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9-08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德 证券有限公司承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30,000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56 万元,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02.02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0,353.98万元。该 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月15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验,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023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 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 本公司2010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490.89万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 等费用,调整计入了2010年的损益,公司已于2011年3月8日用自有资金490.89万元 补足募集资金专户,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844.87万元。 2、首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8,757.69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31,843.47 -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13,600.00 -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690.0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46.29 - 合计 70,844.87 (2)本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首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首发募集资金相关银行存款账 户已全部注销。 (二)首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21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 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新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47,159,09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499,9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499,9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1月23日 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0375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0,429.89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51,685.66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771.27 - 利息收入(+) 943.41 合计 100,943.41 (2)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首次增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相关银 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2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893万股新 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7,038.333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8,355,996.56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38,813,651.56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 月16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4]48110006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7,519.87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77,556.2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1.37 合计 175,077.49 (2)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0元,募集资金相 关银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四)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271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7 名特定对象共 发行 254,442,60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9.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 2,417,204,757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57,892,505.35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 华验字[2015]48110017 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5,466.10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229,960.54 - 合计 235,426.64 (2)2019年1-6月公司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755.65 - 合计 1,755.65 (3)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相关银 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五)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837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4 名特定对象共发 行 336,263,734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5.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 1,835,999,987.6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950,187.82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经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亚会A验字[2018]0007 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93,406.87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25,752.71 - 补充流动资金(-) 36,843.85 - 合计 156,003.43 (2)2019年1-6月公司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9,497.98 - 合计 19,497.98 (3)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53,704,746.67元。 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 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 754970797120 305,258.12 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料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8150188000747330 53,399,488.55 合计 53,704,746.6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 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0年2月1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2月2日,本公司与保荐 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3月4日保荐人中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荆 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5月4日,本公 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5月31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昌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以及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7月20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市支行以及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 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丰城格林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8月18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以及实施超募资金项目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1年12月5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 圳市田背支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南油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金丰城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13日,荆门格林美、江西格林美和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田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新沙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4月20日,荆门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 年7月25日,荆门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12月17日,荆门格林美和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4年5月28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金丰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2014年6月26日,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6月26日,公司孙公司格林美(武 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6月26日,公司孙公 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8月22日, 为了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孙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新的募 集资金专户,同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入 新开专户。后因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订《关于深圳市格 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承销暨保荐协议》, 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继,故公司第二次增 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公司及下属三家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 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 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 4、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5年11月23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荆门掇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新沙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 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 门掇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因公 司就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 订《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原保荐机 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由国信证券承继,故公司第三次增发募 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国 信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 途未变。 5、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8年 8 月23 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 原料项目(6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 8 月23 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 料项目(3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年 8 月23 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后因公司就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格林美股 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 及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 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承继,故公司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 途未变。 2019年上半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上半年度《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19年上半年度《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019年上半年度《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2019年上半年度《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四; 2019年上半年度《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五。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上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019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四: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五: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附件一: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0,844.8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844.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二次钴镍资源的循环利用及相关钴镍高科 技产品 否 27,250.00 27,250.00 - 27,250.00 100 2010年12月 3,838.38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7,250.00 27,250.00 - 27,250.00 100 - 3,838.38 - - 超募资金投向 - 循环再造低成本塑木型材和铜合金制品 5,000.00 5,000.00 - 5,000.00 100 2011年6月 98.30 是 否 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 10,000.00 10,490.00 - 10,348.25 98.65 2011年6月 1,323.88 是 否 年产500 吨超细钴粉 4,900.00 4,900.00 - 4,900.00 100 2011年2月 3,027.04 是 否 废水、废气改造与扩建项目 3,000.00 3,000.00 - 3,000.00 100 2011年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13,6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746.62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2,900.00 23,390.00 43,594.87 4,449.22 合计 50,150.00 50,640.00 70.844.87 8,287.6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超募资金合计43,594.87万元。 2、2010年2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0年7月29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0年4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循环再造低成本塑木型材和铜合金制品”在建项目。截止本年末,实际投入5000万 元。 附件一: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4、2010年4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5,000万元贷款。2010年4月21日, 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上述借款。 5、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5月12日,公司使用超 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注册成立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公司于2011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格 林美增资,由江西格林美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490万元用于江西格林美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两项合计承诺投入10,490万元,截止本年末, 实际投入10,348.25万元。 6、2010年5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6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2010年5月26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新沙支行1,000万元;2010年6月29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1,000万元;2010年5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1,600万元;2010年5月10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2,000万元;2010年5月26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 资金归还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3,000万元。 7、2010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本次超募资金中的4,900万元用于“年产500吨超细钴粉”扩产项目,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投资建设“废水、废气改 造与扩建项目”。截止本年末,实际分别投入4,900万元、3,000万元。 8、2010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公司已于2011年1月25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1年1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69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年度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年度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以募集资金向具体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后,由荆门格林美以等额的增资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757.6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0年2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0年7月29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0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人民币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公司已于2011年1月25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无 附件二: 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943.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 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 否 70,000.00 70,000.00 61,172.73 87.39 2015年12月 2,515.95 是 否 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 否 10,000.00 10,000.00 9,999.41 99.99 2014年12月 2,080.39 是 否 偿还部分短期银行贷款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00 - - 不适用 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9,771.27 不适用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100,943.41 - 4,596.34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0,943.41万元,比募集资金总额多出943.41万元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014年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截至2014年1月31日全部节余募集资金余额97,519,934.78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1月31日后银行结算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192,834.27元一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共计9,771.27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期无 附件二: 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1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 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项目”、“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和“偿还部分短期银行 贷款项目”预先已投入的 219,770,097.77 元、44,528,752.39 元和140,000,000.00 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404,298,850.16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14年1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已基本完工,进入生产调试阶段。募投项目出现募集资金结余,具体金额及原因说明如下:(1)废旧电路板中稀 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项目由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预计总投资88,600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投入70,000万元,自有资金投入18,600万元。截止到2014年1月31日,该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1,202.81万元,募集资金节余8,991.59万 元,主要是因为在项目投入过程中,增加了自有资金投入。(2)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预计总投资 30,000万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完成投入10,490万元,非公开发行募集投资投入10,000万元,截止到2014年1月31日,该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累计投入10,012.5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28万元,主要为利息收入。(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截止到2014年1月31日,所有募集资金专 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为900余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件三: 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3,881.3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5,077.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5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49%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 综合利用项目 否 38,580.00 38,580.00 38,802.18 100.58 2016年10月 75.14 否* 否 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 综合利用项目 否 19,640.00 36,140.00 36,611.94 101.31 2016年12月 13.64 否* 否 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项目 否 29,660.00 29,660.00 29,890..49 100.78 2015年12月 4,722.84 是 否 废弃钨资源的回收利用项目 是 16,500.00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城市矿产资源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和技术孵化 器基地项目 否 19,500.00 19,500.00 19,574.89 100.38 2016年7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1.37 50,001.37 - 50,198.00 100.3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73,881.37 173,881.37 175,077.4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国家有关报废汽车处理行业的宏观政策未达到预期,如影响报废汽车处理盈利能力的新《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于2019年6月1日才开始实施,导致报废汽车处 理行业迟迟未能走向集中化、正规化处置,影响了报废汽车项目的效益。但是,报废汽车的规范处置问题已经受到 2019 年两会代表的高度关注,报废汽车的污染及 规范回收处置等问题必须要得到解决,相关领导已经明确表态,要积极出台报废汽车的相关政策,促进报废汽车行业的良性发展,报废汽车处理行业的未来前景良好。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和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作为行业技术先进、管理先进的处置基地, 是行业的龙头企业,在未来将把握报废汽车行业的良好发展机遇,迎接报废汽车高峰期的到来,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三: 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 [2014]48110018 号),经审核,截至2014 年 5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投入自有资金475,198,674元,具体如下:格林美(武汉)城市 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264,897,381.25元,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71,453,479.80元,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镍钴锰 三元电池材料项目59,130,185.11元,废弃钨资源的回收利用项目12,608,803.96元,城市矿产资源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和技术孵化器基地项目67,108,823.88元,合 计475,198,674元。 本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 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475,198,674元。由各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已投入金额在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之内进行置 换。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置换募集资金共计475,198,674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件四: 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5,789.2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55.6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7,182.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49%股权 否 38,587.50 38,587.50 400.39 38,587.50 100.00 2015年10月完成股 权转让工商变更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5,900.91万元 是 否 收购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 有限公司49%股权 否 16,170.00 16,170.00 16,170.00 100.00 2015年12月完成股 权转让工商变更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2,481.27万元 是 否 收购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65%股权 否 19,500.00 19,500.00 19,500.00 100.00 2015年10月完成股 权转让工商变更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2,870.95万元 是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否 90,500.00 70,500.00 70,5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91,963.07 91,031.75 1,355.26 92,424.79 101.5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256,720.57 235,789.25 1,755.65 237,182.29 附件四: 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经本公司2015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对偿还银 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两募投项目进行了调减。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5]48110044 号),经审核, 截至2015 年 11 月 15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投入自有资金54,661,010元,具体如下:收购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35,161,010元, 收购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65%股权项目19,500,000元,合计54,661,010元。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54,661,01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件五: 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0,595.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497.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5,501.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 项目(6万吨/年) 否 118,751.17 118,751.17 14,743.40 118,891.40 100.12 - 不适用 建设期 否 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 (三万吨/年) 否 25,000.00 25,000.00 4,754.58 19,766.16 79.06 - 不适用 建设期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6,843.85 36,843.85 36,843.85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80,595.02 180,595.02 19,497.98 175,501.41 附件五: 第四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亚会A验字[2018]000号),经审核,截 至2018年7月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投入自有资金934,068,732.45元,具体如下:三元前驱体795,563,190.50元,三元材料138,505,541.95元。 本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934,068,732.45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5,370.47万元,结余资金系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及利息净收入形成。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结余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