法、美四大整车系列。 公司产品种类众多,重点专注于技术含量较高的汽车热交换系统、汽车传动系统、汽车引擎 系统、刹车与转向系统零部件以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与制造。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战略,通过严控产品质量,严守契约精神, 在行业内以高质量标准、高执行力、诚信守约获得客户的一致认可。公司连续多年成为获得法雷 奥集团、博西华集团、博格华纳集团、马勒集团和大陆集团颁发的优秀供应商荣誉。 近年来,公司在汽车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方向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依托在在铝合金焊 接、消失型芯铸造及精密齿圈制造技术等创新性技术,开拓了电机壳体、转向系统零部件及电子 制动、驻车等系统零部件产品,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主要业务模式是以销定产,接受客户委托后, 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销售给客户,实现销售收入和盈利。 对于新开发产品,公司通过新产品、新项目的同步开发取得客户的订单,根据客户的需求组 织生产。该经营模式下,需对新产品、新项目进行开发验证后转移至生产环节进行生产,需要经 过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的全部过程,然后按照成熟产品的流程组织生产和销售。 对于成熟产品,公司运作部根据评审后的订单制订具体的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公司相关职 能部门据此组织开展采购、生产活动。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铝合金锭、钢棒、塑胶等,由运作部的采购组根据生产经营计划 组织采购。公司采购的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通常根据产品的特性考虑供应稳定性和成本因素后 决定原材料供应商。在汽车零部件行业,部分下游客户在发出订单时,会针对自身产品的需求, 对原材料的类别、品质、规格、型号等作出标准限定。此外,存在部分客户指定原材料供应商的 情况,公司通常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采购。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持续改进采购管理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制 度。公司制定了《供应商能力评估操作细则》、《采购管理操作细则》、《供应商考核评分标准》等 文件,依据供应商类别以及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2、生产模式 (1)自行组织生产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根据在履行订单、销售预测及库存保有量等因素安排生 产计划,按照客户的要求组织生产。对于新项目、新产品,需经开发验证后转移至生产环节进行 生产,该过程需经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对于开发完成后的产品,公司直接根据客户订单、 滚动预测组织生产。 (2)外协加工 随着公司项目数量的持续增加以及产品种类的不断扩大,现有生产能力无法完全满足客户需 求,因此公司会综合考虑产品特点及生产计划等因素,对部分汽车零部件的表面处理、机加工和 热处理等工序采取外协的方式进行生产。 公司在产能规划中通常会根据产品工艺特点、客户需求结构等因素优先投资于关键工序以及 产出附加值高、技术含量较高的核心工艺。而对于通用型的传统工艺技术以及产出附加值低、技 术含量相对较低的非核心工艺则主要采取外协加工的方式进行产能补充,该类工序主要包括下料、 粗加工等。此外,对于因客户需求无法形成规模经济效应的生产工艺,公司暂时不具备相应生产 能力,因此也需要采用外协的方式进行生产,该类工序主要包括热处理和电镀、喷漆、电泳、磷 化、阳极氧化等表面处理工序。 上述因产能不足而进行的委外加工过程中不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接销售,其突出特点为销售研发紧密结合。 汽车零部件量产之前需要经过产品设计、模具制作、检验以及零部件的试产、验证等多项工 作,耗时视零件复杂程度从1个月到1年以上不等,量产前的产品同步设计和模具开发决定了最 终的生产和销售,客户一旦选定供应商,合作关系往往也将保持长期稳定。 公司积极参与客户前期产品设计过程,并依托较强的模具开发设计能力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模 具开发并进入试产阶段。在进入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单后,公司与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积极响应客户新产品的设计需求并进行同步开发。 (三)行业情况说明 在世界经济贸易形势及汽车产业技术变革浪潮下,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 与日俱增。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我国通过实行投资股比开放、降低关税等一系列举措提升 汽车市场开放度,汽车零部件产业面临的国内竞争国际化、产业竞争白热化的态势将长期存在。 同时伴随世界各国排放法规的进一步收紧,汽车轻量化、电动化都在加速演变,进一步催生行业 竞争结构性转变。除了法规的推动以外,自动辅助驾驶乃至于全自动驾驶等消费层面也在加速推 动行业发生巨大变革。抓住这种变革的趋势,在产品与技术、资源和管理等方向快速调整的公司, 将在未来体现强者恒强的规律。 1、汽车零部件市场国际化竞争加剧,部分汽车零部件企业面临发展转折点 随着汽车行业股比限制开放以及进口关税下调等政策的陆续推行,越来越多的外资汽车零部 件供应商将进入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从而对行业竞争格局产生一定影响,集中体现为国际化竞 争的加剧。 面对激烈的国际化竞争,规模相对较小、技术相对落后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将面临极大的挑 战,如无法及时转型或将处于淘汰边缘,而行业地位突出、具有较强技术优势的汽车零部件供应 商则面临一定市场机遇。 2、汽车行业出现整体下滑趋势,汽车市场发生结构性调整 2019年以来,全世界汽车销售都出现明显下滑。而我国自2018年汽车销售下滑2.8%后,进 入2019年来下滑进一步加深,我国汽车行业正逐渐进入由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的转型期,具体体 现为汽车行业出现整体下滑趋势和结构调整。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19年6月汽车工 业经济运行情况》显示,2019年1-6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13.2万辆和1232.3万辆,产 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3.7%和12.4%,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997.8万辆和1012.7万辆, 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15.8%和14.0%。尽管行业整体下滑,但2019年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仍 然保持同比高速增长。2019年1-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61.4万辆和61.7万辆,比上年 同期分别增长48.5%和49.6%。预计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将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汽车市 场的结构性调整将持续。 3、汽车产业技术变革推动汽车零部件技术快速升级 “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轻量化”等趋势引发了汽车产业的技术变革,汽车产品技术的 变革将使得供应商体系发生较大变化,互联网等新兴科技企业大举进行汽车行业,传统企业和新 兴企业交互融合发展,汽车产业生态体系正在重塑。汽车零部件企业需准确评估行业发展方向, 提前做好预判,并在产品与技术、资源与管理上都做好准备,提前布局,才能满足未来的发展要 求。 4、汽车零部件产业政策日趋完善,新能源汽车政策占主导 国家陆续推出一系列与汽车零部件领域相关的政策法规,主要用来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其中,新能源汽车领域政策占主导。2019年上半年,投资管理新规实施、补 贴新政落地、取消限购方案提出、电池“白名单”退出等,新能源汽车领域一系列重磅政策的发 布带来了诸多变化,同时也推动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加速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 5、汽车市场消费特征明显,下半年市场或有改善 目前汽车市场消费呈现的主要特征:购车群体年轻化、换车周期缩短、替换性需求提升、品 质需求升级等。随着7月1日国家购置税新政的正式实施及部分地区国六标准的正式切换,消费 动能或有所改善,这些将会成为下半年市场需求改善的积极因素。 移动便捷是人类永远的追求,在过去的60年里面, 即便是发达国家, 其汽车保有量也是持 续在增长,只是汽车的内部构造等技术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已。所以投资于长期, 适应技术与 市场变革,才能实现持续的成功。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4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 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9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243.58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34,223.94万元,较期初增加23.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为140,789.36万元,较期初增加51.96%。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 的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是技术优势,具体体现为先进的制造工艺、突出的模具设计能力和强大 的同步设计开发能力。 一方面,公司的技术优势使得公司在新项目的开拓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合作开发的项目成 功率较高;另一方面,公司从客户需求出发,充分调动自身资源,提高客户响应速度,从而提升 客户满意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技术优势和响应速度优势使得公司在新客户的开发和原有客户 的维系上具备可持续性,进而形成客户资源优势,使得公司的行业地位持续提升。 1、优质的客户资源 客户资源优势是公司技术、质量、服务等优势的集中体现。较高的新项目开发成功率以及客 户满意度使得公司积累了大量优质的客户资源。凭借强大的产品组合,公司与博格华纳集团、法 雷奥集团、大陆集团等众多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优秀的设计能力 公司拥有压铸、注塑、有限元分析等多个CAE工作站和180多位工艺及产品设计工程师,致 力于模具设计、压铸工艺设计、机加工艺设计等工艺的改进和研发, 以及应用于电动汽车的减速 执行器产品设计。 公司在压铸领域拥有先进的真空压铸技术,以生产高密封要求的产品,如空调压缩机零件以 及变速箱阀板等等。 公司运用并掌握低速层流铸造工艺, 生产高强度零件, 替代铸铁实现轻量化。 公司最近还开发了创新性的消失型芯铸造技术,已经投入量产,应用于电动汽车逆变器的复 杂冷却回路,公司正进一步深度开发该技术, 将给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依托优异的齿轮设计与制造技术,公司获得了德国大陆集团的业务, 将为其电子刹车系统生 产减速器, 最终装备大众MEB平台; 同时公司还在投入资源,研发匹配自动辅助驾驶的电子驻车缩止技术等前沿技术。 3、突出的模具设计能力 汽车零部件模具设计开发水平直接决定产品质量及档次,是否具有独立开发甚至同步开发模 具的能力是汽车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和整车厂商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评审标准。公司具备自主模具设 计开发能力,突出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是公司先进制造能力的集中体现和必要前提。 公司拥有专业的模具开发设计团队,采用CAD、CAE、CAM等设计软件,应用“模流分析”、 “翘曲变形预先控制”等技术开发模具,通过计算机仿真模拟分析压铸的充型状态。公司模具开发 设计团队由具有专业背景且行业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组成。经验丰富的专业化开发设计 团队是公司模具设计开发的保证。突出的模具设计能力使得公司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尤 其在结构较为复杂的精密零部件制造上具备较强竞争力。 4、强大的同步设计开发能力 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缩短产品升级周期,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往往会参与客户产品的开发过 程,与客户进行产品的同步设计开发。同步设计开发即针对客户需求,参与客户产品早期阶段的 设计开发工作,并进行可制造性建议,提供产品从设计开发到量产的全方位服务。同步设计开发 能力也是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选择下游供应商的重要考虑因素。 凭借高水准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门类齐全的技术工艺以及快速成型能力,公司形成了强大 的同步设计开发能力。公司积极参与客户新产品的早期设计开发工作,与客户进行同步开发甚至 是合作开发新产品,产品设计完成后,公司从模具设计制造、压铸和机加工等全生产环节的工艺 性角度提出改进建议,并进行量产,从而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5、快速的客户响应速度 对于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响应速度是其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考量因素。响应速度的快慢将 直接影响客户向整车厂交付产品的时间,并可能承担较高的产品技术更新风险。公司利用高效的 项目管理体制,积极调动生产和研发设计资源,能够及时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在规定的时间 内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具有快速的客户响应速度。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逐步形成了以汽车热交换零部件、汽车 传动零部件、汽车引擎零部件以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为核心的产品体系,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中 高端汽车。此外,公司还生产部分洗衣机零部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董事会确定的总体经营方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 中心”,以利润为核心,对外积极拓展市场,对内实施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如下: 1、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紧跟行业趋势,有效拓展市场和销售渠道。上半年, 多年稳定合作的客户,新增离合器壳体、联轴器等数十项合作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新增 世倍特科技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海松元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创驱(上海)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等客户,开展电机轴等多个项目的合作。 2、内外结合,降本增效。对外,针对严峻的经济形势,通过市场情况分析、商务谈判、技术 优化等方式降低成本。对内,开展成本分析,提升运营效率,持续完善薪酬体系、强化核心人才 队伍建设。 3、公司一直以来秉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各项节能减排工作有序推进中。公司于2018 年开始启动“装配二空压机房热能回收”、“制造综合二空压机热能回收”“压铸熔铝炉烟气回 收”、“伺服液压站改造”等节能减排项目,2019年上半年逐步投入使用。目前已经实现公司乳 化液全闭环使用, 无任何排放,通过对熔化炉的回收余热,驱动锅炉和空调,节能约20%。 4、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加强安全、环保、品质、采购等各项工作流程,完善部门规章制度, 推进制度的建立、修订、废除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保证工作推行有章可循。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46,051,100.16 566,857,028.36 -3.67% 营业成本 412,609,436.06 430,634,286.76 -4.19% 销售费用 17,979,227.48 14,479,768.84 24.17% 管理费用 33,149,601.33 22,171,033.58 49.52% 财务费用 19,198,255.60 10,752,283.91 78.55% 研发费用 32,587,250.35 40,440,854.58 -19.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10,160.14 -94,330,082.18 -148.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522,340.80 -163,193,317.77 59.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9,859,051.00 312,264,346.66 53.6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家电业务销售规模下降所致。报告期内,营业收入 54,605.11万元,同比下降3.6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家电业务下滑所致。汽车零部件业务营业 收入同比增长5.06%,汽车零部件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继续实现同比 高速增长,同比增长35.75%;家电零部件业务同比下降48.09%,主要受家电行业整体下滑及客户 调整产品结构导致,因我司家电零部件业务只供应博西华集团单一客户,所以受到直接影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家电营业销售规模下降所致,与营业收入变动的情况基本 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物流费用上升及客户结构变化导致的运输里程增加所 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员工费用、折旧费用、上市相关费用增加所致。员工费用 同比增加210.62万元,同比增长22.39%,主要系管理人员工资年度调薪及社保、公积金基础调 整所致;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增加318.62万元,同比增加85.34%,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新增立体 库,三坐标等固定资产金额较大,导致折旧增加;中介咨询费和业务招待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分 别增加37.91万元和114.99万元,主要是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相关的一次性费用;房屋租金增 加107.56万,主要是用于仓储的房租增加;物料消耗较上年同期增加107.90万元,主要是运作 部门领用周转物料较上年有所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贷款利息支出大幅增加所致。银行贷款利息支出较上年同 期增加560.17万元。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全新类项目数量出现阶段性下降,研发部门承接的非研发 任务比重有所上升,直接研发投入有所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回款的管理,资 金回笼正常有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6,052.06万,增长了10.36%; 年度谈判后,对供应商的付款周期适当延长,有效改善了回款周期和付款周期的错配状况,购买 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093.23万,降低了6.32%;与去年同期相比,员工人数下降,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支出减少2,302.54万,降低了16.24%;另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支出,如需要付现的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等支出都有明显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期 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577,218,734.48 24.64 119,350,255.70 6.30 383.63 主要系报告期内 IPO募集资金到 账所致 应收票据 - - 3,660,000.00 0.19 -100.00 主要系报告期内 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影响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资产 2,361,545.12 0.10 - - - 主要系报告期内 长期待摊费用重 分类影响 其他流动 资产 89,638,268.26 3.83 41,923,134.28 2.21 113.82 主要系报告期内 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影响 在建工程 29,142,097.06 1.24 73,067,860.98 3.86 -60.12 主要系报告期内 安装调试好的设 备转入固定资产 所致 递延所得 税资产 - - 4,800,780.92 0.25 -100.00 主要系报告期内 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与税法收入 确认时点导致导 致 其他非流 22,146,220.68 0.95 39,159,744.68 2.07 -43.45 主要系报告期内 动资产 设备预付款减少 所致 衍生金融 负债 328,221.72 0.01 1,232,863.09 0.07 -73.38 主要系报告期末 外汇远期价格合 约重新估值所致 预收款项 912,376.60 0.04 487,120.61 0.03 87.30 主要系报告期内 收到客户预付款 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负债 68,000,000.00 2.90 51,000,000.00 2.69 33.33 主要系报告期内 长期借款重分类 所致 其他流动 负债 10,063,092.17 0.43 17,039,789.73 0.90 -40.94 主要系报告期内 预提费用及待转 销项税额减少所 致 递延所得 税负债 3,409,953.88 0.15 - - - 主要系报告期内 享受固定资产加 速折旧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固定资产 80,855,737.06 公司与中国银行的项目 贷款协议,将土地及房产 作为抵押物 无形资产 70,044,360.54 公司与中国银行的项目 贷款协议,将土地及房产 作为抵押物 货币资金 3,838,290.78 外汇远期交割保证金和 信用证保证金 合计 154,738,388.38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投资项目,即“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13)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影响金额 衍生金融资产 0 0 0 - 衍生金融负债 -1,232,863.09 -328,221.72 904,641.37 904,641.37 合计 -1,232,863.09 -328,221.72 904,641.37 904,641.37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针对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公司与花旗银行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该 方式取得回款108,084,176.09元,支付利息730,782.73元,报告期末该协议对应的应收账款余 额41,478,324.53元。 注:应收账款转让金额涉及人民币、欧元、美元等多种币种,上述数据以报告期末不同币种对应的汇率进行汇兑 统计。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受汽车产业政策变动影响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陆续推出一系列与汽车行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如果中央政府或各地方政府未来 推出相应的调控措施并对汽车整体销量造成不利影响,将影响整个汽车零部件行业,进而将对公 司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钢材等,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当期生产成本所占比例较高,对 公司毛利率的影响较大。如果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直接导致公司毛利率的下降,并 引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和盈利能力的下降。 3、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预计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未来仍将维持较高水平。 如果公司主要客户需求下降、客户对公司供应商认证资格发生不利变化、因产品交付质量或 及时性等原因不能满足客户需求而使客户转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或者公司未按计划拓展新客户, 将可能给公司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利润大幅下滑。 4、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客户对产品的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如 果因为公司产品的质量问题给终端客户造成损失,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向客户偿付索赔款甚至终 止合作关系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且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 例较高,发生呆账、坏账的风险较小。公司已按稳健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足的坏账准备, 但是如果主要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客户不按时付款,公司不能及时回收应 收账款,则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6、房产抵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0项房产办理了银行贷款抵押事项,抵押的标的为公司所属工业厂 房,该部分资产均为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虽然公司目前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良好,但若因突发原 因或经营不善导致公司无法偿还银行贷款,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7、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存在出口收入,并按相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增值税的“免、抵、退”政策,出口退税率 的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产品销售的利润率。目前,公司出口产品的种类繁多,根据产品 类别和材质不同适用的出口退税率各有不同,范围在0%-17%之间如果出口退税政策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如大幅度降低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如果在未来不能持续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资格或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 响。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4月2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举行的2018年年度股 东大会,为公司上市前召开的会议。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重大关联交易的 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景 承诺 类型 承诺 方 承诺 内容 承诺 时间 及期 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未完 成履 行的 具体 原因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股份 限售 实际 控制 人潘 龙泉 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所持 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 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 权除息处理);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 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终止。在前述锁 定期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转让持有的公 司股份。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 相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 自公 司上 市之 日起 36 个月 是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息披露的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 要求,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调整。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股份 限售 控股 股东 泉峰 精密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上 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 息处理);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 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潘 龙泉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 业不再作为控股股东而终止。在前述 锁定期期满后,在潘龙泉任职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企 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发行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潘龙 泉离职后半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 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相应的减持操作, 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的义务。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 管机构对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 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 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自公 司上 市之 日起 36 个月 是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股份 限售 股东 泉峰 中国 投资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上 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自公 司上 市之 日起 36 是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 息处理);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 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潘 龙泉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终 止。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潘龙泉 任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本企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潘龙泉离职后半年内,本企 业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 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相 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 披露的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持股5%以上 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 要求,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 意见进行调整。 个月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股份 限售 股东 祥禾 涌安 本企业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 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上述减持价格 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企业委派的 董事、监事、高管职务变更、离职而 终止。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 定承诺进行相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 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的义务。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 对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 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自公 司股 票上 市之 日起 12 个月 是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股份 限售 股东 南京 拉 森、 杭州 兴 富、 金华 扬 航、 苏州 盛 泉、 锋霖 创 业、 梦飞 投资 本企业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将严格按 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相应的减 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的 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 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 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 行调整。 自公 司股 票上 市之 日起 12 个月 是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股份 限售 董事 柯祖 谦、 张 彤、 邓凌 曲、 胡以 安、 陆先 忠、 监事 刘 义、 王学 宝、 陈万 翔以 及高 级管 理人 员刘 志 文、 张林 虎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自 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人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 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在 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任职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 期届满前离职,需继续履行相关承 诺。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 诺进行相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 有关信息披露的义务。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 自 公 司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是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 期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 意见进行调整。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其他 公司 及公 司控 股股 东、 董 事、 高级 管理 人员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 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 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 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 价应做相应调整)(以下简称为“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公司及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 措施。 自挂 牌上 市之 日起 三年 是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其他 实际 控制 人潘 龙 泉、 控股 股东 泉峰 精密 (1)在不丧失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地位的前提下,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 企业(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的两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发行 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减持公 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 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 方式进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 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 调整。 (3)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减持公 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长期 否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的其他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 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4)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 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 相应调整。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其他 股东 泉峰 中国 投资 1)泉峰中国投资在所持股份锁 定期满后的两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 发行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泉峰中国投资减持公司股 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 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 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泉峰中国 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发生派发 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3)泉峰中国投资减持公司股 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泉峰中国投 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 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 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 日公告减持计划。 (4)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持股5%以上的 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 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 长期 否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其他 股东 祥禾 涌安 (1)祥禾涌安可能在所持股份 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股份锁定 期满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若减持 当年公司出现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 长期 否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化的情形,则 可减持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 整)。 (2)祥禾涌安减持公司股份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 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 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祥禾涌安减 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发生派发股利、 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 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3)祥禾涌安减持公司股份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若祥禾涌安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 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 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 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 计划。 (4)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持股5%以上的 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 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 行相应调整。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其他 公司 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郑重 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 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 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 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 长期 否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 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 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 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 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其他 控股 股东 泉峰 精 密、 实际 控制 人潘 龙泉 先生 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实际控 制人潘龙泉先生就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郑重承诺如下: (1)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 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 生效判决后,依法回购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和 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 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 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实施。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 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 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 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 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长期 否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 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 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 定或生效判决的,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承诺将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 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股东 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就该等 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其他 董 事、 监 事、 高级 管理 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郑重承诺 如下: (1)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 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 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 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 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 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 认定或生效判决的,公司在召开相关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 部会议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 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 赞成票。 长期 否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解决 同业 竞争 实际 控制 人潘 龙 泉、 控股 股东 泉峰 精密 (1)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控制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公司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从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获得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权利。 (2)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 外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 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 长期 否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 司外的其他企业将来均不直接或间 接从事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经营范围,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 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 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拓展后的业 务产生竞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除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停止 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者将相竞争的 业务纳入公司,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 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其他 实际 控制 人潘 龙泉 公司向第三方租赁房屋瑕疵事 项,如因房屋权属纠纷或其他原因导 致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法继续使 用相关租赁房屋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并且出租方不给予足额赔偿、补偿 的,其将承担公司因此支出的相应费 用、弥补发行人相应的损失。 至 2023 年2 月 28 日 是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解决 关联 交易 控股 股东 及实 际控 制人 1、督促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 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 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 务;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 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 市场公允价格与公司进行交易,不利 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公 众股东利益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督促公司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 长期 否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序。 4、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保证 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 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其他 控股 股东 及实 际控 制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控股或参股的(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