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时间:2019年08月21日 19:43:22 中财网
原标题:中微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19-001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8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备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168),公司于201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53,486,224股,
每股发行价29.01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163.54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593.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下称“募


资净额”)为人民币144,570.28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已由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
第0411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
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通过结
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
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
品种、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微半导体设备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
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首次购买方案情况具体如下(后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适当调整):




受托方

产品类


收益类


投资金
额(万
元)

预期年化
收益率

产品期


1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
浦东分行

结构性
存款

保本浮
动收益

10,000

3.60%

3个月

2

结构性
存款

保本浮
动收益

10,000

3.60%

6个月

3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金桥
支行

结构性
存款

保本浮
动收益

16,000

3.85%

5个月

4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

结构性
存款

保本浮
动收益

16,000

3.80%

3个月

5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浦东
开发区支行

结构性
存款

保本固
定收益

14,000

3.75%

3个月

6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江科技支行

结构性
存款

保本浮
动收益

14,000

3.70%

3个月

7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

结构性
存款

保本固
定收益

10,000

3.75%

6个月

8

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张江支行

结构性
存款

保本浮
动收益

10,000

3.65%

3个月

金额合计:

100,000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待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将根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选
择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
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
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
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
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
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2、公司通过对首发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六、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
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不利影响,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
拟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
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1、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


报。


2、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
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
的使用用途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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