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19年08月19日 18:30:46 中财网
原标题:华夏航空: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9-052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
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首席执行官:吴龙江

2、总裁:李志良

3、联席总裁:李三生

4、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俸杰

5、副总裁:崔新宇

6、财务总监:张静波

7、证券事务代表:主杰

鉴于增设首席执行官、联席总裁职务事项涉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规则的修订,吴龙江先生、李三生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应修改事项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上述其余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俸杰先生、证券事务代表主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职
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俸杰

主杰

联系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
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
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电话

023-67153222-8903

023-67153222-8903

传真

023-67153222-8903

023-67153222-8903

电子
信箱

dongmiban@chinaexpressair.com

dongmiban@chinaexpressair.com





二、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因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王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仍在公司
任职;罗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仍在公司任职;张红军先生不再担任公
司副总裁,仍在公司任职;丘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仍在公司任职。截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彤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丘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张红
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上述人员配偶、
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王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
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王军先生、罗彤先生、张红军先生和丘克先生在第一届董事会任职
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吴龙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10月,研究生
学历。2006年12月至今在华夏通融(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7
年1月至2017年1月在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07年7月
至今在北京华夏典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08年4月至2010年3月,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副总
裁;201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2015年1月至今在华夏航空(重庆)
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和经理。


吴龙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龙江先生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志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出生于1979年12月,
本科学历。2006年4月至2011年11月历任本公司维修工程部航线主任、副经
理、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10月担任本公司维修工程部副总经理;2015
年10月至2016年10月担任本公司客舱地面服务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9
年7月担任本公司总工程师以及维修工程部总经理; 2019年7月至2019年8
月担任本公司首席运行官。


李志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志良先生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三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4月出生,大
学专科学历。1992年12月至1995年12月在武警河南总队服役;1996年6月至
1998年7月在四川仪表四厂工作;1998年8月至1999年3月在昆明大学旅行社
工作;1999年4月至2003年12月在云南烟草国际旅行社工作;2004年1月至
2009年10月在云南英安通用航空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2009年11月至2011年
7月在云南晨阳会展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历任总裁助
理、副总裁。2018年7月至今在华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兼任董事。


李三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三生先生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俸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2年8月,大学本科
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6年5月至2006
年3月在贵州贵宝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在
贵州柏强制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07年3月至今在华夏航空历任法务
主管、总裁助理、飞机引进办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1月至今在华夏航
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6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副
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至今在华夏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兼任监事。


俸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俸杰先生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崔新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4月,大
学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2005年11月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
公司财务处、市场部工作,担任市场部副总;2005年12月至2008年8月在中
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委工作,担任航班计划处处长、航班时刻处处长;
2008年9月至2010年8月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营业部工作,担任
营业部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5年9月担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营销
委网络收益部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担任东海航空有限公司营
销总监;2016年10月至2018年6月担任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8
年11月至2019年1月在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2019年1月
至今在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


崔新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崔新宇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静波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
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992年8月至1996年8月在北京分析仪器厂有限公
司担任会计;1996年8月至2000年12月在北京美标钢板陶瓷洁具有限公司担
任会计主管;2001年1月至2005年4月在德莎(中国)有限公司担任中国区财
务及行政经理;2005年5月至2008年2月在华隆瑞峰(中国)有限公司担任中
国区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2016年9月在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有限公


司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10月入职本公司,2016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财
务总监;2017年4月至今兼任融通一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经理;2017年11
月至今兼任融通二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经理。


张静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静波女士未持有公
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
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主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1月生,本科学历。曾
任正大集团中国区审计专员、香港精电国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10月至
2018年2月担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兼任公司证券投
资部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主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主杰先生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2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主杰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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