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天然气:2019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9年08月20日 17:11:52 中财网

原标题:新天然气: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93 公司简称:新天然气

6-06 标识与股份公司全称中英文组合-03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明再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显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萍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的实现,以及对未来的分析或测算,需要依托客观条件不发生重
大变化为前提,故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面
对的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其他披露事项”之“(二)可能面
对的风险”中的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8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5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新
疆鑫泰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鑫泰有限



新疆鑫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乌市公司



乌鲁木齐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米泉公司



米泉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压缩天然气公司



新疆鑫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和硕公司



和硕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库车公司



库车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焉耆公司



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博湖公司



博湖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系新疆鑫泰全资子公司

亚美能源、亚美



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四川利明



四川利明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化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乌市公交集团



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珍宝巴士



乌鲁木齐市公交珍宝巴士有限公司

新业能源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汇东



乌鲁木齐国盛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每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



2019年6月30日

《公司章程》、《章程》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CNG



压缩天然气

元、千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新天然气

公司的外文名称

Xinjiang Xintai Natural Ga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明再富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王彬

联系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电话

15209913939

传真

0991-3328990

电子信箱

xintairq@163.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阿勒泰路
蜘蛛山巷179号楼兰新城25栋1层商铺2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831400

公司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831400

公司网址

http://www.xjxtrq.com

电子信箱

xintairq@163.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
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天然气

603393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内)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大厦2-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安素强、李晓娜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的财务顾问

名称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签字的财务顾问
主办人姓名

刘文选、林斌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18-08-24至2019-12-31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219,806,555.66

533,775,501.86

128.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5,897,864.71

102,471,111.96

5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156,422,425.68

101,369,652.01

54.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303,026.23

117,025,906.13

205.3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62,064,662.23

2,263,947,852.78

-0.08

总资产

7,945,651,878.46

7,945,911,568.14

-0.00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

0.64

9.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

0.64

9.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7

0.63

1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1

5.21

增加1.50个百分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6.74

5.16

增加1.58个百分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55,622.8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
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340,541.04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
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
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

73,703.9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83,183.02



合计

-524,560.97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天然气的输配与销售、入户安装业务,目前公司城市燃气业务的经营区域
在新疆及山西境内,包括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和高新区(新市区)、阜康市、五家渠市、库车县、
焉耆县、博湖县及和硕县及山西等9个市(区、县)。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的种类、用户和用途如下:

产品及服务类别

用户类型

主要用途

天然气销售

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
户及CNG汽车用户等

厨用、采暖、CNG汽车等燃料用气
及工业原料用气

天然气入户安装

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
户等用气场所固定用户

为各类用户开始使用天然气前的必
要步骤

压缩天然气运输

加气站

CNG汽车燃料用气运输服务



(二)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燃气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我国陆上绝大部分天然气开采及主干线管道输送均由中石油与中石化从事,公司绝大部分天
然气均直接采购自中石油及中石化下属单位,少量采购自新业能源的煤制气和国盛汇东的煤层气。


公司各子公司通常每年与供气方签订为期一年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对采购天然气价格、供气
量或供气量确定方式、计量方式、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


采购价格,由合同双方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指导文件经协商后确定。


购气量,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年度具体购气量,每月或每季度由公司向供气方提交用气计划,
再由供气方根据实际供需平衡情况确定下月或下季度向公司的供气计划。


实际购气量的计量,通常由合同双方每天定时在天然气管道交接点按流量计显示气量共同确
认。


天然气质量,按国家标准GB17820-2012执行,不低于二类气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预付款的方式按月或按周与供气方进行天然气价款结算。


(2)燃气输配模式

公司天然气以管道输送方式为主、车载方式为辅进行运输配送。


公司天然气自上游供气方交界点接入公司天然气管道,通过高压管线进入公司各城市门站,
在各城市门站进行调压、过滤、计量、加臭处理,经处理后部分直接供给设在门站的CNG汽车加
气站,部分进入城市中压管网向各类用户及部分CNG汽车加气站供气。


公司子公司和硕公司所用天然气均采用车载方式由CNG运输车辆运至和硕县门站,在门站卸
载并进行调压、过滤、计量、加臭处理后进行分流,部分供给和硕公司CNG汽车加气站,部分进
入和硕县城市中压管网向各类用户供气。


公司子公司压缩天然气公司通过管线进入其CNG母站的天然气压缩后,采用车载方式由CNG
运输车辆向其加气子站供气。



对于从事经营CNG汽车加气站业务的部分客户,公司采用车载方式由CNG运输车辆运输供气。


(3)销售模式

①管输天然气

对于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及普通工业用户,由双方签订合同后为其通气,合同中对气价、计
量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均进行约定。


对于大型工业用户,由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与对方进行洽谈后签订合同,合同中对供气量、气
压、气价、计量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均进行约定。


公司对下游各类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部分地区工业用户
和CNG批发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所制定价格为上限,协商定价。公司将加强与政府物价主管部门
的沟通,努力达成上下游价格顺调的价格联动机制并根据当地实际状况争取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
同时公司将加强业务开拓,拓展业务区域并增大业务规模,扩大销售气量。


公司对下游用户的结算方式包括IC卡及抄表两种方式。IC卡模式为用户先行对IC卡充值后
再用气,如卡内余额不足则需充值后才能继续用气,实际为预收款结算模式。抄表模式为每月定
期对用户燃气计量表进行抄表,根据抄表数确定用户用气量以及用户气款金额,客户采用预缴气
款或按月缴款方式付费。


②CNG汽车加气站车用天然气

对于CNG汽车加气站汽车加气用户,通常在加气站加气后根据实际加气量及气价,现场及时
结算。


公司在乌鲁木齐市的部分加气站还承担为乌市公交集团及珍宝巴士车辆进行加气的任务,由
于乌市公交集团及珍宝巴士车辆主要为公共交通车辆,加气频繁且加气量较大,因此采取每月末
进行汇总结算的方式。


③车载CNG

对于从事经营CNG汽车加气站业务的部分客户,公司采用车载CNG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与对
方签订正式合同,约定供气量、气价、天然气交付点、结算方式等。通常由公司将CNG用车载方
式运至对方CNG汽车加气站交付,根据双方签字认可的结算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双方按月结算。


2、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天然气用户向本公司所属辖区的各子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后,由各子公司与用户协商一致签订
燃气设施入户安装协议(合同),先根据不同类型用户的用气规模、用气特点等进行安装方案设
计和设备选型,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交付用户
使用。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为城市燃气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2019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
果》,所属行业为“D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行业发展状况

随着“煤改气”的推进,中国的天然气需求量迅猛增长,2018年前8个月,中国天然气进口
增速近40%,成为全球最大的天然气进口国,我国能源部门也表示在2017-2023年间,中国将贡
献全球天然气消费增长的37%,高于全球任何国家。


出于对于运输成本的考量,2017年以前我国大部分进口天然气都是通过管道气进口,随着全
国多个LNG接收站的建立,将气态天然气液化再运送到中国的LNG首次超过了管道运输。


(2)城镇化趋势推动下,天然气需求持续提升空间

受城市化进程,城市燃气发展会继续稳步推进。过去10年天然气管道长度复合增速 17%,用
气人口数复合增速15%,城市天然气供应量复合增速17.5%。《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2020
年天然气用气人口量预计达到4.7亿,城镇燃料用气领域天然气消费量到2020年复合增速10%以
上。预计 2028年我国天然气气化人口将达到7亿人,居民气化率达到50%,城镇居民气化率超过
75%,所有地级单位得到气化,80%的县级单位得到气化。除化工外,其他利用结构都将持续增长,
工业燃料将持续成为需求最大的结构,燃气发电装机将达到1.5亿千瓦,占发电总装机的8%。地
区消费重心将有所转移,中部地区需求占比将有所提升。


(3)国产气增速低于消费量增速,对外进口依存度持续提升

天然气消费量恢复较快增长,国产气增速较低。中国的天然气消费量在2014年前基本都处于
较快增长状态,2014-2016年由于国际油价大幅下降,抑制了天然气的消费。2017年在油价回暖


的大背景下,天然气消费增长达15.3%。2018年全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2,766亿立方米,年增
量超过390亿立方米,增幅达16.6%,占一次能源总消费量比重近8%。进口天然气量增速回升,
对外依存度预计持续攀升。2018年中国天然气进口量达1,254亿立方米,增量接近300亿立方,
对外依存度为45.3%,同比增31.7%。随着更多LNG合同进入执行期以及陆地长输管道运输能力的
提升,预计我国的天然气进口气量仍将持续快速增长,快于国内天然气消费增速,对外依存度预
计将继续攀升。


(4)我国天然气基础设施仍将处于快速建设期

《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中提出要加强产供储销体
系建设,促进天然气供需动态平衡;深化天然气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协调稳定发展体制机制。未来
十年我国天然气发展的核心是协调稳定,协调是产供储销产业链之间的协调,稳定是生产运行过
程的稳定。


预计2028年我国天然气管道长度达到15万公里,输气能力达到5,600亿立方米/年,沿海
LNG接收站接收规模达到1.3亿吨/年,地下储气库形成有效工作气量250亿立方米/年。国家基
干管道互联互通、南北东西调配灵活,连接生产区、消费区和储气库,全面实现全国一张网系统。

除能力不断增加外,运营的体制机制将会有重大突破,基础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将独
立存在。


(5)天然气价格走向市场化已成为必然

根据国际其他国家发展经验,天然气价格市场化需要具备多元化的资源供应业主、独立运行
且自由开放的管网系统、成熟完善的监管机制等相关条件。根据相关配套设施发展趋势,预计在
2020年前我国仍将实施以市场净回值法为依据的定价方法,未来十年除部分省份外,其他地区均
将实施市场化价格。


自2013年7月推出新的天然气定价机制以来,天然气门站价格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非居民用
户,另一类是居民用户。非居民价格由国家发改委规管,国家发改委制定各省的基准用气门站价
格。供应商和采购商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以不超过基准价格20%的上限进行谈判。但居民价格受最
高价格机制的影响,远低于非居民价格。考虑到天然气进口和生产成本的增加,2018年,国家发
改委宣布将居民用户价格的定价机制改为“基准价格”机制,价格水平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
格水平相衔接。居民价格的基准价格将与非居民价格基本一致。


随着我国天然气产业的发展和机制不断完善,进口天然气价格将会打破国外定价局面,进口
LNG现货将会优先实现在我国天然气交易中心确定价格,进口LNG长贸价格在国内确定需要我国
具备完善价格系统以及和国际接轨的价格调整机制,预计在2025年能够实现进口天然气价格定价
权。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本公司是新疆燃气协会副理事长、新疆四川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2013年被列为新疆百家重
点培育成长性企业,是新疆主要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在新疆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和高新区(新
市区)、阜康市、五家渠市、库车县、焉耆县、博湖县、和硕县等8个市(区、县)从事城市燃
气业务,全力助推新疆地方城镇化、工业化和气化全疆的进程,全面实现了输配体系的健全化和
市场终端的规模化布局,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成功要约收购亚美能源,初步实现产销
一体模式,成为新疆城市天然气行业的领军企业。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从2000年开始在新疆从事燃气运营,截至报告期末已取得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和高新
区(新市区)、阜康市、五家渠市、库车县、焉耆县、博湖县及和硕县等八个市(区、县)天然
气市场的长期经营权,2018年要约收购亚美能源进一步拓展上游市场。经过多年的专业经营和不
懈努力,公司在行业内逐步确立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上游战市场的布局优势


按照公司二次创业的指导思想和“上游有气田、中游有管道、下游有市场”的战略布局,2018
年成功要约收购亚美能源部分股权,取得潘庄、马必区块的煤层气开采资质。初步形成了燃气行
业的产销一体化模式和机制,在后期的行业竞争和市场发展中取得更多的主动权。


2、区域市场的规模优势

城市管道燃气基础设施建设的周期长、投资大,且在同一供气区域内一般不允许重复建设。

因此,城市管道燃气运营商在特定供气区域内的经营具有自然垄断性,管网覆盖区域越广,规模
越大,相较于其他竞争对手的先发优势越明显。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运营管道(包括长输管线和城市主干网管线)长度达1,029公
里,调配站21座、加气站20座。在城市管道燃气的基础网络设施、管理用户等方面具有较为明
显的区域市场规模优势。


3、多气源优势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区域包括了南北疆的八个市(区、县),上游气源来自中石油新疆油田公
司等多家单位,其中绝大部分属于中石油、中石化下属单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和高新区(新市
区)、阜康市、五家渠市由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新疆分公司(西气东输二线运营方)、中石油新疆
油田公司、中石油吐哈油田公司、新业能源和国盛汇东等多家单位供应;库车县处于西气东输的
源头,故库车公司具有中石油塔里木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公司双气源供应的独特优势;焉耆公
司、博湖公司、8和硕公司天然气也由中石油天然气销售西部分公司、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和中石化河南油田公司双气源供应,此外,焉耆公司还有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新疆分公司
气源供应商,和硕公司还有中石油天然气销售西部公司巴州分公司气源供应商。一方面,公司不
依赖单一气源使得公司的气源保障度相对较高,且可以通过比较综合采购成本来调整各家上游供
气单位购气量,以节约经营成本;另一方面,由于靠近资源地,管道运输成本较低,使得新疆的
天然气用气成本较国内大多数城市具有明显的比价优势,因而有助于提高城市燃气的普及率,为
公司未来增加用户数以及提高户均用气量奠定基础。


经过长期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游气源供应商建立了稳定互信的良好合作关系,而且城市燃
气作为关系民生大计的基础能源,一直是天然气资源分配的优先配置对象。因此,公司的现有经
营及未来发展具备充足的气源保障基础。


4、自有高压管道优势

公司所采购天然气均直接引自上游供气单位门站,通过高压管道引入公司城市门站。其中包
括:(1)长达53公里由中石化雅克拉集气站至库车县高压长输管道,简称雅库线;(2)11.4
公里由中石化宝浪油田集气站至博湖、焉耆次高压输配管道,简称宝博线、宝焉线;(3)9.28
公里由中石油西部销售分公司、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中石油吐哈油田的城市门站至乌鲁木齐市
米东区高压、次高压输配管道,简称石米线;(4)8.7公里由中石化西北油田、中石油塔里木油
田的城市门站至库车东站的高压输配管道;(5)7.7公里由中石油新疆油田的准东门站至阜康西
站的高压输配管道;(6)8.7公里由中石油西部销售分公司库和线至焉耆北站的高压输配管道。

上述长输高压管道的建成保障了公司的天然气供应,生产输配能力满足了上述区域目前及未来用
户发展需要。


5、管理优势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管理层及业务人员均具有多年的城市燃气行业从业经历,积累了较为
丰富的生产运营及管理经验。人才优势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除了每年定期进行管理干部的培
训,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送培训的方式,培养了大量生产、经营、管理的人才外,还通过制定和完
善《先进性标准化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公司更能规范性、标准性、科
学性、高效性地进行法人治理。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特征:

(1)高效的集中管理。公司对所有子公司均持有100%股权,针对性地实施了人事、资金、
采购和投资的集中管理模式,极大提高了公司资源的利用效率。


(2)标准化决策管理。公司对投资发展、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安全运行、财务核算和员工
管理都制定了详尽的可操作的标准化管理制度,其决策流程和决策依据明确清晰,管理效能和执
行效力均达到了较高水平。


6、技术优势

(1)先进的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CNG生产装置。公司生产建设从规划、可行性研究、立项、
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等,严格执行国家《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法规,保
证了建设质量和可靠运行。


(2)新技术采用。公司坚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更新并完善生产装备和工艺,不断提升生
产装备技术水平。


①城市输配管网采用国内具有生产许可资质的,长期从事燃气管材生产的企业提供3PE防腐
无缝钢管、螺旋焊接钢管、防腐特性优良的PE管等优质管材铺设,以确保管网的建设质量和运行
安全。


②场站建设采用先进的具有完备调压、计量监控功能的撬装式燃气输配装置,输配生产技术
参数由无线远传监控、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组成,提高了检测控制效率,确保了安全平稳供气。


③CNG生产采用先进的自动、半自动控制技术和前置低压干燥脱水无废气排放、后置深度脱
水、在线露点检测、三级精度过滤等先进工艺,提高了生产装置的安全化程度。


④采用先进的CNG液压长管拖车和液压加气子站装置,简化了储气设备,提高了安全生产系
数,满足了不具备天然气输配管网条件、相对偏远城镇的客户需求,拓展了市场。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紧紧围绕公司主业,大力弘扬鑫泰创业精神,坚持发展不
动摇,以新疆为根据地依托区域资源优势,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积极开拓市场,强化安全运营
管理,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及目标管理,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在内的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公司全体
员工团结一心、攻艰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稳中向好的成绩,开辟了公司发展新局面。实现天然
气销售量29,871.7万方,用户安装户完成5,166户。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了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组织进行了管网普查,进
一步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员工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平稳运作。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219,806,555.66

533,775,501.86

128.52

营业成本

618,302,387.60

367,118,915.73

68.42

销售费用

47,097,062.46

7,719,172.13

510.13

管理费用

94,554,343.51

22,685,758.08

316.80

财务费用

45,665,296.19

17,395,022.89

162.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303,026.23

117,025,906.13

205.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45,883.99

391,558,746.56

-105.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287,502.68

1,316,629,082.18

-131.4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合并亚美能源收入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合并亚美能源成本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合并亚美能源费用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合并亚美能源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并购亚美能源对外融资发生的融资费用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合并亚美带来的经营现金流入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理财产品赎回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并购亚美能源对外融资发生的融资费用增加

其他变动原因说明: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期
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

96,806,277

1.22

47,525,369.62



0.60

103.69

客户采用银行
承兑汇票结算
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

445,456,172.04

5.61

282,466,870.67

3.55

57.70

本期应收煤层
气价差补贴款
增加

在建工程

152,333,418.53

1.92

94,170,203.44

1.19

61.76

固定资产投资
支出增加

递延所得税
资产

6,277,794.11

0.08

3,903,869.24

0.05

60.81

按规定计提的
减值增加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


预收账款

99,519,518.67

1.25

158,886,778.88

2.00

-37.36

中期末用气量
不及年末大,
购气预付款相
应较少

应付职工薪


24,170,761.69

0.30

42,857,900.43

0.54

-43.60

发放了上年度
绩效

应交税费

38,733,000.88

0.49

66,596,664.84

0.84

-41.84

交纳了上期税






其他说明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所有权受限制的资产:

公司子公司四川利明以米泉、乌市、阜康、五家渠四家公司自有管网设备(截止2019年6
月30日账面价值323,542,059.44元)为其150,000万元借款抵押。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19年1月10日

www.sse.com.cn

2019年1月11日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4月11日

www.sse.com.cn

2019年4月12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
间及期


是否有
履行期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其他

公司实
际控制
人明再


注1

/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公司实
际控制
人明再


注2

/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其他

公司实
际控制
人明再


注3

/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其他

公司实
际控制
人明再


注4

/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董事、
监事、
高级管
理人员

注5

/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实际控
制人、
控股股
东明再


注6

2016年
9月12
日起36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


股东明
再富、
明葹、
明再
凤、谢
生亮

注7

2016年
9月12
日起36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限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
理人员

注8

锁定期
满后长
期有效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实际控
制人、
控股股
东明再


注9

2016年
9月12
日起60
个月或
96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股东明
再富、
明葹、
明再
凤、谢
生亮

注10

2016年
9月12
日起36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5%以上
股东

注11

2016年
9月12
日起36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及
控股股
东、董
事和高
级管理
人员

注12

2016年
9月12
日起36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
业竞争

实际控
制人、
控股股
东明再


注13

/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关

实际控

注14

2016年





不适用

不适用




联交易

制人、
控股股
东明再


9月12
日起长
期有效

其他

实际控
制人、
控股股
东明再


注15

2016年
9月12
日起长
期有效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公司

注16

2016年
9月12
日起长
期有效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与亚美能源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发生
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财务措施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
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本着公允、透明的原则,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
回避制度,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
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注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除上市公司外,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也均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人自身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本人自身、受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
本人将来参与投资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
与上市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
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亦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
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上市公司或其下属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
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人自身、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本人将来参与投
资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人自身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上
市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凡本人自身、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本人将来参与投资的企业在
承担科研项目过程中形成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技术并适用于商
业化的,其将优先转让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企业。


注3: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采
取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
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保证
上市公司在劳动、人事管理体系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及住
所,并独立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得
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独立、
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规范运作;保证上市公司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以及生产经
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
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能够独立运作;保证除合法行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的关
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
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同一个银行账


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
用;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得在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兼职及领取报酬。


注4: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若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5: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由
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拟公布的公司股权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
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
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6:公司控股股东明再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注7:公司股东明再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股票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股东明葹、明再凤、谢生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注8: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明再远、明再富、尹显峰、郭志辉、黄敏、
段贤琪、王彬、曾先泽承诺:锁定期满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
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公司的股份。


注9:公司控股股东明再远承诺: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每年
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A股上市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下同)。


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其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
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5%;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具体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
以公告;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
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
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注10:公司股东明再富、明葹、明再凤、谢生亮承诺: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A股上市发行价。


注11:公司股东尹显峰承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其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
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
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
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公司股东无锡恒泰九鼎、昆吾民乐九鼎、烟台富春九鼎、昆吾民安九鼎、烟台元泰九鼎、苏
州荣丰九鼎、嘉兴楚庄九鼎、嘉兴晋文九鼎、嘉兴齐桓九鼎承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
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数量的100%;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
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
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注12: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A股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将自启动日起2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明确、具体的增持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股份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应于收
到书面通知书之日的次日予以公告。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次日起,控股股东可以开始实施增持计
划。


公司控股股东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
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连续12个月内增持
比例累计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
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该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
公告。


2、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A股股票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A股股票完成后15个交易日内,若终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未出现,则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明确、具体的增持方案,方案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股份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应于收到书面通
知书之日的次日予以公告。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次日起,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
以开始实施增持计划。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
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
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
从本公司领取薪酬(税后)和现金分红(税后)总和的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
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该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
公告。


对于未来新聘的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
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
求后,方可聘任。


3、公司回购A股股票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A股股票完成
后15个交易日内,若终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未出现,则公司将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制定明确、
具体的回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
期限等内容。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社会公
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
相应进行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
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应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
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应在本公司就回购股份事
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该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
公告。


注13:公司控股股东明再远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

1、除公司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也均没有以任何形式
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自身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如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则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采取有
效措施,并促使本人自身、受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本人将来参与投资的企业采取有效
措施,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亦不会以任何
形式支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
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或其下
属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凡本人自身、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本人将来参与投资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
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人
自身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或其下属企业。


5、凡本人自身、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本人将来参与投资的企业在承担科研项目过
程中形成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技术并适用于商业化的,其将优先转
让予公司或其下属企业。


注14:公司控股股东明再远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本着公允、透明的原则,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和回避制度,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15:公司控股股东明再远承诺: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
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
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
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注16:公司承诺: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
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依
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且不低于回购时
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的债
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战略和指导精神,推进精准扶贫,公司设立“爱心教育扶贫助
学金”(以下简称“扶贫助学金”),用于资助公司及子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域的中学,对当年度
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学生进行教育扶贫,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为了将每一份爱心教育扶贫助学金落到实处,公司会同各子公司一起走访调研了当地教育局
或学校上报的贫困学生家庭现况,走访率达100%。


2. 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

44

其中: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44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人)

44







4.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配合协助当地政府部门的扶贫攻坚工作,继续做好教育扶贫,资助
更多贫困学生。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
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关注社会生态文明,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国家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本公司积极承担和履行企
业环保主题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有效落实环保措施,加强管理监测。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4,355,304

40.22

25,742,122

25,742,122

90,097,426

40.22

境内自然人持


64,355,304

40.22

25,742,122

25,742,122

90,097,426

40.2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5,644,696

59.78

38,257,878

38,257,878

133,902,574

59.78

1、人民币普通股

95,644,696

59.78

38,257,878

38,257,878

133,902,574

59.78

三、股份总数

160,000,000

100

64,000,000

64,000,000

224,000,000

1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度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合计转增股本64,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变更为224,000,000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8,84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


数量

明再远

80,149,374

35.78

80,149,374

质押

53,684,246

境内自然人

乐旻

10,735,600

4.79

0

质押

10,735,600

境内自然人

尹显峰

8,740,151

3.90

0



0

境内自然人

明再富

6,570,182

2.93

6,570,182



0

境内自然人

郭志辉

3,318,776

1.48

0



0

境内自然人

黄敏

3,063,486

1.37

0



0

境内自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量
化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2,965,777

1.32

0



0

其他

明上渊

2,762,691

1.23

0



0

境内自然人




北京中乾证融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清洁能
源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2,591,124

1.16

0



0

其他

吴金川

2,552,904

1.14

0



0

境内自然人

曲露丝

2,552,904

1.14

0



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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