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投资有限公司:19投资01: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9年08月20日 10:26:11 中财网

原标题:信达投资有限公司:19投资01: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3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订)

及其他现
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封面载明
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证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
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
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
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主承销商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在受托
管理期间因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声明
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

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及其有关的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



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
诉讼风险以及债券投资风险或
投资收益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
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
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
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

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
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请投资者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发行人

2019

7

2
6
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
1
383

文)核准,
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
0
亿元(含
1
0
亿
元)。

二、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
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评级每年将对公司主
体和本期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本期债券存续期较长,若资信评级机构调
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
益造成一定影响。

三、发行人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3

1
日发行了信达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
2016

3

15
日发行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
5
亿元;
2016

5

25
日发行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
2016

8

11
日发行信达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
“16
信地
01”


“16
信地
02”

均未到债券含权条款行权期,未发生行权。

“16
信地
03”


“16
信地
04”

已完成债券回售工作。其中,
2018

5

28
日,
16
信地
03
回售
0.9
亿元,存

29.1
亿元,调整后年利率
6.70%

2018

8

13
日,
16
信地
04
回售
14.9
亿
元,存续
15.1
亿元,调整后年利率
6.9%




2018

11

2
日,公司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78.3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9

1

21
日,发行信达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

2019

5

20
日,发行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
二期),发行规模为
27
亿元

2019

7

2
5
日,发行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

期),发行规模为
7
亿元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
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

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
定性。

五、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

债券仅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
并自行承
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六、本

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
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


双边挂牌


)。目前


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


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
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

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上市
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
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
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
自行承担。本

债券不会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七、由于公司房地产行业及对外投资业务的特殊性,公司项目投资、工程支
出与销售、投资回款之间存在时间滞后。报告期
内,公司房地产开发支出及对外
投资增长较快,经营性现金流出和流入存在规模不匹配的现象,导致经营活动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如果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可能使公司面
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八、本

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3,340,248.69
万元(截

2019

3

31
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发行
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80.90%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82.76%
;发行人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57,321.03
万元(
2016
年、
2017
年和
2018
年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

债券一年



利息的
1.5
倍。本

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详见发行公告。

九、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5
年期。两个品种间可以进
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
期债券发行申购情
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
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期

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

债券
为无担保债券。在


债券
存续期内,若受不可控制的因素
影响
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
,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
将可能会影响


债券
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
受偿


债券
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
所有债券
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
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


债券
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


债券
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
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
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


债券
之行为均视为
同意并接受公司为


债券
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三、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及违约责任,公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
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
法方式取得


债券
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四、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和
2019

1
-
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1,43,302.29
万元、
1,52,484.59
万元、
240,549.32
万元

-
16,18.72
万元。

2016
年度,由于发行人房地产行业及对外投资业务的特殊性,



发行人项目投资、工程支出与销售、投资回款之间存在时间滞后,发行人经营性
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2017
年较
2016
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转负为正,主
要是因为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大幅减少所致。

2018
年较
2017
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降幅达
84.20%

主要是因为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大幅度增加导致。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地产支出及对外投资增长较快,经营性
现金流出和流入存在规模不匹配的现象,发行人能否妥善控制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财务稳健性,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策略及融资策
略。此外,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1,678,81.74
万元、
1,614,686.37
万元、
2,540,234.91
万元和
189,780.57
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2,971,270.36
万元、
1,181,296.19
万元、
2,962,797.8
万元

120,25.68
万元,在经营性现金流中占比较大。

十五、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
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较大。一般而言,在宏观经济周
期的上升阶段,行业投资前景和市场需求都将看好;反之,则会出现市场需求

缩,经营风险增大,投资收益下降。因此,能否正确预测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波
动,并针对经济发展周期各个阶段的特点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行为,
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公司的业绩。

十六、公司受行业相关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较快,
同时也带来投资过热、住房供应结构失衡、住房价格上涨较快、抑制日常消费等
负面影响。为引导和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新


十条




国五条


等政策,利用土地、信贷、税收等多种手段促进房地产土地供
应、保障改善性需求,以稳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未来发展趋势看
,国
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将成为行业的常态。上述情况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把
握市场的能力以及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宏观调控政
策的变化,则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未来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十七、发行人所处的房地产行业受宏观经济发展周期、宏观调控政策及房地
产开发项目所在区域的影响较大,存在周期性、政策性及区域性风险,发行人本



身也不例外。宏观经济周期的下降阶段,房地产市场需求萎缩,房地产企业的经
营风险增大,房地产政策的宏观调控措施亦将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求关系、
产品供应结构等,并可能使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短期内产生较大波动。截至
2019

3
月末,公司存货项目主要集中于长三角地区(主要包括上海、宁波、杭州
等)、中部地区(主要包括芜湖、合肥、马鞍山)、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
及东北地区(主要包括沈阳、阜新)。公司位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的存货
的账面余额分别占全部存货账面余额的
2.87%

12.90%

6.63%

2.51%
,其余

货均集中于二三线城市,区域性分布明显,且此类地区的存货价值对房地产宏
观政策及当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敏感性较强,在宏观经济的下降期,发行人面临
的市场需求会严重下降,发行人未来的盈利能力将受到较大的影响,发行人房地
产业务面临较大的周期性、政策性及区域性风险。

十八、2013

12
月,
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北京置业项目合作
方)(原告)

以下简称“庄胜地产”


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发行
人与

框架协议书合同违约,请求法院判令:解除《框架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
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目标
地块
项目权益并向原
告移交项目资料,发
行人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
亿元,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对违约金的支付
承担连带责任,由三被告,即发行人、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及中国信达北京市
分公司承担诉讼费。

2014

12

18
日,北京高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
庄胜地

全部诉讼请求。

2014

12

30
日,
庄胜地产
向最高院提起上诉。

2015

3

17
日,最高院正式受理本案二审
,于
2017

3

24
日出具民事判决书
(

2015

民二终字第
61

)
,判决如下:撤销北京市高院于
2014

12

18
日出具的民
事判决,解除《框架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北
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
目标地块项目权益并向原告移交项目资料,发行人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
亿元,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对违约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庄胜地产向信达投
资有限公司返合同款项
22.1
亿元及拆迁费用
5.3
亿元,驳回信达置业的反诉请
求,由发行人、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诉讼费


2018

7

20
日,
发行人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随后,
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方进行再审新证据询问程
序。

2018

10

9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
目前案件正处于最高人民法院调解过程中。

由于最高人民
法院作出的【
2015
】民



二终字第
61
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经庄胜地产申请强制执行,
2019

8

8
日,发行人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截至目前
,案
件正处于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查过程中。

十九、发行人
2018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为
328.07
亿元,借款余额为
864.79
亿元。截至
2019

3
月末,发行人借款余额为
934.08
亿元,较
2018

末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
69.29
亿元,占
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1.12%
,超过
20%


上述新增借款均为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借款,对公司还本付
息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二十、发行人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属于房地产业,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的募
集资金不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募集资金仅用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不
用于购置土地,不转借他人,不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
的公益性项目;募集资金不被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


二十一、发行人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和
2019

1
-
3
月的投资
收益分别为
461,457.02
万元、
272,302.04
万元、
237,405.24
万元和
2
8,61.03

元,
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为
96.26%

64.46%

35.64%

28.90%
。公司投
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如果未来投资收益出现大幅降低的情形,将对公
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的影响。




目 录



..
..
..
..
..
1


..
..
..
..
..
9


..
..
..
..
..
11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
..
..
13
一、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
..
..
.
13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
..
..
13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
..
17
四、本期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
..
..
.
17
五、认购人承诺
..
..
..
..
20
六、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
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
..
.
20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
..
..
..
22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
..
22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
..
22
三、发行人主要资信情况
..
..
..
..
2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3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
30
二、发行人设立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
..
31
三、公司组织结构、相关机构运行情况及权益投资情况
..
..
32
四、公司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
..
50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基本情况
..
..
..
52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
..
..
57
七、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
..
..
..
80
八、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
90
九、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情况
..
..
..
.
90
十、发行人执行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
情况
..
..
108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
..
..
110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会计报表
..
..
..
110
二、合并报表的范围变化
..
..
..
..
120
三、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
..
121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
..
..
12
五、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
..
152
六、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后公
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
15
七、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
..
..
..
156
八、债券存续期偶发新增非经营性来占款或资金拆借及其信息披露安排
..
157
九、其他重要事项
..
..
..
..
158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
..
..
16
一、募集资金规模
..
..
..
..
16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
..
..
16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安排
..
..
..
167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
..
16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
..
..
169
一、备查文件
..
..
..
..
169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
..
..
169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达投资
、公司、发行人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
、出资人
、股东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财政部





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


董事或董事会





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





公司监事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信达证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


的总称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评级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所





深圳
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债券登
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分公司


本期
债券

本期
公司债券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9

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
发行
的不超过
1
0
亿元
(含
1
0
亿元
)的
公司债券


公司章程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募集说明书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评级报告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达投资

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法律意见书







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9

面向合格投资者

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


信达地产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同达创业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最近
三年及一期





2016

1

1
日至
2019

3

31



财会〔
2018

15
号文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颁布的自
2018

1

1
日起分阶段实施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
收入》


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颁布的自
2018

1

1
日起分阶段实施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
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
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
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
金融工具列报》


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
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法定假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人民币元


万元





人民币万元


亿元





人民币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
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一)2019

3

1

,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并将该议案提请
股东
审议。

(二)2019

3

1

,发行人
股东
审议通过了

关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申
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发行人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公司
债券


(三)2019

7

2
6
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
1
383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不超过
3
0
亿元(含
3
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
全称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其中品种一债券名称为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品种一
)”,
债券简称“
19
投资
01



品种二债券名称为“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品种二)”,债券简称“
19
投资
0
2




(三)债券代码:
112951

112952


(四)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
不超过
人民币
1
0
亿元


(五)债券
品种及
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5
年期,附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5

期。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
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六)回拨选择权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
相互回拨

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
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七)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
票面金额为
10
元,按面值平价



发行


(八)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
本期债券
在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九)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
票面年利率为固定利率,将根据簿
记建档结果确定。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的前
3

内固定不变。

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发
行人调整
后的
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第
3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不变。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
5
年内
固定不变。



(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在本期债券
品种一
存续期第
3
年末,发
行人有权上调
/
下调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后
2

的票面利率。发行人
将于本期
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品种一
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
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
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一)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
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
品种一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品种一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
品种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相关业
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可于
202

7

26
日开始进行回售申报,回
售登记期为
3
个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安排回售登记期)。

发行人将于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具体
回售安排的公告。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
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品种一
并接

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品种一
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二)回售登记期:
投资者可于
202

7

26
日开始进行回售申报,回
售登记期为
3
个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安排回售登记期)。




发行人将于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具体
回售安排的公告。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
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品种一
并接

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
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
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
有的
本期债券
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
本期债券
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
有的
本期债券
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四)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
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公开发行,采取
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
询价配售

方式,由
发行人与
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配售情况进行配售
。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十五)配售规则:
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效申购进行配售,
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
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
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
本期债券
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
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
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
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
本期债券
的最
终配售结果。

(十六)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
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七)起息日:
本期债券
的起息日为
2019

8

2
3
日。

(十八)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九)付息日:
本期债券
品种一
的付息日为
2
020
年至
2
024
年每年的
8




2
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
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8

2
3





本期债券
品种

的付息日

2
020
年至
2
024
年每年的
8

2
3

(如遇非交
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到期日:
本期债券
品种一
的到期日为
2
024

8

2
3

;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
02

8

2
3



本期债券

种二
的到期日为
2
024

8

2
3



(二十一)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
品种一
的计息期限为
2
019

8

2
3
日至
2
024

8

2
3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
019

8

2
3
日至
2
02

8

2
3



本期债券
品种二
的计息期限为
2
019

8

2
3
日至
2
024

8

2
3



(二十二)兑付日:
本期债券
品种一
的兑付日期为
2
024

8

2
3
日(如非
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兑付日

2
02

8

2
3



本期债

品种二
的兑付日期为
2
024

8

2
3
日(如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三)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十四)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
为无担保债券


(二十五)牵头
主承销商:
发行人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本期债券

牵头
主承销商。

(二十六)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本期债券
的联席主承销商。

(二十七)簿记管理人:
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九)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
由主承销商
组织承销团
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三十)质押式回购: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
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路支行。(发行人已开立
本期债券
的专项账户)
(三十二)信用评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
AA


(三十三)拟
上市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十四)上市和交易流通安排

本次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
提出关于
本期债券
上市
交易的申请。具体
上市
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十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
司债券本金。

(三十六)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
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本期债券
发行及
上市
安排


(一)
本期债券
发行时间安排


簿记建档日:2019 年 8 月 21 日。


发行首日:2019 年 8 月 22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9 年 8 月 22 日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


(二)
本期债券
上市

安排


本次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
本期债券
上市
交易
的申请,
具体
上市
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期债券
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C 座 18 层

法定代表人:张巨山

联系人:王炳杰

电话号码:010-62158051

传真号码:010-62157345

邮政编码:100081




牵头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项目负责人:胡婷婷

项目组成员:胡婷婷、宋翔、王恒、邱实、芦婷、郭飞、刘梓瑶、于银桥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23 层

联系电话:010-83326828

传真:010-83326948

邮政编码:100031

(三)联席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项目负责人:于超

项目组成员:沈婧、杨倩、庞涵、张静文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8479

传真:010-60836960

邮政编码:100026





师事务所: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 号华业国际中心 A 座三层

负责人:李宏

联系人:袁毅超、徐曼、金凯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6 号佳兆业广场南塔 T1 座 12 层

联系电话:010-8225588

传真:86-10-82255600

邮政编码:100124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人:顾珺、孙玮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联系电话:010-58153310

传真:010-58114171

邮政编码:100738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法定代表人:万华伟

联系人:邹倩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2 号 PICC 大厦 9 层

联系电话:010-85679696-8523

传真:010-85679228

邮政编码:10002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
兴路支行


营业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号楼

负责人:景静

联系人:周素娟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 5 号院 1 号楼

联系电话:010-51932666


传真:010-51932678

邮政编码:100038




申请
上市
的交易所:
深圳
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947

邮政编码:518000




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总经理:周宁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牵头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发行人与
本期债券
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本
期债券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255,140 万股,持股比例为
99.33%。



截至
2019

3

31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信达
地产(
60657.SH

1,13,768
股,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信达地产(
60657.SH

118,30
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账户持有
16
信投
01

118678.SZ

60,0
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账户持有
15
投资
01

112307.SZ

719,051
张、
16
投资
01

112323.SZ

5,820,0
张、
16
信地
01

136251.SH

580,0
张、
16
信地
02

136294.S
H

1,179,90
张、
16
信地
03

135496.SH

1,0,0
张、
16
信地
04

135727.SH

40,0
张、
15
信达地产
MTN02

10158035.IB

10,0
张、
18
信达地产
PPN01

03180759.IB

2,0,0
张、
18
信达地产
PPN02

03180814.IB

2,939,10
张、
19
信达地产
ABN01
优先
A1

0819017.IB

30,0
张、
19
信达地产
ABN01
优先
A2

0819018.IB

10,0
张、
19
信地
01

15106.SH

2,10,0
张,即合计持有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发行债券面额合计
178,381.41
万元。



除此以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
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
本期债券
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联合评级对本期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评级于
2019 年 6 月出具的《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及一期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券融资工具进行资信
评级且最近一次主体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结果有差异的情形。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的涵义


联合评级对本期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信达
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AAA 级表示:
偿还债务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主要内容摘要


1、评级观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中国信
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业务上协同效应良好,金融地产构成
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和收入水平快速增长;房地产项目
签约销售金额逐年增长;投资管理业务多元化且规模快速增长;资产流动性较好。

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公司部分项目位于三四线城市,面临一定去化压力;公
司投资业务行业集中度和客户集中度较高,不利于分散风险;公司有息债务持续
增加且规模较大以及债务集中偿付压力较大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造成的不利
影响。


公司房地产在建项目较充足,同时,随着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的持续发展以及
房地产项目开发及销售的推进,公司经营状况将保持良好。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


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水平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
评级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2、优势

(1)公司作为中国信达的全资子公司,依托系统内资源优势,在业务拓展、
资金融通方面获得有力支撑;

(2)公司签约销售金额逐年增长,预收售楼款规模大,对未来结转收入及
利润有一定支撑;

(3)公司投资管理业务产品多元化,与股东业务协同发展,投资规模快速
增长;

(4)公司资产受限规模较小,资产流动性较好;公司资产规模和收入水平
快速增长。


3、关注

(1)公司部分项目位于三、四线城市,该部分项目可能面临一定去化压力;

(2)投资业务中,房地产行业占比较大且客户集中度较高,存在行业集中
和客户集中风险;

(3)近三年,公司有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财务杠杆有所上升,债务负担
重;公司面临债务集中到期偿付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
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
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
踪评级。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
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
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信达投资有限公
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
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


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同时报送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若需
在联合评级和交易所等网站公布,交易所网站公布时间不晚于联合评级等网站。





三、
发行人主要
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
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建设银行、江苏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建立
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2019 年 3 月末,发行
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 719.20 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 184.57
亿元,占总授信额度 25.66%,未使用授信额度较大。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结算
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
均为 100%
,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



(二)


三年及一期
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及一
期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


三年及一期
发行的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及
偿还情况


截至
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签署日
,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
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列表
及偿还情况如下表所示。



债券全称

债券简称

发行
规模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票面利率

偿还情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15
投资
01


30 亿


2015-12-22

2023-12-22

8 年

3.80%

未到期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16
投资
01


20 亿


2016-1-21

2024-1-21

8 年

3.70%

未到期




债券全称

债券简称

发行
规模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票面利率

偿还情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16
信投
01


30 亿


2016-5-27

2021
-
5
-
27


5 年

4.70%

已提前
兑付完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

16
信投
02


50 亿


2016-8-30

2021
-
8
-
30


5 年

4.00%

未到期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

18
京信
达投资
ZR01


9 亿


2018-11-19

2020
-
11
-
19


2 年

6.80%

未到期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18
信达
投资
MTN01


20 亿


2018-12-18

2021
-
12
-
18


3 年

4.56%

未到期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19
信投
01


30 亿


2019-5-14

2024
-
5
-
14


5 年

4.94%

未到期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

19
信投
0
3


23.75
亿元

2019-8-13

2024-8-13


5 年

4.68%

未到期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15
信达
地产
MTN01


15 亿


2015-6-5

2020
-
6
-
5


5 年

5.80%

未到期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15
信达
地产
MTN02


14 亿


2015-8-26

2020
-
8
-
26


5 年

5.50%

未到期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15
信达
地产
MTN03


1 亿


2015-12-15

2020
-
12
-
15


5 年

5.50%

未到期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16
信地
01


25 亿


2016-3-1

2021
-
3
-
1


5 年

3.80%

未到期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
期)

16
信地
02


54 亿


2016-3-15

2021
-
3
-
15


5 年

3.50%

未到期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16
信地
03


30 亿


2016-5-26

2019
-
5
-
26


3 年

6.70%

已兑付
完毕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16
信地
04


30 亿


2016-8-12

2019
-
8
-
12


3 年

6.99%

未到期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
融资工具

18
信达地

PPN01


10 亿


2018-12-14

2021
-
12
-
14


3 年

5.68%

未到期




债券全称

债券简称

发行
规模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票面利率

偿还情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期定向债务
融资工具

18
信达地

PPN02


10 亿


2018-12-25

2021
-
12
-
25


3 年

5.97%

未到期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
票据

-


10 亿


2019-1-21

2028
-
1
-
26




9 年

5.20%-
5.50%

未到期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19
信地
01


15 亿


2019-1-22

202
-
1
-
22


3 年

5.50%

未到期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19
信地
02


27 亿


2019-5-21

202
-
5
-
21


3 年

4.98%

未到期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第三期)

19
信地
03


7 亿


2019-7-26

202
-
7
-
26


3 年

4.90%

未到期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违约
或延期支付本息的情况。



(四)
发行人已发行、未到期债券的基本发行要素及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未到期债券的基本发行要
素及募集资金用途。



名称

发行规


起息日

债券期限

票面利率

募集资金用


信 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面向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30 亿元

2015-12-
22

8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3.80%

偿还金融机
构借款及补
充营运资金

信 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面向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20 亿元

2016-01-
21

8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3.70%

偿还金融机
构借款及补
充营运资金

信 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

50 亿元

2016-08-
30

5 年期(附第
3

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4.00%

补充营运资





名称

发行规


起息日

债券期限

票面利率

募集资金用


信 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18 年度第一
期债权融资计划

9
亿元


2018
-
11
-
19


2



6.80%


补充营运资


信 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18 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

20 亿元


2018-
12-
18


3 年


4.56%


补充营运资


信 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19 年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30 亿元

2019-5-14

5 年期(附第
3

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4.94%

偿还公司债
券本金

信 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19 年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

23.75 亿


2019-8-13

5 年期(附第
3

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4.68%

偿还公司债
券本金

信 达 地 产 股 份 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
第一期中期票据

15 亿元

2015- 6-5

5 年

5.80%

偿还存量银
行贷款

信 达 地 产 股 份 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
第二期中期票据

14 亿元

2015-8-26

5 年

5.50%

归还银行贷
款和子公司
的项目建设

信 达 地 产 股 份 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
第三期中期票据

1 亿元

2015-12-
15

5 年

5.50%

用于子公司
的项目建设

信 达 地 产 股 份 有
限公司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

25 亿元

2016-3-1

5 年期(附第
3

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5.30%

偿还金融机
构借款和补
充流动资金

信 达 地 产 股 份 有
限公司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二期)

5 亿元

2016-3-15

5 年期(附第
3
年(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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