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德赛西威: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19-030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夏志武 董事 工作会议冲突 白小平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德赛西威 股票代码 00292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章俊 林洵沛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 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 电话 0752-2638669 0752-2638669 电子信箱 Securities@desay-svautomotive.com Securities@desay-svautomotive.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71,307,324.71 2,860,142,592.19 -2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2,236,918.85 286,904,597.85 -6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6,415,998.18 263,168,357.24 -82.3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5,061,344.90 492,215,800.87 -78.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52 -63.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52 -63.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5% 7.48% -4.9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5,474,614,653.69 5,677,321,695.40 -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967,966,997.92 3,972,350,861.46 -0.1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76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德赛集团 国有法人 58.30% 320,625,000 0 威永德 境内非国有法 人 6.20% 34,093,125 0 威永杰 境内非国有法 人 4.89% 26,921,812 0 神华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人 4.09% 22,500,000 0 恒永威 境内非国有法 人 3.13% 17,206,875 0 威永昌 境内非国有法 人 2.90% 15,935,063 0 威永盛 境内非国有法 人 2.31% 12,718,125 0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兴 全轻资产投资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其他 1.16% 6,375,311 0 全国社保基金 四一四组合 其他 0.58% 3,199,921 0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泓德优选成 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0.51% 2,798,375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德赛集团、威永德、威永杰、恒永威、威永昌、威永盛6名股东之间、与其他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除前述6 名股东之外的4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明(如有)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请参照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而导致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 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统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 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 年 5 月 9 日发 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本公司于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 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 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 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 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有助于套期会计更好地反映企业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 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 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 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 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 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准则。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 14 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 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 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 8 号),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 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 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 行追溯调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较上期增加一个子公司,为德国ANTEBB Holding GmbH,系本公司于2019年上半年100%股权收购的子 公司。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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