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宁夏建材:2019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宁夏建材: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49 公司简称: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董事长尹自波、总裁王玉林、财务总监周春宁及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周芳声明:保证半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 “其他披露事项”之“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8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宁夏建材 指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材集团/中国建材 指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材股份/中国建材股份 指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材集团 指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材股份 指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夏赛马 指 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青水股份 指 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中材甘肃 指 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天水中材 指 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石嘴山赛马 指 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中宁赛马 指 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六盘山公司 指 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赛马科进 指 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 喀喇沁公司 指 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赛马物联 指 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金长城砼业 指 宁夏金长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乌海赛马 指 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青铜峡混凝土 指 宁夏青铜峡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宁混凝土 指 宁夏中宁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 天水华建 指 天水华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乌海西水 指 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嘉华/嘉华固井 指 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 嘉华股份 指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吴忠赛马 指 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宁夏银行 指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宁夏建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 NINGXIA BUILDING MATERIALS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NXB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尹自波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武雄 林凤萍 联系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 街219号建材大厦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 街219号建材大厦 电话 0951-2085256 0951-2052215 传真 0951-2085256 0951-2085256 电子信箱 wuxiong@sinoma.cn linfengping@sinoma.cn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750021 公司办公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750002 公司网址 http://www.saimasy.com 电子信箱 ningxiajiancai@sinoma.cn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夏建材 600449 赛马实业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1,987,268,286.49 1,751,321,321.90 1,689,876,855.18 1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2,894,213.28 144,171,715.31 142,769,290.95 89.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50,369,746.10 126,014,197.56 126,014,197.56 98.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8,955,515.44 222,589,058.01 219,185,361.07 101.7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090,926,333.18 4,848,907,636.13 4,848,907,636.13 4.99 总资产 7,597,098,279.76 7,106,230,029.51 7,106,230,029.51 6.91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7 0.30 0.30 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7 0.30 0.30 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0.52 0.26 0.26 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9 3.13 3.12 增加2.2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4.94 2.76 2.76 增加2.18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9月,公司合并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鉴于公司与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 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半年度利润表及现金流量 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7,287.0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733,694.7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6,266,646.1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 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5,177.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89,112.89 所得税影响额 6,169,225.18 合计 22,524,467.18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及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制造与销售,产品主要用 于公路、铁路、大桥等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建设。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公司属生产销售型企业,拥有完整的产、供、销一体化系统。水泥生产所需主 要原料石灰石主要来自公司自备矿山,资源储量丰富,品质较好;水泥生产工艺技术成熟,自动 化控制水平较高,近年来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和智能工厂建设,不断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公司产品 销售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营销方式,通过巩固核心市场和重点工程市场、开拓民用市场, 不断巩固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水泥及商品混凝土、骨料的销售及各项成本费用 的控制。 (二)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近年来,国家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赢三大攻坚战为重点,以支撑引领质量 提升为着力点出台系列政策改善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局面。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针对水泥等行业要求,继续化 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 等量或减量置换。重点区域和大气污染严重城市加大钢铁、铸造、炼焦、建材、电解铝等产能压 减力度,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重点区域采暖季节,对钢铁、焦化、建材、铸造、电解 铝、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针对水 泥等行业要求,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 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 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 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针对一些地方出现了新上产能项目的苗头性问题,通知明确要求认真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 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 益的指导意见》相关决策部署,坚决禁止新增产能;各地负责建设项目备案的部门要严格把关, 严禁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年度更新并公告本地区水泥熟料、 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据此严肃认真审核产能置换方案;全面跟踪拟建项目动态,认真落实事前、 事中和事后监管责任,确保产能置换方案执行到位。 国家标准委发布《2018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要求,提升钢铁、水泥、化工、电解铝、 平板玻璃、煤炭等传统产业质量标准水平,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市场 监管总局四部门印发《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到2020年,我国 原材料产品质量明显提高,部分中高端产品进入全球供应链体系,供给结构得到优化,原材料工 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方案针对水泥建材行业提出,建材部品化加速推进,水泥、 平板玻璃质量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矿物功能材料品种日益丰富,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应用比重 达到40%。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的60户水泥企业之一,西部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建材工业企业,宁夏 建材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产能分布在宁夏五市、甘肃天水及白银市、内蒙乌海和赤峰市,目前 经营业务主要分布在宁夏、甘肃、内蒙古等省区,是宁夏最大的水泥、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公 司以其在资产规模、管理、技术、质量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占据宁夏水泥市场近50%的份额。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水泥产能布局和销售网络覆盖宁夏全区及周边地区,在甘肃、内蒙古等区域的企业也是 当地规模较大的企业;公司所属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均拥有自备的石灰石矿山,资源储量较多,品 质较好,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公司产品质量、品牌知名度较高,在宁夏自治区内高端 水泥市场上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助力公司销售市场的开拓。公司与区域内其他水泥企业相比 在产能布局、质量、品牌、资源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公司近十年来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和思维,不断将“生产制造智能化、经营管理信息化、 服务支持网络化”三个层面的资源进行融合,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为企业优化生产组织、提高 劳动生产率、精细对标提升经营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创新商业模式提供有力支撑。全力打造“两 化融合”、“智能制造”的行业标杆。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持续落实供给侧结构改革要求,促进供需环境不断改善。面对宁夏、甘 肃、内蒙中西部水泥市场需求不足、竞争环境日趋复杂的不利局面,公司积极应对,分区域采取 不同的销售策略,确保产品销量增加,产品价格及市场份额相对稳定;公司通过技术升级改造和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提升经营质量,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相关费用下降。 2019年1-6月,公司销售水泥619.19万吨,销售熟料92.09万吨,销售商品混凝土63.50 万方,销售骨料296.46万吨。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726.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47%; 营业成本128,877.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28%;营业利润36,890.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加109.08%;利润总额37,941.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289.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28%。公司利润指标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产品销量增加, 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上升;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相关费用下降;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报告期公司持有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增加1641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987,268,286.49 1,751,321,321.90 13.47 营业成本 1,288,777,665.51 1,127,785,172.06 14.28 税金及附加 44,857,576.78 33,032,822.05 35.80 销售费用 187,167,228.16 191,274,534.20 -2.15 管理费用 112,651,971.52 209,698,229.34 -46.28 财务费用 17,949,063.81 21,906,813.64 -18.07 研发费用 1,214,625.96 786,263.65 54.48 其他收益 17,904,250.98 7,787,542.29 129.91 投资收益 2,007,623.14 3,080,000.00 -34.8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6,266,646.11 - - 信用减值损失 -2,054,085.02 - - 资产减值损失 - -2,005,260.16 - 资产处置收益 127,287.04 740,134.76 -82.80 营业利润 368,901,877.00 176,439,903.85 109.08 营业外收入 10,987,091.39 16,494,392.24 -33.39 营业外支出 476,104.66 335,392.71 41.95 利润总额 379,412,863.73 192,598,903.38 97.00 所得税费用 68,864,990.61 29,229,995.12 135.60 净利润 310,547,873.12 163,368,908.26 90.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2,894,213.28 144,171,715.31 89.28 少数股东损益 37,653,659.84 19,197,192.95 96.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8,955,515.44 222,589,058.01 101.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406,177.16 -44,686,753.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726,776.87 -203,149,553.52 -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产品销量上升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产品销量上升相应结转的成本上升所致。 (3)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缴纳的资源税及流转税增加。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固定资产维修费用及停产损失减少所致。 (5)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相应发生的技术服务费用及职工薪酬 增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所。 。 (6)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7)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收到的参股公司现金红利款同比减少所致。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原因相应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报 告期公司持有宁夏银行股份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9)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坏账损失在信用减值损失列报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坏账损失在信用减值损失列报所 致。 (11)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12)营业利润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增加,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相关费用下降所致。 (13)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核销部分无法支付的款项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 对外捐赠金额增加所致。 (15)利润总额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16)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盈利增加,应缴纳的所得税费用增加。 (17)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 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 净利润增加所致。 (19)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 控股子公司利润增加,相应少数股东损益增加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以及税费返还收到的现金 增加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偿还借款金额减少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28万股股份。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报告期公司持有的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1641 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 说明 货币资金 859,469,397.71 11.31 635,498,416.19 8.94 35.24 注1 应收账款 693,061,158.28 9.12 516,293,125.05 7.27 34.24 注2 其他流动资产 2,691,406.03 0.04 22,742,202.36 0.32 -88.17 注3 应付职工薪酬 29,367,519.46 0.39 59,344,054.54 0.84 -50.51 注4 应交税费 97,504,454.83 1.28 54,521,613.79 0.77 78.84 注5 其他应付款 131,366,632.82 1.73 99,104,245.13 1.39 32.55 注6 预计负债 20,707,329.83 0.27 14,766,529.65 0.21 40.23 注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769,868.32 0.38 169,506.66 0.00 16,872.71 注8 专项储备 11,576,440.83 0.15 2,977,004.99 0.04 288.86 注9 注1:货币资金变动的原因说明: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注2:应收账款变动的原因说明:报告期末部分应收货款未到结算期导致增加。 注3:其他流动资产变动的原因说明:待抵扣税金及预缴所得税减少所致。 注4:应付职工薪酬变动的原因说明:支付绩效薪酬及企业年金所致。 注5:应交税费变动的原因说明:产品销量增加、收入及利润增加,相应应交的相关税费增加所 致。 注6:其他应付款变动的原因说明: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注7:预计负债变动的原因说明:报告期预计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费用增加所致。 注8: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的原因说明:持有宁夏银行股权公允价值变动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增加所致。 注9:专项储备变动的原因说明:报告期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增加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受限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受限资产 金额(元)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29,989,727.41 保证金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3,000,000.00 用于质押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宁夏煜皓砼业有 限公司单方增资3800万元,增资完成后,该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其中, 公司持有76%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科进持有24%的股权,该公司成为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 该公司更名为“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指定报 刊及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完成增 资及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2)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科进将其持有的中宁混凝土6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宁赛马。经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宁赛马吸收合并 中宁混凝土,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宁赛马继续存续,中宁混凝土依法注销,中宁混凝土资产、负 债、业务、人员并入中宁赛马,依法由中宁赛马承继。(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在指 定报刊及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宁混凝土已于2019 年4月29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持有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28万股股份未发生变动,初始投资成本为 16194.48万元,公司持有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1641万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 例(%) 资产规模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100 148,684.05 1,934.27 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87.32 139,774.07 7,398.32 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100 42,087.96 2,211.94 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生产与销售 100 12,641.10 493.55 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98.42 58,168.10 5,114.49 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80 96,569.28 9,620.46 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100 33,204.91 -257.16 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100 41,602.04 838.28 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 商品混凝土的制造与销售 100 49,274.68 1,384.95 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100 70,692.18 1,210.82 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 油井水泥的生产、销售 50 10,821.22 715.53 (1)2019年1-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实现营业收入37,353.75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加7.12%;营业利润1,924.76万元,净利润1,934.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35.79%。报告期 该公司熟料及骨料销量同比增加使得营业收入增加,同时公司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单位成本 及相关费用同比下降,使得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实现盈利,净利润同比增加。 (2) 2019年1-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水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36,226.16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加14.69%;营业利润8,60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8.76%;净利润 7,398.32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加120.97%。报告期,该公司水泥销量增加使得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同时因成本费用得 到有效控制,单位成本及相关费用同比下降,以及报告期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政府补助增加,导 致公司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增加。 (3) 2019年1-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宁赛马实现营业收入16,726.94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加30.86%;营业利润 2,595.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5.25%;净利润2,211.94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加 118.69%。报告期,该公司水泥销售量、价齐升导致营业收入增加,同时因原参股子 公司中宁混凝土现金分红增加投资收益,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增加。 (4) 2019年1-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嘴山赛马实现营业收入5,768.67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加2.93%;营业利润597.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40%;净利润 493.55万元,同比增加 32.55%。报告期,该公司水泥价格上升使得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同时该公司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力度, 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同比下降,导致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增加。 (5) 2019年1-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甘肃实现营业收入25,833.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加32.98%;营业利润6,014.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8%;净利润5,114.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加4.36%。报告期,该公司水泥销量同比上升使得营业收入同比增加,营业利润及净利润略有上升。 (6)2019年1-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实现营业收入35,718.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4.61%;营业利润 11,541.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41%;净利润9,620.46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加63.74%。报告期,该公司水泥销量同比增加使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同时该公司成本费用得 到有效控制,产品综合毛利率上升使得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增长。 (7) 2019年1-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实现营业收入8,707.03万元,比上年同期 减少11.39%;营业利润-276.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亏34.12万元;净利润-257.16万元,比上年 同期增亏23.6万元。报告期,该公司水泥销量下降,使得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亏损略有增加。 (8) 2019年1-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西水实现营业收入14,481.39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加42.86%;营业利润837.36万元,净利润838.28万元,同比增加2854.81%。报告期,该公司 加大骨料销售力度,骨料销量及价格同比大幅上升,使得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增加。 (9) 2019年1-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科进实现营业收入8,929.66万元,比上年同期 减少13.54%;营业利润1,552.13万元,净利润1,384.95万元,同比实现盈利。报告期,该公司 产品销量下降,使得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但因该公司加强成本费用管控使得成本及相关费用同比 下降,同时该公司收到中宁混凝土投资收益增加,致使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实现盈利。 (10)2019年1-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喀喇沁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942.77万元,比上年同期 减少11.33%;营业利润1,627.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07 %;净利润 1,210.82万元,比上年 同期减少45.76%。报告期,该公司水泥销量及价格同比下降使得营业收入减少,产品综合毛利率 下降,导致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减少。 (11)2018年9月,公司收购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50%股权,合并该公司财务报表。2019 年1-6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61.60万元,营业利润947.93万元,净利润715.53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仍然突出,公司所处区域市场需求持续低迷,部分水泥企业存在低价倾 销扰乱市场的现象,市场竞争环境日趋复杂。 面对水泥产能过剩、市场需求低迷的竞争局面,公司继续聚焦目标市场,精准研判,创新营销 策略,统筹平衡好价量关系。积极落实供给侧结构改革要求,持续推进技术和装备升级,推进产品 高端化,扩大低碱、油井、抗硫、固井材料等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份额,配合政府实施行业 错峰生产政策,改善供需环境,维护和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2、环保政策的风险 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发力,政府持续加强环保整治力度,环保监管趋严在推高成本的同 时,进一步加大了公司环保压力。 公司将继续坚持不懈抓环保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6S”管理。加强矿产资源管 理工作,确保矿产资源利用以及规范开采。不断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引进新技术、装备,狠抓 污染源头治理,稳定达标排放。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宁夏建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2月27日 www.sse.com.cn 2019年2月28日 宁夏建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4月15日 www.sse.com.cn 2019年4月16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未发行优先股,故不存在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或提 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中材集 团、中材 股份 为避免收购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特出具如下承诺:(1)在同一市场 上将不从事与赛马实业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赛马实业的生产经营 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2)保证将促使其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 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上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赛马实业的生产、 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3)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 有关规定,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切实积极、严格履行出资人责任与义务,从企业 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上,保证各下属水泥企业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长期 否 是 其他 中建材集 团 中国建材集团就本次重组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中国建材集团保证在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宁夏建材保持分开,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宁夏建材规范运作程序、干预宁夏建材 经营决策、损害宁夏建材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建材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 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宁夏建材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上述承诺于中国建 材集团对宁夏建材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中国建材集团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 而给宁夏建材造成损失,中国建材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长期 否 是 解决同业竞争 中建材集 团 为避免中国建材集团与宁夏建材之间的同业竞争,保证宁夏建材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中国建材集团承诺如下:1.对于本次重组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本次重组而 产生的中国建材集团与宁夏建材的同业竞争(如有),中国建材集团将按照相关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 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 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中 国建材集团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宁夏 建材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宁夏建材和其他股 东的合法利益。3.上述承诺于中国建材集团对宁夏建材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 因中国建材集团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宁夏建材造成损失,中国建材集团将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长期 否 是 解决关联交易 中建材集 团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建材集团承诺如 下:1、中国建材集团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宁夏建材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中国 建材集团及其控制的除宁夏建材(包括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 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2、中国建材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宁夏建材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 中国建材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宁夏建材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确保定价公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3、上述承诺于中国建材集团对宁夏建材拥有控制 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中国建材集团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宁夏建材造成损失,中 国建材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长期 否 是 其他 中建材股 份 1.中国建材股份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宁夏建材保持分开,并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宁夏建材 规范运作程序、干预宁夏建材经营决策、损害宁夏建材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 建材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宁夏建材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 资金。2.上述承诺于中国建材股份对宁夏建材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中国建 材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宁夏建材造成损失,中国建材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长期 否 是 解决关联交易 中建材股 份 1.中国建材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宁夏建材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中国建材及其 控制的除宁夏建材(包括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 件或利益。2.中国建材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对于与宁夏建材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中国建材及其控制 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夏建材内部 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及时 进行信息披露。3.上述承诺于中国建材对宁夏建材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中 国建材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宁夏建材造成损失,中国建材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长期 否 是 解决同业竞争 中建材集 团 1.对于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中材集团重组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重组而产生的中国 建材集团与宁夏建材的同业竞争(如有),中国建材集团将自本承诺出具日起3年内, 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 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宁夏建材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 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在中国建材集团作为宁夏建材的实际控制人期间, 中国建材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宁夏建材在同一销售市场上不新增相同经营业务的 投入,以避免对宁夏建材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业务竞争。3.中国建材集团保证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以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宁夏建材内部管理制度的规 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宁夏建材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4.上述 承诺于中国建材集团对宁夏建材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中国建材集团未履行 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宁夏建材造成损失,中国建材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第1 项为3年, 其它为长期 是 是 解决同业竞争 中建材股 份 1.对于本次合并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本次合并而产生的中建材股份与宁夏建材的 同业竞争(如有),中建材股份将自本承诺出具日起3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 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 着有利于宁夏建材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 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 竞争问题。2.在中建材股份作为宁夏建材的控股股东期间,中建材股份及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宁夏建材在同一销售市场上不新增相同经营业务的投入,以避免对宁夏建材的 本承诺第1 项为3年, 其它为长期 是 是 生产经营构成新的业务竞争。3.中建材股份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宁夏建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宁夏建材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谋取不当 利益,不损害宁夏建材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4.上述承诺于中建材股份对宁夏建材 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中建材股份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宁夏建材造成损 失,中建材股份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 承诺 其他 中材股 份、中材 集团 保证赛马实业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独立,保证赛马实业资产独立、完整。保证赛 马实业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赛马实业具有面向市场自 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对赛马实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 预。 长期 否 是 解决关联交易 中材股 份、中材 集团 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与赛马实业及其控股子公 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将来可能与赛马实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允,不损害赛马实业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长期 否 是 其他 中材股份 对于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之前未披露的建材集团因存在或有负债、遗漏或隐瞒债务, 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给赛马实业造成损失的,自损失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本 公司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补足,以确保上市公司赛马实业不因此承担不合理的风险。对 于建材集团享有的所有政府补贴,本次吸收合并实施完成后,若发生相关政府收回补 贴的情形,本公司将在相关政府作出收回决定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部门 的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予以支付。 损失确定/ 政府作出决 定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 否 是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西水与苏州中材建设 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建设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为8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乌海西水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截止报告期 末,合同约定的总承包项目已建成投产,乌海西水已向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支付5,695.29万元。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与中材(天津) 粉体技术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价款118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3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关 联交易公告)。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尚在履行中,宁夏赛马已向中材(天津)粉体技术装备有 限公司支付353.00万元。 (3)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喀喇沁公司与天津矿山工程 有限公司签署矿山石灰石开采、运输、破碎及输送工程承包合同,由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总承 包喀喇沁公司矿山石灰石开采、破碎及运输工程事宜,承包期4年(自2016年5月1日至2020 年4月30日),每年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2997万元(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喀喇沁草 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报告期内,该合同 尚在履行中,共发生交易金额为1,184.62万元。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详见 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a.公司就所属控股子公司宁夏赛马、青水股份、天水中材、中材甘肃水泥生产线综合节能技 术改造项目,与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综合节能技 术改造项目(篦冷机改造)总承包协议》,合同涉及总价款340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尚 在履行中,上述子公司向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共计3271.30万元。 b.公司就所属控股子公司宁夏赛马、青水股份、天水中材、中材甘肃部分水泥生产线生料磨、 窑系统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泥 生产线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生料磨、窑系统改造)总承包协议》,合同涉及总价款7,429.29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尚在履行中,上述子公司向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共计 7,388.99万元。 c.公司就所属控股子公司中宁赛马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电收尘器技术改造项目,与合肥水 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收尘改造总承包中标协议》,合同涉 及总价款85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尚在履行中,中宁赛马向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 司支付合同款共计768.84万元。 d.公司就所属控股子公司中宁赛马水泥生产线窑系统改造项目,与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 公司签署《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综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中宁窑系统改造)总 承包中标协议》,合同涉及总价款为88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尚在履行中,中宁赛马向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共计792.46万元。 e.公司就所属控股子公司宁夏赛马、青水股份水泥生产线窑头电收尘器技术改造项目,与河 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签署《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收尘改造总承包中标协议》,合同涉及 总价款1977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尚在履行中,上述子公司向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支付 合同款共计1652.42万元。 f.乌海西水熟料、石灰石露天堆场全封闭环保改造项目,与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签署《乌 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熟料、石灰石露天堆场全封闭环保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 总价款749.4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合同尚在履行中,乌海西水向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支 付合同款共计611.10万元。 (5)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在本协议有效期内(2019年度)为公司 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金融服务业务(详见 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 公告》)。报告期,上述协议尚在履行中,履行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中的有关内容。 (6)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进行 预计,预计合同总金额为25,216.73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购买设备、备品备件等商品为4,754.05 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为2,728.6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水泥等商品为17,734.08元(详见公 司于2018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已发生关联交易合同金 额为 9,892.41万元,其中向关联方购买设备、备品备件等1,843.83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743.46 万元, 向关联方销售水泥等商品为7,305.12元。 (7)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吴忠赛马就公司产业扶贫产 能置换建设5000t/d新型干法水泥资源综合利用环保示范生产线工程总承包事宜,与中国中材国 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宁夏建材集团产业扶贫产能置换建设5000t/d新型干法水泥资源综合 利用环保示范生产线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总价款53,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 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 夏建材关于全资子公司吴忠赛马与中材国际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该合 同尚在履行中,吴忠赛马已向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共计10,672.80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09年11月18日,乌海西水与中材节能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中材节能发展有限公司与乌海 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投资合同》。2013年7月公司完成对 乌海西水55%股权的收购,乌海西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合同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述合 同,报告期,中材节能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节能乌海余热发电有限公司因向乌海西水购 买水、电发生关联交易2.99万元。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 的担保)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 公司的担保) 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8,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24,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24,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71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 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无 担保情况说明 无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规定,公司各 成员单位涉及主要污染物有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水泥生产线的窑头或(和)窑尾位置 设置排放口,主要排放口共计34个。公司在宁夏、甘肃、内蒙地区的各成员单位在窑头窑尾排放 口均设置了在线监测点,并实时上传属地环境保护网站予以公示,主要污染物排放均为有组织排 放。 2019年上半年除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 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100 mg/m3,氮氧化物:320 mg/m3)、宁夏石嘴山赛马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以外,其他公司均执行一般 排放标准(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 mg/m3,氮氧化物:400 mg/m3)。 公司各成员单位核定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分别为2456.43吨、4522.18吨、 11823.9吨,2019年上半年实际排放总量分别为225.08吨、126.49吨、2163.96吨。2019年上半年, 各子公司均无超核定总量及许可浓度限值排放。 2019年1-6月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子公司均配套建设了完善的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公司所属部分水泥生产企业利用错 峰生产时间进行了窑头电收尘改袋收尘改造,改造完成后,通过检测和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和备案, 收尘效果良好,有组织污染物实现了超低排放,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各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专项脱硝系统进行了优化,根据各子公司实际工艺状况进行调 整喷枪位置和相关工艺参数,有效降低NOX排放量。 公司所属各水泥企业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 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4号)要求,完成了对水泥装 车环节收尘系统改造,在包装机周围安装围挡,对其底部、接包机、正包机、清包机、装车机、 输送皮带转接处设置了密闭除尘装置;对堆棚密闭管理及生产现场进行了专项排查治理,现场作 业环境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水股份在石灰石矿山爆破、采装、拉运、入 料等环节开展“湿式作业法”探索试点,积极开展泵车、矿山爆破、碎石拉运车辆的喷水降尘革 新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已经向其他公司矿山及厂区进行推广。 公司各成员单位对原料磨、循环风机、高温风机、篦冷机房、水泥磨排风机、包装收尘风机、 磨内通风机及收尘风机设置隔声屏;对原料空压机房、制成空压机房、篦冷机房、煤磨罗茨风机 房、均化库罗茨风机房安装C字型窗式消音器,在原有铁门基础上加装消音材料;对窑尾烟囱、 窑头烟囱、煤磨烟囱、水泥磨烟囱、磨内通风机烟囱及其它收尘小排放口安装阻性片式消声器等; 定期对噪声进行检测;加强日常管理,对风机运行期间风门开度调整到合适范围;所有设备运行 期间,对车间大门进行关闭,降低噪声值的排放范围。 结合各成员单位自身情况,公司全面排查污染源,制定水泥生产企业、商混企业及矿山工段 的污染物清单,合理划分环境风险单元,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大气、水、土 壤污染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各项工程建设 始终坚持环保“三同时”原则,按期完成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公司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排污许 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排污许可的要求。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成员单位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突发环境应急管理机构,聘请相关专业技术服 务机构,定期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并上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各成 员单位全面排查梳理自身存在的环境污染风险,并形成环境污染风险防控清单,制定相应的控制 措施,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等。各成员单位均加强了突发环保事件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工作,并且 邀请外部救援单位共同参加,进行联合联动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 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成员单位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环发[2013]81号)等规定,按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上传至属地环境 保护网站。各公司均依照方案要求对污染物排放及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开展监测,公开监测信息。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环境保护部《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 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86号)和有关环境管理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科进未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该公司向银川市环保局申领了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 赛马科进通过对原材料堆棚封闭、设置硬质围挡、新增喷淋设施、冲洗地面、增大绿化面积 等系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厂前区设置空气质量监测显示仪,实现实时有效监测,达到环保 排放要求。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9年5月9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 年4 月26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 年8 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1.公司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 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 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 进行调整。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 化。 3.公司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 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 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4.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上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 年1 月1 日至新 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5.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上述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 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 进行追溯调整。 6.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公司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改。本次修改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解为“应收账 款”、“应收票据”单独列示。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列示期初余额726,956,571.08元, 期末余额761,497,800.95元;应收账款列示期初净额 561,033,120.51元,期末净额693,061,158.28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列示期初余额190,740,631.29 元,,期末余额74,486,307.29元;应收账款列示期初余额 616,391.10元,期末余额546,732.90元。 (2)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分解为“应付 票据”和“应付账款”单独列示。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列示期末余额1,022,960.00元; 应付账款列示期初余额649,456,895.71元,期末余额 713,716,962.05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付账款列示期初余额1,585,409.67 元,期末余额590,533.08元。 (3)将一年内摊销的递延收益在“递延收益”列 示,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 示。 合并资产负债表:递延收益列示期初余额93,227,276.86元, 期末余额90,040,654.05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递延收益列示期初余额28,264,222.07 元,期末余额26,945,596.43元。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1563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 量 比例 (%) 持有有 限售条 件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 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 数 量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0 227,413,294 47.56 0 无 0 国有法人 宁夏共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 4,504,800 0.94 0 无 0 未知 林云楷 -540,891 4,376,935 0.92 0 无 0 未知 创金合信基金-工商银行- 外贸信托-外贸信托·稳富 FOF单一资金信托 2,704,698 2,704,698 0.57 0 无 0 未知 魏宏图 0 1,845,650 0.39 0 无 0 未知 甘永杰 900,000 1,500,001 0.31 0 无 0 未知 赵欣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